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1章 燕山君!

  船隊出海以後,嚴階立馬投入另外一件事,在松江府,織布作為第一大產業,聚集的工人和資源很多,但是松江府的織布效率很低!

  嚴階開始研究,如何提高松江府的織布效率,而同時,出海船隊,以松江徐經為首,還有錦衣衛百戶陳潛,陳潛是跟隨嚴階來南京的錦衣衛頭子,一直辦事得力!

  嚴階跟皇帝請了聖旨,任命陳潛為大明皇家遠洋公司護衛隊長,負責船隊在國外的安全和警衛,還負責情報和談判!

  商業上的事情,完全以徐經為首的商人為主,陳潛不參與!

  陳潛乃是北京人,世襲錦衣衛百戶,父親在錦衣衛幹了二十年,最後因公殉職,陳潛自從承襲了父親的官職,就一直勤勤懇懇,想要重現父輩的榮光!

  陳潛在錦衣衛中,屬於顧宴管理,所以在得到護送嚴階去南京的命令後,陳潛表現的很好,辦事細心,穩重,跟陳潛的年齡一點也不相符!

  陳潛今年十九歲,跟隨海船出來後,終於來到了朝鮮的港口!

  跟朝鮮海防通報後,在海上等待了三天,才得到准許,進入漢城!

  而此時的漢城,得知大明皇家遠洋公司前來,都是一陣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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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國王燕山君,看著下手的各位重臣,有些著急的問道:「大明的船隊就要到了,這次來了海船十一艘,還有大明上海市舶司的公函,各位怎麼應對!」

  燕山君很慌亂,他知道朝鮮國內,反抗他的人正在暗中潛伏,去年燕山君發起士禍,嚴厲打擊了朝廷中的士人,把權力控制在自己手裡!

  如果被大明朝廷發現,一旦起了衝突,要如何應對!

  「大王,先派人去試探一下,這次大明船隊來的蹊蹺,微臣記得,大明從來沒有官方層面上的出海船隊,都是一些走私船隊,規模很小,這次突然大批船隊到來,肯定不簡單!」

  領議政大臣慎承善站了出來,對燕山君提議道,作為燕山君的心腹,實際上的大臣之首,慎承善的意見,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認可!

  「去問問,大明何人領隊,一定要讓大明使臣滿意!」

  不一會,就有人拿著文書過來!

  大明皇家遠洋公司行文

  大明皇家遠洋公司總經理徐經,為通商貿易事,移咨朝鮮國王殿下:

  竊以天地覆載,四海一家;聖朝懷柔,萬邦同軌。洪惟我大明皇帝陛下,膺天受命,統御華夷,深仁厚澤,覃及八荒。貴國世守東藩,恪修職貢,聲教所暨,禮義是先,此實聖朝之福,亦東土之幸也。

  徑等,世居江南,承祖宗之餘業,習舟楫之舊聞。弘治十二年秋,蒙聖恩設立上海市舶司,開海通商,以濟民用,以實國用。徑不才,謬膺大明皇家遠洋公司總經理之任,奉旨前往貴國,行市易之事,通有無之利。此非獨商賈之私,實亦兩朝和好之助也。

  徑等今載貨物,謹開列於左:

  ·各色生絲、綢緞、綾羅、紗絹若干

  ·江西景德鎮瓷器若干

  ·江南茶葉、藥材若干

  ·書籍、文具、雜貨若干

  徑等此行,但求公平交易,兩相情願,決不敢有違貴國之法,亦不敢有負聖朝之命。所有貨物,願依貴國市價,公平買賣;所有稅課,願依貴國定製,如數輸納。更願與貴國商民,長久往來,世代和好。昔弘治元年,董越、王敞二公奉使貴國,通兩國之好;弘治七年,亦有貴國屬民漂至我境,我朝給衣糧而遣歸。此皆兩國交好之明證也。徑等今日之來,實欲繼前人之志,開萬世之利。

  伏惟大王殿下,聖明在上,仁覆東土。徑等遠涉鯨波,仰仗大王之威德,惟願獲准交易,俾得早竣事功,歸報聖朝。臨楮不勝瞻仰之至。

  弘治十二年

  大明皇家遠洋公司總經理徐經謹咨

  看完徐經的通商文書,燕山君有些不明白,就讓人請徐經等人進殿!

  不一會,徐經和陳潛,進入景福宮,來到了燕山君的面前!

  「大明皇家遠洋公司總經理,徐經,拜見朝鮮國王!

  大明皇家遠洋公司護衛隊長,陳潛,拜見朝鮮國王!」

  兩人躬身行禮後,看著坐在主位上的燕山君,燕山君看了兩人一眼,年齡都不大!

  「兩位使者,大明使臣已經很久沒來過朝鮮,不知這次過來,是有什麼特殊原因?」

  徐經作為商人之子,本來就能說會道,自從斷了仕途以後,被嚴階點醒,主動應聘大明皇家遠洋公司總經理,嚴階面試通過後,就把徐經安排上崗!

  「殿下,大明皇家遠洋公司,法人乃是大明皇太子殿下,是由大明出海貿易權力的唯一公司。

  這次出海來朝鮮,一是為了探索商路,二是為了和殿下達成長久通商的協議!」

  徐經說完,拿出一份文書,交給了燕山君!

  大明皇家遠洋公司總經理徐經,為定立通商規約事,咨覆朝鮮國王殿下:

  徑等奉大明皇帝聖旨,開設上海市舶司,成立大明皇家遠洋公司,期與貴國通商往來,共修和好。前已移咨,今謹將兩國通商事宜,列為條款如左,伏乞大王殿下裁允施行。

  一、通商之原則

  大明與朝鮮,世修職貢,情同唇齒。今上海市舶新開,海道既通,兩國民商,自當共沾其利。所有交易,但求公平自願,兩相情願,決不強買強賣。

  二、關稅之約定

  凡大明商船至朝鮮貿易者,所有貨物,依價徵收關稅十分之一。朝鮮商船至上海貿易者,亦依此例,互相同等待遇,不偏不倚。稅銀由兩國市舶衙門各自收取,每歲終造冊報備,以昭信用。

  三、港口之開放

  朝鮮國開放仁川港,作為大明商船停泊、卸貨、交易之指定口岸。該港近接漢城,水陸便捷,足為兩國貿易之中轉樞紐。凡大明商船至此,地方官須加意保護,不得留難阻撓。上海市舶司亦當開放上海港,為朝鮮商船停泊交易之所。

  四、貨物之准允

  大明所輸出者:生絲、綢緞、瓷器、茶葉、藥材、書籍、文具等物。朝鮮所輸出者:人參、貂皮、銅器、紙張、海產等物。凡非違禁之物,皆準自由貿易,不限品種,不設配額。如有新增貨物,隨時協商增補。

  五、糾紛之處理

  兩國商民交易,若有爭訟,各依本國法律處置。大明商人在朝鮮犯法者,由朝鮮地方官捉拿,移交給大明市舶司官員,依大明律審判;朝鮮商人在大明犯法者,亦依此例,移交朝鮮官方處理。兩國民商,各守其法,各安其業。

  六、期限與修訂

  此約自雙方籤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三年,期滿之後,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續。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時勢變遷需作修訂者,由雙方派員協商,共同議定。

  以上六條,伏乞大王殿下聖鑒。徑等不才,敢竭愚誠,惟願兩國通商久遠,永以為好。臨楮不勝惶悚之至。

  弘治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