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一時無人接話,幾人只彼此交換了個眼色。
許御史聽到這裡,也不由抬起了頭。
那些戰報,他也看過。
其中的貓膩,又何止這一處。
可魏崇岳壓在上頭,連查舊年的軍餉都處處受阻,這件事,便始終沒敢上奏。
先帝一死,陛下年幼。
有時看著案上那些文書,他甚至覺得,大乾怕是真沒救了。
能查清一筆,便算一筆吧。
可如今,那個本以為還看不懂奏章的孩子,竟先將此事擺到了朝堂上。
興許,還有得救。
【記住本站域名 天天看小說藏書廣,𝓽𝓽𝓴.𝓽𝔀超實用 】
「陛下。」
另一人上前半步。
「各處奏報送達時日不同,所記未必是同一場戰事。臣以為,應先令有關衙署核實,再——」
裴鳳吟手指一緊。
熟悉的語氣。
每回自己問起什麼,似乎總會有人這樣開口。
先核實,再商議。
隨後,便沒了下文。
身後傳來輕輕一句。
「繼續。」
她定了定神,重新看向紙上。
「若只是下面的人疏漏,責令查明便是。」
「可這份奏報由尚書省呈遞,末尾還署著尚書令魏崇岳的名字。」
「尚書令總領六部,所呈奏報關乎軍國大事,更容不得半點含糊。」
「既經其手,便該由他入宮,將此事說清。」
念到這裡,裴鳳吟稍稍停了停,目光移向下一行。
「為免查驗時有所顧忌,查清之前,命魏崇岳暫交職印……」
聲音忽然頓住。
暫交職印?
她捏著紙邊,又將那幾個字看了一遍。
前面那些話,聽的一知半解。
可交印、候查是什麼意思,卻是知道的。
相父要對付魏崇岳那個壞蛋?
那個總讓自己不敢反駁的人,也能被這樣下令麼?
心跳忽然快了起來。
有些害怕,卻又忍不住想將後面的話念完。
「入宮候查。」
「由國師主持查驗,各衙不得隱匿、毀棄相關文書。」
最後一個字落下,殿中竟靜得聽不見半點聲響。
裴鳳吟攥著紙,抬眼望去。
殿中竟比方才跪拜時還靜。
有人微張著嘴,有人已轉頭去看身側之人。
連梁太傅,也慢慢挺直了背。
方才生出的那點興奮仍在,掌心卻已悄悄沁出了汗。
「陛下,此事不可!」
一人快步出列,聲音揚得很高。
裴鳳吟被驚得肩頭一縮。
紙上的字已經念完了。
可下面的人,卻唱起了反調。
怎麼辦?
「僅憑几份奏報,便要停尚書令的職,未免太過草率!」
「邊境未寧,各地又有災情,朝中事務繁多,豈能在此時輕易更易重臣?」
「正是。」
方才被打斷的人也接了上來。
「軍報即便有誤,也該先查經手之人。尚未查明,便先令魏大人交印,傳出去,百官如何安心?」
兩人話音未落,又有人出列。
一聲接著一聲。
裴鳳吟握著紙,目光在幾人之間來回。
明明昨日還在告訴自己,身為皇帝,便該早些學著裁決國事。
如今自己真做了決定,卻沒有一個肯聽。
她下意識往後靠了些。
屏壁後,秦忘川已經將書合上。
聽了幾句,低聲道:
「說,不交職印,要如何查?」
裴鳳吟隨之開口。
「若不交職印,又要如何查?」
階下一人當即答道:
「可另派官員核驗。魏大人執掌尚書省多年,熟悉各處政務,正可從旁協助。」
秦忘川聽得笑了一聲。
讓他幫著查他自己。
倒也說得出口。
「陛下。」
梁太傅終於走了出來。
裴鳳吟連忙望過去。
可老人接下來的話,卻讓她心裡很不舒服。
「軍報有異,自當徹查。只是尚書省諸事,不可無人處置。」
「魏崇岳交印之後,由誰接掌?正在辦理的錢糧調撥、軍政文書,又該如何交接?」
與方才那些人不同。
梁太傅沒有急著說不可,只將問題一件件擺了出來。
「若交接不明,下面藉此推諉,耽擱的,仍是邊軍與百姓。」
「還請陛下慎重。」
裴鳳吟望著他,遲遲沒有說話。
連太傅也不贊成麼?
身後傳來一句低語。
裴鳳吟回過神,跟著說了出來。
「太傅所慮,不無道理。」
「但此事,恐怕比諸位想的更為嚴重。」
「先看看這兩份奏報,再議不遲。」
也就是魏崇岳權勢太大。
皇帝開口,竟還得先拿出憑據,才能讓這些人閉嘴。
如今證據擺在這裡,姓魏的又不在場。
即便這些小蝦米想攔,也沒那個膽子。
內侍接過兩份奏報,送往階下。
身後。
趁眾人傳看。
秦忘川翻開了手邊的名冊。
指尖從幾個人名上划過,稍稍停住。
魏崇岳的權勢,比紙上寫的更實在。
尚未拿下,便已有人擔心,離了此人,朝廷該如何辦事。
連不願與他同流的人,也繞不過這一點。
不過,擔心政務無人接手,與不肯讓魏崇岳交權,終究是兩回事。
文書,戰報送入幾位大臣手中。
許御史接過,先核對了日期與地名。
果然,還是那兩份。
先前不敢擺到御前的事,如今竟由陛下親自拿了出來。
他抬頭望了一眼,隨即將文書遞向梁太傅。
老人看得仔細。
兩份奏報來回對照,直到看完最後一行,才躬身道:
「陛下,兩份奏報所記,確是同一處戰事。」
「傷亡、退兵皆未呈明,此事當查。」
方才以送達時日不同為由辯解的大臣,嘴唇動了動,沒有再出聲。
梁太傅卻仍未退回。
「只是交接之事,還請陛下先定下章程,以免各司無所適從。」
裴鳳吟聽著,手指又收緊了些。
身後的聲音,卻始終平穩。
「朕命魏崇岳交印候查,並非罷免尚書省上下官員。」
她跟著念了出來。
起初還有些遲疑,說過半句,便漸漸順了。
「各司原有事務,照常辦理。」
「確須尚書令裁定的,逐項列明,呈入宮中。」
「不得以交接為由,停辦、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