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一筆執行款

  陳慧蘭收到第一筆分配款後的第五天,法院執行部門發來一份資產處置進度表。

  表里列著顧曼名下仍受控制的兩套公寓、車輛、品牌合作結算款和工作室設備。第一筆分配款來自已經完成處置的一輛車和一隻手錶,金額不大,只能覆蓋返還款的一部分。

  上午十一點二十分,執行法官在電話里把處置順序說明白:已經變現的車輛和手錶先按到帳金額分配,公寓要等評估、公告和成交,品牌合作款則由平台按協助執行通知結算,不能因為顧曼臨時提出直播計劃就改變順序。何律把電話紀要編號,抄送給陳慧蘭,避免家屬再次把「收到第一筆」理解成「案件已經結清」。

  顧曼的助理隨後遞交了一份工作室支出清單,裡面混著場地租金、燈光租賃、私人餐費和一筆準備支付給親友的借款。執行部門只讓她補充能夠證明屬於必要經營成本的合同、發票和人員工資記錄,私人支出沒有進入保留申請。清單被退回補證,並不等於支出已經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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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曼的律師在電話里提醒她,二審已經維持返還部分,後續不能再用「等直播恢復」當履行方案。她必須按實際變現和合作款結算情況申報。

  顧曼把電話按了免提:「我現在連品牌合作款都不能自己收?」

  律師把文件翻到第二頁:「能收,但如果屬於已經被依法控制的合作款,平台或結算方會按執行通知處理。你不能把應進入執行帳戶的錢先轉給工作室或者親友。」

  「我不轉給別人,我要拿來做下一場直播。」

  「你要申請經營必要支出,可以列用途、金額和付款時間。不能把一整筆結算款先拿走,再說以後會還。」

  顧曼盯著那張表,忽然問:「我媽已經拿到錢了,她為什麼還要繼續盯著我的房子?」

  「第一筆分配不等於全部返還。」律師說,「剩餘款項還要按受控資產和債權順序處理。你母親不能越過其他債權人先拿,也不能因為她是母親就自動放棄。」

  顧曼把手機推開:「你們每個人都只會說順序。」

  律師沒有安慰她:「因為順序是現在唯一還會執行的東西。」

  與此同時,陳慧蘭也在律師辦公室里看同一份進度表。

  她沒有像直播里那樣罵顧曼,只盯著那輛已經處置的車問:「剩下的錢什麼時候能到?」

  律師回答:「公寓要等處置或合作方案確認,品牌結算款要看執行通知能否落地。時間不能保證。」

  「她要是把房子賣低了呢?」

  「法院會審查處置價格和程序,不能由她私下賣給熟人。」

  陳慧蘭沉默了一會兒:「我以前以為只要她肯還,多少都能慢慢說。現在才知道,錢一旦進了帳,誰先拿、誰後拿,都有人盯著。」

  律師把她簽過的材料放到一旁:「你也不能把這次執行變成給林昭施壓的理由。她不是本案執行人。」

  陳慧蘭抬頭:「我沒找她。」

  「顧曼的直播已經把她名字帶出來了。接下來不要再向林昭打電話,也不要讓親戚去說情。」

  陳慧蘭沒有答應,只把進度表裝進包里。

  當天中午,顧家一個遠房親戚打給林昭,開口就是:「你現在已經賺那麼多了,何必還盯著顧曼那點房子?」

  林昭讓對方把話說完,才問:「你說的是哪一套房,哪一筆返還,還是陳慧蘭已經收到的第一筆分配款?」

  對方被問得一愣:「都是一家人的事,何必分那麼細。」

  「你沒有說具體對象,我沒法回答。請把涉及我的事實寫清楚後,讓律師聯繫。」

  「我就是勸你別趕盡殺絕。」

  「法院執行不是我決定的。你如果認為執行程序有問題,聯繫執行部門,不要把電話打到我這裡。」

  林昭掛斷後,把通話時間和號碼轉給何律。

  何律問:「這次要發律師函嗎?」

  「先存證。」林昭說,「他沒有說我拿了誰的錢,也沒有要求我做具體動作。等他把事實說完整。」

  她沒有去關注顧曼的房產處置,也沒有給陳慧蘭發消息。舊婚姻里的錢已經被法院分成了主張、判決、保全和執行,任何人都不能重新用一句「一家人」把它們混成一筆。

  下午四點,執行部門向顧曼工作室的結算平台發出協助執行通知。平台確認下一筆合作款將在結算日進入指定帳戶,顧曼可以申請保留直播必要成本,但需要提交人員工資、場地租賃、樣品和已確認GG費用清單。

  她的助理把清單拉出來,發現裡面有三筆所謂「團隊福利」,實際收款方是顧曼自己控制的帳戶。

  助理小心地說:「這三筆不能寫成團隊成本。收款帳戶和工作室是同一個控制人。」

  顧曼抬頭:「以前都這麼報。」

  「以前沒人按執行清單逐項看。現在不行。」

  顧曼想發火,手按在鍵盤上停了很久。她知道,如果再把個人消費塞進經營支出,連必要支出的申請也可能被駁回。


  這不是她突然懂事,而是每一筆錢都終於有了不能隨意改名的去處。

  晚上,陳慧蘭收到法院回執,確認第一筆分配款已經入帳,剩餘返還請求繼續按照受控資產和合作款執行。

  回執同時列出尚未結算的項目:兩套公寓還在評估階段,車輛處置款已經進入分配,品牌合作款要等平台結算,工作室設備的處置時間另行通知。陳慧蘭把每一項狀態抄到紙上,沒有把「已經入帳」擴寫成「全部拿回」。顧建國想把家裡一套舊家具也拿去抵債,她按何律提醒的範圍核對,發現那套家具不在執行清單里,不能自己替法院改變資產歸屬。

  顧曼又通過助理髮來一條求情信息,想讓陳慧蘭先撤回對合作款的協助執行。陳慧蘭沒有直接回應,只把信息轉給執行法官和律師。她不再替女兒解釋,也不私下收取一筆不明金額,任何還款都必須有來源、憑證和法院記錄。

  何律隨後給陳慧蘭發了一個返還記錄模板,第一欄寫付款人,第二欄寫付款帳戶,第三欄寫到帳時間,第四欄寫對應的執行案號。顧曼如果從品牌合作款里直接轉一筆錢,平台和法院仍要核對來源;顧家人從私人帳戶拿來的錢,也不能只在家庭群里說一句「先收著」。陳慧蘭把模板列印出來,放在執行回執旁邊,第一次沒有再替女兒做口頭保證。

  顧建國看著兩張紙,想讓陳慧蘭把其中一套公寓先留給顧曼,以後再慢慢補錢。陳慧蘭把評估通知推回他面前:「公寓已經在執行清單里,誰都不能私下改順序。你們以前把別人的錢當成家裡的周轉,現在連還錢都想按家裡方便排,這條路我不會再替你們走。」

  當天夜裡,陳慧蘭把自己的身份證、法院回執和執行通知放進同一個文件袋,放在家裡抽屜最上層。她不再把重要文件交給顧曼保管,也不再替顧家人轉述沒有憑證的承諾。第一筆錢已經到帳,剩餘債務仍在執行,母女關係也沒有因為一張回執重新變好。

  她把回執放在餐桌上,顧建國看了半天,問:「這就算結束了嗎?」

  「沒有。」陳慧蘭說,「只是第一筆到了。」

  顧建國張了張嘴,沒再說一家人。

  第二天的談判仍在繼續,林昭的手機里沒有顧家人的新消息。

  這一次的安靜,不是他們突然放過她,而是執行文件暫時替她擋住了那些沒有對象、沒有金額、沒有責任人的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