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兒子照顧嗎?
兒子不成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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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願意,兒媳婦還能願意嗎?
甚至,只要兒子的對象一聽說他有個會發神經病、需要照顧餘生的瘋子姐姐,人家姑娘嚇得早跑了,都不可能跟兒子走到結婚這一步。
所以,他們是要為了安排好女兒的餘生,就毀了兒子的一生?
所有的壞結果,孔爸、孔媽都想了一遍,頓時覺得,人生的前路已經黑暗到無法前進一步。
好好的日子,怎麼就突然被絕望包圍了呢?
他們前兩天還高高興興的啊。
此時,孔寶芸在沈夢晴這兒得了一個正常的評論,劫後餘生的孔爸、孔媽開心得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噝……」這是單紅軍倒抽的第二口冷氣,「這做人,怎麼能這麼壞?自己有個瘋子老婆,臉上有光嗎?圖什麼啊?」
好好的,把一個正常的老婆刻意搞成一個瘋婆子,其實這個徐立志才精神不正常吧?
孔晉華看到他媽和他姐都哭了,鼻子酸溜溜的,又聽到了單紅軍的話,連忙叫道:「他是一個壞人!我早說了,可沒人信我。我姐就不該跟那個壞人在一起。他和別人吵架,還打架了,我親眼看到的。」
「跟人打架的人,能對我姐好嗎?那個男人都被他打得流鼻血了,我說姐被家暴了,你們還說我小孩子不懂事兒,亂說話。看吧,我沒有!」
孔爸、孔媽:「……」他們一直以為,兒子這麼說是因為捨不得女兒嫁人、離開這個家,「你真的看到你姐……呸,徐立志跟人吵架,還打架了?」
「嗯吶!」多不容易啊,爸媽終於肯相信自己說的話了,孔晉華更願意表現了,「就我姐結婚前一個月,在我們學校附近,我看到的,兩隻眼睛都看到了!」
孔媽:「你真的看到你姐夫跟人打架了?」在他們的面前,徐立志一直表現得挺斯文的,很喜歡講道理。
但凡徐立志表現出一丁點喜歡動手的樣子,當初,他們就不可能會同意女兒跟徐立志談對象,更別提結婚了。
只是,自從徐立志出現,成為他們孔家的准女婿,小兒子就總表現出對徐立志的不喜歡和不接納,他們夫妻倆就當小兒子說的話,全都是在鬧情緒。
「我沒撒謊!」孔晉華跺跺小腳,「你們這些大人真討厭,說真話沒人信……還是晴晴姐好,我說什麼,她都信。看吧,我姐就是被那個壞男人給家暴了!」
孔爸、孔媽:「……」即使不是家暴,徐立志並沒有對芸芸動手,但徐立志幹的事兒,比打芸芸更嚴重、更過分。
孔爸:「屁個女婿,這種人,我們孔家不認,回頭就讓芸芸跟他離婚,呸,畜生一個,把我們家芸芸害成這個樣子!」
徐立志要在孔爸的面前的話,冒著被警察抓的風險,孔爸都得打徐立志一頓,替孔寶芸出氣。
把正常人搞成精神病,這是人幹的事兒?
徐立志才是那個精神病!
「他……」孔媽喊習慣了,知道徐立志不配再當他們孔家的女婿了,「搞這些事情,他圖什麼啊?」
是啊,徐立志圖什麼啊?
這個問題,單紅軍一樣問過。
正常人都是找個正常的對象,知道對象不正常,十個得跑九個半。
像徐立志這種,明明找了一個正常的對象,還刻意把正常的對象搞成精神病,幾乎就沒有的。
「圖什麼?」沈夢晴掰掰手指,「謀財害命?」這是她腦子裡冒出來的第一個詞兒。
孔爸、孔媽:「……」怎麼這麼嚇人?
孔寶芸抱著她媽腰的力氣大了一點,肩膀都縮了一下,「徐、徐立志他想要我的命?那是犯法的啊,殺人償命!」犯得著嗎?
她跟徐立志可沒仇,徐立志幹嘛把自己的命都豁出去了,也要害他。
「要是能把你的死,製造成一場意外,你們家屬不追究,警察不偵查,那他不就什麼事兒都沒有了嗎?」詳細參考《消失的她》。
要不是孔寶芸的精神狀態夠差的,沒法兒再受更多的刺激,她高低再得給孔寶芸講一個《消失的她》,「雖然我是一個警察,但我還挺會講故事的。」
「以後有空,可以來找我聊聊,我給你多講幾個故事,你就什麼都懂了。」
孔寶芸:「……」感覺是自己不敢聽、不想聽的故事,她該怎麼辦?
沈夢晴的筆在桌子上敲了敲,「因為還沒有任何證據的支持,身為一民警察,我必須鄭重申明,剛才我所講的一切,都還只是推測,最多是做參考意見,不能作為事實依據。所以你們自己得酌情處理。」
「據我非專業的經驗看來,孔寶芸精神衰弱肯定有,但精神病,我沒看出來。你們可以不聽我的,也別聽徐立志的,想辦法,找個專業醫院,讓精神科的醫生給孔寶芸診斷看看。」
「診斷結果沒出來之前,你們先瞞著徐立志帶孔寶芸去醫院做檢查的情況。」
孔爸:「好、好……」對,找醫生最靠譜。
但沈夢晴這麼公事公辦,大大方方地提議讓專業人士介入的態度,讓孔爸心裡特別舒服,給孔爸一種,即使他女兒真的是個精神病患者,也不見得是一件天塌地陷的一件事兒,該治病治病,該吃藥吃藥。
哪兒跟徐立志提到女兒不正常的情況時,那種羞於啟恥,大家得團結一心把這事兒捂得死死的,千萬別被人發現,免得別人看孔寶芸的時候,都帶著有色眼鏡,導致孔寶芸會失常正常的社會。
「友情提醒要不要?」
「要!」非常需要。
「個人資產分分清楚,就算是結了婚,該保留的個人財產,最好是別混同。」看到孔寶芸再次泛僵的臉色,沈夢晴瞭然,「已經混同、交出去了?」
怎麼都不可能是徐立志把個人資產交給「有問題」的孔寶芸,一準是孔寶芸的給了徐立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