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再見江勤

  洪志作為老牌律師,雖然專注於融資併購領域,可《合同法》正是他的強項啊!

  經過這麼一解釋,他立馬就明白了其中的區別。

  金勝此時接著說道:「第二點:關於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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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女士跟丁意遠,簽訂的這份《IVF供精自懷服務協議》。」

  「其中約定的主要合同義務,是以個人方式為顏女士提供做試管嬰兒的商業化服務。」

  「以盈利為目的收取服務費用,賺取利潤。」

  「這種方式,屬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行為。」

  「本身已經違反了現行法律規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

  「那麼裡面的一切內容,就不受到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這份合同直接屬於無效合同。」

  洪志聽完後非常認同的點了點頭。

  他很明白金勝具體想要表達什麼。

  通俗點來說,只要把『合同』作廢,那對方就沒有任何依據,向顏靈索求報酬了。

  包括原先收取的報酬,也必須進行退還。

  要是敢不退,就會涉及『不當得利』。

  甚至金勝再稍微出個小招,還能演變成『非法侵占』,直接把人給送進去。

  這裡教大家一招『套路』,小朋友可千萬別學。

  如果有親戚朋友找你借錢。

  但礙於『某些原因』,又不能不借。

  可你明知道對方不一定會還,那該怎麼辦呢?

  這個時候你得先問,這個錢要用多久。

  他不管回答多久,一年、兩年都行。

  你也別讓他寫什麼欠條,簽一份保管協議。

  『今把2萬元現金交於某某代為保管,多少時間之後,便可以隨時提出要回。』

  『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推脫。』

  但請注意.....可別搞什麼利息之類的。

  等時間一到,對方如果找藉口不給,你就可以直接報蜀黍了。

  這已經不是經濟糾紛,而是屬於『侵占』了。

  敢不給,直接進去吧!

  如果數額超過10萬,那恭喜了.....得2年以上5年以下。

  當然,這個『保管的錢』還是得吐出來。

  絕對比搞什麼『拒執』要容易的多。

  童鞋們,你們學廢了嗎?

  這時候,斜對面的顏家姐妹倆,哪怕完全不懂法,也能聽明白金勝想要表達的意思。

  特別是這股勝券在握的氣勢。

  如果對自己沒有絕對信心,哪會這般有理有據、侃侃而談。

  更關鍵的一點,連洪志這位『自家』專業人士,都已經連連點頭了。

  這還有什麼不能相信的。

  金勝當下繼續說道:「還有最後一個關鍵點。」

  「要想讓對方儘可能多的返還費用,就需要找到法律依據。」

  「只有這樣.....法官才會支持。」

  洪志立即接話道:「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各方都有過錯,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金勝點頭道:「不錯,這個法條確實適用本案。」

  「意思是說,合同一開始就是無效的。」

  「所以對你們雙方,都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而丁意遠對顏女士承諾提供『試管嬰兒』服務,便是對合同的無效存在過錯。」

  「那憑藉合同取得的財產,就要進行一個返還。」

  「但同樣......條款中也有一點不利的地方。」

  「法官一定會認為,顏女士作為一個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明知道這個事情違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卻依然自願簽訂合同。」

  「所以,同樣存在過錯。」

  顏靈這時忍不住反駁道:「我又不懂法,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東西它違法呀!」

  「再說.....既然是違法的,那怎麼在度娘上一搜就出來了。」

  「甚至最前面幾個連結,全是這個東西的GG。」

  「還有丁意遠那個公司,為什麼能堂而皇之的開著。」

  「難道就沒人去管嗎?」

  看著突然間忿忿不平的顏靈,金勝和洪志兩人不由得對視了一眼。

  這能有什麼辦法。

  畢竟有需求才有市場,有市場就有供給。

  貓有貓道、鼠有鼠路,總有一些灰色地帶,無法被明確的法律覆蓋。

  要不為什麼說.....最賺錢的生意,都在刑法里。

  而最容易賺錢的,都在法律邊緣。

  像這種案子,法官看了其實很頭疼的,基本上會各打50大板。

  這也是為什麼,金勝敢直接說能退回一部分的原因。

  除了在法理上占優之外,更是料准了法官會怎麼處理。

  無非是誰的聲音響、態度強,多判點錢了事。

  總不能真的上綱上線,讓上面難做。

  否則不是老壽星上吊、自尋死路嘛......

  在金勝看來,無論是丁意遠,還是眼前的顏靈,其實都屬於無理一方。

  一個走灰色地帶,打擦邊球。

  65萬多的總費用,他起碼能賺一半以上,跟最高端白酒有的一拼。

  另一個享受完服務,買完單覺得後悔了,便想著找老闆退款。

  這還有天理嗎?

  「好了好了.....現在金律師都說了能拿回來一部分。」

  「至於其它花出去的錢,就當給你長個教訓。」

  「以後可不敢再亂來了。」

  「如果你真想要個孩子,就走正規途徑。」

  「小路不能亂走,會出事的......」

  「實在不行,去福利院領養一個。」

  顏悅摟著顏靈,小聲規勸道。

  作為律師的妻子,沒見過豬跑,難道還沒吃過豬肉啊!

  好半晌,顏靈這才平復好心情,朝著金勝道:「金律師,實在不好意思,剛才讓你見笑了。」

  金勝笑著抬手示意道:「沒事,你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

  「我接觸過很多當事人,情緒更激動的都見過。」

  「其實法律這個東西....怎麼說呢?」

  「它不是看你懂不懂,而是看你做沒做。」

  「就比如這個案子,你雖然不懂法,可你還是去做了啊!」

  「總不能說因為不懂法,就一點過錯都沒有吧!」

  「前段時間有個新聞,我不知道你們看沒看過。」

  「一位79歲的老人,因為在江里放了兩個地籠,捕了2斤不到的螺螄。」

  「就是那種很普通,街上賣幾塊錢一斤的。」

  「結果因為『非法捕撈』罪名,被判了2個月緩刑,罰款8000塊。」

  「你們說老人家懂法嗎?」

  「我想除了固定認知那些,應該是不懂的吧!」

  「可他做了呀.....那怎麼辦呢?」

  「所以法官有時候,也很無奈的。」

  洪志忍不住開口附和道:「這個新聞我看過。」

  「律所幾個小年輕,還特意拿出來討論了一下。」

  「大家雖然心裡很同情,可事情已經發生,誰都無法改變。」

  「..........」

  繼續閒聊了一會兒後,飯局也散了。

  由於幾人都喝了酒,便讓餐廳幫忙叫了兩個代駕師傅。

  目送顏家兩姐妹上車後,洪志也和金勝上了車。

  報了酒店名字,兩人便坐在後排聊了起來。

  「委託協議,我明天會讓她簽好,到時候直接寄到魔都給你。」

  「好,你看著安排吧!」

  「你個人覺得,能退回來的比例是多少?」

  金勝默默算了一下道:「以合同上的各種費用『名稱』來推算,大概有60%以上。」

  「畢竟來回的機票、住宿、身體檢查、藥品、保姆......等等。」

  「這些都要付出真金白銀。」

  「對方肯定會把這些費用的記錄,全都提交給法庭。」

  「就看法官怎麼想了。」

  洪志點了點頭,認可這一點。

  隨即伸手拍了拍金勝的手臂道:「這次多謝了。」

  「以後有任何需要幫忙的地方,隨時給我打電話。」

  面對洪志釋放出的善意,金勝當然要照單全收了。

  本來這種涉及經濟類的民事糾紛,費用至少都會在總金額20%左右。

  半個小時後,酒店到了。

  「洪律,那我明天就回魔都了,咱們電話聯繫。」

  洪志抬手道:「好,等下次有機會,咱們再聚。」

  「再見......」

  金勝笑著揮了下手。

  ...........

  第二天早上8點半,金勝醒來的時候,手機上有好幾條消息。

  陳棟已經幫忙訂好了回魔都的機票,他需要帶給陳正的東西,遲點也會送到酒店前台。

  洪志也發了信息,祝金勝一路平安。

  並表示下個月有可能會去魔都。

  「叮鈴鈴......」

  剛洗漱完畢出來穿衣服的時候,一旁手機響了起來。

  「餵....您好。」

  「金律師,我是馬騰雲。」

  「哦,你好,是案子有什麼新情況嗎?」

  這個名字,很難不讓人記憶深刻。

  兩位大帝的結合體。

  八字不硬莫招惹。

  電話那頭,馬騰雲有點急促道:「邱浩宇剛才突然給我打了個電話,用的還是陌生號碼。」

  「他向我道歉,希望能放他一馬。」

  「我問為什麼不和我商量一下,便私自決定去搞遊戲外包。」

  「他說是因為黎靜妍希望能在魔都買房,定居下來。」

  「哦....那是他談了三年的女朋友。」

  「於是他就頭腦一熱,想著拼一把。」

  「只要能贏,一切都能解決。」

  金勝皺著眉頭思索了一下。

  難道是前兩天報警之後,蜀黍開始行動了?

  否則邱浩宇都跑路了,還能良心發現,主動來聯繫馬騰雲道歉。

  這根本不現實。

  其實金勝心裡一直都有個猜測。

  就算外債有幾百萬還不出,邱浩宇只要啟動正常的公司破產程序,也只需要承擔註冊資金的40%,也就是20萬就夠了。

  可他為什麼玩消失。

  這樣一來,不是把事情越搞越大嗎?

  還有所謂的原告方,映月公司,它竟然敢跟一個註冊資金只有50萬的新公司,簽訂金額超過10倍的合同,簡直是不可思議啊!

  不是所有的中小微企業,都叫『菸草』。

  還有前後態度的不一致,金勝基本上能篤定.....這裡面絕對有貓膩。

  所以蜀黍一介入,對方立馬急了。

  金勝此時乾脆打開了揚聲器。

  一邊穿衣服,一邊開口問道:「那你聽完後,自己有什麼想法嗎?」

  「這個.....」

  馬騰雲聞言有點遲疑。

  這時候,鍾麗娜的聲音突然傳來。

  「電話給我......」

  「金律師,如果僅僅只是虧了一點錢,這個對我們家來說,無所謂。」

  「就當買個經驗教訓。」

  「可這個叫邱浩宇的幹了什麼,一出事蒙上頭就直接跑路。」

  「還讓騰雲一個人去面對爛攤子。」

  「他這是想毀了我兒子啊!」

  「所以......我是絕對不會原諒的。」

  「金律師,這個案子全權委託給你來處理。」

  「我只有一個要求,騰雲絕對不能有事,邱浩宇得為他的所做所為付出代價。」

  「怎麼嚴重怎麼來。」

  「費用我再加20萬,作為對你個人的感謝。」

  真是殺伐果斷啊!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寧惹小人,莫惹富婆。』

  金勝此時像吃了士力架,瞬間來勁兒了。

  立即便鄭重道:「好的,鍾女士,我明白怎麼做了。」

  「..........」

  掛斷電話後,金勝順手把手機揣回兜里。

  嘴上忍不住感嘆一聲道:「還是民事官司來錢快啊!」

  收拾好自己行李,金勝先去吃了個免費的早餐。

  下樓退房的同時,也從前台拿到了一個禮盒。

  金勝看到裡面的東西後,笑著搖了搖頭。

  一盒鷹牌的花旗參沖劑、一盒印尼的進口燕窩。

  不寄快遞,而讓自己帶去給陳正。

  目的很顯然。

  希望自己能去看看兩位老人的情況怎麼樣。

  順便可以跟他通報一聲。

  「咦......金律師,好巧啊!」

  準備走人的時候,突然聽到側面有人喊自己名字。

  金勝轉頭一看,原來是江勤。

  自從幫他打贏了『強J』案,順帶給自己賺了200萬之後,兩人就沒有再見過面。

  此時他正摟著一位,看上去頗有點眼熟的美女。

  隨即笑著回道:「確實挺巧,沒成想在這裡碰到你。」

  「前兩個月,我還跟你父親見過面。」

  江勤把手放下來,快步走過來道:「我知道,他回來就跟我說過了。」

  兩人默契的點了下頭。

  目前收購正處在節骨眼,有些話可不能隨意在外面開口。

  特別是有外人在場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