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新之雖然有點不耐煩,但還是開口道:「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你們雙方有權申請迴避。」
「被告方?」
本書首發 看書就上天天看小說,ⓣⓣⓚ.ⓣⓦ超讚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不用...」
為了表達自己的不滿,還特意先去問對方。
可真調皮.....
金勝乾脆也沒等發問,直接開口道:「自訴方申請主審法官范新之迴避。」
「同時申請,合議庭其他兩位法官迴避。」
「請書記員記錄。」
話音落下,范新之臉色一變。
他瞬間回想起來,上次庭審貌似也有這麼一出。
但不同的是,這次被正式提了出來。
審判席上,兩位一直都是透明工具人的法官,此時也面面相覷。
不明白為什麼連自己都要迴避。
這算是坐著也受傷嗎?
那要不要找單位報銷一下.....
被告席上,溫克眼神複雜的望著金勝,心裡也暗自嘆了口氣。
其實昨天晚上吳陽榮跟兩人見面的時候,已經隱約透露了一些東西。
最後總結出來就一句話。
上面有人,案子已經有了定論........
但溫克總覺得沒那麼簡單,束手就擒不是金勝的性格習慣。
眼下看來,自己果然沒有猜錯。
「自訴人,我要提醒你一點。」
「現在是一審的二次庭審。」
「既然你要申請合議庭三位法官全部迴避,為何不在第一次庭審時就提出。」
這兩句話,范新之是咬著牙說出來的。
金勝不屑瞟了一眼審判席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新發現,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情形。」
「自訴方完全有權利,在法庭辯論結束之前,要求合議庭法官進行迴避。」
「我想請問一下范法官,一審第一次庭審,貌似正處在舉證質證環節吧!」
「所以說,我方的申請完全合法合規。」
金勝原本為了節省時間,硬生生扛著不利因素往前走。
倒是沒想到,最後還是用上了這一招。
真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呀!
范新之心裡很清楚金勝手裡有什麼,一旦讓他拿出來,自己或許就要下不來台了。
眼下可是公開開庭,網上更是掛著直播。
私底下再怎麼搞都無所謂,反正已經吃了定心丸,肯定不會出事。
可一旦知道的人太多,領導想保都得考慮考慮影響了。
范新之乾脆心一橫,直接開口道:「駁回申請,庭審繼續。」
金勝眉頭一挑,這是在跟自己耍橫了。
當即厲聲道:「范法官,知道你自己在幹什麼嗎?」
「我要提醒你一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審判人員的迴避,應當由院長或審委會進行決定。」
「而你現在的行為,已經涉及了程序違法。」
要知道,一場本身違法的庭審,所出具的任何判決與裁定,都是無效的。
范新之就當沒聽見,直接敲響了法槌。
「咚....」
「法庭調查結束,下面進行法庭辯論。」
「由自訴人先發表自訴詞。」
金勝冷冷的看著對方道:「范法官,我再次提醒你一遍。」
「你已經涉及了程序違法。」
「我手裡有證據,能證明你和被告吳陽榮關係親密。」
范新之聞言直接打斷道:「請書記員記錄,自訴方律師主動放棄發言,擾亂法庭正常程序。」
「在此,我提出警告、訓誡。」
「並於庭後將其行為上報至司法部門,建議對其進行處罰。」
金勝沒理對方,拿出照片繼續發言道:「我手裡這一份,就是主審法官范新之,與被告吳陽榮親密交談,把酒共歡的照片。」
「地點位於台海市一家高檔酒店。」
「之後更是與被告的弟弟吳陽舒,共同前往一家商務KTV玩樂。」
「隨行人員中,也包括其他ZF領導。」
「要知道,被告乃是本地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闆,其中涉及利益是非常巨大的。」
「像這種『非法強拆』,也不是我當事人個例。」
「時間長度更是跨越了5年以上。」
范新之臉色直接變得鐵青,又敲了兩下法槌。
「咚咚咚......」
嘴上立即道:「鑑於自訴方律師金勝不聽法庭指揮,嚴重擾亂法庭秩序。」
「法警,把他的麥給閉了,將其驅逐出法庭。」
金勝沒去管這些,自顧自的繼續說道:「如此長的時間裡,受害人數多達幾十上百。」
「但治安、檢察署、法院,卻全都置若罔聞,做出了種種令人痛心之事。」
「我現在嚴重懷疑,整個台海市都已經成為了『不法公司』的保護傘。」
「就在昨天.....」
金勝的話音戛然而止。
因為兩個法警已經沖了過來。
一個拿掉了金勝面前的話筒,一個拽住了金勝的手臂往外拖。
金勝倒也沒有反抗,任由對方進行拖拽。
否則一個反手抱摔,能輕鬆撂倒對方。
法警能有多少戰鬥力。
張琴見狀想要上來幫忙,但被金勝一個隱晦的搖頭給制止了。
「為什麼不敢讓別人說.....」
「一幫子蛀蟲、T官W吏.....」
「我能作證,我就是其中一個受害者.....」
「..........」
這時候,旁聽席上十幾個人突然起身,情緒激動的大聲喝罵。
各種難聽的話在法庭內迴蕩。
金勝心裡暗呼一聲『漂亮』,自己目的達到了。
唯一的遺憾就是人數少了點,沒辦法只能湊合湊合了。
眼下這一幕,相信已經通過庭審直播傳了出去.....
金勝設的這個局,就跟打遊戲『強行開團』一樣。
殺敵一千,自損看手速。
就看台海中院接不接得住了。
被告席這一邊,兩個比較年輕的律師,此時都已經懵了。
這麼精彩的畫面,絕對是人生中第一次體驗到。
於翔斌和溫克倒還好,兩人都是經驗豐富的老江湖,早已見慣了各種狀況。
但像今天這麼亂的,還是極少。
吳陽榮緊皺著眉頭,眼神複雜看著眼前這場鬧劇。
自己心頭一直縈繞的不安感,終於還是應驗了。
「哎.....」
忍不住,在心裡嘆了口氣。
審判席上,范新之早已渾身發抖,嘴唇泛白。
也不知是被氣的,還是害怕的。
很可能兩者皆有。
倒是左右兩位工具人,此刻縮了縮脖子,低頭當起了鵪鶉。
肉沒吃過,還惹了一身的臊。
這到哪兒說理去。
「咚咚......」
「肅靜,現在進行口頭訓誡。」
「如果再大聲喧譁,擾亂法庭秩序。」
「本席會將你們驅逐出法庭,並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聽清楚了嗎?」
范新之嚴厲的警告聲,通過擴聲器在法庭內迴蕩。
這也讓其中幾個膽子比較小的,默默閉上了嘴,不敢再大聲附和。
可不管在哪裡,都不會缺少『刺頭』。
房子被強拆,維了幾年權都沒結果,眼下知道是有人在『搞鬼』,在玩見不得人的把戲,哪裡還會在乎其它東西。
長久堆積的情緒,總得宣洩出去吧!
甚至更加憤怒的喊道:「我就說,明明是犯了罪,為什麼報警沒用,去打官司拖時間不說,只是判了那麼一點點錢。」
「原來你們都是一夥的.....」
「怎麼著,收了人家好處,怕別人說出來是嗎?」
「全都是一幫子C生。」
「還把律師都給趕了出去,不就是怕別人把事實給說出來嘛。」
「就是.......」
「.........」
七嘴八舌的罵聲里,沒有絲毫技巧,全是情感。
趁著金勝被拉出法庭,門口又有幾個法警小跑著進來。
直接來到旁聽席過道上站定。
手持橡膠警棍,虎視眈眈看著站在原地,大聲喝罵的幾人。
其他人哪裡看過這副架勢。
同在旁聽席上的王薇,腦海里也不由得回想起起,金勝在酒店電梯中說過的那句話。
(或許今天,你們能看到一場特殊的庭審....)
一開始,還以為是唇槍舌劍,爭辯非常激烈的那種。
完全沒想到過,會是眼前這個樣子。
真是...太刺激了!
作為一個媒體人,職業敏感度告訴她,這是個『大』熱點新聞。
要不是手裡沒東西,攝像機早就架起來拍攝了。
「咚....」
「法警,把他們都給帶出法庭,直接驅逐出法院。」
隨著范新之一聲令下,法警立即開始行動。
手中的警棍抬起,指著幾人呵斥道:「全都給我安靜,現在離開法庭。」
正在氣頭上的幾人,誰會鳥。
「怎麼,你們也收了黑心地產商的錢嗎?」
「我有高血壓、糖尿病,你動我一下試試.....」
「........」
法警才不會慣著,隨即又開口道:「第一次警告。」
「如果再不停止你們的行為,我們將採取強制手段。」
...........
亂鬨鬨的景象金勝是看不到,但站在法庭門口,多少能聽到裡面傳出來的聲音。
那個把金勝拖拽出來的法警,倒是一直都站在旁邊緊緊盯著。
「叮......」
手機上,張琴連續發了幾條信息過來。
「金律,下一步該怎麼辦?會不會直接休庭?」
「我們要不要也收拾東西出來。」
「周先生也讓我問問你。」
金勝想了想,隨即回道:「不用,你們繼續坐在裡面就行。」
「范新之有任務,今天一定會完成這場庭審。」
「看到我放在桌面對疊的那張紙了嗎?」
「等一切恢復平靜後,你就開口大聲的讀出來,別管范新之會不會打斷。」
「之後什麼話都別說,讓他一個人唱獨角戲。」
「安安靜靜等案子完成宣判。」
很快,微信上就收到了一個『OK』的回信。
安排完一切後,金勝抬頭笑眯眯的看著對面的法警。
甚至還在旁邊的椅子上坐下,翹著二郎腿。
仿佛一切『與我無瓜』似的。
顯得很悠閒、很放鬆。
沒一會兒,就有5.6個人罵罵咧咧的從法庭內被趕了出來。
後面還跟著三個法警押送。
其中一個明顯是領頭的開口道:「嘴裡都給我放乾淨點兒。」
「你們如果自己配合,出法院就算了。」
「要是再敢繼續擾亂秩序,辱罵他人。」
「不怕罰款、拘留的話,那就試試看。」
表情、語氣都很嚴厲。
幾人見狀只得作罷,再大聲呼喊是不敢了,只能嘴裡小聲的嘟囔幾句。
這時候,走最前面的人,突然注意到坐在椅子上的金勝。
隨即眼睛一亮,快步走了過來道:「金律師,我們能不能請你打官司。」
「對啊....」
「還有我,我也要....」
金勝聞言微微一笑道:「不如我們去法院外面聊吧!」
「好好好....」
「沒問題.....」
金勝隨即起身,領著幾人一起主動往外走。
這一幕,讓後面幾個法警看的面面相覷。
.............
法庭內,此時終於恢復了安靜。
范新之看著自訴席上一臉淡然,穩如泰山的兩人,心裡還是有點遺憾。
如果這邊主動選擇離場的話。
那自己不就可以視為其放棄本次庭審的權利,直接按撤訴處理了。
甚至還能給金勝這邊搞個處罰,來彰顯法庭的權威。
「咚.....」
「好了,下面繼續進行審理。」
「自訴方,本席再次重申一遍,請按規定發言。」
「一些與本案無關的話,不要再讓我聽到了。」
「否則法庭將予以處罰,包括警告、訓誡、向司法關機進行反應等。」
「聽清楚了嗎?」
張琴直接甩都不甩他,自顧自的擺弄好話筒。
范新之見狀也沒有糾結這一點。
萬一又來發作一遍,弄巧成拙就不太好了。
「好,自訴人代理律師,你可以發表自訴詞了。」
張琴拿著金勝交待過的資料。
隨即開口道:「我方在庭審前,向法庭新提交了11份案例資料。」
「加上一次的14份,一共有25份。」
「這是近5年以來,有據可查的案例。」
「上面所有的被告方,均為榮恆地產公司。」
「至於私下進行和解,並未歸納進案例庫的,更是不計其數。」
「通過案例上面的判罰結果,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