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兄弟之國

  誓書送到趙恆案前時,「兄」字旁邊還留著一處空白。

  禮官說,遼主耶律隆緒年少,願以弟事宋帝。王繼忠轉來的這項請求不費一兩銀、一寸地,聽來比此前所有條件都輕。趙恆卻遲遲沒有落筆。兩個都以天下之主自居的皇帝,誰先致書,誰居長幼,如何稱對方母親,每一個字都在替戰場上沒有分出的高下安排座次。

  「他們肯稱弟,是不是承認此次求和出自北朝?」趙恆問。

  禮官不敢把話說滿:「依年齒,陛下本就居長。遼主稱弟,可全我朝體面;但兩國因此以兄弟相交,也等於承認彼此各為一國之主。」

  趙恆的手停在紙上。他曾在北城萬歲聲中以為自己終於站穩。如今軍報不再催命,真正落到面前的卻不是受降表,而是一封要他承認遼朝不會消失的盟書。

  寇準仍不甘心。他提出遼軍退路疲憊,身後又有未下諸城,若諸軍扼住要道,未必不能逼出更重條件。幾名邊將也上奏,請趁其北撤追擊。趙恆逐封看過,問曹利用:「若追,能盡殲嗎?」

  曹利用答:「不能。可使其受損,也可能逼其回身。盟約一破,三十萬、關南與撤軍都要重談。」

  「若不追,天下會不會說朕畏敵?」

  這一次沒人替他回答。是否渡河,可以在幾日內看見軍心;是否停戰,要用許多年才知道對錯。皇帝簽下的不是一場已經得到結果的勝利,而是一項必須相信後人也會執行的選擇。

  趙恆讓禮官繼續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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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每年給遼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由三司差人運至雄州交割,不派顯貴使臣捧送遼廷。這樣,實物必須交,儀式卻不成進貢。沿邊州軍各守疆界,不得交相侵擾;逃人、盜賊越界,不得收留;已耕田地不許騎兵踐踏;舊城舊壕可以修葺,不得另築新城,也不得私改河道。

  條文很碎。趙恆卻聽得比稱謂更仔細。他問逃人由誰驗明,修舊壕與開新壕如何區別,遼軍撤退時宋將能否尾隨。過去二十多年的邊患往往不是從一道正式詔令開始,而是從越境追捕、夜間盜馬和新築一寨積累起來。若這些小事沒有寫清,「兄弟」二字擋不住下一次刀兵。

  讀到邊界,禮官說誓書不重新丈量,只寫兩國各守現有城池。遼方可以不在紙上承認索取關南失敗,宋朝也不必交出已經控制的三關州縣。

  「誓書之外,各無所求。」曹利用補道。

  這句話把關南舊議徹底關在門外,也把宋朝日後趁機索取幽州的念頭一同壓住。趙恆抬頭看寇準。寇準沒有反對條文本身,只說:「今日不求,不等於後世不可取。何必把話寫死?」

  曹利用道:「若不寫死,遼方便能說關南尚未談完。臣在帳中拒絕的每一句,都會重新回來。」

  兩人爭的是同一處空白。寇準想給將來的勝利留門,曹利用要先堵住明日重開戰事的縫。趙恆知道自己只能選一邊。

  他又想起北城。那日寇準逼他渡河,說不渡則軍心先失。寇準沒有錯,可皇帝不能永遠由同一個人替他決定哪一次應當冒險。此刻遼軍尚能作戰,河北已經殘破;追擊即便獲勝,也未必能奪回幽州,只會把剛剛得到的停兵再押上去。

  「寫。」趙恆說,「誓書之外,各無所求。」

  寇準還要再奏,皇帝抬手止住:「數十年以後,自有能禦敵之人。今日若為未必可得之功,再困河北生靈,朕不為。」

  殿中安靜下來。趙恆命諸路不得擅自邀擊退軍,只許尾隨監護,防遼騎繼續劫掠;又讓王繼忠傳話,要求放還所掠老幼。命令先於盟書送出,因為遼軍一旦拔營,這份和平便要接受第一次檢驗。

  最後仍是那個「兄」字。趙恆問,自己如何稱蕭太后。禮官答,可依親屬次序稱叔母。皇帝苦笑了一下。幾日前還是敵國統帥,轉眼便要在國書里成為親長。所謂一家,並非真有骨肉,只是當時沒有另一套言辭,可以讓兩個皇帝並立而不迫使誰公開稱臣。

  趙恆終於落筆。他稱遼主為弟,也接受遼主稱兄。印璽壓下時,他的手沒有發抖。比起渡河,這個動作幾乎沒有聲音,卻同樣不可撤回。

  玉璽抬起,朱印邊緣有一處略淡。禮官請重新鈐蓋,趙恆卻說不必。盟書不是因為印色完美才算數,而是因為從此每年都有人要按其中的句子辦事。他讓人當殿謄出副本,分別送往河北、河東,讓邊將先知道皇帝已經選擇停手。

  李繼昌持宋朝誓書北去,遼廷隨後回書,告於天地,誓之子孫。遼軍開始拔營。楊延昭等將看著敵軍從尚未攻克的城池間北歸,幾次請擊,最終只按詔尾隨。張凝所部握著兵器跟在後面,既不截路,也不許游騎再散開劫掠。兩軍並非同時放下刀,只是一邊戒備,一邊退到文書規定的位置。

  趙恆離開澶州,在陳橋接見持回書而來的遼使。三十多年前,趙匡胤在此被將士擁立;如今他的兒子在同一處收到另一位皇帝的誓言。趙恆沒有覺得自己凱旋,也沒有覺得自己投降。他只聽見車外百姓躲避儀仗的腳步,想起河北終於可以不再等下一封急報。

  盟書蓋了印,軍隊退了,三十萬也將按年送往雄州。可「兄弟之國」給他的體面十分脆弱。只要有人換一個說法,這份由他親手簽下的和平,便可能從止戰之功變成城下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