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從細節處入手

  7月8日,星期一

  上午8點半。

  「叮鈴鈴....」

  金勝正在洗漱的時候,外間手機響了起來。

  放下毛巾,快步走了出去。

  是一個座機號碼。

  0530開頭,正是當地這邊的。

  估計是檢察署打過來的。

  「金律師嘛,我是喬慶瑞。」

  「哦...喬檢察官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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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申請調取的兩個新證據,目前已經在我這邊了。」

  「多謝喬檢,我馬上就過來。」

  「好,我就在辦公室。」

  「...........」

  結束通話後,金勝也加快了速度。

  同時發了個信息給施磊和蔣夢瑤。

  9點鐘,一行三人準時出門。

  幾分鐘的路程,很快就進入了檢察署。

  還是三樓辦公室。

  金勝敲過門後,徑直走了進去。

  「喬檢察官,早上好。」

  「你們好。」

  喬慶瑞遞過一個文件袋道:「這是時小遷的所有前科記錄。」

  「裡面還有他在案發當晚,從那個地方進入的視頻截圖。」

  「至於他身上其它財物部分,暫時還沒有定論。」

  「治安方面也解釋過詳細的原因,認為與本起案子並無直接關聯,便做了另案處理。」

  「關於你提的情景模擬,由於得協調各方,目前領導正在考慮當中,可能還要一段時間。」

  「但為了案子能更好查清事實,估計同意的概率很高。」

  「還有你提到的三次訊問,兩次筆錄的情況,我也向負責此案的主辦警官進行了查證。」

  「第一次是在案發後不久,只屬於普通詢問性質,所以並沒有形成正式的筆錄。」

  「你在卷宗中看到的兩次筆錄,一次為治安局審訊室,另一次是在看守所內。」

  「但很遺憾,同步的錄音錄像,只有看守所這一次有。」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3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除了重大犯罪案件有嚴格規定之外。」

  「治安機關有權自主決定是否『錄音或者錄像』。」

  金勝表情平靜,實則心裡冷笑不已,這是明晃晃在搞事情啊!

  裡面沒問題才怪。

  就是不清楚,喬慶瑞是否也參與了其中。

  自己看過兩份口供,有『異議』的,正是治安局這一份。

  在看守所那次,郭立民很雞賊搞了引導性提問,乾脆避開了關鍵點。

  喬慶瑞作為一名檢察官,自己都打出明牌了,他不可能會看不到。

  想玩....那就陪他好好玩一下。

  但先說好,玩出火可別怪我。

  先是伸手接過文件袋,金勝才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道:「那看來這位郭警官,接下來要有大麻煩嘍。」

  「他可能忘記了一點,卷宗里有一份傷情鑑定報告。」

  「給出的等級是:重傷...」

  「根據《刑事訴訟法》、《治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一旦涉及致人重傷的案件,無論起因是什麼,在訊問過程中,必須要進行同步的錄音錄像。」

  「既然眼下沒有,那第一份筆錄就要作為『非法證據』,直接予以排除。」

  「因為我實在不清楚,其中是否涉及了『誘供』、『逼供』.....等非法手段。」

  「而這第二份,正是基於第一份基礎上進行的補充說明。」

  「因此同樣要予以排除掉。」

  「哪怕到了法庭上,我相信法官也一定會支持這個論據的。」

  「喬檢察官,你說是這個理嗎?」

  金勝的話音落下,耳邊紙張翻動、敲擊鍵盤的聲音戛然而止。

  辦公室內突然變得極度安靜。

  眾人立即也都抬頭看了過來。

  目光各有不同,好奇、看熱鬧、探尋....等等。

  但心裡都浮現了一個問題,所以這是準備正面硬剛嗎?

  大家都是專業人士,金勝口中所引用的法條,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嚴格算起來,郭立民都能稱得上失職了.....

  真要是上了法庭,說不定連法官都會罵娘。

  喬慶瑞此時皺著眉頭,心裡不知道在想什麼。

  張了張嘴剛準備說話的時候,金勝又繼續道:「結合案卷中所有資料、證據,我是不是還能這樣說。」

  「時小遷在逃跑過程中摔倒後,被馬義陽追上。」

  「妄圖帶著偷盜而來的財物脫身,便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開始攻擊。」

  「由於馬義陽服過5年的兵役,體格健壯,接受過嚴格的訓練。」

  「所以在為了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無奈反擊才將對方擊傷。」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正當防衛。」

  「喬檢察官,你覺得呢?」

  (Double Kill)

  連續兩個問題,金勝直接把喬慶瑞給問得有點懵。

  但他也不是毫無準備。

  就晃了幾秒鐘,便回過了神。

  「金律師,既然你覺得治安提交的口供有瑕疵,那我給馬義陽重新做一份。」

  「有任何情況都能仔細說清楚。」

  「這樣總該行了吧!」

  金勝笑著點頭道:「當然,訊問嫌疑人,這也是你們檢察署的權利。」

  「但基於這位郭警官連續出現違規行為,並且全都是針對我方當事人。」

  「我非常懷疑他的動機。」

  「甚至這個錄音錄像到底是沒開,還是故意藏起來,那也有待商榷吧!」

  「所以現在,我正式向貴檢察署提出立案監督。」

  「同時也會向上級治安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麻煩喬檢察官幫個忙,帶我去走一趟『其它部門』如何。」

  辦公室內其他檢察官聽完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這是逮著對方不鬆手,整死人的節奏啊!

  問題是人家手裡有證據。

  肯定一告一個準。

  脫衣服不至於,但弄個『小處分』掛身上概率很大。

  喬慶瑞此時有點發毛,心裡甚至產生了一絲悔意。

  其實第一次的訊問錄像,眼下就在自己手裡。

  裡面有什麼貓膩,更是心知肚明。

  同時腦海里也不由回想起,幾天前去治安局找郭立民的情景。

  當時拿到時之遷的犯罪記錄後,自己突然提出要調取錄音錄像。

  郭立民聞言,臉色立馬變得有點難看。

  最後經過交談、追問,才清楚緣由。

  之後在對方再三拜託之下,還是選擇了拿『人情』,幫他一把。

  因為自己在心裡衡量過得失,認為問題不大。

  哪怕金勝這邊不肯,有疑惑,最多重新做一份筆錄就行。

  郭立民畢竟是在縣治安局工作,以後萬一有啥事情的時候,他絕對能幫得上忙。

  所以.....為了利益最大化,就答應了下來。

  可誰曾想......金勝卻不按常理出牌。

  不論是立案監督、還是向上級反映。

  只要隨便一查,這事鐵定包不住。

  按照相關規定,治安局給嫌疑人做筆錄的時候,通常需要兩個人一起。

  除了郭立民之外,當時還有另一個同事在場。

  之後更是把錄音錄像放入了檔案室,進行過登記造冊。

  漏洞實在太多,瞞不住啊!

  雖說解決辦法也有,但總不能為了一個錯誤,犯下更大的錯誤吧!

  可眼下自己把話都說出口了,還需要想辦法圓回來才行。

  定了定神後,喬慶瑞開口道:「金律師,我同事們還得忙工作,不如咱們去會議室聊吧!」

  「好啊...沒問題。」

  金勝答應的很爽快。

  既然能主動約自己單獨聊,那裡面說法可就多了。

  很多刑事類案子,不一定就非要開庭才有結果。

  治安、檢察,這兩個環節直接解決掉的案子更多。

  至於民事類的,那就海了去了。

  在普通律師的理解中。

  調解這個行為,能極大程度減少審理時間,有效解決一些爭端。

  根據相關數據統計,經濟類案件,通過調解達成一致的,超過60%以上都履行了義務。

  而通過判決執行的,只有不到30%。

  可有些案子......法官和調解員,會反覆做通雙方的思想工作,勢必要在這個階段就把糾紛給完結掉。

  知道為什麼嗎?

  這裡有個潛規則.....

  第一:案子情況複雜,雙方當事人很難搞。

  各有各的道理不說,還有一定的證據支持。

  同時案例庫中判例的支持力度不夠,爭論不小。

  無論怎麼判,都會有一方不服。

  一旦上訴,改判、發回重審,法官就會很頭疼。

  可用上調解手段後,那二審的改判率....就會為『零』。

  因為這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可以有效的避免冤假錯案。

  調解書和判決書一樣,都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沒有履行,就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明知道不占理、不占法,可有親朋好友、領導『打過招呼』的案子。

  上了庭,無論怎麼判,最後輸的一定是法官自己。

  而通過調解,就能完美搞定。

  大家都滿意不說,人情也給出去了。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

  一輛轎車行駛在路上,正準備向右拐彎的時候,一個老人站在護欄旁突然摔倒了。

  雙方沒有一點接觸,甚至兩者之間的距離還有好幾米。

  哪怕交警出了事故認定,說司機沒有責任。

  可老人的家屬卻不服,直接告到了法院。

  最後經過調解,司機賠了一筆錢。

  你說這是為什麼?

  ............

  隔壁小會議室中,四人正式落座。

  喬慶瑞看了兩眼施磊和蔣夢瑤兩人,在隱晦的提示,想要單獨談。

  可金勝卻完全就當沒看到。

  從邀請來會議室那一刻,主動權就掌握在了己方手裡。

  愛說不說。

  『咳....』

  喬慶瑞見金勝絲毫不為所動,隨即乾咳一聲道:「金律師,說起郭立民這個人,我前幾天特意去打聽過。」

  「雖說有點小毛病吧,可人並不壞,業務能力還挺強的。」

  「至於這次的違規,我想也是事出有因。」

  金勝淡淡的瞟了他一眼,沒有接話。

  違規還特娘違出理了。

  連『事出有因』這種話都能說的出來,也不嫌害臊。

  眼見金勝沒接話,齊慶瑞又接著說道:「前段時間,治安那邊有一次工作崗位調整。」

  「郭立民本來有機會往前進一步的。」

  「可出於一些原因,最後競爭失敗了。」

  「心裡估計憋著火吶!」

  「還有這個案子,本來並不是他負責的,但領導直接點了他的名。」

  「說起這個,其實就跟你們律所分配案子一樣。」

  「哪怕你再不想接,也無法直接拒絕。」

  說到這裡的時候,喬慶瑞停頓了一下。

  可金勝依舊一言不發。

  『共情』這一套,自己太熟悉了,前段時間經常在法庭上使用。

  都已經完全免疫了。

  喬慶瑞嘴角抽了抽,繼續說道:「金律師,說真的....大家相互體諒一下,你也別跟他一般見識了。」

  「至於筆錄這一塊,我保證給你當事人安排得妥妥的。」

  「你看這樣行不行。」

  估計是一直沒接話,所以這次直接發問了。

  金勝隨即調整了坐姿,身體略微往前傾。

  「喬檢察官,那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大家雖然都是打工的,可性質卻不同啊!」

  「他郭立民既然穿了這身衣服,那就得負起這份責任。」

  「如此輕易就把個人情緒帶到正常工作中來,他是有發泄渠道了,可我當事人怎麼辦?」

  「無論是他們治安、還是你們檢察、亦或是法院,你們辦的是案子嗎?」

  「是別人的人生、是一家子的前程啊!」

  「多少人為了尋求一個公平公正,寧願花費大量精力、財力、物力在奔波。」

  「或許他們最後得到的,遠不如付出的多。」

  「甚至是失望而歸。」

  「可為什麼明明知道,卻依舊要這麼去做呢?」

  「就拿眼下這個案子來說好了。」

  「我的當事人馬義陽,他有錯嗎?」

  「憑什麼你郭立民就得把『不滿』撒到他身上去。」

  「他得罪你了?」

  「還是說小偷是你家親戚啊?」

  「身為一個執法者,要是連最基本的中立、客觀原則都做不到,呵呵......」

  說完後,金勝冷笑著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