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朝生暮死

  在沒認識劉琦之前,小李子以為自己已經死了。

  肉身還活著,每天在飯館裡切菜、炒菜、端盤子、擦桌子。

  偶爾抬頭看一眼窗外的天,灰濛濛的,和昨天一樣,和前天一樣,和過去無數個日夜一樣。

  可活著的那個東西不叫阿萊克西·安蒂·卡爾洛·維羅拉伊嫩。

  那是另一個人。

  一個沒有名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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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把復仇的火焰壓在心底最深處、用厚厚的灰燼蓋住、連自己都以為已經熄滅的人。

  他以為自己可以就這樣過完餘生。

  日子像一條死水河,沒有浪,沒有波,連水底的淤泥都不翻一下。

  他就這樣漂著,漂到哪算哪。

  無所謂。

  反正他已經死了。

  直到劉琦出現。

  劉琦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

  說話顛三倒四,做事毫無章法。

  可就是這個人,把那些壓在心底的灰燼扒開了。

  甚至可能只是順手的、不經意的、他自己都沒意識到的。

  可灰燼就是被扒開了。

  火苗從灰燼底下竄出來。

  那一瞬間,小李子看見了自己。

  不是飯館裡那個切菜端盤子的人,是另一個人。

  一個站在廢墟里的人。

  腳下是父母的屍體,頭頂是白色武士的旗幟,四面八方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臉。

  那張臉上沒有淚,只有血,只有恨,只有燒不盡的、澆不滅的、哪怕用整片海都壓不下去的火。

  火一直在。只是被壓著,被蓋著,被他自己騙著。

  那些年他告訴自己,算了。

  報不了的。

  他們是吉圖的天,他拿什麼報?他什麼都沒有。

  所以他跑了。

  跑進一個沒有名字、沒有過去、沒有未來的殼子裡。

  殼子很安全。殼子裡不用想那些事,不用看那些火,不用聞那些血。

  殼子裡只有油煙味,只有客人的吆喝聲,只有日復一日的切菜炒菜端盤子擦桌子。

  殼子很好。殼子救了他的命。

  可他痛恨自己。

  他恨每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還在飯館裡。

  恨自己拿起菜刀的時候想的是切菜不是殺人,恨自己端起盤子的時候想的是上菜不是報仇。

  恨自己越來越像一個人,而不是一個鬼。

  恨自己。

  竟然開始習慣活著。

  母親死的時候眼睛還睜著。

  嘴唇在動,不知道在說什麼,也許是在喊他的名字,也許只是最後的呼吸。

  他站在幾步之外,動不了,喊不出,只能看著那雙眼睛一點一點暗下去。

  父親的手伸向他,五指張開,像是在推他,在讓他快跑。

  他跑了這麼多年。他一直在跑。

  可無論跑多遠都沒有用。

  閉上眼,全是那天的火。

  睜開眼,全是這些年的灰。

  他以為自己能就這樣過完餘生。

  可劉琦來了。

  劉琦不是來救他的。

  劉琦甚至不知道他需要被救。

  劉琦只是做自己的事,打自己的架,殺自己的人,走自己的路。

  在他們三人剛結成同盟的那一天。

  劉琦走後,他一個人坐在飯館裡。

  後廚的灶台還熱著,一切都和昨天一樣,和前天一樣。

  可他不一樣了。他能感覺到胸腔里有什麼東西在燒。

  火苗舔著肋骨,舔著心臟,舔著喉嚨,像是要把他從裡面燒穿。

  他試著壓下去。告訴自己不行,告訴自己不現實。

  告訴自己仇人的力量大到一隻手就能碾死自己,告訴自己在飯館裡安安穩穩過完餘生才是最好的選擇。

  他試了。

  可每次閉上眼,看見的都是父母倒下去的樣子。

  每次睜開眼,看見的都是這些年在殼子裡爛掉的日子。

  他不想再爛下去了。

  那些年他以為自己放下了。

  其實他只是把刀藏起來了。

  藏在飯館的灶台下面,藏在切菜的砧板後面,藏在每一個黎明和黃昏之間,藏在那些被油煙燻得發黃的牆壁里。

  刀一直在等。

  等一個人來把它拿出來,等一雙手重新握住它,等一場火把它燒到最燙。

  現在火來了。

  火從胸腔里燒出來,燒過肋骨,燒過脊椎,燒過後腦,燒得他整張臉都在發燙。

  他每天都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那心跳不是「咚、咚、咚」的節奏。

  是「轟、轟、轟」的轟鳴。

  火滅不了。

  他也不允許任何人澆滅這把火。

  即使是劉琦,即使是三號。

  一旦劉琦接了那爵爺的活,一旦事辦成了,一旦公爵的冊封真的下來。

  他就是爵爺了。

  有地有人的爵爺,正兒八經的吉圖貴族。

  不是劉琦會變,是這個世界會把他推到那個位置上。

  有了爵位,他就能名正言順地在吉圖紮根。

  有了地盤,他就能光明正大地拉起自己的勢力。

  有了這些,法則西蘭的追捕就不怕了,三號的仇也能慢慢報,達尼爾也能跟著過好日子。

  而自己的冤屈,劉琦也可以慢慢圖之,一步步爬到吉圖的高層,為自己翻案。

  劉琦是個聰明人,他知道怎麼走這條路。

  他知道怎麼從野路子變成正路子,從亡命徒變成貴人。

  這條路不難走,只要他願意。

  如果劉琦選擇了這條路,小李子不想攔他。

  換作是他,也會選這條路。

  誰不想好好活著?

  有地有爵位,不用再躲躲藏藏,不用每天睜眼就想今天要殺誰、明天誰會來殺自己。

  劉琦不是那種拎不清的人,他知道什麼路好走。

  他應該走這條路。

  只是劉琦走那條路之後,他的事就不太好辦了。

  血債必用血償。

  他等不到劉琦慢慢爬上高位幫他翻案。

  他要做的事是一腳踢翻那個王椅,將太子踩在腳下,用手中的利刃割下他的頭顱。

  所以有些事情,必須在開頭就談好。

  一旦劉琦真接了爵爺的委託,事就成了定局,有些話再說就不好辦了。

  「你想多了。」

  劉琦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小李子心裡在想什麼。

  「你知道我是什麼人嗎?」他問。

  小李子抬頭看他。

  「什麼人?」

  劉琦把煙從嘴裡拿下來,彈了彈菸灰,聲音不緊不慢,像是在說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

  「我是亡命之徒。我為在刀尖上起舞而迷醉。

  我喜歡沐浴在鮮血之下,平凡的日子寡淡無味。

  只有那些一不留神就要掉腦袋的高難度遊戲,才配得上我這條命。

  朝生暮死,才算活著。」

  劉琦拍了拍三號的肩膀。

  「所以別像個怨婦似的胡思亂想,跟緊我,掉隊了沒人收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