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六年後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程剛回來六年了。

  這六年,變化最大的是政策和市場。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看書首選天天看小說,𝚝𝚝𝚔.𝚝𝚠超給力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程剛出獄的第二年,也就是1979年,漢街作為全國首個以個體私營經濟為主體的小商品市場開放,103戶個體戶獲得首批營業執照。鄭遠、楊萬彩、萬平等人是漢街最早一批領到正規營業執照的商戶。

  私人辦廠真正放開的時間是1986年以後。漢街各巷子裡隱藏的個人開的小廠都是不正規的作坊,被舉報了,或被發現了,是要取締並罰款的。嚴重的,負責人還會坐牢。鄭遠那個小打火機廠,程剛坐牢的第二年,就偷偷辦起來了。本來是儘量瞞著的,但在1979年年底,還是被街道知道了,街道跟他談,打火機廠就變成了街道合辦企業。擴大了規模,成了一個有執照的百人大廠。廠房由街道統一規劃,鄭遠也搖身一變,成了街道給編制的街道廠辦廠長了。

  他承諾程剛的,有他一碗肉吃,就有程剛一碗湯喝,一直是作數的。無奈程剛這個人性子比較軸,不肯接受。鄭遠勸了兩三回,沒勸動,也就沒再勸了。

  鄭遠除了有個被收歸街道辦的打火機廠外,還在漢街租了檔口賣雜貨,負責人是他老婆。雜貨鋪什麼都賣,主要賣的,還是棉布做的男士女士褲頭。早在打火機作坊開起來之前,鄭遠他們就在家開起了褲頭作坊。打火機作坊開起來的時候,褲頭作坊從鄭遠家搬出去了。可能是轉讓給親戚了,也可能是跟別人合夥,誰知道呢!

  楊萬彩拿到營業執照後也租了檔口,她的檔口主營玩具。漢街沒有生產玩具的作坊,所有的貨品都得從外面進。好在有營業執照,市內的國營玩具廠大門都向她開放。她在拿到營業執照之後,還跑了浙江和廣州,跟那邊的玩具廠達成了合作。那邊廠里有新貨會寄樣品給她,她可以自由挑選。選中的貨品她這邊打款,對方發貨就好了。

  萬平也有了自己的檔口,也在賣雜貨:事實上,八十年代初漢街的檔口,除了專營布匹,以及和服裝相關的一些之外,幾乎都在賣雜貨。鍋碗瓢盆、菜刀、擀麵杖,零零碎碎小東小西,是家家戶戶都需要的。雜貨鋪,才是那時候的剛需。貨品種類越多越好,要啥有啥最好。來了批發客戶,自然是按批發價折算。若是本地人只買一樣兩樣,不好意思,得按零售價算,漢街自古就是這規矩。

  這六年,政策一年比一年寬鬆。國家從限制民營企業發展到批量販運合法化,從割資本主義尾巴,到允許一小部分人先富起來,也不過才幾年時間。江城九省通衢,交通便利,漢街作為老牌經濟中心,率先動了起來。到1984年程越高中畢業時,主要的幾條街道已從門可羅雀、大部分檔口關閉、買賣者偷偷摸摸、一步三回頭的狀態,變得熙熙攘攘、川流不息,日均吞吐客量近萬人。

  很多人在漢街都掙到錢了。有人成了萬元戶,有人資產不知道多少萬了,卻還在低調度日。有人的企業,從小作坊變成街道辦企業,沒幾年收歸國有,變成了國有企業,還配合國家,接了外貿訂單——說的是鄭遠和他背靠的打火機廠。有人從街頭拉人買貨的小商小販,變成有事沒事總上報紙、電視,總接受採訪的知名民營企業家——說的還是鄭遠,以及他背靠的打火機廠。

  鄭遠發達了,他是國營千人大廠的廠長,他雖然只有初中學歷,雖然也才四十出頭,但他去BJ、上海、香港、國外出差,他代表的是漢街的臉面,代表的是江城的臉面。他,發達了!

  發達之後,他老婆自然不用辛辛苦苦經營檔口了。檔口是轉出去了,還是跟人合作,交給別人運營了沒人知道。他老婆有時候會跟他一起出差,上電視、上報紙。那個沒有文化的家庭主婦,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穿起了利落的套裝,還學會了化妝。不了解她過往的人,還以為她從一開始就是貴婦人呢!

  楊萬彩和萬平也發達了,檔口每天的營業額都很高,忙得不可開交。

  朋友們各有各的發達,程家卻還是老樣子。或者說,因為程剛的回歸,稍微好了那麼一點點。也只是一點點而已。

  程剛回來後,先跟吳其芳一起去街道辦登記。街道辦對他的情況表示同情,同時也表示,現在確實沒有合適的崗位可以提供給他,讓他等等。這一等就是一個多月。這一個多月里,程剛主要做的事情,就是看醫生,看瘸腿還有沒有治好的可能性。

  程剛坐牢那一年零十個月,程家幾乎是吃了上頓沒下頓。雖然後來吳其芳跟著周芬賣扣子,有了些收入,但只勉強夠一家人最基本的吃穿嚼用罷了,想存下點錢,很難。

  吳其芳臥床吃藥欠下的外債還沒還清呢,程剛回來了,他也得看醫生。吳其芳心中始終有個願望,她希望程剛的腿還能好,為此,她帶著程剛看了不少醫生。

  大部分醫生的判斷是,神經壞了,沒辦法修復了,徹底治好瘸腿不可能,殘疾要伴隨終身了。一個比較權威的醫生說,想要瘸得沒那麼嚴重,走慢一點看不出來,需要敲斷骨頭重新接。

  吳其芳和林老太都覺得這樣最好,一勞永逸,程剛卻不同意。

  程剛的身體,在監獄吃了大虧,回家急需補充營養、增強體質,一時無法參加工作。家裡有外債沒存款,做手術的費用要找親朋好友借,那是一筆不小的錢,足以讓家裡好多年翻不了身。另外,傷筋動骨一百天,敲斷骨頭重新接至少得休息三個月,還得隔三差五吃能養骨頭的豬骨湯,就算有錢,哪裡能弄到肉票常買豬骨熬湯?程剛說,算了算了,還是保守治療吧!

  保守治療不過是做些康復、止止痛罷了。

  腿長在自己身上,痛不痛只有自己知道。每次做完康復治療,林老太和吳其芳都會追問他感覺好點了嗎?程剛都會說好點了,不痛了。謊言說久了,有時候把自己都騙住了。

  家裡本就艱難,多了一張嘴吃飯,不工作,還要做康復治療,就更艱難了。街道辦不作為,周芬出了幾回主意,讓程剛去街道辦鬧,逼著他們解決工作。程剛沒去鬧,只上門問了兩次,沒機會就算了——他一個刑滿釋放人員,哪敢去政府部門鬧。哪怕是街道辦,那也是政府部門,他不敢,他不想再被抓進去了。

  周芬一開始特別熱心,但當她聽吳其芳說,鄭遠給程剛提供了一份很不錯的工作,而程剛拒絕了之後,她的熱心就逐漸淡了。她問了句為啥拒絕呀?吳其芳說:「誰知道呢,他就跟腦子壞掉了一樣。」

  周芬也就不問了。

  周芬心想,程家還是不夠苦。或者說,程剛根本沒看到老婆孩子究竟有多苦。再或者說,他就算看到了,也假裝沒看到老婆孩子有多苦。但凡他為老婆孩子多考慮一點,怎麼可能為了面子,不接受鄭遠提供的工作?

  對,在周芬的眼裡,程剛自罰似的體力勞動,都是為了面子。說到底,不就是被抓了,腿瘸了,不甘心唄!想找人要個說法,卻無從找起,就折磨自己,折磨別人!

  男人都一個樣,都他媽自私!這是周芬的真實想法。

  當然這想法,她不會跟吳其芳說。吳其芳和程剛感情好,她當著吳其芳的面說吳其芳丈夫的壞話,否則朋友都沒得做了。

  不僅沒跟吳其芳說,任何人都沒說。

  然而自此,周芬對著程剛的時候,態度就一直很冷淡了。心裡看不起一個人,是沒辦法熱情起來的。

  程剛是最早一批做買賣的商戶之一。他跟鄭遠、萬平、楊萬彩、劉立他們關係比較好,但,他沒供出來的人,可不止他們三個:但凡他隨口供出來幾個人,可能腿就不至於瘸了。可以說,程剛幾乎是以一己之力,保護了同期幾乎所有的商戶。

  回來之後,除了鄭遠,其他商戶也有給程剛提供工作的,程剛都不去。很多人給他建議,他也都沒聽。程剛是真的不碰買賣了。

  沒人理解,也沒人能勸得動,只好算了——連他的老婆孩子,都拿他毫無辦法,何況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