第11章 替身

  回到所里,我們分別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審訊。我跟桂華負責審訊陳克舊,北嶽跟宏武負責審訊齊樂。

  見到陳克舊這人以後,我才知道為什麼查安一對他進行盤問,他馬上就露餡了。這人長著一副唯唯諾諾、擔驚受怕的樣子,回答問題的時候,語氣都透著心虛。他沒耍什麼花樣,馬上就招認了全部的犯罪事實。

  半年多以前,他和齊樂因為喝酒認識,二人一見如故,後來還經常在一起喝酒。喝酒時的話題老生常談,基本上都是錢不夠用,幹活辛苦,如果能找到一項掙大錢的營生就好了。一次酒至半酣,齊樂向他提出:「要不要用你的那輛貨車,跟我一起去搞點錢?」

  他一聽,馬上來了興趣:「怎麼搞?」

  「咱們拉點東西去賣。」

  「拉什麼?」

  「拉牛啊,你們這裡牛最值錢,一頭就值一兩萬!」

  「哪有牛給咱們拉呀?」他問。

  「出去找呀。」齊樂回答,「附近有這麼多村子,牛棚都是不上鎖的,等到半夜三更的時候,隨便從哪個牛棚拉頭牛去賣,誰知道是咱倆乾的?」

  陳克舊聽完猶豫了一下,擺擺手道:「不行不行,萬一被人發現的話,村民們會把咱倆給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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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欸,你怕什麼?牛又不用你牽,你只要負責開車就行了。事成之後,錢咱倆對半分。」

  他有些動心,但還沒有表態。

  「放心好了,我從小放牛,半夜裡牽頭牛走,不會被人發現的。」齊樂說完,端起酒杯,靜候他做決定。

  所謂「酒壯慫人膽」,有了對方這句話,他也馬上舉起酒杯。杯子碰到一起,事就這麼定了。二人一拍即合,第二天就同乘一輛摩托車,開始外出物色下手目標。先偷哪家呢?當然不能偷本屯的。二人騎著摩托車,從「上游步屯」來到了「中游步屯」,看到一戶人家的牛棚只搭了個頂,非常簡陋,離路面還很近,簡直是完美的下手目標。

  而這戶人家,正是連環盜牛案中第一個被盜的朱自勇家。

  次日凌晨三點,二人開著貨車悄悄來到朱自勇家附近。「你在這裡等我,我去把牛牽來。」說完,齊樂就慢慢推開車門,輕輕跳下了車。

  村裡的夜寂靜無聲,雲層遮住了月亮,四周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陳克舊等在車裡,心情非常緊張。為了緩解緊張,他想點根煙抽。可是煙一點著,又怕火光被人瞧見。他把煙叼在嘴裡,火機拿在手上,幾次想打火,又幾次放棄。反覆幾次之後,心情反倒變得更緊張了。

  所以,當有人來敲車窗的時候,他嚇得差點要跳起來。定睛一看,原來是齊樂已經把牛牽回來了。他馬上下車,二人合力把牛裝上了車,然後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

  得手以後,當然要儘快脫手。二人商量了一下,賣得太近不行,容易被人看見,反正有車,不如拉到更遠的地方去賣。於是,他們直接把牛運到了縣裡,賣給了一家私人屠宰場。

  賣牛得來的錢,足夠二人花天酒地一段時間。花完之後,又繼續作案,每次均順利得手,也沒有被警方盯上。只是,後來村民們都加強了防範,開始給牛棚上鎖。這難不倒齊樂,因為他在木材廠工作,有的是工具可以使用。

  陳克舊這邊結束後不久,北嶽也審完了齊樂。出來的時候,我看到他一臉嚴肅,眉頭緊鎖,就問:「怎麼,這傢伙不老實啊?」

  「沒有,他全都交代了。」說完,北嶽把筆錄遞給了我。

  我接過來快速翻了一遍,果然,跟陳克舊交代的事實基本一致。只不過,在齊樂口中,提議盜牛和實施盜牛的人變成了陳克舊,而開車的司機變成了他。

  看來,這兩個傢伙都十分狡猾,被捕以後,不約而同把鍋甩給對方。

  「行,既然都交代了,那就把案子移交給縣公安局,把他倆送到縣看守所去。」

  「等等!」北嶽突然制止了我。

  「怎麼了?」我問。

  「這個齊樂不太對勁。」

  「有什麼不對勁的?」

  「剛才我問到他的出生年月日,還有他是哪裡人的時候,他想了想才做回答,我懷疑這不是他的真實身份。」

  我馬上去看筆錄,上面顯示他自稱出生於一九六二年三月十六號,戶籍地在海陸豐地區,即現今的汕尾下轄的某個鄉鎮。

  「可能只是一時緊張吧,很多人被抓後都會這樣。」

  「不,」北嶽馬上否定了這種可能,「你忘了嗎,在木材廠的時候,工人們也都沒聽過『齊樂』這個名字。這說明,他在有意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你想想,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什麼?」

  原因我太清楚了,練子華和冼庭芳,就是在逃亡路上不斷變換身份,以此逃避警方的追查。那麼這個「齊樂」,有沒有可能是個逃犯呢?

  當務之急,是要驗證他的真實身份。我們馬上聯繫了汕尾警方幫忙核實,結果是「查無此人」。

  既然「齊樂」這個身份是假的,那他到底是誰?我們一面繼續對他進行審問,一面回到木材廠進行調查。

  經過一番審問,嫌疑人又向我們提供了一個身份:田祖明,一九六一年八月十號生,廣東清遠人。

  與此同時,木材廠老闆也向我們提供了嫌疑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上的信息,與嫌疑人所說的一致。但上面的照片,看不出來到底是不是其本人。

  保險起見,我們還是聯繫了清遠警方幫忙核實,結果證實確有其人。清遠警方還向我們提供了田祖明的戶籍信息,他的母親健在,還有一個哥哥,名叫田祖華。

  但是,要如何證明嫌疑人就是田祖明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讓他答出自己的家庭成員信息。

  「我聽說你還有個哥哥,叫什麼名字?」這次由我發問。

  和北嶽說的情況類似,嫌疑人沒有馬上給出答案,而是有個思考的過程後,才說:「我哥叫……田祖……祖……祖華。」

  名字是答對了,但好像是連蒙帶猜,不太具有說服力。

  「那你爸媽叫什麼?」

  嫌疑人又想了想,突然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說:「哎喲,我前幾年撞破了頭,得過腦震盪,後來就記不得爸媽的名字了!」

  看他臉上的表情,我就知道是在演戲——這演技也太拙劣了!但我也不打算再問,審訊的次數多了以後,你就會發現,嫌疑人能用的花招不多。而這傢伙用的花招,就是不斷撒謊。如果我們一個個去核實,不但浪費時間,還增加了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