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智詐可望

  崇禎十七年的正月二十日,駐紮在長安縣的孫可望,接見了一位李自成大順軍的特使。69ꜱʜᴜx.ᴄᴏᴍ

  在孫可望的大帳里,他見到了這位特使,此人身高六尺,一團正氣,似乎有些不怒自威的威嚴,讓久經戰陣的孫可望也有些心虛,甚至不敢直面。

  心中暗暗想到,都說大順軍李闖王帳下人才輩出,今日一見果然如此。


  孫可望也是全副的打扮,坐在虎皮交椅上,審視著下面的這位特使。半晌,才開口問道:「這位兄弟怎麼稱呼,在闖王帳下身居何職?闖王派兄弟來,又是有何話說?」。

  那位特使只是稍微的欠欠身,似乎並沒多當回事的說:「我是闖王的同鄉,也是闖王麾下將領,米脂人,高傑。這次來,是因為闖王打算過幾天親自過來看看孫老兄的布防情況,並商議出兵事宜。」

  這幾句話說的雖然是淡淡的,卻有千鈞之力,因為高傑這個名字太如雷貫耳了。李自成手下最能打的將領,而且和李自成幾乎是兄弟相稱不分彼此的。

  聽了這話,孫可望從帥案後面走了出來,到了高傑的面前,一把就抓住了高傑的手說:「實在是怠慢了,高傑老兄,你的名字實在是如雷貫耳。我孫可望是個粗人,能與你共事一場,實在是萬幸。」

  高傑還未等答話,後面的一名頭目卻站起來說:「孫帥,千萬可不能掉以輕心,他只身前來投營,沒什麼憑據,他說是高傑就是高傑?我們如何能信?不如就讓這位高大哥拿出憑據來,也好讓大家信服。」

  孫可望看了一眼高傑,卻見他沒有任何表情,慢慢站起來說:「到自家的軍營里,難道還要帶多少人不成。孫兄,你且看看這是什麼。」

  說罷,遞過去一塊玉佩,是一塊成色上好的青玉,上面篆文一個「高」字。

  接過這塊玉佩端詳了良久,孫可望也不能確定這就是高傑家傳的玉佩,於是對高傑說:「我自然是信得及高兄的,只是高兄的家傳玉佩,大家都不曾見過,還有其他信物否?。」

  高傑長嘆一聲,似乎是很無奈,又環視了一下眾人才說:「兄弟之間,相疑竟然到了這樣的程度,還說什麼共事。真到了戰場之上,我又如何敢講後背交給這樣的戰友,你們不是要看嗎。就看個夠吧。」

  他在懷中取出一把匕首,說道:「這把匕首叫湛盧,是李闖王的愛物,這個天下義軍怕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李闖王將它贈送於我,如果這都不能作為憑證,你孫老兄就在這裡斬了我,拿人頭去問。」

  說著,就把湛盧匕首扔在了位置旁的桌案上,起身向外就走。

  孫可望拿起來匕首端詳了幾秒鐘,就已經確定了這的確是李自成的匕首。現在再也沒有什麼可懷疑的了。他馬上拉住高傑的手,道歉說:「高兄何必與下人一般見識。我這裡向你賠罪了。咱們在後堂設宴,除了幾個心腹的頭目,其餘人都一概免見,你看如何。」

  高傑冷冷掃視了一下那幫人,說道:「你們這些下人,還真不值得一般見識。」

  說罷對孫可望說:「既然孫兄這樣說了,我高傑如果不從命,也算是不識抬舉了。好,那就請孫兄安排吧,我沒什麼別的好說的,只是閒雜人等越少越好。」

  下面這些頭目們也覺得無趣,不過既然是自己無理在先,也沒什麼別的可說了。只能由著高傑一通的數落。

  在後堂,酒過三巡之後,孫可望忽然問高傑:「高傑老兄,你是闖王的心腹大將,必然知道闖王是怎麼想的。我老孫好歹有兩萬人馬,在大西王那裡,也算是個義子老大了,闖王如果攻取了京師,臨朝坐殿,封我什麼官缺呢。」

  高傑哈哈大笑,拿起酒壺來給自己倒上,然後才慢慢說道:「孫兄,這有什麼可擔心的,你算是首義從龍,怎麼也少不了你一頂親王的帽子。」

  這話太誘人了,從流賊到親王,這是從底層到天上的既視感,哪怕擁兵兩萬,哪怕處處攻城略地,孫可望跟著大西王張獻忠的時候,都沒有敢做過這樣的夢,如今被高傑一句話點出來,竟然又點不知所措。

  高傑繼續說:「孫兄,現在的大明朝正如一塊朽木一般,已經不堪一擊了。如果現在就直取京城,我敢說,這一路上的必然是望風披靡,這些官軍們如今自保都難,更別說勤王了。闖王三天後就要來你這裡點驗人馬,近期就要出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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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可望喝的酒酣耳熱,心中正盛,說道:「這樣就請高兄在我這裡逗留幾日,一向少見,咱們兄弟多多敘談。」

  但是高傑卻回絕說:「闖王那裡,一天也不得離開我,我且告辭回去,三天後再來,咱們一起在作親近。」

  本來孫可望也沒有打算真的想挽留,只是想讓他在闖王那裡美言,別讓這個王爺的美夢落了空才好。既然他願意回去,那就趕緊走。

  臨走之時,為了表示親近,孫可望送了高傑三千兩銀票。一再囑咐高傑在闖王面前多說好話,高傑答應的很痛快。

  出城之後,上馬絕塵而去。

  一路狂奔之下,直到進了咸寧城下馬,才發現自己已經汗透衣衫。實在是嚇死了剛才,如果自己剛才表演砸了,就等於去到對方那裡送人頭了。

  原來這個特使高傑不是真正的高傑,而凌小雲。因為大西軍和大順軍平素來往不多,所以這個險冒起來才有底氣,就算是如此,也的確太過大膽了。好在有驚無險。

  在冒充之前,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其實這個時候,高傑已經在不久前投降了明軍,只不過在這個時候,大西軍還不知道。且大順軍為了遮掩家醜,也並沒有向外公開這個消息。

  李自成的手下高傑,的確是一個很能打的人,也是李自成的親信。不過這人不算是厚道。因為李自成軍中的帳目都是老婆邢氏來管的,高傑總是去報帳,一來二去的兩人就算是勾搭上了。

  這世界上就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事沒有半年的功夫李自成就知道了。知道了這事的李自成決定收拾高傑。但高傑也不是個省油的燈,他早就得到了消息。投靠了明軍,出於比較仗義的行為,走的時候順便把邢氏也帶著了。

  雖然高傑在陝西巡撫的部下待著也很委屈,一直沒有機會施展什麼,不過朝廷還是很快知道了這件事,準備大肆渲染一番,並且封了高傑為順天伯。

  意思是能夠順從天意,不過這明發的諭旨還沒昭告天下。凌小雲和孫可望,以及太多的人打了一個時間差。

  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他的信物和李自成的匕首能夠到了凌小雲的手裡。

  反正不管怎麼樣,孫可望是信了。信了,也就註定了一個結局。讓他後悔不跌的結局。

  回到了咸寧城,剛剛坐下歇會。就聽有人通秉,說是暮雨府瀟瀟縣署理知縣,縣丞周筆耕來拜。

  凌小雲一愣,這個名字,好像是似曾相識的,在哪裡聽說過,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

  想了很久才想起來,原來是年前在京城閒逛之時,救下的洪承疇之女洪彤兒指腹為婚的未婚夫。不過暮雨府瀟瀟縣距離西北甚遠,周縣丞來此為何。

  來的都是客,不見就是慢客了。再說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人,對讀書人,凌小雲一向是格外尊重的,因此也不顧一身的疲倦,吩咐請周縣丞進來敘話。

  兩下分賓主落座之後,凌小雲仔細觀察這位周縣丞,看此人面如冠玉,七尺身材,一身八品文官袍服穿在身上,頭戴烏紗。鬢如刀裁,齒白唇紅,好一副英俊少年兒郎模樣。心下感嘆,此人果然是一表人才。

  當下問道:「周大人,聽說您是瀟瀟縣縣丞,還在署理縣令。且瀟瀟縣正在受水災,連宇公子正在縣中輔助您救災,如何得閒來我這裡。」

  周筆耕心下一愣,說道:「大人如何對在下知之甚深,下官救災之事已經告一段落了。剛剛接到吏部的票擬,因在下救災有功,特由內閣奏請聖上,加三級使用,任西安府通判,暫在咸寧見習,知道大人在此駐軍,因此特來拜望。」

  凌小雲笑道:「這是你我的緣分,其實我對您周兄已經早知其名了。」

  看到周縣丞神情錯愕,凌小雲解釋道:「二十天前,我在京城街頭救下了一個被欺負的女子,一問之下才知道是洪亨九的女兒,名叫洪彤兒。據說,他曾與你是指腹為婚。如今亨九有負國恩,其家人也被國法所制,所以我我想問問你,這門親事你怎麼想。當然,初次見面,我也不該交淺言深,如果說的過了,請勿怪罪。我這裡先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