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誰主張,誰舉證

  面對馬正宏的請求,金勝多少有點遲疑。

  不是因為難度高低的問題。

  而是江添越那個『融資併購』案子正在進行中。

  昨天鐵軍還提到過,陳一銘那邊好像遇到了什麼麻煩,搞得自己心裡痒痒的。

  眼下一旦把這個案子給接下來,必定得去魯省那邊開展工作。

  很可能在時間上會有衝突。

  想了想,金勝準備再確認一下。

  「馬庭長,你作為負責刑事這塊的法官,應該很清楚一點。」

  「如果你大哥不弄諒解,不認罪認罰,很可能會被判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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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還要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等之類的費用。」

  「值得嗎?」

  馬正宏苦笑了一聲道:「我怎麼可能不懂。」

  「我努力勸過....可惜沒用。」

  「甚至連我侄子都說,只要他爸能平安,考不考公無所謂。」

  「可遭不住我大哥他犟啊!」

  這一點倒是真挺難辦的。

  當事人自己硬頂著,哪怕家屬想辦法拿到了諒解書,一旦到達法院階段,甚至會起到反效果。

  雖然在法律層面上,這兩者並不衝突。

  但在法官眼裡,就相當於變相承認了犯罪事實。

  既然你說了自己沒錯,那幹嘛還要去搞這個東西。

  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

  「馬庭長,你剛才說去找過負責案子的檢察官。」

  「那以時間來推算,也就一個月出頭。」

  「可這個點就已經到審查起訴階段,是不是太快了。」

  「按照你對案情的描述,應該不適用「輕案快辦」程序。」

  馬正宏立即應道:「不好意思,是我表述有誤。」

  「案子目前還沒有結束偵查,但已經批捕了。」

  這麼說就清楚了。

  雖然在現有的制度中,兩者之間是分開的。

  可在司法實踐中,負責案子公訴的檢察官,通常就是簽字批准逮捕的那個。

  除非是有什麼特殊情況。

  這樣一來,時間上倒是不衝突了。

  起碼有幾個月緩衝期。

  以金勝的經驗來看,這個案子必定會上法庭走一遭。

  如果真按照馬正宏描述的那樣,倒不是完全沒有勝算。

  撇開王十二的因素,自己也想挑戰一下司法慣例。

  一旦贏了,無形之中的好處挺多。

  哪怕最後輸掉,律師費反正照收。

  「馬庭長,眼下我還在台海這邊,明天會回魔都處理一些其它案子。」

  「等到下個星期一,我去一趟你老家吧!」

  聽到金勝答應,馬正宏連忙回道:「這個沒問題。」

  「一切都照你的時間來安排就好。」

  「我這邊也會儘量跟單位請個假,看看能不能一起回去。」

  金勝倒是無所謂。

  反而有個本地人陪同,能避免掉很多小麻煩。

  「那就先這樣吧!明天我回律所後,會讓同事聯繫你。」

  「談一下費用跟委託協議的事情。」

  馬正宏一口答應道:「沒問題。」

  頂級律所的收費,作為專業人士又怎麼可能不清楚。

  既然會來找金勝,那就早準備好了這一點。

  「........」

  掛掉電話,金勝自嘲的笑了笑。

  有案子送上門,自己竟然還開始挑三揀四上了。

  這算不算是『由儉入奢』。

  要知道很多律師為了接到案子,那真是花樣百出、挖空心思。

  以前會在法院、檢察署門口,發發傳單、名片之類的。

  風吹、日曬、雨淋。

  現在倒還好,很多律所還特意招收一些『顏值』女律師進行培訓。

  通過平台發一些『普法』之類的短視頻。

  有了『身份職業』加成,能吸引不少YSP關注。

  等關注的人數多了,上上直播。

  光是流量轉換、禮物打賞,就是一筆可觀收入。

  金勝就刷到過不少魔都本地的。

  有取巧的,當然也有專注於『專業』的律師。

  相對而言更靠譜一些。

  其中有些法律觀點,金勝聽到後也覺得很有道理。

  甚至還點了個關注。

  這時候,王宇豪拿著手機從不遠處小跑了過來,張琴則是快步跟在身後。

  「金律....你能不能幫我看看這個啊!」

  金勝回過神道:「什麼情況?」

  王宇豪有點無奈的開口道:「我們家要擴大經營,原先租的廠房就小了。」

  「我爸跑了幾個地方,挑中了一家。」

  「本來談好了,讓房東自己把裡面規整好,隔出幾個辦公室來。」

  「等過兩個月,原先那個廠子的合同到期後再搬進來。」

  「結果那個房東耍了點小套路,說是另外一家公司也看中了這裡。」

  「要麼現在先簽個租賃合同,把事情先給定下來。」

  「要麼他就直接租給別人。」

  「我爸仔細想了想,提前定下也好。」

  「免得再去找別的廠房,那就太麻煩了。」

  「所以第二天,我爸就過去跟他簽了租賃合同。」

  「而且當場就付了20萬,作為押金。」

  說到這裡的時候,王宇豪把手機遞了過來。

  金勝接過來看了看。

  上面是一些跟對方的聊天記錄、還有一張租賃合同的照片。

  王宇豪接著說道:「可過了幾天後,我爸要求他把之前答應過的消防噴淋、辦公室隔間,全都弄弄好的時候。」

  「房東卻突然改口了。」

  「說他從來就沒有答應過這些。」

  「既然廠房已經租給你了,那你就自己弄,一切與他無關。」

  「面對這麼不講信用的人,我爸一氣之下,乾脆就說不租了,讓他把押金給退回來。」

  「結果.......」

  金勝隨口接話道:「對方是不是以叔叔單方面違約為由,拒絕退還。」

  王宇豪點頭道:「對.....」

  人家既然敢故意設計,當然也是打定了主意。

  怎麼可能會輕易丟掉到嘴的肥肉。

  金勝笑著搖了搖頭道:「行了,你先別急,等我看完再說。」

  一共也沒多少東西,幾分鐘時間就搞定了。

  租賃合同是標準版的,沒問題。

  但從聊天記錄里,金勝倒是找到一條漏洞。

  隨即開口道:「現在打給你爸,我來跟他說。」

  王宇豪連忙指了一下手機道:「通話記錄第一個就是了。」

  「行......」

  金勝切換出來,就看到『王弘文』三個字。

  正是王宇豪的父親。

  撥過去的同時,金勝選擇揚聲器外放。

  只響兩聲,就被接通了。

  「餵...小豪,東西你看完了對嗎?能不能把這個錢給要回來?」

  語氣很急切,顯然是在等這邊回信。

  「王叔叔,我是金勝。」

  隨著金勝的聲音響起,對面顯然愣了一下。

  但很快就反應過來道:「哦...金律師你好。」

  「這個......小豪是不是來麻煩你了。」

  金勝笑著回道:「沒事的叔叔,我們剛完成一個案子。」

  「眼下正好在公園裡閒逛,談不上什麼麻煩不麻煩的。」

  王弘文連忙應道:「那就好、那就好....」

  王宇豪此時撓了撓頭,有點不好意思。

  張琴見狀,也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

  「叔叔,接下來我問什麼,您一定想清楚了再回答我。」

  「好,沒問題。」

  這聲回答,感覺很是鄭重。

  「我看到合同上簽署的時間是25號,也就是5天後,這是為什麼?」

  金勝話音剛落,王弘文立即回答道:「當時在簽合同的時候,我隨口說了一句,原先那個廠房還有2個月才到期。」

  「要是直接簽今天的時間,那房租豈不是白白浪費了。」

  「房東他聽到後,這才提出放寬10天。」

  金勝接著問道:「您在微信聊天記錄中,有沒有主動提到過,這20萬屬於押金。」

  「因為我有看到您發了幾條語音信息,這邊聽不到。」

  王弘文毫不遲疑道:「這個絕對沒有。」

  「昨天晚上,我打電話過去質問他為什麼不講誠信。」

  「最後實在氣不過,才說過讓他把押金退回來這句話。」

  金勝這下心裡更有底了。

  「叔叔,當您把這筆20萬轉給對方的時候,有沒有備註『用途』信息。」

  「這個沒有,我就直接從手機銀行轉過去的。」

  「那對方有沒有打收條給您。」

  「也沒有,他說租賃合同上寫過了就行。」

  「........」

  聽著兩人之間快問快答,張琴已經猜到了金勝的想法。

  對著王宇豪比劃了一個大拇指,示意穩了。

  金勝很快完善一些細節。

  隨即又開口道:「叔叔,這個錢應該有機會能拿回來。」

  「但您首先要記住一點,如果對方打電話,或者發信息過來。」

  「提到『押金』這兩個字,您一定要直接反駁對方,千萬不要承認。」

  「或者乾脆什麼話都別講,保持沉默。」

  「這是為了防止對方套您的話。」

  「一旦被錄音,那情況就不妙了。」

  「剩下的那些事情,我會交待給宇豪,讓他出面就行。」

  對於金勝說的話,王弘文還是非常信任的。

  畢竟是自己兒子的領導,多多少少總得了解一下。

  更別提金勝的簡歷、視頻,網上那是一搜一個準。

  「好好好....實在太感謝金律師了,這事讓你費心了。」

  「上次讓小豪約吃飯,你們一個個的都太忙,根本沒時間。」

  「這次不管怎麼樣,我是一定要請你們吃飯的。」

  「當然,這個時間就讓小豪安排。」

  「金律師,千萬不要再推辭了。」

  還沒等金勝回答,站在一旁的王宇豪立即彎腰湊過來道:「爸,這事兒就交給我了,等安排好了我再通知你。」

  王弘文一聽,立馬高興的回道:「好好好....那就這麼說定了。」

  「小豪,把這事給我放在心上。」

  「.........」

  父子倆一唱一和的,直接就把吃飯給定好了。

  金勝笑了一下沒反駁。

  至於張琴這個大吃貨,壓根都不用詢問意見。

  掛掉電話後,金勝把手機遞還給了王宇豪。

  「還需要我教你怎麼做嗎?」

  王宇豪遲疑了一下,帶著點不確定的口吻道:「金律,你意思是不是往『訂金』上面靠。」

  「利用它的特殊性,把這筆錢給要回來。」

  金勝點了一下頭道:「差不多是這個意思,但你知道怎麼操作嗎?」

  王宇豪本科和研究生兩個階段,主修的都是刑法。

  對於民法跟合同法,有所了解但不多。

  聽到這個問題後,皺著眉頭在那兒思考。

  張琴倒是懂,但金勝這麼問,明顯是在考校對方。

  她只能默默站在一旁,沒法開口幫忙。

  等了一會兒沒見回答,金勝提醒道:「你仔細看看租賃合同最後一排。」

  「上面明確寫著合同一旦簽訂,就需要2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

  「可合同前面標註的租金,是每個月158000塊。」

  「最重要的是,房東並沒有在上面簽字畫押,也沒有打過收條。」

  「那這筆20萬轉帳是否屬於『押金』,那就是存疑的。」

  「只要我們堅持,這筆錢就是『訂金』,它是作為房租預付款來進行的一個支付。」

  「另外再加上一點,當天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之所以要把日期延後10天。」

  「是因為租賃人,在口頭上跟房東做過一個約定。」

  「需要他先把消防噴淋、辦公室隔出來之後,你們才會開始搬入。」

  「但很顯然,他在微信聊天中矢口否認了這一點。」

  「也就是違反了口頭約定。」

  「雖然在很多時候,想要證明這種『約定』會很難,但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們能用來輔助證明,可對方連根毛都沒有。」

  「民事訴訟的基本舉證規則。」

  「誰主張,誰舉證。」

  「所以....你明白了嗎?」

  王宇豪雙眼放光,連連點頭道:「我知道怎麼做了,謝謝金律。」

  金勝笑著擺了擺手道:「咱們目前雖然專業干刑事這一塊。」

  「但很多法條都是觸類旁通的。」

  「特別是民事這一塊,能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平時有空多看看,總沒壞處。」

  張琴和王宇豪不約而同的點了點頭。

  這可是金玉良言啊!

  「哦...還有,張律你私下幫著宇豪一起處理叔叔這個事吧!」

  「他還沒有獨立執業的資格。」

  「別被人抓了小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