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玩訟棍這一套是吧

  「全體起立」

  「有請合議庭入場。」

  隨著書記員的話音落下,現場眾人盡皆起身。

  審判台左側門打開,三位身穿法袍的法官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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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位,就是上次負責離婚案的楊芳茹法官。

  「請坐」

  都坐下後,主審法官開口道:「原告、被告,開庭前我再提醒一下,這是刑事自訴案件,性質比較特殊。

  「鑑於你們雙方原先的關係,如果有調解的意願,現在還可以提出來。」

  沒看出來,主審法官還挺善良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法院可以對自訴案件進行調解。

  甚至宣告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和解或者撤回自訴‌的。

  話音剛落,徐華波立即舉手示意道:「我方有意調解,包括但不限於對陳伊婷女士,進行賠償、補償、道歉等。」

  周陽急忙接話道:「伊婷,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看在這麼多年的夫妻份上,咱們和平解決好嗎?」

  表情不可謂不誠懇。

  這個演技,絕對是使出了畢生功力。

  感覺只要聽到一個不同意,他就會哭給你看的那種。

  徐美鳳也開始打起了感情牌。

  「小婷啊!自從你嫁到我們家後,我這個做婆婆的,可從來沒有跟你紅過臉吧!」

  「房子也好、錢也罷,不過都是一些身外之物而已。」

  「我之所以會這麼做嗎?」

  「也是因為打心眼兒里,喜歡你這個兒媳婦。」

  「勤奮、孝順、明事理.....」

  「我是真沒想到,你跟小陽有一天會走到了這步田地。」

  「哎......」

  嘆息的同時還搖了搖頭,一副惋惜不已的樣子。

  金勝有點想笑。

  侵占你的錢財,還讓你大肚別計較,都是出自喜歡你的原因。

  所以你就一定要體諒我的苦衷。

  這個說法很有PUA的那個范了。

  就跟短劇里演的,『男閨蜜』得了絕症,我想給他留個後,老公你這麼愛我,一定會同意的吧!

  性質是不是感覺差不多。

  可惜,徐美鳳此時的眼神不夠真誠,沒帶入角色里。

  金勝心裡給出的評語是:話術的級別有些低了,演技浮於表面,所以PASS卡暫時先不發了。

  現場的眾人,此時也把目光全都投向了陳伊婷。

  頗有種『全村的希望』那個感覺。

  金勝雖然有『特別授權』的委託權限,但本人在現場的情況下,同樣也得徵求她的意見。

  陳伊婷沒有考慮很久,沒一會兒就微微搖了搖頭。

  得到這個信號後,金勝立即開口道:「我方沒有調解的意願。」

  「請法庭直接開庭審理。」

  聽到這話後,周陽明顯比較擔憂。

  徐美鳳則是又狠狠的瞪了一眼過來。

  不過金勝臉皮厚,防禦力槓槓的,這種攻擊直接可以無視。

  「既然原告不同意調解,那我們就進入庭審。」

  「啪.....」

  法槌響起,程序開始。

  主審法官開始發言。

  「魔都市奉賢區法院,刑事2庭。」

  「原被告人陳伊婷反訴周陽、徐美鳳,侵占財產,重婚罪一案,正式開庭。」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二百一十一條,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

  「由董善,也就是我本人,擔任主審法官。」

  「法官楊芳茹、丁則名,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書記員屈夢璐負責法庭記錄。」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是否需要行使迴避權利。」

  在聽到金勝和徐華波回答了『不迴避』之後,主審法官繼續主持。

  「啪.....」

  「下面進行法庭調查。」

  「由自訴人進行起訴書的宣讀。」

  金勝聽到指令後,開始進行發言。

  「自訴人:陳依婷......」

  「委託訴訟代理人:金勝......」

  「我方訴訟請求如下:」

  「一:以侵占罪追究被告人周陽、徐美鳳的刑事責任。」

  「二:以重婚罪追究被告人周陽的刑事責任。」

  「三:歸還自訴人被侵占的財物,共計62萬8千元,並以侵占的金額以及時間計算利率。」

  「四:請求依法判令自訴人、被告離婚。」

  「事實與理由如下:」

  「被告人周陽、徐美鳳,在婚前以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買房為由,哄騙陳伊婷拿出所有積蓄25萬。」

  「兩人婚後,徐美鳳更是以還房貸的名義,每月向陳伊婷收取8千至1萬元不等的錢財。」

  「持續時間長達3年7個月,共計37萬8千元整。」

  「22年8月20日,因被告人周陽出軌,害得陳伊婷小產。」

  「是在悲憤之下,陳伊婷於8月22日主動提出離婚。」

  「9月2日,周陽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

  「其中關於夫妻共有財產部分,只有不到3萬元的存款,以及婚後購買的別克牌小轎車一輛,價值約在16萬元左右。」

  「當陳伊婷詢問關於房產的問題時,被告人更是拿出了購房合同、房產證明、付款憑證。」

  「原來是徐美鳳在收到該筆款項後,便夥同周陽刻意設計成了婚前財產。」

  「明確表示,該房產與陳伊婷毫無關係。」

  「兩人的此種行徑,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構成了侵占罪。」

  「同年9月11日,被告人周陽與毛雪芳開始同居,並一直延續至今。」

  「期間,更是向周圍鄰居,以及其他同事、朋友言明,毛雪芳是他的新太太。」

  「可謂是人盡皆知。」

  「這一行為,符合事實婚姻成立的三個條件。」

  「一: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二:公開同居。」

  「三:被大眾認為是夫妻關係。」

  「但直至今日,周陽與陳伊婷並未辦理離婚手續,仍舊處於婚姻存續期間。」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重婚罪。」

  「綜上所述,懇請法庭依據《刑法》中的有關規定,對被告人周陽,徐美鳳進行懲處。」

  「相關的證據,均已提交法庭。」

  「另外,我方申請追加『第一次離婚案庭審』的錄像,庭審記錄作為證據,請法庭予以支持。」

  金勝這次的起訴書,倒沒玩什麼騷操作,中規中矩的。

  有些時候,反而越樸素越好。

  特別是眼下這個案子。

  雖說陳伊婷現在是原告方,可那也是通過反訴來的。

  侵占罪這種刑事自訴,除了有充分的證據之外,同情分也很重要。

  等到庭審結束後,法官給對方量刑,以及劃定賠償數額的時候,會差不少。

  再加上個重婚罪,這不妥妥的『渣男』嘛。

  可惜主審法官不是女性,否則更容易拿分。

  同性相憐的道理懂不。

  主審法官這時候對著徐華波問道:「被告方,對於兩個罪名的指控,有什麼異議嗎?」

  「有的」

  徐華波拿出一張紙說道:「法官,我想先反駁一下重婚罪這一點。」

  「可以」

  聽到主審法官的回答後,徐華波眼神一凝,看向金勝道:「原告律師,你是否對法條的理解有所偏差啊!」

  「首先,周陽已經和陳伊婷在商談離婚事宜,並且兩人分居超過一年以上。」

  「各自去結交異性朋友,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嗎?」

  「至於所謂的事實婚姻,更是無稽之談。」

  「據周陽所說,毛雪芳在一次意外醉酒中,導致懷了孕。」

  「由於她的身體不是很好,她害怕一旦流產,以後或許就不能再生育了。」

  「而她本人,是非常喜歡小孩子的。」

  「雖說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但她也決定生下來。」

  「於是,她就找了周陽這個同事兼好友幫忙,想要借用一下名義,好應付家人。」

  「周陽當時也處在失去孩子、離婚的痛苦中,對於毛雪芳的遭遇,更是感同身受。」

  「所以沒考慮多久,就答應了下來。」

  「一個女孩子,又懷著孕,獨自生活肯定是不行的。」

  「所謂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

  「周陽提議,乾脆讓毛雪芳搬過來,也好有個照應。」

  「為了不產生流言蜚語,在面對鄰居、朋友的時候,只能以夫妻相稱。」

  「故此,自訴人對我當事人的指控,或許是源自誤會。」

  金勝越聽心裡越想笑,怪不得今天毛雪芳沒有出現。

  原來是因為這個。

  周陽的求生欲望很強啊!

  還真特娘的會編故事,臉都不要了。

  真的是沒誰了。

  不得不說,效果還是挺好的,相當於把金勝提交的幾個證據一次性全都給否決了。

  徐華波能混到今天這個地步,還是有幾把刷子的。

  事實根本發生了偏差,證人證言、視頻監控、醫院病例,這些暫時沒用了。

  至於徐華波趁機懟了自己,這倒都是小事。

  大不了,等會兒還回來就是了。

  又不是沒有機會。

  沒等金勝開口,主審法官問道:「被告方,有證據能支持你的說法嗎?」

  徐華波立即回道:「有的,兩人當時雖說只是口頭上進行的商議。」

  「但毛雪芳還是手寫了一份承諾書。」

  「上面詳細的介紹了事情的經過,並保證等孩子出生後,絕不會讓周陽負責。」

  說完就把準備好的東西,交了上去。

  金勝心裡也不由感嘆了一句,這個無恥的樣子,跟以前的自己真是一模一樣啊!

  訟棍模式了解一下。

  筆跡鑑定這個東西,又不能精確到具體時間。

  毛雪芳就算是做的偽證,被戳穿了也完全不怕。

  因為她有孩子傍身。

  很快,金勝也拿到一份複印件。

  掃了兩眼就放下了。

  有徐華波在旁邊指點,內容上肯定不會出錯的。

  「自訴人,對於被告方的說法,你有什麼反駁的嗎?」

  主審法官看了過來問道。

  金勝既然當過訟棍,當然也知道怎麼應對了。

  「有的,法官閣下。」

  「被告方拿著一張不知道真假的承諾書來當成證據,是認真的嗎?」

  「我記得毛雪芳,目前處在懷孕期間吧!」

  「為了自己男人逃脫法律制裁,做個偽造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金勝都還沒說完,徐華波立即開口道:「反對,對方律師是在主觀臆測。」

  「誰說我沒有證據的。」

  金勝沒等主審法官開口,直接回道。

  「我這裡有一份視頻,還有治安所出具的處罰通知書。」

  「上面清楚的記錄著,毛雪芳親口承認孩子就是周陽的。」

  「甚至還不惜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去陳伊婷的公司里鬧。」

  把這個資料交給了庭審助理後,金勝又接著說道:「被告方律師,不知道你是眼神有問題,還是走神了沒注意聽講。」

  「我在起訴書中提到過一個關鍵的時間點。」

  「2022年8月20號。」

  「就在那天中午時分,我的當事人親眼看到周陽和毛雪芳,非常親熱的從房間內出來。」

  「甚至周陽還主動承認,兩人之間存在親密關係。」

  「正是因此,陳伊婷在情緒激盪之下,才造成了小產。」

  「這也是兩人離婚的誘因。」

  「關於這一點,我方在提交給法庭的證據目錄里,兩人在8月22日的微信聊天中,詳細的體現了當時的情況。」

  「另外還有救護車的出警記錄、周圍的鄰居,可全都是證人。」

  「懇請法庭查驗。」

  主審法官聽到後,也開始在手上翻找了起來。

  還好金勝閒的時候,把每一條都聽了過去。

  作為刑事案的原告,得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來支持觀點。

  反而被告,只要提出合理的疑點就行了。

  這也是為什麼,金勝喜歡坐在被告席的原因。

  輕鬆啊!

  剛才的話里,順帶著還踩了一波對方,心裡舒坦多了。

  主打一個報仇得儘快,能馬上絕不拖延。

  此時,徐華波狠狠的瞪了一眼周陽之後,臉色變得很陰沉。

  金勝看到這一幕後,臉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他大概率是被坑了。

  周陽百分百沒有提過這個事情。

  至於己方提交給法庭的證據,徐華波很可能粗心大意。

  這也是金勝故意玩的一個小套路。

  5年時間,幾萬條的聊天記錄,有本事你就一條條全都看完。

  法官手上的,金勝特意弄了小紙條夾在裡面,點明幾條關鍵信息。

  這叫區別對待。

  眼下看來效果還不錯。

  徐華波這個老狐狸失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