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表演賽

  看著表情嚴肅,一本正經的季平信,金勝覺得有點好笑。

  明明都已經知道了,這些東西都是偽造的,連證人都是花錢雇的,還能說的如此抑揚頓挫、言之鑿鑿,果然是專業的檢察官。

  還好自己也練過。

  否則笑場那就太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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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過這第三份口供,應該是真的。

  按照自己的猜想,兇手正是利用葉小婉的職業特質,提出高額的線人費,引她上鉤。

  金勝正是基於此,把一些關鍵點給串聯了起來。

  有些細節方面的東西才能解釋通。

  主審法官聽完季平信的發言後,轉頭看向了金勝這一邊。

  「辯護人,你可以就公訴方目前所出具的證人證言進行質證。」

  「好的」

  金勝答應後,就看向了季平信。

  都已經排練過了,熟的很。

  「公訴方,第一份證人證言,根本就毫無說服力。」

  「首先,這位叫藺志強的證人,他說匕首是從十元店裡買的,怎麼證明?」

  「收據、付款憑證、或者其它佐證有沒有。」

  「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收了別人給的好處才出來作證。」

  「連放在治安局的證據都能被造假,那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另外他的身份不是當地的原住民嗎?這件案子發生在拆遷範圍內,可以說離他家也非常近。」

  「那他也應該挺著急的吧!」

  「畢竟案子一天沒有判決,拆遷就無法動工,事關利益啊!」

  金勝說完著這一點,合議庭其中一個法官微不可察的點了一下頭。

  這是認可自己的說法。

  這時候,金勝朝著季平信問道:「公訴方,請問你坐過魔都的計程車嗎?」

  「沒有」

  「那我給你普及一個知識吧!」

  金勝拿出一張稿紙念道:「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

  「而魔都的計程車,不管是現金還是電子支付車款,不管你要還是不要,只要計費器歸復,就會自動列印發票。」

  「上面會包含上車時間和到達時間、里程數、車輛等信息。」

  「計程車內部會有監控錄像,同時也會安裝GPS定位。」

  「請問,這些輔助信息,為什麼沒有提供呢?」

  季平信看了一眼手中的資料說道:「根據警方的反饋,當時這個司機看到葉小婉挺著急的。」

  「他為了多賺點錢,就沒有打表計費,而是隨口就報了一個差不多的價格。」

  「經過葉小婉同意後,他才啟動的車輛。」

  「由於時間太久,車輛內部監控錄像已經被自動覆蓋了,無法進行恢復。」

  「至於GPS數據,警方沒有進行說明。」

  季平信的解釋剛一說完,金勝立馬接口道:「沒事,我已經幫警方完善了這個漏洞。」

  「這一份,就是由洪明所在的計程車公司提供的GPS定位記錄。」

  「上面可以清楚的顯示,在10月15日案發當天下午,由洪明駕駛的車牌號為滬D.X5169的計程車。」

  「其行駛範圍雖然在金山區,但並沒有靠近過案發所在的塘中村附近。」

  金勝一邊說著,一邊把資料交給了庭審助理員。

  「公訴人,第三份口供我就不再質疑了,至於原因你應該清楚。」

  「一個出了問題的警察所提供的新證據,能有幾分可信度。」

  這句話叫殺人誅心。

  張雲泊要是不進去,金勝都敢跟他姓。

  合議庭的幾個法官看完GPS的記錄後,互相交流了一下眼神。

  心中都已經很清楚了。

  但是按照程序,還得再問一下季平信。

  「公訴方,對於辯護人出具的這份記錄,你有什麼意見嗎?」

  「沒有」

  兩人都是一夥的,他能有什麼意見。

  只是風頭都讓金勝出了,心裡有點小小的嫉妒而已。

  主審法官接著看向金勝道:「辯護人,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沒有了。」

  「好,那下面進行法庭辯論,由公訴方先開始。」

  金勝有點詫異,主審法官這麼幹脆,直接就把舉證質證給過了嗎?

  不是還有好幾個點沒有說清楚嗎?

  難道是心裡有了決定?

  季平信同樣也是驚訝了一下,忍不住朝著審判席上看了一眼。

  他主要是因為手上的這份詞,是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準備的,都沒來得及改一下。

  現在讀出來,會讓人笑掉大牙的。

  但眼下主審法官都已經發出指令了,只能硬著頭皮往下走。

  這一把,算是虧大了。

  「尊敬的合議庭」

  「在本案中,被告人出於對金錢的貪婪,造成了令人惋惜不已的後果。」

  「致使一位年輕的生命,離開了人世。」

  「或許由於案發地的特殊,被告人的拒不交待,在有些細節方面並不完善。」

  「但無論是被告人遺留在現場的兇器,還是從其家中搜出的贓款,都是不可磨滅的犯罪事實。」

  「故此,公訴方請求法庭,對被告人魏大勇依法進行懲處。」

  「.........」

  季平信詞寫的還是挺不錯的,只不過眼下的形勢有點不對版。

  這要占上風的情況下,再配合這番話,說服力還是挺強的。

  指不定就能搞個死緩或者死刑出來。

  但是現在嘛........

  只能說有點搞笑了。

  主審法官聽完後,面無表情的看向金勝道:「辯護人,你可以開始了。」

  「好的」

  金勝拿過辯護詞開始了發言。

  「尊敬的合議庭」

  「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勤勞踏實的普通老百姓,因妻子生病,導致生活窘迫,入不敷出,長期以工地苦力為營生。」

  「但是他並沒有去抱怨生活,反而擔起了家庭的重擔。」

  「為年邁的父親養老,為生病的妻子治療,也為年幼的女兒撐起肩膀。」

  「或許當他看到地上有這麼多錢的一剎那,想過占為己有,用來改善家庭情況,走出困境。」

  「但也害怕被失主找到,所以不敢花費一分錢,僅僅只是藏匿於家中。」

  「雖然魏大勇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淡薄。」

  「卻也明白『搶劫』、『殺人』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是不能做的。」

  「...........」

  「在本案中,有太多的疑點無法解釋清楚,甚至連關鍵的證據都能進行偽造。」

  「這是什麼?這是草菅人命,陷害無辜,讓本就不幸的家庭更加悲苦。」

  「在此,我懇請法庭,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還我當事人一個清白,讓他早日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