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根黑籌出現以後,楊二三連續幾夜沒有睡好。
不是因為案子突然有了答案。
恰恰相反。
他越來越覺得父親沒有留下一個答案。
楊衡留下的是一堆互不完整的東西:抄過的糧帳、三十七戶姓名、幾處役糧差額、不同版本的戶籍、黑籌的痕跡,還有一些看似無關的路程和交接日期。
楊二三以前總想把它們拼成一張完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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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卻發現,父親可能根本沒打算做總圖。
他去找那捲舊運役冊。
又看「二見」。
出發見一次。
到達見一次。
兩個節點各自留下痕跡。
不需要一個中央的人知道全部。
只要後來發生爭議,還能互相對。
這與他過去幾年形成的習慣很不一樣。
他總想建立一張更好的總帳。
從錢唐縣的糧,到吳郡的履約,再到建康的文書流轉,他一次次試圖把分散信息匯到一起。
這樣當然有用。
可總帳也有一個問題。
誰控制總帳,誰就控制「什麼算事實」。
父親也許早就碰到過這個問題。
所以他沒有把證據全帶走。
有的留在何順手裡。
有的可能留在別的人家。
有的只抄一段,不抄全部。
像是故意讓證據散開。
陳阿蠻聽完他的猜測,問:「你爹是不是怕被人拿走?」
「可能。」
「那不就是藏東西?」
「不是。」
楊二三想了想。
「藏東西是只有他知道在哪。這個更像讓很多人各自知道一點。」
「那更難找。」
「也更難一次全毀。」
陳阿蠻沉默。
這句話讓兩人都想到楊衡的死。
如果父親真因為查這些東西惹了麻煩,那麼把證據分散出去,確實比放在自己手裡更安全。
可這仍然不能證明是誰殺了他。
甚至不能證明他的死一定與此有關。
楊二三把這條界線守得很緊。
他已經不願再因為線索像答案,就把它寫成答案。
第二日,軍府恰好遇到一件小事。
一支運糧隊完成差役後,原籍來文說其中六人仍欠下一輪役,理由是軍府的完成回報尚未送到。
按舊辦法,只能等公文。
最快也要十幾日。
六個人已經準備回鄉。
楊二三問他們手裡有沒有前幾日試行的木牌。
五人有。
一人嫌麻煩沒拿。
五人的木牌上都有軍府交接記號。
它不是正式免役憑證。
但楊二三讓軍府據此先發一封短牒,確認五人已完成本次運役,正式文書隨後補。
第六個人怎麼辦?
有人說既然他沒拿木牌,只能等。
楊二三不同意。
「他和這五人同隊。」
「可他手裡沒憑據。」
「憑據是為了幫助證明,不是為了把沒憑據的人變成沒做過。」
他讓隊正、兩名同伴和到達簿共同作證。
第六人也先得到確認。
那人領到短牒時,問與有木牌的五人是不是同一份。書吏答是,他仍不肯走,指著其中一名同伴,請書吏把兩人的字並著念。
同伴笑他不識字還要挑字,他沒有笑:「你能回去,我不能,往後我家還是得出人。」
楊二三請書吏把六人完成運役的記載一併念過,再讓他們各自說出原籍要去哪個渡口,好安排返程。到第六人時,他已經聽明白了,卻又問若原籍仍不肯認怎麼辦。
「先把牒留下,不要交出去便空手走。我這邊也留一份。」
「還要來這裡?」
楊二三不能許他不用來,只說軍府會先發文確認,不讓六人各自跑這一趟。那人這才把短牒捲起,塞進腰間。臨走前,他指著木牌問還有沒有空的,想替自己刻一個。
書吏翻出一片木頭,他卻嫌太薄,怕半途折了。陳阿蠻從破箱邊拆下一塊厚些的,削平邊角,放到他面前。木屑落在役簿上,那人兩手按著木片,一筆一筆等自己的名字刻好。
這件事反過來提醒了他。
分散證據不能變成新的門檻。
否則有籌的人得救,沒籌的人反而更難。
父親如果真在設計什麼,應該也不會希望黑籌成為另一種身份。
下午,曹虎聽說此事,問:「你折騰這些木片,能讓糧多一斛?」
「不能。」
「能讓魏軍少一個?」
「不能。」
「那為什麼現在做?」
楊二三沒有立刻回答。
軍情越來越緊。
所有人都在為北魏南下做準備。
這種時候,把時間花在六個役夫的重複徵發上,確實顯得不合時宜。
可他最後還是說:「因為打仗的時候,最容易把這種人弄丟。」
曹虎看了他一會兒。
「你爹教的?」
「算是。」
「他也是帳房?」
「不是。」
「那你說什麼算法。」
楊二三笑了。
「不是算數的算法。」
曹虎沒再問。
當晚,楊二三第一次在自己的冊子上寫下「父親的算法」五個字。
下面沒有公式。
只有四行:
不要只留一份。
不要只留在官府。
不要因為沒有憑據,就否認已經發生的事。
讓後來的人還能互相對。
他寫完看了很久。
這當然未必真是楊衡當年的完整想法。
只是楊二三根據現有證據做出的理解。
所以他又在旁邊加了兩個字:
不定論。
幾日後,北邊軍報驟然變密。
魏軍調動的消息一封接一封。
樊城、鍾離、義陽、壽春之間的糧道開始重新核算。
曹虎來找楊二三,把一張新的調運圖拍在桌上。
「舊帳先放。」
「去哪?」
「鍾離方向要糧。」
楊二三看著圖。
真正的大仗終於壓過來了。
他把父親舊案收進木箱。
沒有鎖死。
箱裡那些東西並沒有結束。
只是暫時讓位給更急的事。
出帳前,他又回頭看了一眼那六張黑籌拓印。
父親留下的方法不會替他打贏一場仗。
卻會不斷提醒他:
無論帳做得多大,軍隊走得多遠,最後都別把一個已經真實走過這條路的人,從紙上抹掉。
軍府後來把那六名役夫的處理結果送回原籍。十餘日後回文到達:原籍承認本輪役已完成,不再重複徵發。事情到此才算真正閉合。楊二三把「出發—到達—確認—原籍核銷」四個節點畫成一條線,發現父親所謂的辦法或許還有第五層:證據不能只證明人到過,還要讓原來要求他服役的地方知道任務已經結束。否則完成發生在前線,欠役仍留在家鄉,兩邊都可以各自正確。於是新的交接單又增加一個最後回執,但只針對長途役,不推廣到所有短差。楊二三已經學會克制自己改制度的衝動。一個問題出現,不代表所有地方都需要同樣的答案。那晚他重新看「父親的算法」四行字,在最下面補了一句:讓結果回到起點。寫完仍舊標上「暫記」。他沒有資格替楊衡定稿,只能讓自己的理解隨著證據繼續變化。
北邊軍報到達那晚,楊二三把新試行的役夫憑據交給另一名書吏繼續管。若這件事只能由他親自盯著,一旦他去鍾離,辦法就會立刻停。書吏問遇到例外怎麼辦。楊二三說:「先記下來,別急著替我猜。」能把問題留下,也比擅自補成一個好看的答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