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碎屍案(三)

  張敏敏,今年21歲,是張根和范霞的二閨女。

  她剛考上了外省的大專,本該在這個月的十號去學校報到的,可在9月5號那天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家,家裡跟她同學和朋友那兒都問了,誰也沒見過她。

  衛所長簡單的說了一下這個女孩的情況。

  「張敏敏有多高?」羅英問。

  「一米五八。」衛所長回答。

  羅英「……」,情況倒是很符合。

  她看衛所長,「是你專門找他們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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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應速度很快呀。

  衛所長看了一眼坐在那兒的夫妻,「那倒不是,他們是聽到了協查通告,自己非要跟著我來的。」

  范霞和張根為了找張敏敏就在派出所里,他接完電話在分配任務,然後這范霞就聽見了,就哭的不行了,非說那一定是她家閨女,讓帶他們來。

  不過這張敏敏確實也很像通報里的人,他就帶著他們來了。

  年齡,性別,身高,失蹤的時間都對上了。

  這就找到屍源了?

  這麼順利?

  羅英詳細詢問了張敏敏失蹤的經過。

  張敏敏是因為帶多少學費,跟家裡人吵架,在5號那天中午跑出去的。

  馬上張敏敏就要去學校報到了,范霞和張根的意思是不要帶太多的錢,畢竟要坐火車,萬一丟了呢,讓張敏敏先去學校,等到了,家裡再給她匯款,這樣比較安全。

  可張敏敏很生氣,覺得家裡就是不想給她錢,中午飯都沒吃,就跑出去了。

  張敏敏都二十一了,出去也不用人操心,范霞也沒在意,一直等到晚上七八點了,張敏敏還沒回來,這才急了,到處找,到處問,都沒找到,第二天一早就去派出所報案了。

  被害人的臉被劃了幾刀,並且已經開始腐爛,身上不僅沒有任何能證明身份的證件,連衣服都沒有一件。

  現在沒法讓家屬認屍。

  羅英只能問張敏敏身上有沒有胎記傷疤之類的可以辨認的特徵,或者有沒有曾經骨折過。

  等法醫屍檢出了結果後可以進行對比確認。

  可張根都說沒有。

  范霞這時候插話,「我們到底什麼時候能看看敏敏啊?」

  羅英「……」,剛剛不還讓找孩子麼,這就上趕著認了?

  想看看其實也可以,但法醫現在正在屍檢,她只好講了現在受害人的情況,並不適合他們去看。

  范霞一聲長嚎,「我的敏敏啊,我可憐的敏敏啊!疼死媽了啊,你這是要疼死媽啊!」

  然後這夫妻倆堅持不走,非要等法醫屍檢完去認屍。

  羅英只好讓他們待在辦公室里。

  趙清從辦公室出來後跟羅英悄悄的說,「我怎麼覺得這麼不對勁呢?」

  羅英笑了笑,不對勁就對了。

  家裡有人失蹤,范霞最開始的反應才是對的,不相信女兒出事了,想要找女兒,很少有家屬在什麼證據都沒有的時候上趕著認屍的,更多的是公安都確認了,家屬也不想認。

  「范霞的反應確實不對。」

  「那隊長,怎麼辦?」

  「你帶人去范霞家附近走訪一下,了解一下情況,現在還不能確定張敏敏是不是受害人,但不管她是不是,她失蹤了是事實,得查。」

  趙清帶人走了,衛所長追了出來。

  「羅隊長。我有點情況要反映。」

  衛所長這兩天為了找人也確實了解了點情況。

  「這個,張根和范霞是半路夫妻,兩人結婚快十年了,張根帶著一個女兒,就是張敏敏,范霞也帶著個女兒,叫張慧榮。

  呃,我倒是沒什麼證據,可按照鄰居們說的這一家子相處的情況,范霞的反應有點過了。」

  羅英了解了,就是,不是親媽,平日裡相處的也沒有多親密,可這哭嚎難過的反應比親爹都大,很可疑,但他們沒證據。

  衛所長說完就告辭了,他還得回去主持摸排工作。

  羅英繼續見人,因為又有人找來了。

  「羅隊長,接到你們的協查通報我就趕過來了,摸排我們做著呢,但我們轄區之前就有兩個報失蹤的,其中一個叫崔小紅的,跟你們發布的情況十分相像。其實最開始,我們是覺得這個崔小紅更像是自己跑了,但失蹤的時間,身高和年齡跟你們這兒的對上了,我覺得還是得來說一聲。」

  這是西關派出所的王所長。

  「她家人呢?」

  「她家人不是很重視,報案都是未婚夫來報的,我為啥說我們當初判斷是她自己跑了,就是因為這家裡啊,給她訂了婚,但崔小紅對家裡給找的對象不願意。

  她這一跑,人家把彩禮又要回去了,家裡就生氣,說不管她死活了,還是她這未婚夫家裡覺得人丟了,需要跟公安局報備一下。」

  「她幾號失蹤的?」

  「9月1號,訂婚的日子,到中午吃飯的點了,這崔小春一直不出來,家裡人去叫,才發現屋裡沒人,估計是晚上偷偷自己跑了,說是衣服不見了幾件。」

  「嗯,好的,我們知道了。」

  ……

  ……

  到9月9日上午,各派出所摸排提報的符合身高年齡,失蹤時間前後差一個禮拜的人足足有八個。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失蹤人口怎麼能這麼多!

  等在會議室的羅英和何隊,看到手拿報告走進來的梁科長,都不由的用期盼的眼光看著他。

  趕緊提供點有用的信息讓他們篩查啊。

  「死者,女性,年齡在21到23歲之間,身高一米五八到一米六一,體重100斤左右,未生育,A型血。

  死因是頸部受外力壓迫導致機械性窒息。

  死後屍體被分解,被用開水燙過,無表皮,所以無法確認勒溝,但從頸部深層肌肉組織和骨折部位推斷受力方向,還是更傾向於是他人勒頸而不是自縊,但具體還需要結合其他證據判斷。

  根據屍體腐爛程度,判斷死亡時間應該在9月5號早上8點到下午3點。

  胃內容物顯示,應該是在進食後一小時內死亡,吃的食物有米飯和肉,伙食不錯。有點挑食,不愛吃菜。

  分屍是從關節處卸開的,工具有斧頭,菜刀,骨剪,線鋸。

  屍體很乾淨,沒有附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