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昭鵬與艾米麗

  昭鵬的感情,和蕭頔的不一樣。

  蕭頔和林婉清,是青梅竹馬,是細水長流。而昭鵬和艾米麗,是異國戀,是一見鍾情之後的漫長煎熬。

  艾米麗,是昭鵬剛來英格蘭時,房東家的女兒。那時候,昭鵬連英語都說不利索,艾米麗就一個字一個字地教他。後來,昭鵬的帳本、合同,很多都是艾米麗幫他翻譯、幫他算的。她算帳的時候,會把每一筆都寫在草稿紙的右半邊,左邊空出來給昭鵬記中文。幾年下來,那些草稿紙攢了一大摞,昭鵬一張都沒扔。

  他們第一次見面,是在那間窄窄的客廳里。房東太太把昭鵬領進屋,讓他叫艾米麗。艾米麗從樓梯上下來,用中文說了句「你好「,發音很怪,把昭鵬逗笑了。她也不惱,說,我只會這一句,以後你教我中文,我教你英語。昭鵬說,好。那天晚上,兩個人坐在廚房的燈下,一個教「你好「,一個教「Hello「。昭鵬後來想,他們的感情,就是從這兩個詞開始的。

  那間房子在一條窄街的盡頭,門牌號是用白漆手寫的,掉了半塊。昭鵬的房間在頂樓,斜屋頂,下雨的時候能聽見瓦片上的水聲。艾米麗的房間在樓下,中間隔著一道木樓梯。昭鵬剛來的頭一個月,吃不慣英國菜,艾米麗就照著食譜學做中餐,第一次炒的青菜鹹得發苦,兩個人都硬著頭皮吃完。她問,像不像家的味道。昭鵬說,像,就是鹽多了點。她笑了,說,那我下次少放一半。

  那之後,艾米麗的中餐越做越像樣。她學會了炒青菜時先放蒜,學會了煮麵要加一點鹽,還學會了把土豆切成一樣薄的片。昭鵬每次回家,都能在樓梯口聞見飯香。有一回,她做了紅燒肉,糖放多了,甜得發膩,昭鵬卻吃了兩碗飯。她說,你別哄我。他說,沒哄,甜也好吃。她不信,自己嘗了一口,皺著眉笑,說,那就當是給你加的糖。

  昭鵬剛來時,帳本亂得沒人看得懂。他把每一筆開銷都記在一個舊本子上,字小,又密,還夾著拼音。艾米麗第一次幫他算帳,皺著眉看了半天,說,你這是帳本還是天書。昭鵬說,能看懂就行。艾米麗說,帳不是給自己看的,是給以後看的。從那天起,她教他記帳:左頁英文,右頁中文,每一筆都要寫清日期和用途。昭鵬照做,做著做著,那本子就比從前厚了一倍。

  艾米麗教他英語,是從生活里教的。超市的小票、藥盒上的說明、球票背面的小字,都成了課本。她不許他說「這個「「那個「,逼著他說全句子。昭鵬起先說得很慢,一句話要斷三次。她不急,就站在那兒等,等他一個字一個字湊出來。有次他把「火車站「說成了「火站「,她糾正了五遍,最後還是自己先笑出來。那天晚上,昭鵬在本子上寫了十遍那個詞,每一遍旁邊都標了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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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昭鵬的英語漸漸好了,可他們還是保留著那個習慣:每遇到一個新詞,昭鵬在本子右邊寫英文,艾米麗在左邊寫中文釋義,旁邊再畫一個小圖。有一次他問「客場「怎麼說,艾米麗寫了away,又怕他記不住,在旁邊畫了一輛開走的大巴。昭鵬說,這畫的是我們的日子,老是趕車。艾米麗說,趕車沒關係,只要最後停下的站是對的。

  這些年,昭鵬在球場上拼命,艾米麗則在倫敦的一所大學,讀完了碩士,進了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他們見面的次數不多,一個月一兩次,有時昭鵬踢完客場直接坐火車去倫敦,在她公司樓下等到天黑。她加班出來,看見他靠在路燈下,手裡提著一杯涼掉的熱可可。她接過來,說,涼了。他說,涼了也能喝。兩個人就沿著泰晤士河走一段,誰也不說以後,只說眼前。

  那杯熱可可,幾乎每次都涼。她加班的時間沒個准,他就在樓下等,不打電話催。保安認得他,說,又來了。他說,嗯。有一次她出來得晚,看見他靠著路燈睡著了,手裡那杯可可已經冷透。她沒叫醒他,就站在旁邊看了一會兒,直到他自己睜開眼。他看見她,第一句話是,出來了。她問,等多久了。他說,沒多久。

  他坐的火車,是那種慢車,每一站都停。從曼徹斯特到倫敦,三個多小時。他習慣買靠窗的位置,把外套疊好放在腿上,耳朵里塞著耳機,卻不放音樂。有一次,車晚點兩個小時,艾米麗在站台上等到夜裡。她見他出來,說,我還以為你不來了。他說,答應的事,怎麼會不來。她說,答應了也可以不來。他說,那是對別人,對你不會。

  有一年聖誕,昭鵬在倫敦踢客場,賽後沒有跟隊回酒店。他給艾米麗打電話,說,我在你樓下。她裹著羽絨服跑下來,頭髮還是濕的。他伸手把她的帽檐往下壓了壓,說,下雪了。她說,我知道。兩個人就站在雪裡,誰也沒說話。那天晚上,他把外套脫下來給她,她說,你不冷嗎。他說,冷,但你先穿。

  那晚他們沒走遠。雪越下越大,兩個人就站在她樓下的門廊里,看路燈把雪照成一小片一小片。艾米麗把臉埋進外套領子裡,問,你明天幾點的火車。昭鵬說,六點半。她說,那我不睡了,陪你去車站。他說,不用,你睡。她說,你總說不用。兩個人誰也沒再爭,就那麼站著,等到樓上的燈亮起來,又一盞一盞地滅下去。

  他們的第一次約會,是在一家很舊的中餐館。艾米麗說,她想嘗嘗昭鵬常說的「家的味道「。菜端上來,她不會用筷子,昭鵬就一筷子一筷子教她。她學得慢,吃得也慢。結帳的時候,她說,這頓飯,是我這輩子吃得最久的一頓。昭鵬說,久就對了,日子本來就該慢慢吃。

  他們沿著泰晤士河走的那條路,從公司樓下一直到橋邊,走一遍大概四十分鐘。這四十分鐘,他們走了很多遍。有時說比賽,有時說工作,有時什麼都不說,就聽鞋底踩在石板上的聲音。昭鵬說,這條路,我閉著眼都能走。艾米麗說,那以後我們老了,還來走。昭鵬說,好。

  這條路他們走熟了,熟到哪塊石板鬆了、哪根路燈會閃,都記得。有回下雨,艾米麗的高跟鞋卡在石板縫裡,昭鵬蹲下去幫她拔,拔出來一看,鞋跟斷了。他讓她穿上自己的球鞋,自己光著腳走。她說,你不嫌涼。他說,踢球的腳,耐涼。那晚他光腳走了整條河岸,第二天訓練,腳底磨出兩個水泡,威爾遜問他怎麼回事,他說,路滑。

  他們的感情,隔著一條英吉利海峽,卻一直穩穩的。

  後來昭鵬把球隊的客場賽程抄了一份寄給她。她收到後,用紅筆把離倫敦近的幾場圈出來,再在邊上寫「可來「。昭鵬有時候連贏三場,沒空去,她也不催。她說,你踢你的,我走我的,我們的路是一條,只是中間隔了水。她寄來的信不多,每封都不長,最後一句話永遠是同一個:我很好,你呢。

  可那一年,艾米麗拿到了一個工作機會——要去美國。

  走,還是留?

  她把那封郵件列印出來,放在昭鵬面前。昭鵬看完,沒說話。紙上的字他大多認得,因為很多是她這些年教過他的。他認得「紐約「兩個字,也認得「兩年「兩個字。他把紙折起來,又展開,最後放在桌上。

  那頓飯他們吃得很慢。艾米麗把郵件的事講完,就低頭夾菜,一塊接一塊,夾了又放下。昭鵬給她倒了杯水,說,先吃。她說,我吃不下。他說,那就不吃,說說話。她說,我怕一說,就成了決定。昭鵬說,決定不怕,怕的是不決定。兩個人就那麼坐著,直到桌上的菜都涼了。

  昭鵬沒有替她做決定。他只是問她:「你想去嗎?「

  艾米麗看著他,說:「我想去。可我也捨不得你。「

  昭鵬笑了。

  「去吧。「他說,「我在這裡踢球,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我們各自往前走,走到哪兒,都不散。「

  他說完,艾米麗沒有馬上接話。她把那封列印的郵件又看了一遍,像在看一封很久以前就該來的信。過了好一會兒,她說,那我訂機票。昭鵬說,好。她問,你不送我去機場?昭鵬說,送,我請一天假。她說,別請,你有比賽。昭鵬說,比賽沒有你重要。這句話他說得很輕,像在說一件平常事。

  那之後的一個星期,艾米麗都在收拾行李。她沒讓昭鵬幫忙,只在每天睡前給他發一條消息,說今天打包了什麼。昭鵬回得慢,有時是訓練結束,有時是已經半夜。他說,你到了那邊,先睡個好覺,別急著上班。艾米麗說,你也是,別老半夜看錄像。

  她打包得很慢。頭一天只裝了兩本書,第二天裝了一箱冬天的衣服,第三天又拆開,說紐約的冬天和倫敦不一樣,得重新算。昭鵬打電話過去,聽見她那邊翻箱倒櫃,就說,別急,票改不了,慢慢來。她說,我這不是急,是想把能帶的都帶上。她停頓一下,說,有些東西帶不走。昭鵬說,帶不走的,就留在這兒,我替你看著。

  登機那天,希斯羅機場的落地窗特別亮。艾米麗辦完託運,手裡只剩一個隨身包。昭鵬站在安檢線外,看著她把證件遞出去,又回頭朝他揮了揮手。他沒喊什麼,只把右手舉起來,在空氣里按了按,像按下了一個按鈕。安檢口的人流把她往裡推,她的身影越來越小,最後拐進通道,不見了。昭鵬在原地站了很久,直到廣播裡喊起另一個航班。

  艾米麗去了美國。

  臨走前,她在機場,把一樣東西塞進昭鵬手裡。是一枚戒指,和一個字條。

  字條上寫著:

  「等我回來,換你娶我。「

  昭鵬把字條,折好,放進貼身的衣袋裡。那枚戒指很小,他裝進一個舊藥盒裡,藥盒上還貼著隊醫寫的標籤,他把標籤撕下來,又用筆在盒蓋上畫了個記號。回程的地鐵上,他坐在靠門的位置,右手一直按著胸口那個口袋,像怕那張紙會飛走。

  到紐約的頭一個月,艾米麗每天給昭鵬發一張照片。有時是公司樓下的熱狗攤,有時是地鐵站里的舊海報,有時只是窗台上的一杯咖啡。她說,紐約什麼都大,就是時差太大,你醒著的時候我睡了,我醒著的時候你又該訓練。昭鵬就把手機調成兩個時鐘,一個倫敦,一個紐約。他算著時間給她留言,很多留言發出去的時候,那邊還是深夜。他說,不急著回,你看見就行。

  紐約的冬天比倫敦長。昭鵬有次算著時差給她打電話,她那邊是下午,辦公室里的暖氣很足,她的聲音卻有點啞。他問,感冒了?她說,沒有,就是昨晚加班,沒睡好。他說,那早點睡。她說,你那邊是凌晨,你才該睡。兩個人就都笑了。掛了電話,昭鵬坐在床邊,把手機里存的照片翻了一遍,從最早的窄街門牌,翻到那張機場的落地窗。天快亮的時候,他才睡下。

  有時艾米麗下班早,會給他發一條語音,背景是紐約街頭的車聲。他戴著耳機聽,把聲音放到最大,像能從那些車聲里聽出她走路的快慢。她問,你聽得清嗎。他說,聽得清。她說,我這邊下雨了。他說,我這邊也快了。

  他放下手機,往窗外看了一眼。天陰著,雲壓得很低,雨還沒落到地上。他把訓練鞋從門口拿進來,怕夜裡潮。

  第二年的春天,昭鵬終於攢出了一個四天的空檔。他誰也沒告訴,買了張飛紐約的機票。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他坐在靠窗的位置,把艾米麗發過的那些照片翻了一遍又一遍,從熱狗攤,翻到窗台的咖啡。

  落地的時候,紐約剛下過雨。艾米麗在航站樓出口等他,看見他出來,愣了一下,然後快步走過來。她沒說話,先伸手把他皺了的衣領整了整。昭鵬說,我來看你。她說,我知道。他說,你不問我怎麼來了。她說,你來了,就好。

  那幾天,他們沒去什麼景點。昭鵬陪她去公司樓下喝咖啡,看她加班,再一起走回她租的那間小公寓。夜裡,兩個人在陽台上吹風,看對岸的燈一片一片地亮起來。艾米麗說,紐約真大,大得人容易迷路。昭鵬說,迷路就打電話,我來接你。她說,你隔著一整片海,怎麼接。昭鵬說,海擋不住。她把頭靠在他胸口,說,那你別走。昭鵬沒說話,只把她摟緊了一點。

  走的那天,艾米麗送他到機場。安檢線外,兩個人隔著那條黃線站了很久。她沒哭,只把一對很簡單的銀戒塞進他手裡。昭鵬打開,是一對銀戒。她說,上次那枚是給你留著的,這枚,是我們一人一半。昭鵬把其中一枚戴在自己手上,另一枚,替她戴上。她說,等我回來,就換你娶我。昭鵬說,我等著。這一回,他沒有像上次那樣站在原地,而是轉身,大步走進了安檢口。他知道,這一次,他不是送她走,而是先把路走完,再回來接她。

  他知道,異國戀最難,可他們不怕。

  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是那種會被距離打敗的人。

  就像他當年,從中國,一路踢到了英格蘭。距離,從來都擋不住,一顆不肯回頭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