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稅收改革與新戰艦
天方和東歐的叛亂平定的時候,時間也來到了泰康十三年。
朱桓在十年前曾經承諾,將在泰康十四年進一步降低田稅。
按照最初的計劃,民田應該降到一成,官田至少降到三成。
朱桓在泰康十三年初就通知相關衙門機構,做好明年再次降低田稅的準備。
主要是按照降低後的田稅,編制來年的稅收和財政計劃。
命令下達之後,工商業戶籍和軍戶出身的官員都沒有發表意見,理所當然的準備按照皇帝的命令做事。
但很多仍然是民戶的官員上疏,希望朱桓能夠收回成命,不要再減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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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朱桓反解孟子後形成的邏輯,聲稱士紳百姓都是大明的一份子,享受了大明朝廷提供的繁榮盛世,應該為朝廷分擔治理天下的成本,也就是繳納賦稅。
沒有減稅的人沒有意見,減稅範圍內的人卻上疏反對,真實原因都是一樣的。
朱桓十年前將田稅從三成降低到兩成,同時把民戶科舉名額砍了三分之一。
所以工商業和軍戶出身的軍官,都期待著皇帝把民戶科舉名額再砍掉一半,那自己占得名額就能再次大幅度上升了。
民戶官員反對也是同樣的原因,非常擔心自己的名額再次降低一半。
不過十年前朱桓按照比例砍名額,是為了降低士紳對賦稅的牴觸心理,儘量降低可能出現的士紳叛亂規模。
同時獲得工商業戶籍和軍戶的全面支持,以爭取快速平定多半會發生的叛亂。
現在的情況變了,現在大明天下足夠穩定,基本不可能發生大規模動亂了。
朱桓作為皇帝,也不希望科舉份額比例失控,導致朝廷上的力量比例失控。
朱桓雖然支持工商業發展,雖然需要軍戶的支持,但也不能讓他們把持朝堂。
所以朱桓最終部分採納了民戶官員的意見。
朱桓仍然要履行十年前的承諾,但是改變了最終的減稅範圍。
民田的田稅比例不變了,只把官田佃租降低到三成。
同時朱桓也不會大幅度縮減民戶的科舉名額了,而是會按照已經基本穩定的算法來確定減稅後的實際科舉名額。
現在大明的科目名額分配方式,首先有一成名額給所有同級行政區平分。
三成名額按照行政區丁口總數分配。
三成名額按照行政區生產總值分配。
三成名額按照行政區賦稅總額分配。
所有計算結果向上取整,且所有行政區的保底名額為兩個。
首先以省份為單位分配生員、舉人、進士的總數額。
然後進一步在省內以照府和直隸州為單位分配舉人和生員的總數額。
最後在府內以州縣為單位分配生員數額。
工商戶和軍戶最初各作為一個虛擬省來分配名額。
現在也先分配到省份之中,再在省內作為虛擬的府分名額。
文教部每年計算一次名額分配數據交給皇帝。
皇帝會根據當前的天下實際局勢,根據現有官員的數量和級別分布,甚至是單純根據皇帝的個人好惡,另外增加或減少名額。
上一次給民戶直接砍掉三分之一,就是朱桓個人的好惡決定的,明擺著就是對主動要求減稅的民戶士紳們的懲罰。
現在的絕大部分官田都是公司化經營的大型機械化農場,仍然採用租賃方式經營的官田數量非常少,基本都是城市附近甚至內部等待開發的零碎小塊土地。
這樣的田稅減免和科舉名額調整的效果可以說微乎其微了。
這樣工商業和軍戶當然不會非常滿意,但他們也沒有因此失去什麼。
降低田稅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了。
而朱桓則開始規劃另一種稅收制度調整,將傳統商業稅改為增值稅。
傳統商業稅是最為簡單粗暴的交易稅,通常按照交易的總價格來徵收,理論上每交易一次就要徵收一次。
在古典時代的絕大部分時期,一直到二戰時代結束以前,全世界絕大部分地區的商稅都是交易稅。
大明此前的商稅也是交易稅,理論上每一次交易都徵收十分之一。
這種簡單粗暴的稅收方式最大的缺陷是重複徵稅。
重複徵稅又會導致兩個嚴重後果。
一個是加價越多總稅率越低,加價越少則總稅率越高。
經過數學模型計算能夠得出這樣的規律:
只要每一次交易的總價格都翻倍,那麼無論這個商品轉了多少次手,行業內的總稅率都不會超過百分之二十。
一旦整個產業鏈都採用薄利多銷的策略,那行業總稅率就會隨著交易次數的增加而迅速攀升,理論上沒有上限。
這會導致商人放棄薄利多銷策略,在利潤的驅動下不斷追求單次利潤率。
另一個是交易次數越少,總稅率越低。
如果從原料採集到生產加工乃至運輸和銷售,全都在一個公司內部完成,就可以只參與一次市場交易,那麼總稅率就是百分之十。
這樣的稅收特徵,會促行業內的上下游廠商自行聯合起來,在公司內部打通整個產業鏈的所有環節,形成壟斷。
在農業時代,商業交易規模小,數量少,範圍小,交易頻次也低。
簡單粗暴的直接交易稅的影響還不算非常明顯。
但是到了工業時代,在工商業大發展的時代,交易稅的影響就越來越明顯了。
特別是在第二次工業革命之後,為壟斷資本主義的誕生提供了重要的養料。
現代化的增值稅制度,是對商品價值增加的部分收稅,這樣就能夠解決交易稅導致的重複收稅問題了。
一個行業內的廠商,無論是是否完全打通了上下游的所有環節,理論上最終的綜合稅率都是相同的。
支持薄利多銷的經營方式,因為廠商獲得的利潤越少,交的稅也就越少。
這樣就能延緩壟斷廠商誕生的速度。
大明官營的產業幾乎都是壟斷廠商,但朱桓不希望民間產生類似的壟斷廠商。
那會影響大明皇室和朝廷的地位。
在農業時代,皇帝應該是最大的地主,在工業時代,皇帝應該是最大的資本家。
增值稅相比交易稅而言,可以算是非常現代化的稅收制度。
但相比簡單粗暴的交易稅而言,增值稅的實施難度也要高得多。
要有統一的管理機構和防偽票據,還要求這些票據能夠隨著交易持續流轉。
這種票據就是發票。
廠商要將上游廠商開給自己的發票副聯,與自己開給下游廠商的發票存根,一起交給稅務主管機構。
兩張發票上的價格差就是廠商的利潤,也就是廠商需要交稅的部分。
朱桓用自己閒暇的時間,將自己知道的增值稅徵收方式寫出來,安排三個官營產業集團配合稅務部試行。
然後回過頭去繼續盯著科研進展。
泰康十三年的秋天,計算機公司完成了早期電晶體計算機的量產工作,並且開始在科研、軍事、財物等對計算能力有迫切需求的朝廷機構中推廣和應用。
海軍的第一艘新式航母也正式完工服役。
朱桓親自參與設計的新航母,相比舊航母而言全面增強了防護能力。
布置了核心艙裝甲、側舷主裝甲、飛行甲板裝甲、多層防雷隔隔艙。
將開放式機庫改成了封閉式機庫,將升降機從艦體中部改到了側舷。
設計和防護水平基本達到了二戰後期裝甲航母的等級。
相對而言,航母是新技術應用範圍最小的軍艦,最先完成了建造和服役。
火炮戰艦的新炮塔、炮鋼、揚彈機等子系統的研發耗費了大量時間。
以至於最小規格的戰艦,滿載排水量只有一萬石的巡防艦,與滿載排水量達到七十萬石的裝甲航母基本同時完工。
一萬石就是六百噸,主要武器就是四座雙聯裝一寸(四十毫米)甲板炮。
沒有裝單機,使用手動裝彈,但炮彈四枚一組,裝彈一次可以發射四次。
四座炮塔兩前兩後背負式布局,與一二戰時代的無畏式戰列艦非常類似,可以算是無畏化的輔助艦艇。
另有八門彈鏈供彈的三厘(十二毫米)水冷自動「機關統」,也就是水冷機槍。
艦體沒有專門布置裝甲結構,不過艦體本身都是均質裝甲鋼建造的。
戰艦的結構鋼與裝甲鋼都是合金鋼,兩者的性能和成本有差距但卻不是很大。
如果兩種材料的生產數量都不算很多的話,將結構鋼與裝甲鋼按照不同的標準分別生產和使用,能夠稍微降低一些最終生產成本。
但如果兩種材料用量都非常高,那麼將兩種材料合併成一種材料,減少供應鏈複雜度節省下來的成本,能夠彌平兩種材料的生產成本差距。
這是美國在一戰和二戰海軍爆兵時期驗證過的經驗。
二戰時代美國緊急建造的軍艦,沒有區分裝甲鋼材與結構鋼材,那些批量生產了幾百艘的普通驅逐艦,也全部都是均質裝甲鋼製造的。
只不過沒有做表面滲碳硬化處理,同時也不需要專門布置裝甲結構了。
大明的海軍規模同樣非常大,特別是中小型軍艦的數量非常多,同時直接部署在海外使用也不會影響本土海軍的優勢,所以就全部採用了裝甲鋼製造。
泰康十四年初,滿載排水量三萬石(一千八百噸)的護衛艦完工服役。
主武器是兩座雙聯裝兩寸(八十毫米)炮塔,炮塔內設有半自動揚彈機。
另外還有四座雙聯裝一寸甲板炮,八門三厘自動機關統。
最大航速每小時十萬尺(四十公里,二十二節)。
到了下半年,滿載排水量五萬石的驅逐艦完工服役。
主武器是四座雙聯裝兩寸炮塔,八座雙聯裝一寸甲板炮。
八門五厘機關統,八門三厘機關統。
最大航速每小時十五萬尺(六十公里,三十二節)。
到了泰康十五年夏天的時候,滿載排水量十萬石的巡洋艦完工了。
主武器是四座雙聯裝三寸(一百二十毫米)炮塔,四座雙聯裝兩寸炮塔。
八座雙聯裝一寸甲板炮,十六門五厘機關統,十六門三厘機關統。
艦體設有兩寸厚的均質裝甲,最大航速與驅逐艦相同。
到了年底,二十萬石的高級巡洋艦完工。
主武器是四座雙聯裝四寸(一百六十毫米)炮塔,八座雙聯裝兩寸炮塔。
設有最大三寸厚的表面滲碳硬化裝甲。
天康十六年,全新規格的大型火炮戰艦,滿載排水量五十萬石的戰列艦完工。
主要武器有四座雙聯裝六寸(兩百四十毫米)炮塔,四座雙聯裝四寸炮塔,十六座雙聯裝兩寸炮塔。
設有最大五寸厚(兩百毫米)的表面硬化裝甲。
按照歷史上的海軍艦艇設計風格,這些戰艦大部分都非常浪費噸位。
特別是火炮等級明顯低於自身的裝甲等級,還都插滿了大量的中小口徑副炮。
因為絕這些新型戰艦都是用來打不對稱戰爭的。
由於大明沒有足夠強大的敵人,大部分火炮的威力都是過剩的,所以火力的密度原比單個火炮的威力更加重要。
具有壓倒性優勢的戰列艦和高級巡洋艦,實際目標是大明自己的低級戰艦,所以不會駐紮在海外省份和藩屬國。
各個級別的新戰艦陸續建成之後,朱桓照例安排海軍深入測試和演練。
發現問題就繼續改進問題,沒有打的問題就開始批量生產。
中小型戰艦可以替換現有舊式戰艦,大中型戰艦作為留在本土的鎮國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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