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

  靳執離開後有一段日子,沈初依舊窩在他家,房間裡還殘留著他淡淡的氣息,她坐在沙發上,眼神望向窗外。

  外面來人輕聲說:「這個點該吃晚飯了。」

  沈初頭也沒回。

  「我不餓。」

  那人頓了頓,又道:「靳先生臨走前吩咐過,讓我們好好照顧您,您多少吃一點吧。」

  「我說了不用。」

  沈初的語氣裡帶著幾分不耐,對周遭的一切都提不起興致,還在想自己的那些爛事。

  沒過多久,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是媽媽發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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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上午九點,法院門口,我和你爸爸的離婚官司。」

  她突然想起媽媽那天發的信息,可她忘了。

  沈初猛地坐起身,心臟怦怦直跳,父母的離婚官司,她無論如何都要去。

  她立刻起身往外走,門口的看守連忙攔住她。

  「靳哥吩咐過,您不能隨便外出。」

  「我有急事。」

  沈初抬頭看著他們。

  「抱歉,我們不能放您離開。」

  看守絲毫不讓。

  「嘖…麻煩」

  沈初面上卻不動聲色,轉身回了房間,悄悄拿出手機打了車,報了附近的街角地址。

  沒過多久,司機打來電話,說已經到了約定地點。

  沈初趁著看守轉身的間隙,快步從側門跑了出去,徑直衝向停在街角的車,讓師傅快點走。

  師傅按著她說的,到達法庭。

  沈初下車直直走進去。

  法庭不算大,白熾燈亮得慘白,把人臉上都心思都照得清清楚楚。

  旁聽席空蕩得冷清,只有一兩個法院工作人員低頭整理材料。

  沈初站在原被告席中間的位置。

  今天是沈爸沈媽離婚官司的終審,順帶判她的撫養權。

  年關將至,外面飄著細碎的冷雨,屋裡卻比外面更寒。

  沈爸坐在原告席,一身洗得發舊的外套,頭髮亂糟糟,眼底帶著常年酗酒的渾濁。

  沈媽坐在對面,化了一層薄薄的妝,一身相對整齊的衣服。

  她坐姿緊繃,手指反覆摳著皮包帶,每一次法官抬眼,她都下意識繃緊脊背。

  沈初站在中間,從頭到尾沒說一句話。

  她太清楚了。

  今天這場官司,從來不是爭她,而是甩她。

  誰先甩成功,誰就能先逃離沈爸那一屁股爛帳、高利貸、家暴、賭博、騙貸、以及背後一些不為人知的。

  法官開口:

  「今日審理沈庭,林樊糾紛一案,附帶成年子女沈初撫養權歸屬,雙方是否已對財產、債務達成一致?」

  沈媽立刻抬頭,急忙說,像怕被人搶話:

  「法官,我們沒有共同財產,從前的一點東西早就耗光了,債務……債務全部是他個人賭博、酗酒、高利貸欠下的,我一分沒花,一分沒用,我不承擔。」

  她語速很急,字字都在撇清。

  沈爸嗤笑一聲,聲音粗啞,帶著酒後未散的腥氣:

  「呵,現在說得乾淨,以前花我錢的時候怎麼不說?」

  「我花你什麼了?」

  沈媽猛地抬頭。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碰賭的?從什麼時候開始半夜打人的?你欠了多少錢,你自己心裡不清楚嗎?我跟著你,天天有人上門砸門、罵街、潑紅漆,我怕得整夜睡不著!那些人是什麼東西,你敢說你不知道嗎?!」

  最後一句,她壓著嗓子,卻足夠讓旁邊人聽清。

  那些人。

  放貸。

  涉黑。

  甚至……沾過人命。

  沈媽不敢明說,可話里有暗示。

  沈爸臉色一沉,立刻拍桌:

  「你少在這兒胡說八道!什麼人不人的,你別亂講話!」

  他是真的怕。

  怕把那伙人扯進來,事情就不是離婚這麼簡單了。

  法官敲了敲法槌:

  「肅靜,不得喧譁,本案只處理婚姻關係與撫養權,與其他無關。」

  沈媽立刻低下頭,聲音軟下來:

  「法官,我請求判決離婚,我和他感情早已破裂,長期分居,他有家暴行為,有賭博惡習,我提交過報警記錄、傷情照片,我真的……不能再和他過下去了。」

  她每一句,都在把沈爸釘死在過錯方。

  這樣一來,債務、麻煩,就都和她無關。

  沈初站在一旁,指尖冰涼。

  她太了解她媽了。

  林樊這輩子不算壞,可她懦弱、自私、求生欲極強。

  她不在意沈初。

  她親眼見過債主上門堵沈初的樣子,聽過那些下流露骨的話,知道那群人盯著沈初的眼神有多髒,她更怕那些人把帳算到夫妻共同財產上,把她也拖進那片不見底的沼澤。

  她要跑。

  跑得越遠越好。

  不能帶沈初,因為她也早已成了他們的眼中釘。

  帶了,就是把自己一起拖死。

  這一點,沈媽從一開始就打定了主意。

  只是她不能說得太難看,她要體面。

  法官看向沈爸:

  「被告,你是否同意離婚?」

  沈庭往椅背上一靠,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我不同意,我們夫妻一場,孩子都這麼大了,離什麼婚?我就是一時糊塗賭了幾把,我以後改。」

  他改?

  沈初差點笑出聲。

  他不是不想離,他是要拖著人墊背。

  他要沈媽分擔債務,至少,也要把沈初這個「籌碼」留下。

  沈初在,他就可以跑。

  沈初沒能力跑,只你乖乖在原地贖沈庭犯下的過錯,注意力轉移,他們玩盡興了,就不會再追究自己。

  沈媽急了:

  「你改?你改了多少年了?你從開始改到現在,越改欠得越多!你騙親戚貸款,騙鄰居借錢,人家家都散了,你良心過得去嗎?!」

  「那是他們自願借的!」沈爸吼。

  「是你哄著騙著說做生意、說應急!結果呢?全賭了!」

  兩人瞬間又要吵起來。

  法官再次維持秩序,然後目光落在沈初身上,語氣稍微緩和一點:

  「沈初,你今年已成年,你的意願,法庭會參考,你想跟隨父親,還是母親?」

  一瞬間。

  全場安靜。

  沈爸、沈媽,兩道目光同時落在她身上。

  不是期待,不是心疼。

  是緊張。

  她的選擇都抓著他們的命呢。

  沈初還沒開口。

  林樊立刻露出一點慌亂,眼神躲閃,幾乎是哀求:「你跟我走不一定能過上好日子…。」

  她在提前拒絕。

  沈初又看向沈爸。

  沈庭眼神一厲,帶著威脅,那是在家家暴時慣有的眼神,在警告。

  你敢選她,我出去就弄死你。

  她忽然覺得荒謬至極。

  全世界都在逼她選一條死路。

  選沈媽,沈媽會怕得連夜跑路,為自保,把她一個人丟給債主。

  選沈爸,沈爸會直接把她賣給債主抵債,換自己一時平安。

  沈初脊背挺得筆直,聲音平靜得可怕:

  「我誰都不選。」

  法官一愣:

  「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已經可以照顧自己,」

  沈初抬眼。

  「我不需要他們任何一個人撫養。」

  沈爸立刻炸了:

  「你胡說什麼!法官,她小孩子不懂事!她一個女孩子在外面,被人騙了怎麼辦?被人欺負了怎麼辦?」

  他說得冠冕堂皇。

  好像多關心女兒。

  只有沈初知道。

  他怕的是。

  她一旦獨立,他就少了一個可以推出去擋債的人。

  沈媽也連忙開口:

  「法官,孩子還小,說話衝動,我不是不想養她,我是真的……身體不好,經濟條件太差,我現在連穩定住處都沒有,我怕耽誤孩子。」

  她把自己包裝成無奈、可憐、無能為力。

  把「不要女兒」說得像「為女兒好」。

  沈初在心裡冷笑。

  好一個為我好。

  好一個體面。

  法官沉默片刻,繼續走流程:

  「雙方分別陳述撫養能力與條件。」

  輪到沈媽,她深吸一口氣,開始了一場完美絕情的表演。

  「法官,我不是不想負責任,這麼多年,我一直照顧家裡,照顧孩子,可現在……我真的自身難保,沈庭欠的那些錢,那些人是什麼樣子,當地很多人都知道,我不敢再和這件事有任何牽扯,我如果帶著沈初,那些人一定會找到我們,到時候她會更危險。」

  她頓了頓,聲音壓低,帶著一點哭腔:

  「我不能害了她。」

  這麼一說,把所有拋棄的原因,全部都變成為自己洗白。

  潛台詞清清楚楚:

  我不帶她,是為她好。

  我帶她,才是害她。

  所以,別判給我。

  沈初因為早就對這種戲碼沒有感覺了,但聽到她這麼說,心臟一抽一抽地疼。

  這就是她媽。

  連拋棄女兒,都能說得這麼善良、這麼無奈、這么正當。

  沈媽繼續說:

  「而且,我馬上要去外地打工,居無定所,我不能讓孩子跟著我顛沛流離,她需要穩定的環境,沈庭……他畢竟是孩子父親,血緣上割不斷,孩子跟著他,名正言順,請拜託給他。」

  最後一句,直接把沈初推去沈爸那邊。

  推得乾乾淨淨。

  推得理直氣壯。

  沈爸一聽,眼睛立刻亮了。

  他立刻順著台階下。

  「法官你聽見了!她自己都說她養不了!那孩子只能跟我!雖然我現在困難一點,但我是她爸,我能管她一口飯吃!」

  他說得大義凜然。

  可沈初比誰都清楚。

  一口飯吃?

  他是要把她當成擋箭牌、抵債品、債主的消遣。

  那群債主盯著她,不只是錢,還有人。

  沈爸心裡清清楚楚,那群人私底下玩女人、逼良為娼、甚至碰更髒的東西。

  可他不在乎。

  只要那些人暫時不找他麻煩,他可以把親生女兒往火坑裡推。

  法官眉頭緊鎖:

  「沈庭,你目前無穩定工作,有賭博惡習,身負巨額債務,大量民間借貸糾紛,你認為你適合撫養孩子嗎?」

  沈爸早有準備。

  「法官,人誰不犯錯?我已經悔改了,我以後不賭了,我好好打工,債務我慢慢還,我不會再那樣了。」

  然後,他忽然話鋒一轉,看向沈媽。

  「再說了,她媽早就找好下家了吧?早就聯繫好外面的男人,準備遠走高飛了吧?這種情況下,孩子能跟她嗎?過去就給人當拖油瓶,人家能真心對她?」

  一句話,狠狠戳中沈媽最痛、最不敢公開的秘密。

  她剛才那出好戲也白演了。

  沈媽臉色瞬間慘白:

  「你胡說!你別血口噴人!」

  「我胡說?你手機里的聊天記錄,你以為我不知道?你早就收拾好東西,就等判決下來立刻跑,你心裡從來只有你自己!」

  他在毀掉沈媽的可信度。

  讓法官覺得沈媽自私、不負責、另有新歡、不顧女兒。

  這樣一來,撫養權自然而然,就只能落到他手裡。

  沈初看著眼前這一幕。

  親媽,為了活命,拼命甩鍋,裝可憐,裝無奈。

  親爸,為了有人擋債,拼命搶人,裝負責,裝悔改。

  一個比一個心機深。

  一個比一個絕情。

  沈媽被逼到絕境,終於忍不住,聲音發顫,卻依舊維持著最後的體面:

  「我是要走,我是要離開這個地方,我不能拿命陪他耗,他自己造的孽憑什麼讓別人來承擔?一起贖罪?」

  她依舊不敢明那些債主做的事,畢竟抖出那些事,讓更多人知道,她就算離婚成功也難逃一劫,畢竟那種勢力不是輕而易舉就可以面對的,到時候命都要白搭進去。

  那種恐懼,早已經溢於言表。

  沈爸立刻吼回去:

  「你少在這兒危言聳聽!你就是自私!你就是不想管孩子,不想管我,不想承擔責任!」

  「我承擔的還少嗎?!」

  沈媽終於崩潰,眼淚掉下來,卻不是哭,是絕望。

  「你喝醉了打我的時候,我承擔!你半夜有人砸門,我承擔!你欠高利貸我替你躲,我承擔!我為這個家忍了十幾年,我現在不想忍了行不行?!我只想活下去!我有錯嗎?!」

  她吼到最後,幾乎是尖叫。

  法庭里一片死寂。

  法官沉默很久,才緩緩開口:

  「雙方情緒穩定,本案綜合雙方感情狀況、過錯程度、撫養條件、孩子意願,判決如下:准予原告林樊與被告沈庭離婚。」

  沈媽瞬間鬆了一口氣,整個人都軟了下去。

  她自由了。

  她活了。

  沈爸無所謂,他本來就不是為了離婚。

  法官的目光,再次落在沈初身上。

  「關於沈初撫養權……綜合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原告林樊無固定居所,無穩定收入,即將離開本地,不適宜撫養;被告沈庭雖存在債務與惡習,但長期在本地生活,具備監護條件,且子女姓氏歸屬、親屬關係均在被告一方,撫養權歸被告沈庭。」

  最後一句落下。

  沈初渾身血液,瞬間凍僵。

  判給沈爸。

  她被判給了那個家暴、賭博、欠債、騙貸、會把她推給債主抵債的男人。

  沈媽長長舒出一口氣,臉上露出一種解脫般的平靜,甚至有一絲不易察覺的慶幸。

  她安全了。

  她徹底脫身了。

  沒有債務,沒有麻煩,沒有累贅。

  沈爸則立刻露出得意的笑,看向沈初的眼神,帶著一種掌控感。

  他贏回了一個可以隨意使喚、隨意推出去擋刀的女兒。

  法官看向沈初:

  「沈初,判決結果你聽清了?」

  她聽清了。

  聽得清清楚楚。

  但也不在意,她有腦子,有手有腳,又不是沒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廢物,從小到大她過的就是這種日子,從未變過,他們離婚是他們的事情,她的日子也照樣過。

  她的親媽,用一場體面又心機的表演,拋棄了她。

  她的親爸,用一場無賴又陰狠的算計,收下了她。

  從此,她遠走高飛,開始新生活。

  再也不會有人用沈爸的債務、債主的威脅、沈初的困境去打擾她。

  完美脫身。

  庭審結束。

  法官退庭。

  工作人員開始整理材料。

  法庭里只剩下他們三個人。

  沈媽拿起包就離開了,很灑脫,也沒有告別。

  外面雨停了。

  沈初也走了。

  在走出法庭有一段距離。

  沈爸則慢悠悠起身,走到沈初面前,臉上露出猙獰而得意的笑。

  他不再裝了。

  「判給我了。」

  他低聲開口,帶著威脅。

  「現在,你是我的了。」

  沈初抬眼。

  「你想幹什麼?」

  「幹什麼?」

  沈爸嗤笑一聲。

  「那些債主找了你這麼久,不就是喜歡你這張臉嗎?不就是想玩玩你嗎?你聽話點,乖乖去應付他們,陪他們喝喝酒,聊聊天,他們高興了,我的債就能緩一緩。」

  沈初渾身發冷。

  「你把我賣給他們?」

  「賣什麼賣,說得這麼難聽。」

  沈爸一臉無所謂。

  「這叫互相幫忙,你幫我穩住他們,我就不打你,不罵你,讓你有口飯吃,不然……」

  他眼神一狠:

  「你以為你能躲得掉?法院都把你判給我了,我讓你幹什麼,你就得幹什麼。」

  他頓了頓,語氣更加陰毒:

  「那群人是什麼路子,你媽沒告訴你?不還錢,就用人抵,年輕漂亮的,有的是用處,你聽話,還能留一條命,不聽話……」

  後面的話,他沒說。

  不聽話,就會被拉去城郊倉庫。

  被逼運毒。

  被當成玩物。

  甚至……被摘走器官,扔在荒郊野外。

  沈爸明知道。

  他一清二楚。

  可他依舊,親手把她推了進去。

  沈初看著眼前這個男人,這個和她流著一樣血的父親,忽然覺得無比陌生,無比噁心。

  她沒有哭,沒有鬧,沒有求。

  「沈庭,你記住今天,總有一天,你會後悔。」

  沈爸滿不在乎。

  「後悔?我這輩子就不會後悔,你給我老實點,別給我惹事,不然我第一個把你交出去。」

  他伸手,就要拽沈初的胳膊,要把她帶走,帶回那個狼窩一樣的家。

  沈初猛地後退一步,躲開他的手,給了他一巴掌。

  清脆的巴掌聲炸開,沈庭整個人僵在原地,臉頰火辣辣的痛感瞬間蔓延開來,他徹底被打懵了,眼底滿是不可置信。

  從前他對沈初動輒打罵,肆意家暴的時候,只覺得掌控著女兒的生死,從未體會過這般鑽心的疼,讓他半天回不過神,張了張嘴,卻發不出半點聲音。

  恍惚間,眼前沈初的模樣漸漸模糊,與另一個身影重疊在一起。

  那是剛離婚的林樊,在幾十分鐘前還是他的妻子,也是高中那年盛夏,那個青澀靦腆的少女。

  那年夏日傍晚的街道,晚風帶著些許涼意,林樊穿著乾淨的白襯衫,臉頰泛著羞澀的紅暈,他伸手想去觸碰她,想低頭吻她,卻被她嬌羞又抗拒地抬手,也這樣打了一巴掌。

  當時的他也是這般愣住,滿心都是無措與悸動,而非如今的震怒。

  兩個身影在眼前不斷交織,回憶如潮水般將他淹沒。

  他清晰地感受到,那年夏天傍晚街道上的清冷的風,記憶太強烈,太深刻,時隔多年,再次裹住了他。

  他忽然覺得可笑,又覺得心酸,曾經的他也是意氣風發的少年,對林樊滿心歡喜,可後來,被貪婪裹挾,被無恥吞噬,他一步步迷失,丟了體面的工作,散了家庭,逼走了林樊,也親手毀掉了女兒的人生,把自己變成了一個面目可憎、醜陋百出的怪物。

  那些被現實的破敗碾碎的初心,那些年少時的純粹與熱忱,早已被他拋之腦後,如今只剩滿身不堪。

  回憶的刺痛與當下的狼狽交織,積壓的情緒瞬間失控,沈庭猛地被刺激得失控,剛剛的怔忡盡數化為怒火。

  又想發泄。

  他紅著眼,一把伸手掐住沈初的脖子,力道大得幾乎要捏碎她的脖頸,拖著她狠狠抵在橋邊。

  沈初的上身直直往後仰,半個身子幾乎懸在橋外,冷風灌進衣領,窒息感席捲全身。

  她拼命掙扎,手腳並用踹向沈庭,用盡全身力氣一腳蹬開他。

  沈庭重心不穩,重重摔在冰冷的地面上。

  他躺在地上,又一次愣住了,眼神空洞,不知是在悔恨當年的選擇,還是在怨懟如今的結局,整個人失魂落魄,沒了半點怒。

  沈初她緩緩站直身子。

  「這都是你自己造的孽,你找誰撒氣都沒用。」

  話音落下,她轉身就走,只留沈庭一人癱在原地,再也沒了半分掙扎的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