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我說了你會睡不著

  【這就是學法和不學法的區別嗎】

  【我看哭了真的,那個大哥的娃化療拖了兩天】

  吳德平呆呆地看著那張欠條,又看看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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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那我這個錢,能要回來嗎?」

  林凌非常認真地說:「不一定。」

  「可能要得回來,可能要不回來。可能要三個月,也可能要三年。我不騙您。」

  吳德平「哦」了一聲,肩膀垮了下去。

  「但是吳大哥。今天下午,您坐下來的這一下,對您來說,是要三千塊錢。對那伙人來說,是塌了半邊天。」

  「因為在今天之前,衙門手上只有四起沒人報案的孤案。」

  「今天之後,衙門手上有了第一個願意實名報案、願意做筆錄、願意當場辨認的受害人。」

  「您是第一個。」

  林凌指了指桌上那沓皺巴巴的紙。

  「您手裡這幾張紙,就是那個團伙這兩年來,第一次被真正咬住的地方。」

  吳德平愣愣地看著自己那雙滿是老繭的手。

  「我……我一個瓦工……」

  「您是第一個坐下的人。」

  林凌看著他。

  「吳大哥,我現在要跟您說一件很重要的事,您得聽清楚。」

  「我不是律師。我是實習律師,還有七個月才轉正,我現在沒有執業證。」

  「所以我不能代理您打官司,也不能收您一分錢。」

  「我能做的只有三件事!」

  「第一,我陪您走進馬路對面那個門,幫您把話說清楚。」

  「第二,我幫您把這些材料整理成衙門要的樣子。」

  「第三,等我七個月後拿到執業證,如果那時候這個案子還沒完,我接著陪您。」

  吳德平的眼淚,又一次滾了下來。

  這個四十九歲的男人,站起身,兩隻手在褲子上使勁蹭了蹭,然後朝著林凌,深深地彎下了腰。

  「林……林律師。」

  「不。」林凌糾正他,「叫我小林就行。」

  「不行。」

  吳德平抹了把臉,「你今天要是不當律師,那就沒人當律師了。」

  全場安靜了半個呼吸。

  然後,五金店老闆第一個鼓起了掌。

  緊接著是沙縣的老闆娘。

  然後是彩票站門口那幾個中年男人。

  然後是整條街。

  掌聲像潮水一樣,從人行道的這一頭,一直涌到那一頭。

  馬路對面二樓的窗戶後面,老陳把搪瓷缸子往窗台上重重一放,轉身就往樓下沖。

  「小吳!跟我下去!」

  「陳哥,幹嘛啊?」

  「做筆錄!」

  老陳的聲音從樓梯間裡砸下來。

  「十一月十七號那起,現在有報案人了!」

  ……

  下午五點零四分。

  吳德平被老陳和小吳請進了衙門。

  臨進門前,他回頭看了一眼那張摺疊桌。

  林凌朝他點了點頭。

  然後,馬路這邊發生了一件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事。

  人行道上,那個一直站在人群外圍、穿著白色羽絨服的年輕姑娘,忽然往前走了兩步。

  她走到桌子前面,看著那把剛剛空出來的塑料凳。

  「那個……」

  她的聲音很小。

  「我不是被訛錢的。」

  林凌抬起頭。

  「我是那個女的……」

  姑娘咬了咬嘴唇。

  「我是那個女的,十月十九號,在那個站上,訛過的。」

  「但我不是被訛的人。」

  全場一愣。

  韓冬手裡的相機差點掉在地上。

  姑娘深吸了一口氣,抬起頭,眼睛通紅。

  「我是那天,幫她喊的那個人。」

  「他們叫我『托』。」

  「我在人群里喊了一句『我也看見了』。」

  「喊一句,五十塊。」

  整條街,死一般的寂靜。

  姑娘的眼淚掉了下來。

  「我今天上午刷到直播了。」

  「我看見那個大叔說,他給了三千。我看見你說,那個人的娃在等著化療。」

  她的肩膀劇烈地抖著。

  「我今年大二。」

  「我以為那就是……那就是個兼職。」

  「我以為那就是喊一嗓子。」

  她「撲通」一聲跪在了人行道上。

  「我該怎麼辦?」

  「我是不是也要坐牢?」

  整條街,沒有一個人說話。

  林凌緩緩站了起來。

  他看著那個跪在地上的姑娘,看了整整三個呼吸,把那把塑料凳,重新推到了她的面前。

  「坐下。」

  姑娘愣住了:「……啊?」

  「我說,坐下。」

  「你今天走到這張桌子前面,跪下來問我這句話,那你就是我今天的第二個當事人。至於你要不要坐牢…」

  林凌抬起眼,看向馬路對面衙門的大門。

  「這個問題,我現在不回答你。」

  「我只問你一句。」

  「你說你是『托』。」

  「那你們那個群里,一共有多少個托?」

  這一句問出來,整條街的人都豎起了耳朵。

  跪在人行道上的姑娘,抬起一張哭花了的臉。

  「我……我不知道。」

  「別怕。」林凌把塑料凳又往前推了推,「坐下說。你現在站著說話,我脖子仰得難受。」

  姑娘一愣。

  她原本已經做好了被罵、被拍、被指著鼻子罵「畜生」的準備。

  結果對方跟她說,脖子仰得難受。

  她抹了把臉,傻乎乎地爬起來,坐了下去。

  「叫什麼?」

  「周……周穎。」

  「大二?」

  「嗯。」

  「哪個學校的先不用說。」林凌擺擺手,「說群。」

  周穎低著頭,掏出手機,劃了半天,把屏幕轉過來。

  林凌只看了一眼群名,眉毛就挑了起來。

  【下海高校日結兼職2群】

  群成員:214人。

  韓冬「嘶」地吸了一口涼氣,差點把相機帶子扯斷。

  「兩百一十四個?!」

  「不是不是!」周穎趕緊擺手,「這裡面大部分是發傳單、掃樓、當群演的!真去那個的沒幾個!」

  「沒幾個是幾個?」

  「……我不知道。」

  「行。」

  林凌點點頭,抽過一張紙,唰唰寫了兩行。

  「周穎,我先跟你說一件事,你聽完可能會想跑。但我建議你聽完再跑。」

  周穎的臉唰的一下白了。

  「你,你說……」

  「十一月十七號,兒童醫院有個孩子在做化療。」

  林凌指了指馬路對面的衙門大門。

  「剛進去那位大叔,是那孩子的爸。」

  「他那天被訛走三千。」

  「化療往後拖了兩天。」

  周穎的嘴唇開始抖。

  「你參與的是十月十九號那一起,不是這一起。但是…」

  林凌把筆往桌上一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聽得懂『連帶』兩個字嗎?」

  周穎茫然地搖頭。

  「連帶的意思是。」

  林凌很有耐心。

  「十月十九號那一單,訛了多少?」

  「……三千二。」

  「你拿了多少?」

  「五十。」

  「很好。」

  林凌點點頭。

  「那麼在法律上,受害人可以只找你一個人,讓你把三千二全賠了。」

  「一分不少。」

  「至於你怎麼去找那個拿走三千一百五十塊的人要…」

  林凌攤了攤手。

  「那是你自己的事,法律不管。」

  周穎聞言,「哇」地一聲,直接哭了出來。

  「三千二?!」

  「我就喊了一嗓子啊!」

  「我一嗓子五十塊啊!」

  「我一個月生活費才一千二啊!」

  旁邊圍觀的人群,「轟」地一下笑翻了。

  「姑娘,你這單虧大了。」

  「投資五十,回本負三千一百五。」

  「這什麼行情啊,槓桿六十四倍。」

  「早知道讓她喊兩嗓子了,攤薄一點。」

  馬路對面那個短髮女人的直播間,彈幕已經刷成了黑壓壓一片。

  【笑死我了,一嗓子五十,賠三千二】

  【姐妹,這不叫兼職,這叫入股】

  【純血虧本買賣】

  【別笑了我心疼那個化療的孩子】

  【樓上說得對,但我還是想笑】

  周穎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那我怎麼辦啊……」

  「我是不是完了……」

  「我爸媽會打死我的……」

  「別急著死。」

  林凌把桌上那瓶還沒開的礦泉水推給她。

  「我這人有個毛病。看見倒霉的人,就手癢。」

  「我有個辦法,能讓你不但不用賠三千二,還能給自己掙一筆。」

  周穎「嗝」地一下,把哭噎回去了。

  「……真的?」

  「不一定成。」

  林凌很實在。

  「但比你現在跪在馬路上強。」

  「你現在,把手機給我。」

  周穎猶猶豫豫地把手機遞過去。

  林凌接過來,手指飛快地劃著名。

  群公告。

  結算記錄。

  轉帳。

  然後他停住了。

  停在一條群文件上。

  那是一個word文檔。

  名字很樸素。

  【外拍執行說明(第三版)】

  林凌點開。

  然後,整條街上離他最近的三個人,韓冬、周穎、還有那個剛擠到桌邊的五金店老闆,都看見這個年輕人的表情,慢慢地變了。

  文檔一共四頁。

  第一頁,是分工。

  A角:接觸。B角:呼喊。C角:外圍。

  第二頁,是台詞。

  一句一句寫著的,全是那天上午在腫瘤醫院站,從王二妞嘴裡喊出來的話。

  「有人猥褻!」

  「他故意坐在角落裡,等我路過了才起身!」

  「我親眼看到他用手機偷拍我!」

  一個字都不差。

  第三頁,是目標篩選標準。

  【優先級一:男性,獨行,25-50歲】

  【優先級二:手持醫院單據、CT袋、繳費單者】

  【優先級三:攜帶行李、口音明顯、看指示牌超過十秒者】

  【規避:結伴同行者、穿制服者、六十歲以上者】

  第四頁,是結算標準和風險應對。

  【B角在衙役到場前完成收款,視為完成】

  【衙役到場後,一律稱「誤會」「已達成諒解」】

  【對方要求報衙門時,C角負責喊「我也看見了」,製造輿論優勢】

  【任何情況下不得留下轉帳記錄】

  整條街,沒有一個人說話。

  韓冬的聲音都在抖。

  「這……這他媽是個SOP啊。寫得比我們報社的採訪提綱還細。」

  林凌盯著那四頁文檔,一句話都沒說。

  半晌,他開口了。

  「周穎。」

  「嗯……」

  「這個文檔,你是從哪兒下的?」

  「群文件里啊,一直掛在那兒的。」

  「誰上傳的?」

  「不知道,我進群的時候就有了。」

  林凌點點頭。

  然後他做了一件誰也沒看懂的事。

  他沒有再翻內容。退了出去,長按那個文件,點開了「詳情」。

  文件大小。

  上傳時間。

  把手機舉高了一點,眯起眼睛。

  韓冬湊過來:「林哥,你看什麼呢?」

  「看它是誰寫的。」

  「……啊?群文件還能看出誰寫的?」

  「文檔能。」

  林凌的手指停在屏幕上。

  「word文檔有屬性。」

  「作者、創建時間、最後修改人。」

  「大部分人寫完文檔就直接發,從來不改這個。」

  「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東西。」

  韓冬愣住了。

  「那……那這個上面寫的是什麼?」

  林凌就那麼盯著屏幕,一動不動。

  整整三個呼吸。

  然後,林凌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

  韓冬心裡「咯噔」一下。

  「林哥?」

  「林哥你怎麼了?」

  林凌把手機屏幕熄了。他抬起頭,看著馬路對面衙門的大門,很輕很輕地說了一句。

  「這個名字。」

  「我認識。」

  韓冬整個人都僵住了。

  「誰?」

  「林哥,誰啊?」

  「上面寫的誰?」

  林凌把手機還給周穎,語氣恢復了平常。

  「這個文件,別刪。」

  「群也別退。」

  「任何人問你話,你就說你今天下午在圖書館。」

  周穎懵懵懂懂:「可我不在圖書館啊……」

  「那你現在去。」

  林凌指了指街對面的公交站。

  「坐38路,四站地,到市圖書館。」

  「進去,刷卡,在自習區坐兩個小時。」

  「刷卡有記錄。」

  周穎張著嘴:「為……為什麼啊?」

  「因為我要給你做一份不在場證明。」

  林凌看著她。

  「不是給衙役看的。是給你們群主看的。」

  周穎的臉,唰的一下白到了脖子根。

  她「騰」地站起來,抓著書包就往公交站跑,跑了兩步又扭頭喊了一句。

  「那我到底賠不賠三千二啊!」

  「看你今天晚上表現。」

  林凌頭也不抬。

  「我微信號你有了。到了圖書館給我發個定位。別拍照,就發定位。」

  周穎「哦」了一聲,跌跌撞撞地跑了。

  韓冬盯著那個背影,又扭頭盯著林凌,來來回回看了三趟。

  「林哥。」

  「說。」

  「你剛才那句『我認識』…」

  「別問。」

  林凌把那張A4紙底下壓著的礦泉水又擺正了一次。

  「今天不說。說了你今天晚上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