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們從門縫裡探出頭。
三樓那個大姐端著飯碗靠在欄杆上,邊扒飯邊看,旁邊鄰居湊過來嘀咕:「人家婚前買的房,賣不賣關他們什麼事?賴了三年還有理了?」
聲音不大不小,剛好飄進樓道。
陳強耳朵尖,聽見了轉身就要衝過去。老張朋友往前一步擋在他跟前:「陳先生,有話好好說,別動手。」
「你讓開!」陳強手往外推,「你們算什麼東西?這我家!」
老張聲音冷下來:「陳先生,注意你說話的分寸。這已經不是你家的了。房產證在這兒,從今天起這是我名下的房子。你再鬧,我就要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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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報!你報!」陳強嗓門拉起來,整層樓都聽得見,「我怕你啊?」
老張沒再跟他廢話,掏出手機撥了110:「你好,我報警。有人非法侵占我的私人住宅。」
警察來得挺快。兩個,年紀大的在前面,年輕的跟在後面。年長那個在門口掃了一圈,大概心裡就有數了,他見過了太多這樣的事情,轉向老張:「誰是房主?」
老張遞上房產證:「我是房主,這是我的合法產權證明。」
警察接過去翻了兩頁,點點頭,視線轉向陳強一家:「你們什麼人?為什麼在這兒?」
陳強搶著說:「警察同志,這是我嫂子的房子!她背著我哥偷偷賣了,我們……」
「等等。」警察抬手打斷他,「你嫂子是誰?」
「我嫂子叫沈清!」
警察看向老張:「沈清是原房主?」
「對。三天前過戶給我的,手續齊全,合法合規。」
警察又把房產證確認了一遍,轉向陳強:「這套房產權人現在是這位先生。你們沒有合法理由占用他人住宅,現在必須搬離。」
婆婆往前湊:「警察同志,你講講道理!我們住了三年了!房子是我兒媳婦的!」
警察語氣還算耐煩:「阿姨,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原房主有權處置自己的房子。現在房子賣了,新房東就有權收回。」
「我不管!反正我不搬!」婆婆繼續撒潑打滾。
警察臉色變得不好看了:「阿姨,你這話我當沒聽見。如果你堅持不搬,就屬於非法侵占他人住宅,我們可以依法處理。嚴重的話可以拘留。」
陳浩終於開口了:「警察同志,給我們點時間收拾東西。」
警察看了眼老張。老張點了頭:「今晚之前搬走就行。」
警察對陳浩說:「行,給你們時間。但別鬧事,別再讓我跑一趟。」
兩個警察走了。樓道里安靜下來。陳浩站在客廳中間,環顧了一圈。
牆上有孩子的塗鴉,地板被磕碰得坑坑窪窪,沙發坐塌了一角,茶几上還擺著昨天剩的半碗菜。
又髒又亂又擠。
但他畢竟這在住了三年,住了三年的地方,說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了。
他掏出手機,翻到沈清的號碼,打了過去。但無論打多少遍,都還是沒人接。
他低頭打字:「清清,我知道你在看。我不求你回來,但你至少接個電話,把話說清楚。」
消息發出去,一個感嘆號。
此時此刻,他才知道,沈清早把他拉黑了。
「夫妻一場,為何做的如此決絕?」他內心不禁對沈清生出責怪之心。
下午五點,陳強總算認了命,沒有大吵大鬧了。
從衣櫃裡扯出衣服往編織袋裡塞,孩子的玩具嘩啦倒進紙箱,劉芸蹲在旁邊把鍋碗瓢盆摞在一起,摞著摞著哭了起來:「住哪啊……孩子明天還上學呢……」
陳強把手裡那件外套往箱子裡一砸:「別哭了!哭有什麼用!」
婆婆坐在沙發上,臉拉得老長,嘴唇閉成一條線。公公不知道什麼時候來的,站門口,低著頭,還是那副老樣子,從頭到尾一個字都沒有。
陳浩沒出聲,把客廳的東西一袋一袋往樓下拎。
晚上七點,東西總算收完了。客廳堆滿了編織袋和紙箱,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老張站在門口看了一眼手錶:「陳先生,差不多了吧?鑰匙給我。」
陳浩從兜里掏出鑰匙遞過去。老張接過來插進門鎖擰了一下,咔噠一聲順滑轉了一圈。他把鑰匙收進口袋:「謝謝配合。祝你們早點找到合適的住處。」
樓下,陳強蹲在路邊打電話。「姐,我們沒地方住了……能不能在你那擠幾天?」聽了幾句,臉更難看了,「就幾天!找到房子就搬……餵?餵?」
他又撥了另一個號:「叔,我們這邊出了點事……」「強子啊,不是叔不幫你,家裡也擠得很……」
掛了電話,他蹲在那兒沒動。劉芸抱著兩個孩子站在旁邊,小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大的在哭,哭的讓人心煩。婆婆站在路燈底下,忽然開口:「都怪你們。」
陳強抬頭:「什麼?」
「都怪你們!」她聲音一下尖起來,「要不是你們非搬進來,非跟她吵,非動手打她,能有今天嗎?」
陳強嚯地站起來:「媽!你怪我?當初誰說的『你哥的房子就是你哥的房子』?誰說的『一家人住一起熱鬧』?誰說的『她一個女人翻不了天』?」
陳浩拎著最後一個袋子從樓道里走出來,站住了。
路燈底下站了一堆人。編織袋、紙箱、哭著的孩子、蹲著的弟弟、站著的媽、低頭不說話的爸。
「那女人的電話還沒打通?」婆婆湊過來問。
「沒,她把我拉黑了。」
婆婆嘴撇了一下:「真是好狠的心啊。三年了,我對她也不薄,說翻臉就翻臉。」
陳強從地上站起來,把手機揣回兜里,他蹲累了,站起來的時候膝蓋嘎嘣響了一聲。「媽,」他說,「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用。先找個地方住吧。」
婆婆抬頭看他:「去哪兒?你能找到地方?」
陳強看了眼旁邊的劉芸,劉芸別過臉去,把哭著的孩子往懷裡摟了摟。他低頭想了一會兒:「先找個旅館湊合一晚上。明天再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