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辰笑了,這麼快自己就打起精神了?看來是真不需要他的安慰,沈夢晴自己把自己哄好了,「好,我不喜歡『殺不死你』的這種形容,我覺得『打不倒你的,終將使你強大』更合適。」
沈夢晴點頭嗤笑:「你說得對,那些打不倒我的,終將使我更強大!」
這挑釁,她接下了!
孟加被抓、林夢夢落網,剩下還在外面的孫浩天哪兒還逃得掉,第一時間就被重案組的人給逮捕,帶回來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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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進重案組的大門,孫浩天還不知道怕,只嚷嚷著,警察沒有證據就不可以隨便抓他,他是清白的,李欣桐的死和他沒有關係,李欣桐被人殺的人,他跟馮健在一起,他有不在場證明。
直到這一刻,孫浩天還咬死了這一點,不服被警察抓,理直不直的,一下子可能不好判斷,但他的氣絕對是夠壯的。
聽著孫浩天自我辯解的話,沈夢晴想到了現代的一句話: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意識極強。
孫浩天說了,他們警察光天化日之下,就那麼把他從廠子裡抓出來,影響他的聲譽和形象,他要投訴他們!
這維權意識,絕對是上去了。
「孟加和林夢夢都在重案組,你是現在跟我們交待,還是我們安排你和他們隔著見一面,你再跟我們交待?」
錢大氣一把把不服氣、跟條泥鰍似地扭個不停的孫浩天按在了椅子上,「孟加就在你隔壁呢,你對著牆喊一聲,說不定孟加聽到了,還能回應你一聲。要不,試試?」
孫浩天的表情有一瞬的凝固,「誰誰、誰?」
誰在隔壁?
林、林夢夢也被抓了?
所以,孟加真的是他知道、認識的那個孟加?
「警察同志,你們在、在說什麼呀,我怎麼一個字都聽不懂?什、什麼孟加,還有夢夢的,我都不認識,我不認識這些人。你們別冤枉我,我是好人!」
不能認,絕對不能認!
認了,他就成殺人犯了,他會吃花生米的!
想到自己可能被判死刑,孫浩天嚇得臉上一點血色都沒有。
李欣桐死了好幾天了,孫浩天沒一天後悔自己參與的這個計劃,還非常有心情地時不時就往李家和馮家那邊繞一繞,看看這兩家的情況有多慘。
李家,狗眼看人低,嫁個女兒竟然想要那麼高的彩禮,到底是嫁女兒啊還是賣女兒啊?
肯定是賣女兒了!
不賣女兒的話,明明是他跟李欣桐先談的對象,李家怎麼能跳過他,同意把李欣桐嫁給馮健,不就是因為馮健的條件好,馮健他爸是廠長嗎?
馮家也不要臉,仗著家裡有幾個臭錢就隨便搶別人的媳婦兒。
計劃剛展開,在孟加和林夢夢一心一意只想對付童炎鑫和易傑明的時候,孫浩天想得更多。
他不單想要讓李欣桐死,恨李欣桐拋棄了自己,他還想讓馮健死,因為馮健也對不起他。
馮健一死,馮廠長可就沒其他孩子了。
他是馮健的好兄弟,多往馮家跑跑,安慰馮廠長倆口子,沒問題吧?
這感情都是處出來的。
說不準相處久了,馮廠長能夠看上他,認他當個乾兒子什麼的,那麼整間大廠,以後豈不是會是他的?
他也要成為廠長的兒子,未來的廠長了!
只可惜,這個計劃孫浩天才起了一個頭,在論壇里點了兩次情敵的存在,就被管理員警告,孟加和林夢夢站在管理員那邊,不同意把「情敵」扯進計劃里。
他們最想懲罰的是那個直接傷害、拋棄他們的人。
他們的戀人自身沒有問題,第三者怎麼插足?
更巧合的是,這個復仇者聯盟里的三位成員的情敵,家世都非常不錯,沒有李欣桐、童炎鑫和那位鈴鈴同志那麼好對付。
為了避免節外生枝,他們只能挑重點下手,不要讓他們想要懲罰的主體逃跑了。
多票對一票,孫浩天只能放棄。
孫浩天想單殺李欣桐,不需要同盟,還有幾分把握,可如果是他自己動手的話,脫罪就成了一個問題。
對付李欣桐都這麼麻煩,想殺馮健這個廠長的兒子,難度更是翻倍再翻倍。
除了妥協,和孟加、林夢夢約好維持原計劃,孫浩天沒有別的辦法。
一起做壞事兒的人那麼多,孫浩天的膽兒都跟著大了起來,進了一次局子,完好無損地又出來了,這使得孫浩天更放心,覺得他們做過的事兒,不可能被警察查出來。
這才放心了2、3天,李欣桐的頭七都沒過完,自己又被抓回了局子。
對!
孫浩天感覺到了,這次跟上次的不一樣,上次他是被警察客客氣氣「請」回局子,詢問情況的。
這一次,警察的態度強硬了許多……
孟加、林夢夢……都被抓了,那他還逃得了嗎?
「孟加和林夢夢交待,是你把李欣桐約出去,再弄暈了李欣桐,把李欣桐交給孟加、林夢夢。隨後,你又在你們約定的時間,叫馮健出來陪你喝酒,為你做不在場的時間證人,孟加和林夢夢則在那個時候對李欣桐動手。」
「沒有、沒有!我、我都不認識他們,他們胡說八道,他們冤枉我,我沒做過!」局促不安的孫浩天控制不住自己發抖的腿,他想逃,離這些警察遠遠的。
「你一直在強調,李欣桐死的時候,你在跟馮健喝酒,你怎麼知道,李欣桐是什麼時候死的?」於華揪著孫浩天話里的漏洞,質問孫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