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我猜的……反正我有不在場證據,你們證明不了李欣桐是我殺的,快把我放了!」孫浩天雙臂捂著腦袋,恨不得把頭藏到自己的肚子裡去。
他不斷回憶著管理員教過他的那些話,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那就保持沉默。
警察壞得很,會給自己設套,套自己的話,自己說多錯多。
只要不開口,隨便警察問什麼,他都不回答,他還能安全得多。
「李欣桐失蹤的時候,你在哪兒?」
於華換了一個時間點問,「李欣桐失蹤的時候,你在哪兒?有不在場證明嗎?鑑於我們現在有兩個人證,如果你提供不了強有力的不在場證明,那麼我們掌握的證據就可以證明你打暈李欣桐,還把李欣桐交給孟加、林夢夢的犯罪事實了。」
「他們倆可是殺人犯!他們說的話,怎麼能當證據!」孫浩天抬臉反駁,臉上掛滿了冷汗。
錢大氣一臉諷刺,「你怎麼知道孟加和林夢夢是殺人犯?又是猜的?你剛不還一口一個,你跟他們不認識,現在連他們是殺人犯,你都知道了?那你到底是認識他們啊,還是不認識他們?」
於華大聲喝斥:「孫浩天,你還不老實交待?我們現在審問你,是在給你機會。今天跟上一次可不一樣,除了孟加和林夢夢的供詞,我們還查到了你在網上跟他們的聊天記錄,論壇跟帖。證人、證物,一樣不差。以為還能跑得了?做夢呢!」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天天看小說->𝓉𝓉𝓀.𝓉𝓌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孫浩天這次進了他們重案組的大門,就甭想再出的去!
「我、我……嗚嗚……」聽到孟加、林夢夢都被抓了,孫浩天已經感覺到什麼叫作大勢所趨,不過是憋著最後一口氣咬牙而已。
這口氣鬆掉了,心理素質一般的孫浩天再也扛不住,慫孬孬地哭了起來,哪兒還有計劃殺人時的掌握生死的得意張揚,「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我沒想……我只是氣不過。」
馮健一出生條件就比他好,他唯一能比得過馮健的就是找了李欣桐這麼一個漂亮的女朋友,他相信這一點,馮健肯定比不過他了。
誰知道,沒多久,李欣桐說要跟他分手,還和馮健在一起,商量結婚的日子,這讓他怎麼接受得了?!
他最喜歡的女人竟然跟他最忮忌的人在一起了?
孫浩天當時恨不得老天爺能劈下一道雷來,如果老天爺不準備把他劈死的話,那麼就請一定要把馮健和李欣桐劈死。
那道雷,老天爺沒劈。
上網一通發泄的孫浩天在論壇管理員的引導之下,突然決定,老天爺不給他公道,他可以給自己公道啊。
那道雷,他親自劈!
哭?還有臉哭!
計劃殺人的時候,怎麼沒哭,看到李欣桐的屍體的時候,孫浩天怎麼不哭一哭。
李欣桐遇到孫浩天,的確是倒了大霉了。
「我我、我沒動手啊。李欣桐死的時候,馮健跟我在一起,童炎鑫死的時候,你們警察不是跟著我嗎?對,我沒殺人,我沒殺人啊。你們不該抓我的!」
「可你協助殺人了。」於華看著孫浩天的眼神很不平。
跟孫浩天比起來,孟加和林夢夢是真實受了感情傷,被童炎鑫和易傑明背叛、傷害。
孫浩天不是,李欣桐沒對不起孫浩天,是孫浩天自己沒用,想要個漂亮的對象,還捨不得對人家好,一個勁兒地管著李欣桐,連李欣桐的工資都管上了。
偏偏,孟加和林夢夢都殺了,最可惡的孫浩天沒有。
萬一因為這個情況,孫浩天判得比孟加和林夢夢輕,於華也想喊一句,喊句不公平!
在那張帖子裡,孫浩天明顯蹦噠得最厲害,管理員一牽頭,孫浩天更是第一個回應,孟加和林夢夢都在猶豫的狀態。
不是受了孫浩天不斷的鼓動,孟加和林夢夢最後不一定能下這樣的決心,干起殺人的事兒來。
作為牽頭的,孫浩天是一個沒殺,髒手的事兒,都讓孟加和林夢夢幹了,越想,於華的肝火就越盛。
於華站起來,跟錢大氣說了一句,「我去喝口水。」再不喝點水,澆澆火,他真要炸了。
於華這麼見不得孫浩天,還有一個原因,為的就是躺在醫院裡的周強和身上纏滿紗布的沈夢晴。
這兩人出事兒,孫浩天可是某些人拋出來的餌。
「讓小沈過來替你。」小沈都比老於冷靜。
於是,沈夢晴跟於華換手。
看到沈夢晴,孫浩天目光閃爍,沒像第一次見面似的,藉機欣賞沈夢晴的顏值,大大方方地表示,警察抓錯人了,他跟李欣桐的死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今,警察不但查到證據,李欣桐的死跟他有關係,連沈夢晴的受傷都跟孫浩天扯上了關係。
「還有什麼沒交待的?」沈夢晴的態度和上一次的差不多。
「沒、沒有了,我能交待的,我都說了。我沒殺人!所以,你們是不是不能判我死刑!我只聽說過,殺人償命的,我沒有殺人,是不是可以不用死?」
孟加和林夢夢都殺人了,給他們餵花生米,他沒有意見,但給他餵的話,太過分了,法律不能這麼亂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