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做扁擔

  回家的第二個月,在看到康復遙遙無期時,程剛不治了,他找工作去了。

  那年頭,工作很難找,漢街附近,大部分都是買賣人,以及和買賣相關的行業。程剛不碰買賣,工作範圍一下子就縮小了90%,他腿又瘸著,需要力工的老闆,看不上他。最後還是劉立極力為程剛做保,程剛跟劉立一起去集家嘴碼頭上扛包,扛了大半年包,又去漢街做扁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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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街路窄巷子多,扁擔是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起來的一個特殊行業,身強力壯的中青年男子是扁擔行業的主力軍。一根扁擔兩條麻繩、一雙解放鞋,挑起了漢街的半壁江山。

  無論扛包還是做扁擔,都是重體力活,程剛的腿都不適合。但他三四十歲了,文化水平不高,又沒有技術,選擇餘地太小,也只能做重體力活了。

  人年輕的時候,總會自視甚高,這工作嫌棄,那工作看不上。腿好的時候,讓程剛去扛包,他嫌髒嫌累,絕不肯去的。腿不好了,上有老下有小,好幾張嘴等著吃飯,有份工作就不錯了,再重的擔子,咬著牙也得扛下來,再差的工作,也沒資格嫌棄了。

  程剛去扛包、做扁擔,對他的傷腿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長期從事重體力勞動,約等於飲鴆止渴。林老太和吳其芳是絕不同意他這樣做的。吳其芳跟他嘔了幾回氣,勸他哪怕去廠里找個活兒也行,他就是不肯。一來,私人作坊里的工人,工資太低了,二來,那些工廠、作坊本就是在投機倒把,是政策不允許的,這就又觸到了程剛腦子裡的那根弦,他依然是堅決不肯做的。他只做政策允許的事情,且,與買賣無關。

  吳其芳跟他吵,說:「在漢街,做啥都和買賣相關。你扛的貨,要麼送到漢街賣,要麼是漢街賣出去的。你這輩子,想做跟買賣無關的事情,不可能。」

  「我賣力氣,跟買賣有啥關係?」程剛說。

  「你就是捏著鼻子哄眼睛。」吳其芳說,「賣啥不是賣,非得賣力氣,腦殼壞掉了!」

  程剛不說話了,但他也不會改。

  吵架吵不出結果,吳其芳拿程剛沒辦法,只能隨他,問他腿疼不疼,他總說不疼。吳其芳掉了幾回眼淚,見他實在固執,考慮到家裡的經濟狀況,也就隨他了。

  腿怎麼可能真的不疼呢?夜裡疼到睡不著,強壓著呻吟聲還是不小心會從嘴角溢出來,吳其芳可都聽見了,勸不動,也幫不了他,只能偷偷買些止疼藥,他疼的時候,幫他多抹一抹,多揉一揉罷了。

  扛包的第三個月,街道辦聯繫程剛,有一個街道廠辦看大門的工作,問他去不去。

  那份工作,沒有編制,但可以簽長期勞務合同。月工資30元,工作不累,就是每個月要上兩個星期的夜班。

  那是1979年1月,那時候國營廠的工人,月工資55元左右。消息傳來,程剛已經在碼頭扛包了,工資日結,每天能掙兩三塊錢,除掉颳風下雨沒活乾的日子,平均一個月能掙60元左右。

  家裡太窮了,有那麼多帳要還,看大門的工作是很輕鬆,但一是要上夜班,二是,工資太低,不足以養家,街道廠辦看大門的工作怎麼想怎麼雞肋。程剛稍微思考了一下,就拒絕了。

  街道辦的人覺得可惜,程剛的腿眼看著是治不好了,看大門雖然工資低,但有長期勞務合同,不出意外的話,能幹到退休,很適合他這樣一個「廢人」,這份工作,已經是街道辦能想到的,最適合程剛的工作了,也是看在他可憐的份上特色照顧了,結果他卻不領情,不知道他怎麼想的——當然這種傷人的話,不會當面說出來。街道辦的人,只是勸了勸,見程剛態度堅決,也就不再提了。

  和吳其芳說起這件事,程剛說:「鄭遠讓我去他那兒當辦公室主任,一個月給我開80,我都沒去,我怎麼可能去一個街道辦廠看大門?想想都不可能嘛!」

  吳其芳也覺得那工作太雞肋了些,不足以養家,但考慮到他的腿,考慮到鄭遠提供的工作,又覺得可惜,一時無話可說,只能說:「你就作吧你,等有一天,再也沒人幫你的時候,看你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窮日子窮過唄!

  吳其芳想不通,為什麼程剛要拒絕鄭遠的好意。程剛的理由是,不想兄弟關係變得不純粹。雖然不理解,但吳其芳選擇尊重。後來鄭遠也給吳其芳提供過一次工作,吳其芳也拒絕了。她其實挺想去的,但她不想讓丈夫為難。

  對此,周芬的評價是:你們夫妻感情還怪好的嘞!

  吳其芳總覺得周芬像是在陰陽怪氣,但她沒有證據。

  程剛後來轉做扁擔,主要是因為扛包太累了,也不自由。做扁擔有不少休息時間,經常還能挑到不算重的貨物,一個月下來,收入和扛包差不多。不止程剛,一起扛包的很多兄弟,包括劉立在內,都轉做了扁擔。這一做,就是很多年。

  吳其芳還在賣扣子,程剛才回來時不讓她去做買賣,怕有風險,她態度堅決,非要去,程剛拗不過她,就由著她了。這兩口子,都很有主見,雖然看見對方受苦都會心疼,但在自己的事情上,都不聽對方的。

  周芬和她妹妹當然也還在賣扣子。只是她們的貨,不能再從江城紐扣廠拿了。市場發展太快,需求太大,江城紐扣廠生產的扣子根本就不夠賣,「品控」標準改了,沒那麼多次品流出來了。周芬的關係沒那麼硬,她拿不到江城紐扣廠漏出來的貨了。

  好在漢街周邊一下子就冒出來很多小作坊,生產扣子的作坊也有不少。1982年之後,周芬和吳其芳的貨品,主要來自那些小作坊。她們雖然沒能拿到營業執照,租不起檔口,但也都有了自己的固定小攤位。每個月交點管理費,就可以在街上指定位置鋪半張舊床單,把貨物擺上去賣了。合規合法,不偷偷摸摸,不用擔心隨時可能被抓,也算是進步了。

  提著籃子走街串巷賣扣子時,因為籃子小,貨品只有扣子。有了攤位,就可以再增加些商品了。除了扣子之外,吳其芳的攤位上,還有鞋墊、襪子、拉鏈之類的服裝輔料。工作當然也輕鬆多了,之前每天在漢街上走幾萬步,傍晚回到家,腿酸腳疼,得坐很久才能緩過來。有了自己的攤位後,坐在小馬紮上守著攤,等顧客上門詢問就好了。有客來就賣貨,沒客來跟旁邊攤位的周芬等人聊聊天,一天很快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