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抓捕雷哥
眼下當務之急是調查抓捕雷哥,這件事今天晚上就要落實,中科城被掃,該知道的肯定都已經知道了,團伙涉案人員隨時都有可能離開青昌。
韓凌給田良打去電話詢問初審情況,到目前為止,謝令馳並沒有供出一個叫雷哥的人,審訊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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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馬上去問謝令馳,雷哥是誰,全名叫什麼,手機號多少,住在哪,所有基本信息都讓他吐出來。」
韓凌在電話里說道。
「好,稍等,我待會給你回電話。」
韓凌放下手機回到辦公室,沒等五分鐘電話便打來了,接通後,田良說謝令馳並不認識雷哥。
「他扯什麼淡?」韓凌怎麼可能信,「謝令馳是中科城犯罪團伙的頭目,雷哥是中科城裡的小姐供出來的,兩個人怎麼可能不認識。
他什麼反應?」
田良道:「看他的表情有點異常,應該是認識雷哥,但不願意把他給供出來。
韓隊,這裡面還有什麼內情吧?他供其他人的時候可痛快的很。」
韓凌:「先不猜,你們繼續審,我在青昌這邊先查一查。」
田良:「那行。」
韓凌:「對了,謝令馳三月份為什麼沒來青昌?是發現什麼了嗎?」
田良表示,謝令馳並不知道警方已經注意到他了,但謝坤很久沒露面,青昌又發生了金店盜竊案,兩個月前,手下把這些零散的信息都告訴了他。
謝令馳當時就有些警覺,而後打聽到了謝坤被抓的消息,擔心謝坤在裡面把他賣了,出于謹慎起見,就沒有回青昌,想著先觀察風聲再說。
「謝坤被抓的消息,他從哪打聽到的?」韓凌問。
田良:「就是古安區各行各業的一些朋友,我們調查謝坤的時候動靜鬧得很大,走訪幾乎做到了地毯式,這不算什麼秘密,隨便一問就能判斷出來。」
韓凌嗯了一聲掛掉電話,離開辦公室來找郭楠楠,深入詳細了解雷哥的一些情況。
郭楠楠曾經上班的那家夜場,需要去一趟。
這件事,交給了二中隊的隊長去做。
郭楠楠有雷哥的手機號碼,但當撥過去的時候,那邊提示關機,說明雷哥進入了蟄伏狀態,可能還在青昌,可能已經果斷逃離。
從清查中科城到現在,時間上還比較短,存在可能雷哥還沒走。
來到走廊,韓凌站在原地思索了一會,拿出手機給趙炳奎打去電話。
郭楠楠工作的夜場位置在天寧區,天寧區是趙炳奎的地盤,就算不是他的場子也應該很熟悉。
二中隊雖然已經過去了,但不一定能問出什麼,在夜場工作的那些人,對於警察的上門多少都會有些排斥,難保不撒謊。
「餵?韓老弟。」趙炳奎接電話的速度很快。
韓凌:「奎哥,又有事找你幫忙了,現在方便嗎?」
趙炳奎笑道:「方便,你說。」
韓凌:「天寧區有家叫明秀的場子,熟嗎?」
趙炳奎:「那怎麼能不熟,老闆和我關係不錯,怎麼著,明秀那邊出事了?」
韓凌:「和明秀沒關係,我需要查一個叫雷哥的人,能不能幫我問問,他是明秀的常客。
問清楚點,包括平時開什麼車,車牌號多少等等。」
趙炳奎:「小事一樁,我現在就給明秀那邊打電話。」
韓凌:「不要提警方。」
趙炳奎:「我明白,據我所知明秀這家場子沒啥大問題,主打女孩高顏值,尺度比我的場子還小,你放心。
要是明秀那邊反應不對,我會隨機應變的。」
他和明秀老闆是朋友,前提是對方不能涉嫌犯罪,如果真攤上了刑事案件,那很遺憾,只能放棄這個朋友了。
雙方掛斷電話。
主打高顏值?
韓凌回想郭楠楠的容貌,是比普通女孩漂亮一些,但高顏值不至於,誇張了,當然也有可能因為在高亮的燈光下見光死。
趙炳奎在二十分鐘後回了電話:「韓老弟,那個叫雷哥的剛走沒多久啊。」
韓凌目光微凝:「剛走是什麼意思?」
趙炳奎:「剛從明秀離開,我打電話的時候走了十幾分鐘,現在算算,半個多小時了。
開車走的,豐田霸道,完整車牌號那邊記不大清,末尾兩個數字是六八。」
「謝謝,回頭請你喝酒。」
聽到這裡,韓凌立即掛斷電話來到圖偵大隊,馮耀已經下班了,他讓圖偵大隊的民警幫忙尋找這輛車的蹤跡。
有車輛型號,有車輛牌號後兩位,應該問題不大。
聽趙炳奎的意思,雷哥在警方清查中科城的時候剛巧在明秀消費,半個多小時前得到消息後,馬上便離開了。
半個多小時的時間,駛出青昌都不夠,只要鎖定車輛位置很快就能追上。
「嫌疑人很重要,速度快點,和交警那邊說明情況。」韓凌說道。
韓凌是副大隊長又和馮耀關係極好,圖偵大隊民警不敢怠慢:「好的韓隊,我們馬上聯繫馬上查。」
韓凌沒走,就站在圖偵大隊這邊等,看著民警聯繫交警部門,看著監控畫面切換。
很快,共享畫面傳來了,韓凌上前幾步讓自己看的更清楚,畫面中的路口正是明秀附近,能看到一輛白色豐田霸道在等紅燈,車牌號後兩位是六八沒錯。
副駕駛沒人,主駕駛坐著一個微胖的男子,寸頭,右臂肩膀的位置有部分紋身裸露在外。
「儘快找到這輛車的位置。」
韓凌說完轉身離開,去協調交警實施攔截。
正常程序,調交警需要內部審批和製作正式文書,再送達交警部門,然而當前情況比較緊急,可以口頭報告由分局領導直接電話通知交警指揮中心,就近調度警力設卡攔截。
文書後補。
雷哥是刑案嫌疑人,涉嫌脅迫賣淫,具備一定危險性,所以還需要轄區片所的協助,以絕對武力碾壓將其控制,不給對方任何反抗的機會。
五分鐘的時間內韓凌打了六個電話,並召回了二中隊,先朝著雷哥離開的方向趕,節約時間。
從目前所掌握的行車軌跡看,雷哥應該是想從西邊離開青昌,那裡有高速路口。
如果他中途沒有其他目的地的話,這個時候應該已經上高速了。
「餵?我是韓凌,幫我查一輛車,看看半小時內有沒有高速收費站數據。」
開車行駛在路上,韓凌打給分局指揮中心。
「好的,韓隊稍等————沒有結果,該車沒有上高速。」
分局指揮中心可以通過警務內網直接調取高速交警的數據,一兩分鐘就能有結果。
「知道了。」韓凌掛掉電話。
既然還沒上高速,說明雷哥要麼中途有其他目的地,要麼就沒打算走高速。
高速的路況是好,但每個出入口全部高清拍照,行蹤完全鎖死,只要上了高速,警方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查到逃竄方位,車在高速公路上,插翅難逃。
暫時沒有危險的時候可以走,現在中科城被查,在隨時都可能暴露身份的情況下,雷哥也許潛意識不敢去選擇高速路。
十分鐘後。
「呼叫韓隊,呼叫韓隊。」
韓凌拿起對講機:「我是韓凌,說。」
「嫌疑車輛已經鎖定位置,正沿著環海公路行駛,請指示。」
韓凌:「實時動態不間斷跟進播報,我現在聯繫轄區片所,隨時準備攔截抓捕。」
「收到。」
「目標車輛現已駛過建設路口,繼續沿著主幹道向西南方向行駛,車輛未減速,暫無繞行小路動向。」
「注意,嫌疑車輛開始變更車道,即將駛入知春路段,前方臨近國道路口。」
「目標車速加快。」
「嫌疑車輛距離國道路口還有六百米。」
「嫌疑車輛距離國道路口還有五百米。」
「嫌疑車輛距離國道路口還有三百米。」
國道路口警燈閃爍,有交警站在路中間抬手示意,讓行駛而來的豐田霸道停車。
雷哥眉頭皺起,猶豫了一下後,最終沒有選擇掛倒擋逃竄,萬一只是例行檢查,逃跑行為只會讓警察認為自己做賊心虛,得不償失。
他抓了一把口香糖放進嘴裡,以免讓交警聞到自己嘴裡的酒味。
「你好。」交警上前敬了個禮,「例行檢查,請出示行駛證駕駛本。」
雷哥從儲物箱裡拿出證件遞了過去。
交警接過挨個打開,姓名是雷越。
「這駕駛證————你先下來。」交警後退一步。
雷哥詫異:「駕駛證咋了?」
交警沒解釋:「你先下來再說,後面排著隊呢,不要耽誤大家的時間,很快的。」
「好吧。」雷越打開車門下車。
剛把門關上,突然間,四周竄出來五六個便衣民警,以極快的速度衝來,目標很明確。
雷越看到後臉色大變,轉身就要上車,但速度最快的民警已經到眼前了,一記飛腿踹了過去。
砰!
雷越側著身體倒地,更多民警湧來,將其死死按在地上,並戴上了手銬。
「別動!老實點!」
在場交警小跑著趕來想要幫忙,但沒人上前,一般情況下根本用不著他們,更多的是看熱鬧心態。
「是不是搞錯了!抓錯人了吧!」雷越大喊。
有民警冷哼:「就憑你這一嘴的酒味,也不會抓錯!
站起身!
叫什麼名字?」
「雷越啊,駕駛證不給你們了嗎?」雷越臉色難看。
民警:「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雷越:「我知道個屁啊!」
民警拿出證件:「你嘴巴給我放乾淨點!
看清楚了,我們是城西片所民警,接到古安分局指令,拘傳你回去接受調查,聽明白了嗎?不明白可以重複。」
雷越怒道:「我不明白!因為什麼接受調查?總得告訴我吧!」
距離此處不遠,韓凌開車趕到,隨便一停下車大步走來,站在了雷越面前。
「韓隊。」
「韓隊。」
在場民警敬禮,周圍交警也下意識調整了站姿。
雷越轉頭。
「雷哥是吧?」韓凌問。
雷越打量韓凌:「你誰啊?」
韓凌:「古安分局刑偵大隊的,有個案子需要你回去協助調查,這是要去哪啊?不準備在青昌待了?」
雷越沒回答,問:「什麼案子?」
韓凌:「什麼案子你不清楚?」
雷越:「你說了我不就清楚了?」
韓凌本來想提郭楠楠,到嘴邊了改口:「謝令馳被抓了,該吐的都已經吐了出來,你說因為什麼案子抓你?」
聽到謝令馳被抓,雷越臉部肌肉抽動了一下,本來就沉著的表情變得更加陰鬱。
「現在明白了嗎?」韓凌說道。
雷越沉默了。
見狀,韓凌意識到謝令馳確實在包庇雷越,其他人都供了,為什麼對雷越另眼相待?
這個人有什麼特殊?
是因為關係好,還是利益捆綁過於緊密,還是留著有用?
或者說————謝令馳身上還藏著其他事?
韓凌沒有現場審,等二中隊的人到了之後將雷越押上警車,隨即返回分局。
待刑偵大隊走後,國道路口的交警也陸續撤走,抓捕任務配合的很成功,他們回去後都會得到嘉獎。
折騰了這麼久,時間已經來到了凌晨五點。
雷越沒有休息睡覺的機會,被押到了審訊室,韓凌親自負責審問工作。
「是你自己說,還是我問?」韓凌靠在椅子上,淡聲開口。
雷越不傻:「問吧,知道的我就說。」
和警察打交道他有經驗,要先搞清楚警方掌握了什麼,一問一答,不等人家問自己說出來,那是白痴行為。
說是謝令馳把他給賣了,也不一定是真的。
警察就喜歡整這種套路。
「你和謝令馳是什麼關係,想好了再說啊。」韓凌道。
雷越:「朋友。」
韓凌:「只是朋友嗎?中科城需要我提醒?都已經坐在這了,沒必要再裝傻,挺可笑的。」
雷越咧咧嘴:「不就是一夥賣淫的麼,又不是我組織的,你們找我幹啥?」
韓凌輕笑:「你倒是挺會玩文字遊戲,不是你組織的,參與了嗎?」
組織和參與確實是兩種性質,該案件類型比較複雜,除組織外,還有從犯、介紹、容留等。
其中,脅迫是已經掌握的情況,郭楠楠是人證。
但韓凌還想問問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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