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亂了。

  會所里很吵。

  頂燈只開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光都來自桌面那些細長的燭台,把人臉照出一層油潤的暖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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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皮沙發坐了不少人。

  孟頌靠在那張最大的沙發里,右手邊坐著一個穿亮片吊帶的姑娘,左邊另一個穿著白色抹胸短裙。

  抹胸低到胸口,微微低頭就能看到那抹傲人的雪白。

  她嬌柔地靠在孟頌胸口前,努力展現自己的風姿。

  面前的長桌上攤著五六瓶開過的酒,杯壁上的水珠順著往下淌,在深色木面上洇出幾個圓印子。

  有人在玩國王遊戲。

  穿花襯衫的威廉抽到牌,嚷嚷著讓對面那個棕發姑娘用嘴餵他喝一口。

  周圍鬨笑起來,姑娘翻了個白眼但還是湊過去了,唇膏蹭在杯沿上留下一抹紅。

  很熱鬧。

  孟頌沒看,端起自己手邊的威士忌抿了一口。

  冰塊化了不少,酒被沖淡了,口感薄得有點寡。

  他從前喜歡這種場面。

  越鬧越好,越亂越好,吵得聽不見自己腦子裡那些東西才舒服。

  今晚不知道怎麼了,每一道聲音都往耳膜上扎,扎得他太陽穴一跳一跳地脹。

  他把酒杯擱回桌上,擱下去的力道稍微重了一點點,杯底磕在木面上發出悶的一聲。

  旁邊的亮片姑娘側過頭看他,睫毛撲閃了兩下:」頌哥累了?」

  」沒。」他扯了一下嘴角,」你玩你的。」

  姑娘識趣地把身子往旁邊挪了半寸,沒再湊上來。

  這個圈子裡的人都懂分寸,孟頌心情好的時候怎麼玩都行,心情一般的時候你得自己長眼色。

  他把手機從褲子口袋裡摸出來,屏幕亮了一下,沒新消息。

  解鎖,點進那個黑色圖標的軟體,界面乾淨得像剛被擦過的窗玻璃。

  他翻到那個對話列表的最底端,一眼就能看見那個灰掉的頭像。

  沒有新消息。

  兩年了,從來沒有新消息。

  再往上翻,最後一條是他自己發的。

  」你最好一輩子別出現。」

  這句話當時敲出來的時候帶著氣,按完之後他盯著發送鍵看了兩秒才按下去。

  其實按完就後悔了。

  但撤回已經來不及,他也干不出撤回那種事。

  那條消息就那麼掛在那兒,像釘在牆上的最後一張尋人啟事。

  他關掉軟體,退到桌面,點開相冊,翻到一個上了鎖的文件夾。

  密碼是六個零,他懶得設複雜的。

  裡面存著四十七張照片。

  全是他喜歡的。

  不同光線,不同角度里的,不同背景。

  第一張拍得最糙,畫麵糊了一點,燈光昏黃,腳趾甲上的粉色甲油有些還掉了。

  構圖也亂,背景里能看見半截舊窗簾和一張摺疊桌的邊角。

  但是他第一次點開這張照片的時候,視線在上面停了三秒就移不開了。

  那種粗糙得甚至連正經打光都沒捨得做的簡陋底下,藏著一雙他見過的最好看的。

  踝骨細而不露,弧線收得極乾淨,皮膚白得透出一種極淡的青血管。

  腳趾勻稱,第二根指頭比拇指長那麼一點點,比例說不上標準,但偏偏那一點不標準讓線條活了。

  足弓微陷,從側面看過去像一道淺淺的谷。

  他把這張翻來覆去看了很多個晚上。

  後來她慢慢會拍了,光線軟了,構圖講究了,腳趾甲換成了各種顏色。

  但無論怎麼換,那雙腳的骨相始終沒變。

  他把每一張都留下來了,一張也沒刪。

  哪怕後來她消失了,哪怕一年裡他打開這個文件夾的次數從每周變成每月再變成每三個月一次。

  他也沒刪。

  捨不得。

  他說不清那種捨不得是為什麼。

  他見過很多雙腳。

  有些比她的更細,有些皮膚更白,有些腳趾修得更整齊。

  但沒有一個人的,能讓他產生那種感覺。

  拿到照片的那一瞬間,有些東西好像變了,呼吸忽然燙了。

  從胸腔往上一路燒到喉嚨口。

  整個人從沙發里坐直了,像被什麼東西電了一下,頭皮發麻。

  只有她。

  他曾經想過要不要找人查她。

  圈子裡認識的技術人員不少,從照片定位到IP追蹤,給她發過消息就有痕跡可循。

  他甚至在一個失眠的凌晨三點給一個做數據的朋友發了條消息,打了個」幫我查」。

  字打到一半,停住了。

  然後他一個字一個字地把那行草稿刪了,關機睡覺。

  第二天早上他對自己說,人家不願意了,你何必。

  漂亮姑娘多的是。

  這個圈子裡的美女像水龍頭裡的水,擰開就有。

  胸大的腿長的腰細的,要什麼樣的沒有。

  他孟頌什么女人找不到,犯不著去追一個連臉都沒露過的腳模。

  他那天早上是這樣說服自己的。

  後來一年裡他一共說服了自己大概二十幾次,每一次都比前一次更無力。

  他開始學會在那四十七張照片裡找到讓自己平靜下來的東西。

  不看欲望的那一面,看細節。

  看第二張照片裡她腳踝旁邊那截露出一點的舊書脊,他放大看過很多次,辨認出是一本《西方禮儀史》,邊角被翻得起毛了。

  看第十二張里她踩在木地板上,那幾塊地板的木紋拼縫走向,他後來在一次聊天的間隙隨口問她」你住的地方老房子了吧」,她回了個」嗯」就沒下文了。

  看第三十五張里她右腳腳踝內側有一顆很小的痣,她大概自己都沒注意過,所有照片裡只露出來過兩次。

  他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他不知道她長什麼樣,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不知道她為什麼忽然消失。

  但他知道了她大概是什麼樣的人。

  從那些照片裡,他摸到了一個輪廓。

  今晚會所的喧囂從他耳朵邊上流過去,像隔著一層厚玻璃看街上的車流。

  他翻到那張露了痣的照片,手指停在屏幕上,拇指輕輕蹭了一下那顆痣的位置,像隔著一層玻璃摸一個不存在的東西。

  旁邊的亮片姑娘又側過頭來了,這次她看見了他手機屏幕上的內容,目光頓了頓,嘴角浮出一絲試探的笑:」頌哥,你這愛好還……」

  」行了。」孟頌把手機按滅,扣在桌面上,聲音不大但乾脆。」散了吧,今晚就到這兒。」

  沙發對面幾個玩國王遊戲的抬起頭來看他,有人張嘴想說點什麼,被他那一眼壓回去了。

  孟頌已經起身了。

  他把搭在沙發扶手上的外套拎起來往肩上一搭,長腿跨過兩個抱枕,朝門口走。

  身後有人小聲嘀咕:」這才幾點啊。」

  孟頌沒回頭。

  走出會所大門的時候夜風兜頭撲過來,帶著露水的涼。

  他站在台階上摸了一支煙出來,點上,吸了一口。

  稍微清醒了些。

  他抬頭看天,城市裡的夜空是灰橘色的,一顆星星都看不見。

  他把煙抽到一半掐了,手機在這時候震了一下。

  他本來沒打算看,以為是那群人發消息。

  但餘光掃到通知欄上那個黑色圖標的軟體彈出了小紅點,他的腳釘在了台階上。

  解鎖,點開。

  那個灰色的對話框亮起來了。

  」是我。」

  下面一行是撤回通知。

  對方又撤回了一條。

  孟頌站在台階上盯著這兩個字看了很久,夾煙的那隻手垂在身側,菸灰被風吹斷了,輕飄飄地落在他鞋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