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縣試

  正德四年,二月,上元縣童試。

  沈渡到貢院門口的時候,天還沒亮。

  夫子廟前面黑壓壓全是人,讀書人帶著考籃,考籃里放著筆墨紙硯和乾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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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在背書,有的在發抖,不是冷,是緊張。

  沈渡穿了一件洗得發白的藍布衫,頭髮束得整整齊齊,考籃里除了筆墨還塞了兩個炊餅。

  他盯著那些背書的人,嘖嘖咂舌,該背的都背了,背不下來的現在背也沒用。

  考場在江南貢院,門口的石牌坊在黑暗裡像一頭趴著的巨獸,檐角上的獸頭看不清楚。

  兩排燈籠照著入場通道,衙役站在兩邊,一個一個查身份。

  「姓名。」

  「沈渡。」

  「籍貫。」

  「上元縣。」

  「身份。」

  「民。」

  衙役看了一眼他的文書,在上面蓋了個戳,揮手讓他進去。

  沈渡提著考籃走進了貢院的大門。

  號舍排成一排一排的,矮牆隔開,每個號舍大概五尺長三尺寬。一張桌,一塊板當凳,面前一堵牆,上面貼著考題。

  沈渡找到自己的號舍,坐下來。

  冷。二月的南京還冷著,號舍四面透風。他把考籃擱在腳邊,搓了搓手。

  桌上一張紙,紙上的字是毛筆寫的,工工整整。

  第一場,四書義兩篇。題目:《學而時習之》和《為政以德》。

  沈渡看著題目,在腦子裡轉了兩圈。

  《學而時習之》出自《論語·學而》。破題:孔子論學之道,首重時習。承題:習者,溫故而知新也。

  他提筆,蘸墨,在紙上寫了第一行。

  破題。

  前世做律師十二年,他養成了一個習慣,拿到一個案子先找切入點。不著急寫辯護詞,先想「從哪個角度攻最有效」。有時候一個切入點能定輸贏。

  八股文也一樣,同一個題目,角度不同,高下立判。

  《學而時習之》這個題目,大部分人會從「學」的角度破題,學什麼,怎麼學,學了有什麼用。中規中矩,不會出錯,也不會出彩。

  但沈渡想了一個不太一樣的角度。

  他從「時」字入手。

  時習。不是「學而習之」,是「學而時習之」。多一個「時」字,意思差了很遠。學一次不夠,得反覆學,得常學,得在合適的時機學。

  他的破題寫的是:「聖人論學,不貴一蹴而貴時習。學猶耕也,耕而不時則無獲。習猶耘也,耘而不時則無苗。」

  寫完了看了看。破題里沒用一個典故,全是白話比喻。按八股文的標準,這不太合格。但邏輯清楚,角度刁鑽,考官看了至少會多看兩眼。

  他想起唐寅說的,七分本事三分運。破題的角度是本事,考官賞不賞臉是運。

  管他呢,先寫完。

  承題寫的是:「時習者,非一曝十寒之謂也。溫故知新,日積月累,而後學有所成。」

  中股開始引經據典了。《中庸》的「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大學》的「格物致知」。沈渡把前世背過的東西跟這具身體的記憶混在一起,寫出了一篇不像八股文但邏輯嚴密的答卷。

  第二篇《為政以德》寫得更快。破題直接切入:「為政之道,德為本,刑為末。」然後一路論證,德為什麼是本,刑為什麼是末,德跟刑怎麼配合。

  寫到「刑為末」的時候,他想起趙家的案子。馬德才用刑逼劉三認罪,打了十板子。刑是末,但在沒有功名的人面前,刑就從末變成了本。

  他沒把這個想法寫進去。考場不是法庭,考官不是法官。

  寫完的時候,他看了一眼天光。日頭已經偏西了。

  交卷。

  出了貢院,天已經黑了。

  門口的人三三兩兩齣來,有的在討論題目,有的在對答案。一個穿綢衫的年輕人攔住沈渡。

  「這位兄台,第一篇你是怎麼破的題?」

  「從'時'字入手。」

  「時字?」那人愣了一下,「不是應該從'學'字入手嗎?」

  「都可以。」

  那人看了他一眼,沒再說話,走了。

  沈渡沒去對答案。前世當律師養成的習慣,庭上說了什麼就是什麼,庭下不糾結。該做的做了,剩下的看法官。

  他提著考籃往回走。路過回春堂的時候,鋪子已經關了門。門縫裡透著一點燈光,裡面有人在走動。

  沈渡站了一會兒,走了。

  三天後,第二場。論一道,判一道。

  論的題目是:「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沈渡看到這個題目,差點笑出聲。

  法者天下之公器。這不就是他前世天天掛在嘴邊的話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義,證據為王。

  但他不能這麼寫。八股論跟辯護詞不一樣,得有聖人之言撐著。

  他想了想,從「公」字入手。法為什麼是公器?因為法不偏私。法若偏私,則天下亂。他引用了《孟子》的「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指出光有好人不夠,光有法律也不夠,得人和法配合。

  判題是一段案情描述:甲借乙銀子五兩,立了字據,到期不還。乙告到縣衙,甲說字據是偽造的。怎麼判?

  沈渡看到這個題目,筆都快握不住了。

  這題他太熟了。前世這種案子辦了幾十個。

  但他寫的時候壓著了。不能寫得太專業,不然考官會覺得奇怪,一個沒功名的訟師兒子,怎麼比縣令還會判案?

  他寫了三段。第一段說證據的重要性,字據是真跡還是偽造,需要驗證。第二段說舉證責任,甲說偽造就得由甲拿出證據證明偽造。第三段說判決依據,證據不足則不能定案,證據確鑿則按律執行。

  寫完了看了看。邏輯清晰,但用詞太直白了,像在寫判決書不像在寫八股判。

  管他呢。

  交卷。

  第二場出來,沈渡沒在貢院門口停留,直接回了鋪子。

  張屠戶在門口等他。

  「考得怎麼樣?」

  「該寫的都寫了。」

  「那就行。對了,今天集慶門那邊來了個人找你。」

  「誰?」

  「沒說名字。穿青衫的,看著像讀書人。說改天再來。」

  沈渡想了想,沒想出是誰。

  「知道了。」

  他走進鋪子,把考籃放下。桌上攤著看了一半的《孟子》,旁邊是幾本寫滿批註的範文。

  蠟燭快燒完了,他換了一根。

  明天還有最後一場。

  沈渡坐下來,翻了幾頁書。

  窗外秦淮河的水聲隱隱約約,二月的夜風還帶著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