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六。花生拄著拐杖往前挪了兩步,招呼我道:走,走吧,別,別讓她們等,等急了。
周大江也趕緊湊了過去。
傳達室的大爺認識我,只是簡單地問了問我們幹什麼的。然後把一個登記本推到窗台上,讓我們依次登了記、簽了字,便揮揮手,放我們進去了。
王曉紅前頭帶著小亮媽媽已經走沒了影,估計是急著找老爸了去。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讀好書選天天看小說,𝕥𝕥𝕜.𝕥𝕨超讚 】
我則帶著花生和周大江,徑直往審判庭的方向走去。
周大江一路上都東張西望的,似乎看什麼都覺得新鮮。
等我們走到審判法庭門口,就看見兩名法警站在門旁,檢查著旁聽人的證件。
周大江左瞅瞅右看看,忽然扭頭問我道:六哥,我哥是不是在這兒判的?!
周大海?!怎麼想起來問這個?!我的眉頭一皺,對著他搖了搖頭,說道:我不知道。
我現在唯一知道的是,今天我們是進不去的。所以,我根本就沒有往法庭大門跟前湊。
可是花生不清楚這個情況,他看見那些人都在出示身份證,不由愣了一下,轉過頭來看我,問道:老六,這,這個進去還,還要身份證?!我沒,沒帶,怎,怎麼辦?!
我嘴角扯了扯,露出一抹苦笑,說道:二哥,就算你帶了身份證,我們也未必進得去。這案子是不公開審理,沒經過法庭的批准,外人不能進去旁聽。我們就老老實實地在外面等結果吧。
周大江一聽,居然小聲地嘟囔道:那……那我們能見得到四哥嗎?!
我愣了一下,低頭看了一眼周大江。心裡想著:沒想到周大江這小子還挺在乎小亮的,過來只是想見他一面。
「嘀嘀——!」
正在胡亂地想著,我們身後忽然傳來兩聲短促的汽車喇叭聲響。
我回頭一看,一輛警車緩緩駛了進來,穩穩停在了審判法庭的正門前。
副駕駛的門「咔嗒」一聲打開了,兩名全副武裝的警察跳了下來,快步繞到車後,掏出鑰匙嘩啦一聲打開了後車門。
車門一開,先是跳下來兩名同樣裝束的警察,一左一右站在車旁。
緊接著,一個穿著印有「L縣看守所」字樣馬甲的少年,低著頭從車上走了出來,雙手戴著手銬,頭髮剃得短短的,目光陰鷙鷙地掃過四周。
是小亮。
他的臉色不太好,眼底帶著一絲疲倦,整個人好像瘦了一圈,唯獨那眼神還帶著一股不服輸的狠勁兒,陰沉沉的。
老,老四!
花生一眼看到小亮,也顧不上腿不方便,拄著拐杖就往前走。
周大江卻似乎遲疑了一下,站在原地,怔怔地望著小亮,眼神閃爍著,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站住!
守在車旁的警察一看有人走了過來,臉色一沉,往前跨了一步,「唰」地一下抽出腰間的警棍橫在身前,聲音洪亮地吼道:全都退後!不准靠近押解通道!
花生連忙剎住了腳步,臉上又急又無奈地看向了小亮。
小亮聽見了聲音,面無表情地抬眼朝我們這邊望了過來,目光掃過花生,又掃過我和周大江,下巴微微動了動,朝著花生輕輕點了點頭,一個字都沒說。
兩個警察一左一右架著他的胳膊,快步走向審判法庭的側門,鐵門「哐當」一聲關上了,隔絕了我們的視線。
看著小亮被帶進去,花生還是不死心。他也不管能不能旁聽,拄著拐杖就往法庭正門走,想跟著混進去。
不出意外,剛到台階下就被法警伸手攔住了。
法警客客氣氣卻不容商量地請他退到了一邊。花生漲紅了臉,最終也只能悻悻地退了回來,老老實實地站在法庭外等候著。
時間快到九點鐘的時候,法庭對面的辦公樓里傳來了腳步聲。
老爸的身影很快出現在了院子裡,他穿著一身藏青色的制服,大檐帽戴得端端正正的,手裡攥著一疊資料,目不斜視,腳步沉穩,徑直走向了審判法庭。
他身後跟著王副檢和他戴口罩的兒子,再後面是小亮媽媽和王曉紅。幾個人臉色都很嚴肅,眉頭都微微蹙著,看不出私下裡溝通得是否順利。
似乎因為時間太緊,她們來不及跟我們打招呼,就前後腳匆匆地走進了法庭。
大門「吱呀」一聲被法警從裡面帶上了。
很快,老爸中氣十足的聲音透過門縫傳了出來,沉聲說道:請大家肅靜!現在開庭!
花生湊到了大門口,耳朵貼在門縫上,仔細聽著裡面的動靜。
周大江也擠了過來,踮著腳使勁往縫裡瞅,嘴裡一邊小聲地問道:六哥,四哥是不是要跟我大哥一樣,去坐牢啊?!要坐很久嗎?!
這個讓我怎麼回答?!我有些敷衍地「唔」了一聲。
那……那進去了會不會挨打啊?!他聲音裡帶著點不安,繼續問道:我看錄像里,那些進去的新人都要挨揍的。
別聽人瞎胡說。我低聲回了一句,沒再多說。
花生比我們倆都認真,整個身子貼在門縫處,皺著眉頭,注意力非常集中。
裡面的聲音斷斷續續飄出來,大多都悶得很,聽不太真切。
我只是聽了一會兒就沒了興趣。反正案情十分簡單,現在賠償也湊齊了,最後就是看老爸怎麼判了。
我把身子靠在牆上,心思又開了小差,亂七八糟的念頭在腦子裡轉來轉去,開始盤算著明天去盤龍鎮的事。
就這麼熬了約莫兩個小時,太陽都升到頭頂了,我正琢磨著等下去幹什麼的時候,一旁的花生情緒忽然激動起來,使勁朝我招著手,胳膊都在抖,嘴裡結巴得更厲害了,說道:老,老六!快,快過來!判,判了!
判了?!我的心裡一凜,立刻站直身子,幾步湊到門縫前,把耳朵貼了上去。
法庭里是老爸的聲音:綜上所述,被告人劉亮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告人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系初犯,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其法定代理人已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他頓了頓,擲地有聲地說道:現在,我宣判!判處被告人劉亮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