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沒有約束力

  【我不是要跑。】

  【我下個月就退休了。】

  【我在那棟樓里幹了三十一年。】

  「……」

  林凌的呼吸,慢了下來。

  三十一年。

  那不是一個實習生。

  韓冬湊過來看了一眼,聲音都變了。

  「三十一年……」

  「那他今年得五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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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條街,兩百多個人一起往前擠。

  「上面說什麼了?」

  「又是誰?」

  「小林你倒是說話啊!」

  林凌抬起頭,很輕地說了一句。

  「各位。今天上午在那間診室里,跟我說話的那位醫生。他今天早上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不用治療,安心回家休養。」

  整條街,一下子安靜了。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把病曆本推給了我。推的時候,手停了一下。今天上午,我以為那一下是他不好意思。現在我知道了。他那一下,是捨不得。」

  「……」

  整條街,鴉雀無聲。

  沙縣老闆娘捂著嘴,眼淚一下就出來了。

  「作孽啊……」

  「那位老醫生,一天要說多少遍這種話啊……」

  【我受不了了】

  【一個幹了三十一年的醫生】

  【他今天早上剛跟林哥說完那句話】

  【他下個月就退休了】

  【他退休前最後一個月,遇上這種事】

  林凌重新低下頭,手指落在屏幕上。

  【您明天早上七點,會在血液科嗎。】

  這一次,回得很快。

  【會。】

  【我每天七點都在。】

  【三十一年,一天沒落過。】

  林凌一個字一個字地回過去。

  【那位母親,是自願出院嗎。】

  【她昨天下午,簽了一張紙。她不認字。】

  「……」

  整條街,猛地一炸。

  「又是按手印!!」

  「跟吳大哥家嫂子一模一樣!」

  「他們就這一招啊!」

  「專挑不認字的!」

  「操他媽的!這幫畜生!」

  五金店老闆一拳砸在捲簾門上,砸得整條街都在響。

  林凌卻在這一刻,猛地站直了身子。

  他轉過頭,衝著馬路對面。

  「陳警官!」

  老陳已經衝下了台階。

  「說!」

  「我要改一件事。」

  林凌的語速極快。

  「我剛才報的第五個案,還不夠。今天下午十七點零五分,有一個人進了另一棟樓的病區,讓吳大哥的愛人按了一個手印。昨天下午,腫瘤醫院血液科,有一個母親,也簽了一張紙。她不認字。」

  「陳警官。這不是兩件事。這是一套流程。」

  老陳站在馬路中間,那張幹了二十年的臉,一寸一寸地繃緊了。

  「你說清楚。」

  林凌深吸了一口氣。

  「陳警官,我今天下午在這條街上,一共聽到過三次按手印。第一次,吳大哥的愛人,今天下午五點零五。第二次,藍帽子那個孩子的母親,昨天下午。第三次……」

  林凌頓了一下。

  「是今天中午。十一點五十二分。有人用我的名字、我的身份證號,往S法局發了一份實名舉報材料。」

  韓冬「啊」了一聲。

  「那份材料上……也有手印?」

  「實名舉報材料,要簽名。」

  林凌說。

  「正規格式的實名材料,還要按指印。姚勤下午在電話里說過一句話。她說,那份材料的格式,標準得像同行舉報。」

  「……」

  整條街,涼透了。

  「可我今天上午十一點四十九才第一次掏出身份證。」

  「十一點五十二,材料就到了。」

  「三分鐘。」

  林凌抬起眼睛。

  「三分鐘,寫不完一份材料。但三分鐘,夠填一個身份證號。也夠按一個指印。」

  整條街,「轟」地一下炸了。

  「他們手裡有空白的!準備著一摞空白的材料啊!」

  「填誰就是誰!」

  「那指印是誰的?!」

  「那指印是誰按的?!」

  整條街,一起喊了出來。

  林凌卻在這一刻笑了。

  「各位。這就是我今天下午一直沒想通的地方。現在我想通了。」

  整條街,靜了下去。

  「他們手裡有一摞按好指印的空白紙。那些指印,不是他們自己的。是那些不認字的人按的。」

  「……」

  整條街,死一樣的寂靜。

  然後,那種怒火像一堵牆一樣砸了下來。

  「操他媽的!!!」

  「他們讓人按手印的時候,說的是『錢好走帳』!」

  「吳大哥家嫂子按的那張,也是空白的?!」

  「那孩子他媽簽的那張,是不是也是空白的?!」

  「他們拿這些手印幹什麼?!」

  林凌把那六張紙重新塞回內袋,然後抬起了頭。

  「幹什麼都行。可以變成一張收條。一份諒解書。一份撤案申請。一份實名舉報材料。今天中午舉報我的那個指印。很可能,是某一個被訛過的人,在某一天下午,為了拿回自己的三百塊,按下去的。」

  「……」

  整條街,鴉雀無聲。

  那種安靜,比今天任何一次都長。

  人群里,那個上午舉過手的、賠過六百塊的抱孩子大姐,忽然渾身一抖。

  「我……」

  她的聲音在發抖。

  「我十月份那次……讓我按了一個……他們說,按了就不追究我撞壞他手機的事……」

  整條街,齊刷刷地轉過頭。

  那個大姐的臉,白得像紙。

  「我按的那張紙上……什麼都沒有……」

  「……」

  整條街,炸了。

  「又一個!!」

  「我也按過!」

  「我八月在火車站那次也按過!」

  「我也是!他們說按了就兩清!」

  「我操,我按的那張現在在誰手裡?!」

  一隻手,兩隻手,五隻手,十幾隻手。

  整條街上,那些手又一次舉了起來。

  可這一次,那些手在抖。

  馬路對面的直播間,彈幕徹底瘋了。

  【我媽也按過】

  【我去年也按過】

  【那些手印現在在誰手裡啊!!】

  【他們能拿我的手印幹什麼?】

  【能幹很多事,我不敢想】

  【我現在整個人都是麻的】

  人數從三十四萬七,往上一跳。

  三十八萬。

  四十一萬二。

  林凌站在人群中間,看著那一片舉起來的、發抖的手。

  然後他抬起了手,壓了壓。

  「各位。按過手印的人,不要慌。一張按了指印的空白紙,它什麼都不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三項。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它是一張紙。上面有你的手印。可它沒有你的意思。一天都沒有生效過。」

  整條街,「轟」地一下。

  「好!!!」

  「聽見沒有!從頭到尾就沒生效過!」

  「我這心一下就落回去了!」

  林凌等大家安靜下來,再次開口。

  「今天晚上,按過手印的,回去想一件事。」想那天是幾號。你手裡有什麼。」

  「掛號單,繳費條,公交卡,停車小票,火車票。」

  「上面只要有時間和地點,就有用。今天下午我說過一次。現在我說第二次。你們一個人去,是一張三百塊的破紙。你們一百個人一起去。」

  林凌笑了一下。

  「那就是一個案子。」

  整條街,轟然叫好。

  「還有,今天晚上,誰都不要一個人去找他們。不要去安平路、棋牌室。不要去堵人。」

  「各位。今天下午四點五十,有一個二十歲的孩子,從二樓的窗戶下去了。現在躺在浦右區中心醫院,沒有身份證,沒有手機,沒有家屬。兜里只有一張名片。」

  「他把路鋪好了。所以他現在一個人躺在那兒。」

  「……」

  整條街,死一樣的寂靜。

  沙縣老闆娘抹著眼淚,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林凌深吸了一口氣。

  「我們不干那種事。我們幹的是明天早上六點四十,站在馬路對面,把手機舉起來。燈亮著就行。」

  「轟!!!」

  整條街,徹底掀了。

  那叫好聲順著風一路卷出去,卷過街口,卷進對面的巷子,卷上了樓。

  「六點四十!」

  「六點四十見!」

  「我今晚不睡了!」

  「我五點起!」

  「老子明天請一天假!」

  可就在這一片聲浪里。

  老陳忽然一把抓住了林凌的胳膊。

  「林凌。你跟我來。」

  林凌一愣。

  「陳警官?」

  老陳把林凌往台階上拽了兩步,壓低了聲音。

  「剛才指揮中心回過來一條。中心醫院那個重傷員。」

  林凌的呼吸,猛地停住了。

  「他醒了?」

  「沒有。」

  老陳盯著他,「十八點四十,有人去醫院探視。說是傷者的哥哥。」

  「……」

  整條街的聲音,在林凌耳朵里一下子退得乾乾淨淨。

  「他進去了嗎。」

  「沒有。」

  老陳的嗓子發緊。

  「護士說,重症監護室不讓進。他就在外面站了一會兒。然後他留了一樣東西,就走了。」

  「留了什麼。」

  老陳從口袋裡摸出一部手機,屏幕上是指揮中心傳過來的一張照片。

  林凌低頭看了一眼。

  然後他整個人,僵住了。

  照片上,是護士站的台面。

  檯面上放著一頂帽子。

  藍色的。

  小孩戴的那種。

  林凌盯著那張照片。

  毛線的。

  邊上還起了球。

  「陳警官。照片是幾點傳過來的。」

  「十八點五十七。」

  「那個人是幾點走的。」

  「護士說,十八點四十二。」

  老陳的嗓子發緊,「他在外面站了不到三分鐘。」

  「他有沒有說話。」

  「說了一句。他跟護士說:這個給我弟弟捂著,他怕冷。」

  「……」

  林凌把手機遞迴去,往後退了半步。

  「陳警官。重症監護室的病人,從頭到腳,是什麼樣子。」

  老陳愣了一下。

  「……插著管子,身上貼滿了片,頭上也有。」

  「對。重症監護室的病人,戴不了帽子。」

  「……」

  老陳整個人猛地一震。

  「那頂帽子,護士收下了,也戴不上去。」

  「它只能放在檯面上。放在護士站最顯眼的地方。陳警官,那不是給傷員的。那是給我們看的。」

  「……」

  老陳的臉在這一刻白得嚇人。

  「他知道我們會去。知道我們會到中心醫院。」

  林凌深吸了一口氣。

  「他把那頂帽子放在那兒,是在跟我們說一句話:孩子在我手裡。」

  「……」

  老陳的手,猛地攥成了拳頭。

  「操。」

  這個幹了二十年的老衙役,今天第一次罵了一句髒話。

  韓冬不知什麼時候摸了上來,臉上一點血色都沒有。

  「林哥。那……那孩子現在還在血液科嗎?」

  林凌轉過身,快步走下台階,走到那輛手推車前。

  他衝著那部舉著的手機,抬起了手。

  「各位。我要改一件事。」

  所有人都愣住了。

  「又改?」

  「不是六點四十嗎?」

  「小林你可別嚇我們!」

  林凌搖了搖頭。

  「六點四十不改。我改的是另一件。」

  「從現在開始,到明天早上七點。下海市所有還醒著的人。如果你在腫瘤醫院附近,如果你正好路過那條街,如果你今天晚上要去那棟樓陪床。我求你們一件事。」

  整條街,屏住了呼吸。

  「不要找那個孩子。不要問哪一間病房。不要打聽那對母子在幾床。」

  「……」

  整條街,愣住了。

  「啊?」

  「為什麼啊!」

  「不該找嗎!」

  「我們不找他怎麼辦!」

  「對啊!我們不去看著,誰看著?!」

  林凌抬起手,把那些聲音壓了下去。

  「各位。今天下午十六點五十二分,有一個鏡頭,拍到過一張欠條。上面有孩子的名字,有醫院的章,有日期。十一萬人看見了。兩個小時以後,有一個提果籃的男人走進了那個病區。他一步都沒走錯。」

  林凌的聲音沉了下去。

  「那一刀,是我自己遞出去的。今天我不能再遞第二刀。」

  「……」

  整條街,死一樣的寂靜。

  那些剛才還在喊的人,一個一個地閉上了嘴。

  沙縣老闆娘捂著嘴,肩膀在抖。

  那個抱著孩子的大姐,慢慢地把自己的手機收了起來,屏幕朝下扣在了懷裡。

  馬路對面的直播間,彈幕停了很久。

  然後,那一整塊屏幕,被同一句話淹沒了。

  【不找】

  【我不問了】

  【我刪了我剛才發的那條】

  【我原本要去問我表姐的,她就在血液科上班,我不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