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闖江自從去清東陵轉悠一圈兒回來以後,好像是適應了這個環境,沒過兩天身上水泡就全部降下來(也仗醫生用拔罐兒將裡面的濕氣拔了出來),所以到了第三天,也就是這位叔叔的女兒出嫁的正日子,他就出院了,因為吳闖江也想去湊一湊這個熱鬧,二來那是看一看這個新娘子的模樣,然後出院的當天,這位叔叔就把吳闖江接到了他女兒的丈夫家,沒想到這戶人家,也認識吳闖江的父親。
「這個是吳闖江,我朋友家的孩子,特別寬厚仁義,都怪這幾天水土不服,身上啊,出的都是水泡,這不,今天才算強了點兒,我把他帶了過來。」這位叔叔細心的介紹著吳闖江,他就害怕女兒丈夫家不知道這個男的是誰,也害怕再引起了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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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個女兒丈夫家的男主人一看吳闖江,一把拉住了吳闖江的手,把吳闖江也弄得滿臉懵圈兒,接下來這個男主人的話更讓吳闖江摸不著頭腦,這個男主人對吳闖江說:「你估計都不記得了,在1976年的時候,你們新鄉發大水,我正巧啊,在新鄉辦公,那時候我就連著感冒發燒了好幾天不見好,多虧了我朋友介紹你父親,來給我治病,我這病才算好起來。」
這位男主人長得高大,而且虎背熊腰,吳闖江一米七五的個頭都才達到人家的肩膀上,這個男主人至少有一米八五到一米九零之間,而且這位男主人說的事情,吳闖江好像是有印象,但是這都過去了30多年,他也記不清楚了,所以就胡亂的答應了兩聲。
旁邊的這位叔叔弄的也是特別的頭疼,自己的親家竟然認識吳寬山,這吳寬山還是自己的朋友,這個邏輯關係我些太大了,像是跟開玩笑一樣,所以他就對親家說:「你確定你沒認錯人吧?這可是我朋友家的孩子,他父親可是叫吳寬山。」
「沒錯,我在他家打吊針的時候,這個孩子才剛滿十歲,長得虎頭虎腦的,而且胖嘟嘟的,特別可愛,我那時候還給他兩塊桃酥吃呢。」男主人對自己這位叔叔講的一番話,讓吳闖江有了印象,30多年前有個人在自己家打吊瓶,確實是給自己兩塊兒桃酥吃。
吳闖江就連忙抱住了這個男主人,女主人從外面招呼那些炒菜的廚子後,走到家裡面,看見這幅場面兒也有些不知所措,就連忙走到吳闖江跟前問吳闖江,這是怎麼一回事兒?
「老婆子,你記不記得我七六年的時候在新鄉辦公,幸虧七六年在新鄉辦公呀,要不咱這一家人的命都沒了,然後一連下了幾天的雨然後我就發燒,燒好幾天,是一個赤腳醫生給我治好的。」男主人向他那個老婆的敘述這件事情,這老婆子一下就明白了,這肯定是那個赤腳醫生的孩子,所以就趕忙進屋給這個孩子拿擦臉毛巾,因為天氣太熱,吳闖江的汗都往外直冒。
不一會兒,新郎新娘採辦東西回來了,這新郎頭髮弄得規規整整的,穿著平時都見不著的西服,那腳上皮鞋也是上千元起步的,而且新郎長得也不醜氣,比自己要強很多,新娘則長得漂亮白淨,而且特別苗條,反正用一句成語來形容就是郎才女貌。
這位叔叔又開始介紹吳闖江了,沒想到新娘竟然認識吳闖江,他對自己父親說:「你不用介紹他我認識,在當時他十幾歲的時候做學生代表出席縣裡會議的時候,我就在台底下,他那時候長得黑胖黑胖的,不知道現在娶過媳婦兒沒有?」
「我長得這個樣子,誰敢要我啊?口袋裡身無分文,就是娶了媳婦兒也沒法跟人一個安穩的家呀,對了,我把這個紅包給你吧!也表一下我的心意。」吳闖將就從自己那兜里把那個厚實的紅包掏出來給了新娘子,新娘子連忙就讓,因為這個錢她不能接。
這位叔叔則讓女兒收下紅包,因為如果不收下紅包是對客人的一種看不起行為,他對女兒說道:「你這個哥哥呀,現在太有本事了,人家要創辦老年公寓,而且現在還在寫著小說,哎,闖江,你那小說寫的怎麼樣了?」
「就是寫著玩兒,創辦老年公寓的初心,就是想把我們那幾個爺爺贍養起來,也沒有什麼其他的意思。」吳闖江特別謙虛地向這位叔叔說道。
女兒接過紅包,又聽過吳闖江的介紹,他輕輕地笑了起來,他也被吳闖將這種雄心壯志所折服了,他對吳闖江說道:「我相信你到時候肯定能娶上媳婦兒的,因為你這滿腹的才華和壯志,如果不用到正地方,那就太可惜了。」
「誒,兒子,這也是你哥哥,你記不記得七六年你那一年才四歲,我調任去往新鄉任調查員,我把你母親和你帶上了,就是那一年你奶奶和爺爺都會在那一場災禍中死了。」父親的這句話讓新郎陷入了無盡的沉思中,他根本想不起來這個人是誰,不是想不起來,而是根本就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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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剛才聽岳父說,這個人的名字叫做闖江,新郎就接就直撓頭,他也根本不知道這個人到底是誰,然後嘴裡還嘟嘟囔囔叫著闖江二字,沒過一會兒,他好像是有點兒印象了,可是他卻不敢確認,害怕認錯了特別的尷尬,尤其在這大婚的時候,那認錯人可是犯忌諱的。
新郎看了看吳闖江,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他決定問一下,看看是不是他印象中的那個人,他問吳闖江說:「你是不是姓吳?那時候我父親在你家住了幾天,當時是我父親發燒,你父親給我父親治好的,你父親那個人是真核藹可親,我記得你小時候長得黑胖,對不對?」
「這位在我家治病的叔叔,你看看我都沒想起我眼前這個人是誰,人家倒是想起我來了,沒錯,我就是姓吳,對了,你姓什麼叫什麼?」吳闖江一下子也懵住了,他父親在自己家住過,那說明他與這個孩子肯定是見過面的,可是就是想不起來這個人到底是誰。
新郎介紹道,他姓林,叫做本初,他確實和吳闖江見過面,那時候他父親再吳闖江家掛吊瓶的時候,他還跟母親去看過,他只見過吳闖江一回,因為母親在新鄉本地也找了一個秘書的工作,每天得去上班兒,所以見到父親的時機就非常少,他才四歲,每天必須得跟著母親,如果跟著父親,他會大聲哭鬧,所以父親就索性把他交給了媽媽,所以這個新郎從小到大跟母親是最親的。
新郎一看這互相都認識,趁賓客們都在吃飯,這次的婚禮又是簡便形式,所以他就向他的父母提議說:「既然咱們都互相認識,那又許多年沒見面了,乾脆呀,這次我做東,咱要不去吃個火鍋吧!就別在家吃了。」
吳闖江30多年只聽說過火鍋從沒有吃過,可是他又不能在那麼多人面前表現特別的好吃懶做,所以就連忙向這個新郎推辭,還告誡他說:「這次婚禮過後,咱們再互相聚一聚,去吃個飯,要是咱們都走了,人家賓客要見新娘子,那怎麼辦啊?」
新郎覺得吳闖江說的也在理,也就沒有再堅持了,然後吳闖將就去灶台上舀了一大碗大鍋菜,因為在唐山農村地區在結婚的時候都吃的是大鍋飯,這大鍋飯的菜有五花肉,條件稍好的會用豬腿肉,而且還有粉條,白菜,反正就是亂七八糟啊,全擱到鍋里燉煮,這吳闖江舀過菜以後習慣蹲著吃,因為他覺得自己要是上桌和這些賓客們一塊兒吃的話,自己又不認識這些賓客,跟賓客根本都說不起話來,所以他就選了一外特別隱蔽的地方,蹲在那裡吃起了自己碗中的大鍋菜。
「闖江,怎麼不去桌上坐著吃呢?如果你嫌不好意思的話,那我去給你搬個板凳,你坐著吃。」新郎官兒要給這些賓客們敬酒,正巧多看了一眼,看見隱蔽的地方有個人影,所以他就去看了看,一看是吳闖江,所以他就問吳闖江湖這是為什麼?
吳闖江停下了嘴,嘴角上那菜渣都沒有擦拭,他嘿嘿一笑,顯得特別的憨厚,他對這位多年未見的兄弟說:「我這個人呀,就喜歡這樣吃,如果讓我到桌上吃,我還不適應呢,千萬別給我搬板凳,你該去陪好你的客人,就去陪好你的客人,別管我。」
在吳闖江去唐山沒多久的時候,王浩征也去了重慶,而且他這次去重慶還帶了一個朋友,這個朋友就是誣陷吳闖將進局子的那一位,沒錯,他就是張德海,這次張德海欠了一筆外債,所以他就想把王浩征騙到重慶,他好趁王浩征不備拿了他的錢,趕緊跑路,而且張德海的計劃也定好了,他就準備再王浩征午休的時候動手,這王浩征喜歡午休,而且一午休就是兩三個鐘頭,誰也不能打攪,打攪了他就會生氣。
「浩征,你這次出來帶了多少錢啊?我聽做火鍋的那位師傅說,沒有1萬塊錢,人家不把秘方交給你。」張德海其實心裡特別清楚,哪有什麼師傅啊,其實就是他想要1萬塊錢,所以他這是在套王浩征話。
王浩征覺得張德海是自己的心腹,肯定不會害自己,所以他就悄聲的跟張德海說:「我把我的老本都帶出來,帶了兩萬五,那肯定夠。」
張德海一聽王浩征竟然帶了兩萬五,那連自己的路費都有了,所以心裡非常高興,可是王后征卻不知道這一次出來就是個天大的陰謀,而且張德海這個精心策劃的計劃,最後還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