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雞蛋漢堡吧!」
秋生很快做出了抉擇。
曉敏揪著他的袖子,有些捨不得。
雞排多好吃啊,甜甜的,又是大塊的肉,肯定受歡迎。
「要不,你們自己再商量一下?」
林凌看出來了,被他們小兩口弄的,她自己也拿不定主意了。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天天看小說解無聊,𝒕𝒕𝒌.𝒕𝒘超實用 】
「那個,林凌姐,你能不能告訴我們,這兩個,哪一個利潤更大?」
曉敏腆著臉問,她也是沒辦法,她是真的不想放棄甘梅雞排,這麼好吃的東西,一想到自己要錯過,她就心疼。
林凌沉吟了下,「利潤的話,肯定是雞排了,前提是你們要找到合適的供貨商,畢竟現在單賣雞胸肉的地方也不多。」
如果是她自己的話,倒是可以配合炸雞一塊賣,但是太累了,她暫時沒有那個想法。
若是連炸雞的方子一起給秋生的話,那得加錢,肯定就不是五百塊的事了。
「曉敏,聽秋生的吧!」
八嬸拉了閨女一把。
兩個小年輕都不像林凌有一手好廚藝,這雞肉也不便宜,那麼大塊的雞胸肉呢,萬一炸壞了焦了,可就賣不出去了。
雞蛋漢堡就不一樣了,這玩意,簡單,不就是麵粉和雞蛋嘛,多練練就好了,比炸雞排省事!
葛嬸子笑著道「你們兩個剛起步,就選雞蛋漢堡吧,成本小點,以後要是掙了錢了,可以再買這個雞排嘛,是吧?」
曉敏抿了抿唇,她也知道,自己這麼倔強有些不懂事了,可是她真的好喜歡甘梅雞排。
一番糾結過後。
「那,我們選漢堡吧!」
曉敏冷靜過後也想明白了,做這個雞排要用那麼多油炸,成本肯定不小,他們除去買方子的錢,就剩一百塊了。
而且她也不知道怎麼買這個雞肉……
秋生鬆了口氣。
對象能自己想開,和他一個想法,他就省了說服對方的勁兒,也不用吵架了。
「咱們先簽合同吧!簽完我教你們做這個雞蛋漢堡!」
兩邊都簽了字。
曉敏寫完後,嘆了口氣,她真的好喜歡那個甘梅雞排。
可惜的是,他們現在做不了那門生意。
林凌拿出工具和材料,在兩人面前演示了一遍,做出來的六個雞蛋漢堡,剛好一人一人分了,剩下那個,林凌讓他帶走了。
「你們都記住了吧?」
兩人有些遲疑地點頭,步驟是看懂了,但這個火候肯定還得練習。
不像林凌做這些東西是熟手了,他們做起來,肯定還是會手忙腳亂的,要練習一段時間。
「這樣,我把具體的時間給你們寫上,你們回去練習的時候自己掐著點算,然後自己品嘗其中的區別,等到不用看時間也能做的很好,那就可以去擺攤了!」
送佛送到西,林凌對兩人挺有好感的,就多幫一把得了。
她把具體的烹飪流程寫上。
至於這秘方,她就沒寫了,萬一丟了,那就不好了。
這玩意,只能靠自己的大腦記住。
好歹秋生和曉敏年輕,記性還不錯,都記住了。
母子和娘倆,四個人,拎著多出來的雞蛋漢堡,心滿意足地走了。
林凌摸著自己新到手的五百塊,則是嘆了口氣。
錢不好掙啊!
滷肉店一天能掙上千塊,賣方子屬實是有點虧。
可惜大家都沒什麼錢,她也不好意思腆著臉要價。
還好,後面一堆人選擇擺攤呢,能夠給她帶來更多的利潤!
林凌收起錢,放到隨身的背包里,把東西收拾了一下,就鎖上門走了。
回到店裡。
林俊楷已經提前見到葛嬸子和八嬸了,兩人都是一臉喜色,反而曉敏有些沮喪。
他衝著林凌挑眉發問「成了?」
林凌點點頭。
又問道「大堂哥,你那邊的宿舍找好了嗎?」
兩人邊說邊走到角落交談。
「找好了!」
「我租了一個大院子,是一對小兄妹的,他們家裡大人沒了,就剩兩人,也沒有養自己的本事,只能把房子出租了。」
「我本來是去那邊找房子的,剛好看到租客欺負他們兄妹,想霸占房子,就幫了個忙。」
「結果那小孩聽說我要租房子,就自薦了!」
林俊楷一說就是一大串,就跟後面有條狗在攆似的。
林凌瞭然地掃他一眼。
這是怕她不同意呢!
「那邊房子怎麼樣?」
大堂哥同情人家小兄妹顧苦伶仃的,她也無所謂,關鍵是房子得夠住,不夠的話再找個。
「夠住了!」
林俊楷面露喜色,急忙匯報導「他們那邊有四個大房間呢,他們兩個住小閣樓,剩下的,我和燕子一間,兩個堂弟和那兩個小伙再分一下,剩下一間給兩個姑娘。」
「我也問過了,等他妹妹大一點,可以跟那兩個姑娘一塊睡。」
林凌點點頭,這麼安排,倒是也沒錯。
「等你們熟一點了,再說這事,我估計那兩人也有陰影,幫人是好事,別給人嚇壞了。」
林俊楷連忙應聲。
等反應過來,老臉有些發紅。
「我那是,為了省錢!」
「不是特地幫他們的!」
林凌點頭,嗯嗯嗯的敷衍過去。
都說的這麼明顯了,還騙誰呢!
明明就是發好心,還不承認。
不然那麼多的房子,哪裡就只剩那一家可以選了!
「房租多少?」
林凌隨口問道。
林俊楷回想了下「八十塊,他怕我不租,特別給我降價了。」
「原來是多少?」
「一百二。」林俊楷訕訕地笑,怪尷尬的,有欺負小孩的嫌棄。
天知道,他真沒這個意思。
「我說了,但那小孩不聽,特別害怕我嫌貴了不租。」
「他以為只有我和燕子一塊住!」
他又補充了一句。
林凌若有所思地點點頭「估計還在上學吧,要這個錢也正常,你下次給一百吧,咱們這麼多人,也不能欺負小孩子。」
林俊楷連忙應聲。
「離店裡近吧?」
林凌想起這一茬,租房子住是為了離店面近,方便上班。
要是離得遠了,那就有違本心了。
林俊楷點頭「近的,就在咱們店面後邊兩條街。」
「那一家子租客特別不當人,租了房子不簽合同,還說是幫忙照顧小孩看房子,連房租都想賴,要不是我說要找縣政府那邊說事,他們還不想走呢!」
林凌有些唏噓。
這個世道是如此,弱肉強食,要臉的打不過不要臉的。
好在,也有像林俊楷這樣的好人,願意挺身而出,幫助他人。
作者有話說
大半夜的,好想吃正新的甘梅雞排!老好吃了,別的都不愛,我就喜歡甘梅雞排。
可惜夜晚配送費貴,看著三塊錢的配送費,愣是忍住了。
我明天再點外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