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在警局門口,陸榮將三人送到門口,然後按照程序叮囑權璽道,「權教官,您母親和您…媳婦兒,就交給您多看著點了。」
權璽額角的青筋都在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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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跳!
千算萬算沒算到,救人竟然會給他救出這麼大個麻煩來。
媳婦兒?
他哪裡來的媳婦兒?
權璽無奈將自己親媽和慕寶兒一起帶回家,將兩人安置在沙發上,又吩咐傭人去煮醒酒茶。
杜女士經過這麼一番折騰,沒有睡意了,跟慕寶兒一起老老實實坐在沙發上。
「媽,您年紀不小了。」權璽按了按眉心,頭疼,「喝酒蹦迪鬧事這種事情,不太適合您。」
杜女士翻了個白眼,將頭往旁邊一扭,懶得搭理。
男人至死是少年,女人五十蹦蹦迪怎麼了?
「還有你……」權璽又看嚮慕寶兒。
小姑娘腦袋一歪,腿上的烏雞也跟著腦袋一歪,動作相當同步,相當有默契。
她表情既疑惑又無辜,仿佛在問:我怎麼了?
權璽噎住:「……」
見權璽遲遲不說話,慕寶兒主動問道:「哥哥,有事嗎?」
「別叫我哥哥。」煩!
他向來不喜歡管人閒事,在慕寶兒這裡,已經管了好幾次閒事了。
這種感覺很不好,權璽莫名覺得有些危險。
「那叫你什麼呢?」慕寶兒問道。
權璽都還沒說話,杜女士就立即嘿嘿笑著道,「對,別叫他哥哥,可以叫老公。」
杜女士儼然就是個老不正經的,開始滔滔不絕給慕寶兒推薦權璽——
「我跟你說,我這狗兒子雖然不苟言笑,但他其實很貼心的!」
「而且他又高又富又帥,還沒有不良嗜好。掙多少,存多少,送給你當老公,肯定穩賺不賠!」
「你讓他給你當老公,他不疼你,阿姨疼你!阿姨把你當親女兒來疼!」
這話,眼看著就越說越離譜了。
權璽恨不得用膠帶將他媽那張嘴捂起來。
再一看慕寶兒,權璽鬆了口氣。
人靠在沙發上睡著了,應該是沒聽到杜女士說的那些話。
萬一小姑娘要是被杜女士蠱惑,產生些不該有的心思,還不知道要造成多大的麻煩。
傭人將醒酒茶端上來。
權璽親自端給杜家月,無可奈何道,「媽,您是不是又跟爸吵架了?」
杜家月呵呵冷笑:「沒吵。你爸那狗脾氣,老娘能跟他吵得起來?」
權璽:「……」也是。
他爸權歸真,脾性溫和紳士,確實吵不起來。
往往是杜女士單方面想吵,卻一拳打在棉花上,自顧自生氣。
「我聽說了,老爺子要求你,若是想再加入龍盟,你必須先結婚。」
杜家月很滿意老爺子這個要求。
「說吧,想好要找誰結婚了沒?老爺子貌似只給了你一個星期的時間思考,時間不長,很快就到期限了哦。」
「這件事,我會再找爺爺商議。」
「你可得了吧,老爺子是個什麼性格,你不清楚?他平日裡不插手晚輩的事情便罷,一旦插手,就沒有迴轉餘地。」杜家月笑得幸災樂禍。
「狗兒子,我知道你自己私底下有些勢力。但是老爺子說讓你結婚,才准插手龍盟,你要是敢違背,他怕是會動用這幾十年積攢下的人脈勢力,處處給你使絆子。」
薑還是老的辣。
到時候就算權璽入龍盟,行事也會遭受重重阻力。
權璽沉默。
顯然是知道,杜女士說的是事實。
「讓你結婚,你就結婚唄。一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結個婚跟要你命似的。我看我們家乖乖就很不錯,你不考慮考慮?」
杜家月指著慕寶兒。
又開始傾盡全力,給自己的狗兒子推銷慕寶兒。
「媽,就算按照爺爺的吩咐結婚,我也會選擇成熟一些的合作對象,契約聯姻。您要真喜歡慕寶兒,可以認她做乾女兒。她在我眼裡,還是個沒長大的小姑娘,我對她不感興趣,也不想禍害人家小姑娘。」
權璽說得斬釘截鐵。
杜女士不屑:「嘁……」
然後又冷笑:「呵呵。」
「老娘就等著看,你能找到什麼合適的契約聯姻的對象。」
京都名媛里,十個有八個是對權璽有好感的。
契約聯姻,人家不喜歡你,那可以好好談合作條件。人家要是本身喜歡你,歡天喜地嫁給你,你覺著會心甘情願一直當合作夥伴?
再就是……
那些名門千金,過日子都講究得很。多數又講究,又喜歡瞎矯情……
「狗兒子,我勸你慎重。」
別惹到了火,到時候不得脫身。
她覺著,寶兒乖乖就挺好。
人美,聲甜,又乖,哪哪兒都好,最重要的是,還頗具膽色!
頗有她年輕時的風範!
權璽:「……」可得了吧,酒瓶爆人家頭的膽色,不要也罷。
杜家月喝了醒酒茶。
然後讓權璽將慕寶兒扶去客房睡。
「扶完我家乖乖再來扶我,警告你,不要在客房裡多逗留,占人家小姑娘便宜,否則老娘打斷你的狗腿。」
想讓人給自己當兒媳婦是一回事。
但權璽要是趁人喝醉了占便宜,那可就是人品低劣了。
「媽,我不是這種人。」
權璽現在一看見自己親媽,就眼前發黑。
確定是親媽?這麼懷疑自己兒子的秉性。
將小姑娘送去客房,蓋好被子,權璽甚至都沒多看一眼,就直接從客房退出來。
然後又下樓,將杜女士送回房。
杜女士房間的梳妝檯上,擺著一個相框,裡面是好幾個年輕女人的合照。
權璽無意中瞥了一眼。
停下腳步,又多看幾眼。
裡面有個年輕女人,看上去極為眼熟。
要是沒記錯的話,之前手底下的人向他上報慕寶兒的資料。裡面有一張女人照片,也極為眼熟,似乎跟大合照里的這個是同一人——
慕寶兒的母親,姜玉!
他總算是記起來了。
之前看到姜玉的照片時,他就覺得眼熟,但是很確定沒有見過這麼個人。上來是過目不忘,若是見過真人,肯定會記得。
現在想來,應當是之前無意中見過這張合照,所以在看到姜玉的照片時,才會覺得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