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作為老牌律師,雖然專注於融資併購領域,可《合同法》正是他的強項啊!
經過這麼一解釋,他立馬就明白了其中的區別。
金勝此時接著說道:「第二點:關於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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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女士跟丁意遠,簽訂的這份《IVF供精自懷服務協議》。」
「其中約定的主要合同義務,是以個人方式為顏女士提供做試管嬰兒的商業化服務。」
「以盈利為目的收取服務費用,賺取利潤。」
「這種方式,屬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行為。」
「本身已經違反了現行法律規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
「那麼裡面的一切內容,就不受到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這份合同直接屬於無效合同。」
洪志聽完後非常認同的點了點頭。
他很明白金勝具體想要表達什麼。
通俗點來說,只要把『合同』作廢,那對方就沒有任何依據,向顏靈索求報酬了。
包括原先收取的報酬,也必須進行退還。
要是敢不退,就會涉及『不當得利』。
甚至金勝再稍微出個小招,還能演變成『非法侵占』,直接把人給送進去。
這裡教大家一招『套路』,小朋友可千萬別學。
如果有親戚朋友找你借錢。
但礙於『某些原因』,又不能不借。
可你明知道對方不一定會還,那該怎麼辦呢?
這個時候你得先問,這個錢要用多久。
他不管回答多久,一年、兩年都行。
你也別讓他寫什麼欠條,簽一份保管協議。
『今把2萬元現金交於某某代為保管,多少時間之後,便可以隨時提出要回。』
『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推脫。』
但請注意.....可別搞什麼利息之類的。
等時間一到,對方如果找藉口不給,你就可以直接報蜀黍了。
這已經不是經濟糾紛,而是屬於『侵占』了。
敢不給,直接進去吧!
如果數額超過10萬,那恭喜了.....得2年以上5年以下。
當然,這個『保管的錢』還是得吐出來。
絕對比搞什麼『拒執』要容易的多。
童鞋們,你們學廢了嗎?
這時候,斜對面的顏家姐妹倆,哪怕完全不懂法,也能聽明白金勝想要表達的意思。
特別是這股勝券在握的氣勢。
如果對自己沒有絕對信心,哪會這般有理有據、侃侃而談。
更關鍵的一點,連洪志這位『自家』專業人士,都已經連連點頭了。
這還有什麼不能相信的。
金勝當下繼續說道:「還有最後一個關鍵點。」
「要想讓對方儘可能多的返還費用,就需要找到法律依據。」
「只有這樣.....法官才會支持。」
洪志立即接話道:「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各方都有過錯,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金勝點頭道:「不錯,這個法條確實適用本案。」
「意思是說,合同一開始就是無效的。」
「所以對你們雙方,都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而丁意遠對顏女士承諾提供『試管嬰兒』服務,便是對合同的無效存在過錯。」
「那憑藉合同取得的財產,就要進行一個返還。」
「但同樣......條款中也有一點不利的地方。」
「法官一定會認為,顏女士作為一個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明知道這個事情違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卻依然自願簽訂合同。」
「所以,同樣存在過錯。」
顏靈這時忍不住反駁道:「我又不懂法,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東西它違法呀!」
「再說.....既然是違法的,那怎麼在度娘上一搜就出來了。」
「甚至最前面幾個連結,全是這個東西的GG。」
「還有丁意遠那個公司,為什麼能堂而皇之的開著。」
「難道就沒人去管嗎?」
看著突然間忿忿不平的顏靈,金勝和洪志兩人不由得對視了一眼。
這能有什麼辦法。
畢竟有需求才有市場,有市場就有供給。
貓有貓道、鼠有鼠路,總有一些灰色地帶,無法被明確的法律覆蓋。
要不為什麼說.....最賺錢的生意,都在刑法里。
而最容易賺錢的,都在法律邊緣。
像這種案子,法官看了其實很頭疼的,基本上會各打50大板。
這也是為什麼,金勝敢直接說能退回一部分的原因。
除了在法理上占優之外,更是料准了法官會怎麼處理。
無非是誰的聲音響、態度強,多判點錢了事。
總不能真的上綱上線,讓上面難做。
否則不是老壽星上吊、自尋死路嘛......
在金勝看來,無論是丁意遠,還是眼前的顏靈,其實都屬於無理一方。
一個走灰色地帶,打擦邊球。
65萬多的總費用,他起碼能賺一半以上,跟最高端白酒有的一拼。
另一個享受完服務,買完單覺得後悔了,便想著找老闆退款。
這還有天理嗎?
「好了好了.....現在金律師都說了能拿回來一部分。」
「至於其它花出去的錢,就當給你長個教訓。」
「以後可不敢再亂來了。」
「如果你真想要個孩子,就走正規途徑。」
「小路不能亂走,會出事的......」
「實在不行,去福利院領養一個。」
顏悅摟著顏靈,小聲規勸道。
作為律師的妻子,沒見過豬跑,難道還沒吃過豬肉啊!
好半晌,顏靈這才平復好心情,朝著金勝道:「金律師,實在不好意思,剛才讓你見笑了。」
金勝笑著抬手示意道:「沒事,你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
「我接觸過很多當事人,情緒更激動的都見過。」
「其實法律這個東西....怎麼說呢?」
「它不是看你懂不懂,而是看你做沒做。」
「就比如這個案子,你雖然不懂法,可你還是去做了啊!」
「總不能說因為不懂法,就一點過錯都沒有吧!」
「前段時間有個新聞,我不知道你們看沒看過。」
「一位79歲的老人,因為在江里放了兩個地籠,捕了2斤不到的螺螄。」
「就是那種很普通,街上賣幾塊錢一斤的。」
「結果因為『非法捕撈』罪名,被判了2個月緩刑,罰款8000塊。」
「你們說老人家懂法嗎?」
「我想除了固定認知那些,應該是不懂的吧!」
「可他做了呀.....那怎麼辦呢?」
「所以法官有時候,也很無奈的。」
洪志忍不住開口附和道:「這個新聞我看過。」
「律所幾個小年輕,還特意拿出來討論了一下。」
「大家雖然心裡很同情,可事情已經發生,誰都無法改變。」
「..........」
繼續閒聊了一會兒後,飯局也散了。
由於幾人都喝了酒,便讓餐廳幫忙叫了兩個代駕師傅。
目送顏家兩姐妹上車後,洪志也和金勝上了車。
報了酒店名字,兩人便坐在後排聊了起來。
「委託協議,我明天會讓她簽好,到時候直接寄到魔都給你。」
「好,你看著安排吧!」
「你個人覺得,能退回來的比例是多少?」
金勝默默算了一下道:「以合同上的各種費用『名稱』來推算,大概有60%以上。」
「畢竟來回的機票、住宿、身體檢查、藥品、保姆......等等。」
「這些都要付出真金白銀。」
「對方肯定會把這些費用的記錄,全都提交給法庭。」
「就看法官怎麼想了。」
洪志點了點頭,認可這一點。
隨即伸手拍了拍金勝的手臂道:「這次多謝了。」
「以後有任何需要幫忙的地方,隨時給我打電話。」
面對洪志釋放出的善意,金勝當然要照單全收了。
本來這種涉及經濟類的民事糾紛,費用至少都會在總金額20%左右。
半個小時後,酒店到了。
「洪律,那我明天就回魔都了,咱們電話聯繫。」
洪志抬手道:「好,等下次有機會,咱們再聚。」
「再見......」
金勝笑著揮了下手。
...........
第二天早上8點半,金勝醒來的時候,手機上有好幾條消息。
陳棟已經幫忙訂好了回魔都的機票,他需要帶給陳正的東西,遲點也會送到酒店前台。
洪志也發了信息,祝金勝一路平安。
並表示下個月有可能會去魔都。
「叮鈴鈴......」
剛洗漱完畢出來穿衣服的時候,一旁手機響了起來。
「餵....您好。」
「金律師,我是馬騰雲。」
「哦,你好,是案子有什麼新情況嗎?」
這個名字,很難不讓人記憶深刻。
兩位大帝的結合體。
八字不硬莫招惹。
電話那頭,馬騰雲有點急促道:「邱浩宇剛才突然給我打了個電話,用的還是陌生號碼。」
「他向我道歉,希望能放他一馬。」
「我問為什麼不和我商量一下,便私自決定去搞遊戲外包。」
「他說是因為黎靜妍希望能在魔都買房,定居下來。」
「哦....那是他談了三年的女朋友。」
「於是他就頭腦一熱,想著拼一把。」
「只要能贏,一切都能解決。」
金勝皺著眉頭思索了一下。
難道是前兩天報警之後,蜀黍開始行動了?
否則邱浩宇都跑路了,還能良心發現,主動來聯繫馬騰雲道歉。
這根本不現實。
其實金勝心裡一直都有個猜測。
就算外債有幾百萬還不出,邱浩宇只要啟動正常的公司破產程序,也只需要承擔註冊資金的40%,也就是20萬就夠了。
可他為什麼玩消失。
這樣一來,不是把事情越搞越大嗎?
還有所謂的原告方,映月公司,它竟然敢跟一個註冊資金只有50萬的新公司,簽訂金額超過10倍的合同,簡直是不可思議啊!
不是所有的中小微企業,都叫『菸草』。
還有前後態度的不一致,金勝基本上能篤定.....這裡面絕對有貓膩。
所以蜀黍一介入,對方立馬急了。
金勝此時乾脆打開了揚聲器。
一邊穿衣服,一邊開口問道:「那你聽完後,自己有什麼想法嗎?」
「這個.....」
馬騰雲聞言有點遲疑。
這時候,鍾麗娜的聲音突然傳來。
「電話給我......」
「金律師,如果僅僅只是虧了一點錢,這個對我們家來說,無所謂。」
「就當買個經驗教訓。」
「可這個叫邱浩宇的幹了什麼,一出事蒙上頭就直接跑路。」
「還讓騰雲一個人去面對爛攤子。」
「他這是想毀了我兒子啊!」
「所以......我是絕對不會原諒的。」
「金律師,這個案子全權委託給你來處理。」
「我只有一個要求,騰雲絕對不能有事,邱浩宇得為他的所做所為付出代價。」
「怎麼嚴重怎麼來。」
「費用我再加20萬,作為對你個人的感謝。」
真是殺伐果斷啊!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寧惹小人,莫惹富婆。』
金勝此時像吃了士力架,瞬間來勁兒了。
立即便鄭重道:「好的,鍾女士,我明白怎麼做了。」
「..........」
掛斷電話後,金勝順手把手機揣回兜里。
嘴上忍不住感嘆一聲道:「還是民事官司來錢快啊!」
收拾好自己行李,金勝先去吃了個免費的早餐。
下樓退房的同時,也從前台拿到了一個禮盒。
金勝看到裡面的東西後,笑著搖了搖頭。
一盒鷹牌的花旗參沖劑、一盒印尼的進口燕窩。
不寄快遞,而讓自己帶去給陳正。
目的很顯然。
希望自己能去看看兩位老人的情況怎麼樣。
順便可以跟他通報一聲。
「咦......金律師,好巧啊!」
準備走人的時候,突然聽到側面有人喊自己名字。
金勝轉頭一看,原來是江勤。
自從幫他打贏了『強J』案,順帶給自己賺了200萬之後,兩人就沒有再見過面。
此時他正摟著一位,看上去頗有點眼熟的美女。
隨即笑著回道:「確實挺巧,沒成想在這裡碰到你。」
「前兩個月,我還跟你父親見過面。」
江勤把手放下來,快步走過來道:「我知道,他回來就跟我說過了。」
兩人默契的點了下頭。
目前收購正處在節骨眼,有些話可不能隨意在外面開口。
特別是有外人在場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