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先送一個進去再說

  主審法官先把案情的經過簡單的介紹了一遍。

  「下面進行舉證質證。」

  「被告人辯護律師,新的鑑定報告你是否已經看過了,有沒有什麼意見?」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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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勝早就已經拿到了這個東西,甚至連上面有什麼貓膩,都已經了如指掌。

  「法官閣下,新的報告上面顯示,在魏大勇家中搜出來的5沓錢上面,都驗到了屬於死者的指紋。」

  「但是,請仔細看指紋所在的位置,完整程度以及分布情況。」

  「我只能說,不止巧而且相當的規律。」

  「咱們可以看一下原先出具的第一份指紋檢驗報告,然後進行對比。」

  「在其中的一張錢上面,魏大勇所留的4個指紋,竟然能完美的避開葉小婉所留的完整指紋,剛好圍繞在其周圍。」

  「甚至連一點點都沒有碰到,真巧。」

  「另外,新的報告中,大拇指所留的指紋,大小,尺寸,力道的深淺,竟然完全一樣,太過於完整。」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這是被人故意偽造的。」

  金勝這時候拿出了一份檢驗報告,繼續說道:「我手裡這一份,是隨機找人進行的測試,共有5人,都屬不同的職業。」

  「並且其中一個,還是本案受害人葉小婉生前關係比較好的同事。」

  「為了更加的精確,我們用了從銀行取出的5沓完整百元現金,這與本案中的現金是一樣的。」

  「他們進行了好幾次的實驗,每一次都只顯示了一個結果。」

  「就算是同一個手指所留的指紋,它的留存痕跡都是有細微區別的。」

  「絕不會與這份報告中所顯示的一樣,完全一致。」

  「以上的測試,有完整的視頻記錄,並且有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全程陪同公證。」

  「故此,我方申請法庭依據《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將鑑定報告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另外,關於辦理此案的警官張雲泊,偽造證據涉嫌犯罪一事,請法庭同樣依法予以查明。」

  「鑑於本案的性質,建議在查實後,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理。」

  金勝說完後,就把一份公證書,以及視頻全都交給了法庭助理。

  這是兩人約好了演的一齣戲,為的就是先把張雲泊給送進去。

  鑑於對方的身份、級別,由法院出面效果更好。

  一旦進去了,有些部門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介入調查,金勝等人再把一些東西拋出來,搞不死他才怪。

  主審法官嘴角抽了抽,看來傳言不假。

  凡是金勝接手的刑事官司,送人進去的心一直都在蠢蠢欲動。

  上至法官、下至家屬,一切皆有可能。

  就像現在,很有可能又要解鎖新的里程碑了。

  真是有點邪門。

  特別是自己在對照過兩份指紋鑑定報告後,確實如金勝所說的,太完整了。

  有些時候,越是精細,越是顯得假。

  這就叫『假的真不了』。

  「公訴人,對於這一點,你有什麼要進行反駁嗎?」

  迎著主審法官有點殷切的目光,季平信故意裝出一副難看的表情說道:「暫時沒有。」

  兩人都已經計劃好了,怎麼可能還會拆台。

  主打就是一個開口質疑,一個放棄抵抗。

  不知道這算不算妨礙司法公正。

  主審法官有點小小的失望,還以為季平信能掙扎一下子的。

  「公訴人,對於被告人辯護律師在1月23日,所提交在微法院上的法律意見書,你是否收到了。」

  「收到」

  「那你就針對意見書上的內容,先進行補充說明吧!至於這一份新的指紋驗證報告,法庭會在庭後進行詳細的驗證。」

  季平信怎麼可能聽不出來,主審法官連問都懶的問了。

  按照慣例,這些點本來是要一條一條的拿出來,讓公訴方來一一舉證說明,讓整個案子的細節更加完善。

  法官會依據這些理順邏輯,再結合證據做出判罰決定。

  現在看來,這是對公訴方完全失望了啊!

  甚至案件的最終結果,已經可以想像。

  他多想大喊一聲:「大哥,你今天見到的我,他不是真的我,平時我超勇的....」

  但是眼下卻毫無辦法。

  一切為了大橘.......

  季平信收拾了一下心情,開口發言道:「在第一次庭審後,公訴方就基於這份法律意見書當中的疑點,讓治安局進行證據補充。」

  「直到目前為止,主辦警官張雲泊除了提供新的指紋鑑定意見書之外,還有幾份證人證言。」

  「首先,是兇器的原先擁有人——藺志強,他是拆遷區的一戶住民。」

  「根據其所口供上得知,這把匕首是他在一個10元店裡購買的,在搬遷的時候認為不值錢,所以就丟棄了。」

  「魏大勇極有可能,是在藺志強原先居住的房屋中撿到並進行作案。」

  「第二個,是在案發當天下午,送葉小婉到達塘中村的一個計程車司機——洪明。」

  「根據他的供述,他在10月15日下午行駛至銀行門口時,站在路口的葉小婉招手攔車。」

  「隨即就送她到達了目的地,當時收取了50元車費。」

  「他明確的講述了一個點,葉小婉上車後,就從黑色雙肩包中拿出了一件外套,並穿在了身上。」

  「之後就一直坐在后座上玩手機。」

  「第三份,是案發當天與死者聯繫過的兩個同事其中之一吳永康,所作的供述。」

  「他回想起來,在案發的前一天,曾經聽到葉小婉說過一件事。」

  「說是有一個線人,開口就要30萬的線人費,並且能保證新聞會造成很大的轟動。」

  「但是為了保密,需要現金交付。」

  「所以他猜想,會不會是因為這個原因,葉小婉才會在第二天取了30萬現金。」

  「因為在他的認知中,有些影響力比較大的獨家新聞,線人費都是很高的,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一開始之所以沒有跟警方說,是他沒有把這個事情放在心上。」

  「直到警方再次上門進行詢問,他才想起來。」

  「以上三份證人證言,能夠很好的證實葉小婉當天是因為什麼事,怎麼去的案發所在地。」

  「並且,兇器也進行了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