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和中年婦女之間的糾葛,陸野喜提大哥大

    老嬸子的墓地,修繕的特別好。

    她是本村唯一有墓碑的人,陸野幫刻的,碑旁邊還種了幾棵松樹、柏樹。

    可像樣了。

    村里小孩經過這裡的時候,也並不害怕。

    按本地風俗,老嬸子未滿60歲就去了,應稱為夭亡,不得入祖墳。

    而人們是非常害怕早逝之人的。

    但因為老嬸子是個「英雄」,不管她平時有多麼的粗俗不堪,但最後確實與歹徒搏鬥而英勇獻身,保護了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

    何況她還收養了那麼多孤兒,對孤兒比對自己的親生骨肉還好,多麼偉大!

    連她平時的自私和愛占小便宜,此刻也都得到了理解:

    她養那麼多孤兒,負擔重,不占點便宜,怎麼生存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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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她是偉大的母親!

    雖然,陸端端姐妹倆不這麼認為……

    同樣短折的夏荷花,就沒那麼幸運了。

    去年夏荷花的墳,被蘭錦一氣之下刨了之後,到現在也沒有再擁有一個墳包。

    只是埋她的地方,野草格外茂盛,裡面經常有黃狼子野狸子出沒,陰森可怕到嚇哭小朋友……

    逢年過節的時候,也沒有人祭她。

    夏荷花的親閨女陸美蘭,於一年前搶了陸野一千塊錢,被判了七年零三個月,現在蹲一年了,還有六年才能出來。

    這個世界是不公平的。

    秦仁鳳作為首屈一指的江洋大盜,曾搶了數以億計的不義之財,才被判了八年,而且只蹲了一年不到,就出來享受生活了。

    而她陸美蘭才區區一千塊錢,就陷入萬劫不復!

    這都是陸野從中作梗,落井下石害她!

    陸美蘭每天在牢里踩縫紉機,除了踩縫紉機,就是籌劃怎麼報復陸野。

    她不恨丈夫劉昌盛,不恨欺負過他的那些男人,她只恨

    

    昔日的弟弟陸野。

    陸美蘭以前好好的時候,都沒有祭掃過母親,現在的她,在仇恨中煎熬,早就把亡母拋之腦後了。

    夏荷花的娘家人,也不會來拜祭。

    除了兒女和親孫後代,誰會去拜別人呢?所以她的墳地就荒著了,一點香火吃不到。

    這算不算報應不爽?

    雖然香火只是活著人的一種寄託……

    五七是非常重要的日子,傳說過完這一天,逝者才算真正告別這個世界。

    但老嬸子其他幾個兒子,都沒有回來。

    想當年老嬸子是多麼疼愛幾個兒子,兒子們是她嚼著窩窩頭,一點點哺育大的。

    想不到養了幾頭白眼狼……

    這個經歷和陸野多麼相似。

    陸野心裡突然划過一抹怪異,看紅樓夢都說晴為黛影,襲為釵副,意思是晴雯和襲人分別是兩位姑娘的影射。

    難道自己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影子?

    這個影子就是老嬸子?

    老嬸子死了,就相當於替他死了……

    哦不!這太無厘頭了!老嬸子雖說在養別人孩子上與自己相似,以及對自己老伴不好,與自己相似。

    但別的方面,毫無相似之處。

    要說誰是他的影子,他認為該是秦仁鳳,兩人都從富極一時,到一無所有。

    啊呸!憑什麼他的影子就只能是中老年婦女?

    他不要任何人當他的影子!他只想做自己,做楚湘兒的好老公,兒女們的好老爸。

    陸野摒棄了腦子裡的詭異想法,把酒緩緩潑在地上,請老嬸子共飲人間最後的一杯酒,然後道了聲,「一路走好。」

    

    希望您來生人間清醒,別再做糊塗事。

    陸野連敬三杯,然後離開了墓地,為接下來的生活而奮鬥……

    人在特別有錢之後,就會變得空虛。

    陸野上一世曾親身經歷過這種空虛,所以他慶幸自己現在還算不上有錢人,有錢的是他的父母。

    這個時候,還沒有婚前財產的概念。

    所以老爸陸敬現在也是有錢人,只是手裡沒有現金罷了。

    但只要陸野一張口,父母就會把所有的資產,都轉到他的名下,他就可以空虛了。

    然而空虛的活著,和死了有啥區別?

    所以陸野從沒提過這時,楚湘兒更是自食其力的人,小兩口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往前走。

    經過一段時間的批發,家裡的床單還剩四萬三千件。

    已經非常不錯,畢竟只是附近幾個村子的村民參與了銷售,陸野還沒動真格的。

    一旦他動了真格的,那就不得了了任何人都阻擋不住他賺錢的步伐。

    他準備去羊城,以十塊錢一件的價格,賣給那兒的打工者,以及當地的土著居民。

    那邊經濟相對發達一些,民眾口袋裡有錢,不像這邊,農民們為買一塊八元錢的大床單,得合計許久,咬緊牙關才能添置。

    他將剩下的四萬多件貨,全都用貨運的火車皮,託運了過去。

    運費不貴,但太慢,要好多天才能抵達目的地。

    陸野估摸好貨物抵達的時間,然後去售票廳想買一張臥票。很可惜,在小縣城買不到臥鋪票。

    售票員建議他先上車,到車上再補臥鋪票。

    也只好這樣了。

    陸野前段時間全額預定的大哥大,在郵電局人員的幫助下,終於到手了。

    所以

    

    說,有的事情就是那麼的不湊巧!

    如果早點知道自己要去羊城,又何必全額預定?自己直接去羊城買,還能便宜些。

    兩部大哥大,至少能便宜個三五千的。

    可惜,有錢難買早知道!

    消息滯後,就要挨打,也正常。

    時隔幾十年,陸野重新摸到大哥大,還是挺興奮的。

    雖然大哥大挺丑,又重,像個黑色的大磚頭,厚實笨重,足有一斤沉,但給他的感覺,比二十一世紀擁有第一部智慧型手機,要有成就感!

    辦好入網手續,裝好電池,就可以使用了。

    陸野撥了家裡的電話。

    拿著大哥大,走在大街上,邊打電話邊走,招來超多羨慕的目光。

    他們都在新聞里,看到過大哥大的介紹,所以認識大哥大,也知道這玩意緊俏,連大城市的富豪,都買不到。

    想不到,在這小小的縣城,竟然有人使大哥大。

    可見此人,是有點身份的!

    這年頭,假如你開個小汽車,沒人羨慕,因為有可能你僅僅是個司機,和以前趕馬車的車夫沒有區別。

    但是,如果你手裡拿個大哥大,就不一樣了。

    那絕對是先富起來的重要標誌!

    陸野倒不是誠心耍酷,而是考慮到楚湘兒還沒見過大哥大,如果知道自己用大哥大給她打電話,她不知該有多吃驚呢!

    陸野回憶著妻子每次驚奇時,都會瞠大眼睛,漂亮的睫毛根根分明,又美又嬌。

    不由得勾起唇角。

    可惜帥不過三秒,沒走幾步呢,通話質量突然變差,只能靠吼,「喂,老婆,喂!」

    嗓門大到,別人以為他拿的是個玩具大哥大……

    裝!

    接著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