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高美意外地打量了我一眼,玩味笑道,「怎麼,交不起房租,讓房東給趕出來了?」
我搖頭說不是,而是想找個房子搬出來,換個環境,但沒能找到。
程高美說,「那當然了,這一片是商業街,你能找到什麼好房子,找遠點的又不合算。」
她又看了看我,問道,「可你是周老三表弟,我憑什麼相信你?我把鑰匙交到你手裡,要是你監守自盜……那我可就成冤大頭了。」
我嘆了口氣,選擇了實話實說,「老闆,其實我不是周老三表弟,而是打著他表弟的名頭,在你這裡找工作的。」
程高美愣了愣,顯然是她沒料到情況居然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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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你就現在倉庫里住下吧。但真有什麼事,你別出來,讓那兩個混子處理就是了。」
終於找到一個新的落腳地,我有點高興,「那好,我現在回去整理好行李,今晚就搬過來。」
程高美看了看腕錶說,「也行,反正時間還早,我有車,先幫你把行李拉過來吧。」
我擺手說不用了,她說沒關係,眼下風雨綢繆,現在多了一個免費勞動力守著公司,她還偷著樂呢。
也不管我同不同意,鎖上卷閘門,就帶著我走向了停車場。
程高美的小車是一輛紅色的夏利,兩廂造型,車身小喬,跟她的氣質挺搭配的。
她打開車門,坐在駕駛位上發動了汽車,我拘謹的打開后座的門,她愣了愣說,「坐這啊!」
我又尷尬的走到副駕駛位,打開車門坐了上去。
問了我家在哪,她一腳油門,車子就飈了出去。
到了家裡,我上去收拾,她在樓下等,其實我沒有什麼好收拾的,就幾套衣服。
除此之外還有牙刷,杯子,毛巾那些雜七雜八的,一個稍微大號的手提包就能裝下。
可我沒有買,就用我來時裝衣服的蛇皮袋,把東西裝好,就下去了。
鑰匙我沒帶,留在出租屋裡。
這算是我對過去,對芸姐的告別吧。
程高美看我提著一隻蛇皮袋,說了一句有夠寒酸的,也沒再說什麼,打開車子的後備箱,讓我把蛇皮袋放進去,接著把我送回了公司。
她交給了我一把鑰匙,告訴我看好公司就回家了。
我打開二號倉庫,打好地鋪,然後就去洗了個冷水澡。
公司里有衛生間,但是沒有淋浴噴頭,不過難不倒我,用刷牙的水杯和水桶,接了水就能洗。
睡了一覺,六點左右我就起床了,出去買了四隻包子,一杯豆漿當早餐,才把大門打開。
這時走來兩個混混,二十歲左右那樣,頭髮豎著郭富城同款中分,穿著喇叭褲,一雙拖鞋。
一個還帶著墨鏡。
他們學著大哥走路的步調,邁著外八字走到我面前,伸長脖子看了看辦公室,朝我問道,「這就是遠貿?你就是程老闆的打工仔吧!」
我說是的。
他們說他們是來看場子的,接著做起了自我介紹。
「我叫黃國輝,你叫我輝哥就行,他叫何志強,叫他強哥!」
我說,「哦,知道了,我叫陳妄,輝哥,強哥好。」
我想他們既然是來幫忙看場子的,那客氣點也沒什麼。
兩人大大咧咧的走入辦公室坐下,而我正在忙著檢查今天的單子。
輝哥叫道,「那個誰,陳……陳什麼的,我們都坐這裡好一會兒了,怎麼不先幫我們倒杯茶,你他媽就沒點眼力見啊?」
我扭頭看了一眼說,「飲水機不就在那邊麼?杯子也在那,我還忙著,你們渴了就自己倒吧。」
「什麼?我干!你小子是不是裝傻啊!?」
強哥猛拍桌子,一副信不信我這就干你的姿態。
也是這時,程高美從外面走了進來,她淡淡的掃了一眼輝哥和強哥說道,「一大早的吵什麼?」
輝哥和強哥看到程高美,剛才那一副囂張跋扈的模樣頓時就不見了,馬上諂媚賠笑道,「程老闆,早啊!我們在跟你工人開玩笑呢!」
「公司不是打鬧的地方,我這場子給你們看了,那就負責著點。」
程高美坐到辦公室的高背椅上,抬頭瞥了兩人一眼,又看向我,「吃過早餐了嗎?」
我剛想接話說吃過了,輝哥和強哥嘿嘿賠笑道,「這不,我們很早就過來了考察現場了,不就擔心遠貿的安全嘛,都還沒吃呢。」
「程老闆,我們就隨便吃點湯粉,或者……包子豆漿行了,不用太破費。」
程高美沒有二話,從包里取了兩張十塊的放在桌上,「阿輝,幫我買四份早餐回來,你們想吃什麼隨意,我只要豆漿,謝謝。」
「是是是!我這馬上就去!」
輝哥點頭哈腰地拿過錢,喜滋滋的走出去了。
強哥倒是多了一些拘謹,坐在沙發上左看看又看看,不停的搓著手,很不自然。
「阿強,你先出去看看,防著點有人過來鬧事。」
「哦!這沒問題,包在我身上!」
強哥如獲大赦,也趕緊的站起身走出去了。
程高美看了看我說,「這些就是混混,我們本地人叫他們爛仔,古惑仔。他們是收了錢,幫我看公司的。你呢,不要聽他們呼呼喝喝,該幹什麼就幹什麼,把你的事做好。」
我自然是知道,程高美剛才那是幫我出頭,也在我面前以身作則了一次,讓我面對這些混子不要緊張。
我說好的。
過了十多分鐘,輝哥回來了,手裡提著四份早餐,兩份顯然是加了料的大份湯粉,另外還有兩份油條豆漿。
雖然我吃過了,但說實在的,剛才吃的也不算飽,再吃一份也吃得下。
輝哥和強哥就像三天沒吃過飯一樣,就著塑料盒低下頭就嗦起了粉。
吃完早餐,我照常送貨。
輝哥和強哥應該是看出了程高美對我的微妙態度,倒是沒有對我呼呼喝喝了。
可我仍然看得出,他們打心裡是看不起我的。
當然我明白他們的想法,在他們看來,古惑仔,爛仔這份「職業」,遠遠比我這個干粗重活的社會地位高多了。
接下來幾天,我都在干我的活。
輝哥和強哥拿了兩張凳子,坐在了辦公室的兩邊,有時這走走那逛逛,無所事事。
在程高美出去辦事的時候,他們還會抓住機會取笑我,說要麼跟他們混算了,像我在這幹這種粗活,一個月能賺多少錢。
他們就不一樣了,程高美給了他們一天一百塊,這錢輕輕鬆鬆的到手。
我沒說話,而他們賺的這錢,我也不羨慕。
講真的,要是我想賺,那比他們賺多了。
他們還問我各種有的沒的問題,比如問我是不是看程高美這麼漂亮,想泡她,所以才留在這裡,心甘情願的做牛做馬。
又說我沒機會了,因為他們大哥看上了程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