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秘密。

  凌老爺子坐在太師椅上,目光落在桌面上那張推薦信的照片上。

  他的名字清清楚楚地寫在紙上,筆鋒剛勁,確實是他的親筆簽名。

  他抬眼看向對面坐著的孫子,聲音不高,卻帶著常年身居高位的人特有的分量:「你好好問過她沒有?」

  凌雲州坐在下首,背脊挺直,微微垂著眼,神色沒太大起伏:「問過了,她不知道。」

  「不知道?」

  老爺子眯了眯眼,語氣沉了幾分,「她怎麼可能不知道?還是你不捨得問她?」

  那雙眼睛掃過來,銳利依舊,年過七十的人,目光里一點渾濁都沒有,像把淬過火的刀。

  凌雲州抬起頭,迎上老爺子的視線,臉上依舊沒什麼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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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語氣比剛才更坦然一些:「爺爺,我問了,她的回答就是不知道。」

  老爺子沒再追問,面色看不出是信了還是沒信。

  他端起手邊的茶杯抿了一口,擱下杯子時才緩緩開口:「行。那你去查。這件事查不清楚,別來見我。」

  凌雲州起身,應了一聲「好」。

  沒有多留,轉身往外走。

  走廊里很安靜,皮鞋踩在地毯上幾乎沒有聲音。

  他走出一段距離才停下來,掏出手機看了一眼,屏幕上空蕩蕩的,沒有新消息。

  孟頌就是個瘋子。

  裴姝回來後胡思亂想了一通,決定洗個澡理清思緒。

  還沒洗完,門鈴響了。

  這個點,應該是凌雲州。

  她趕緊套上睡裙去開門。

  門打開,站著的是孟頌。

  淡金色頭髮在走廊燈光下很顯眼,狐狸眼微挑,嘴角掛著若有若無的笑。

  他手裡提著一袋烤串,她以前最愛吃的那家,肉質嫩,麻辣香。

  和凌雲州在一起後,她再沒吃過。

  但她不想讓他進來。

  待會凌雲州回來沒法交代。

  她擋在門口,拒絕得明顯。

  孟頌這下真笑了,氣笑的。

  他沒想到這個吃貨也有這麼堅決的一天。

  認識她第一年,她整天念叨吃這個吃那個,兩人聊得最多的就是吃喝。

  說起過這家烤串,他每次多轉錢,她就去吃一頓慶祝。

  現在,她居然把烤串拒之門外。

  「怎麼?膽子肥了?看這是什麼?」

  他舉起手機。

  裴姝一眼看見屏保,是她拍的那張照片,玫紅指甲油。

  變態。

  她想說不敢說,硬憋著,只好放人進來。

  但她堅決不吃烤串,還發了條信息給凌雲州:「孟頌過來了。」

  反正他會知道,不如自己先說。

  孟頌像進自己家,把烤串放桌上,四處打量。

  「怎麼?我的東西都丟了?我連個鞋都沒得換。」

  「丟了。」

  她很冷淡,眉眼之間都是生疏。

  孟頌忽然想起那天她紅著臉的模樣,一把推開臥室門。

  凌雲州的襯衣掛在架子上,熨得一絲褶皺都沒有。

  他走過去,捏著袖口看了看,轉頭看向裴姝:「我想換件衣服。」

  裴姝腦子一空。

  他要穿凌雲州的衣服?

  有病吧。

  她沒說話,眼神寫滿拒絕。

  「呵呵,你在想什麼?我說的是,我也想要你送的衣服。」

  裴姝鬆了口氣。

  但也很奇怪,他說這個做什麼?

  孟頌沒解釋,只盯著那對袖扣,手指一緊,把衣料捏出一道褶。

  他鬆開手,轉身走回客廳,拿起烤串遞到她面前:「最後一次。吃完我走。」

  裴姝沒接。

  門鎖響了,凌雲州推門進來,掃了一眼屋裡的情形,目光落在孟頌手上,又落回裴姝臉上。

  孟頌看到他,也不意外,舉著烤串的手朝他揚了一下,語氣大方得像自己才是這家的主人:「來了啊?要不要吃點?」

  裴姝想捂臉。

  凌雲州沒說話,換過鞋慢慢走過來:「不用,你自己吃,我們都不愛吃。」

  他向來不愛吃油膩的,裴姝也不吃。

  他就沒見她吃過。

  孟頌似笑非笑:「是麼?你確定她不愛吃?」

  他轉頭看向裴姝。

  裴姝垂下眼,沒說話,也沒否認。

  「阿姝,你愛吃這個嗎?」

  凌雲州聲音平穩,但裴姝總覺得風雨欲來。

  這時候,就算愛吃也不能說。

  她抬眸搖頭,目光堅決不落在那袋烤串上:「不愛吃,晚上太油膩了。我六點以後都不吃東西,你忘了嗎?」

  這話是對凌雲州說的。

  孟頌沒再說什麼,一個人把烤串吃了。

  一口接一口,吃得挺香,那股獨特的氣味在客廳里散開。

  裴姝感覺口水瘋狂分泌,可她不敢吞咽,怕被看出來。

  她拼命忍著。

  孟頌邊吃邊看她,眼裡分明帶著笑意,仿佛在說:你自己說的你不愛吃?

  好在他吃得快,袋裡還剩一大半,他就不吃了。

  他擦了擦手,把紙巾揉成一團丟進垃圾桶,站起來拍了拍褲腿:「行了,說正事吧,裴姝那個推薦信的事,那個凌到底是誰寫的?」

  他是打算利用他哥的法務部讓裴姝低頭的。

  可就在今晚,他忽然改變主意了。

  有些東西,一旦錯過就不可能再有機會。

  他向來對什麼都沒有興趣。

  圈子裡都傳他是花花公子。

  其實呢,他只是沒遇到感興趣的人。

  他喜歡的東西很獨特,他想要的感覺也很獨特。

  沒人給過他。

  圈子裡美人那麼多,多到就像只要他一句話,就能擠滿一棟別墅。

  可他對誰都沒那種感覺。

  相處幾天,話都沒能聊到一起,就有人爬上他的床,脫的光光的。

  像一塊等待人寵幸的肥肉。

  一次兩次三次。

  他想和她聊天,她卻想上他的床。

  慢慢的,他也開始感到厭倦。

  直到,裴姝的出現。

  一開始只是覺得腳很好看,後來是看不上她的審美,教她,再後來是看不慣她糟蹋自己的身體,經常吃泡麵。

  再後來呢,是從那些照片的細節里窺見她的人生,她的生活。

  開始熟悉,開始無話不聊,開始像朋友,開始,有些不一樣了。

  直到消失,直到再見面。

  那些不一樣落了下來,重重錘在心底。

  也許是見色起意的加持,也許是和凌雲州較勁。

  總之,他不要那麼輕易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