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規矩

  面子這種東西,有人說是自己爭的,有人說是別人給的。

  蕭雲前世就見到過一個作家。

  寫古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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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某個時期的衣著領口,左翻右翻是隨意的,還弄出一句「幹大事的人無需在意那些細節」,惹來一陣好評。

  蕭雲記得清楚。

  也覺得挺對的。

  直到來到這個世界,他才知道那貨就是在放屁。

  大氅長袍,長衫短襟,不管是什麼衣服,左右這麼一合,沒有拉鎖沒有扣子,只能用綁繩固定,需裡面一道合,外面一道合,左襟的衣服,內側綁繩要在左邊,外側綁繩要在右邊,若是反過來,當右襟的衣服去穿,就沒地方去綁。

  所以到底是領口朝左還是朝右,從這件衣服製作出來的時候就固定了!

  改不了。

  回頭想想前世的那部作品……就知道那作者連長衫都沒有穿過,然後就在那裡開始寫古風的東西了。

  怪不得那一類作家被社會瞧不起。

  這面子,是不是自己掙的或者別人給的,已經不重要了,反正那面子是他娘的自己給丟的!

  蔣老六就意識到,對方是不打算給他面子了。

  那麼面子到底想不想有,要麼自己丟了,要麼自己掙來。

  他深吸一口氣。

  直接將背上長刀取下,在手中一晃,銅環叮噹作響。

  「諸位好漢!如今蔣某人旗子也掛了,路費也給了,汝等卻還不打算讓我們過去,那說不得,有什麼道,但且劃出來,我蔣某人接著便是!」

  「桀桀桀,天刀震三川的親傳徒弟,鼎鼎有名的翻江龍,原來竟也是個脾氣火爆的人物,也好,既然你要亮明刀馬,我們也不必要藏著掖著,小文,上去亮亮,給這群沒見過世面的提提醒,有時候這人吶,就得把尾巴往褲襠里一揣,夾著!」

  蔣老六自然冷笑一聲。

  眯著眼睛,向後退了一步。

  這一步,是禮節。

  即便對方什麼事都做錯了,他卻是不能錯,不能留人話柄,損了江湖上的名聲。

  那個叫小文的,正是之前飛速接住錢袋子的人。

  他一溜煙的從山坡上跑下來。

  就自己一個人,面對整個商隊,不卑不亢,甚至滿臉鄙夷的站在了蔣老六的面前。

  蔣老六也在打量著對方。

  這是個年輕人,二十歲出頭的樣子,身形不高,很瘦,還馱著背。

  所以看起來很像是一隻猴子。

  還尖嘴猴腮的。

  手中一把鬼頭刀。

  正適合他的身形。

  只看裝束,蔣老六就明白對方是精於攻擊下三盤,以身形小的特點,還有速度快,確實能在單打獨鬥中占優。

  可謂是一寸短一寸險。

  並且很有可能練的功夫也是地鏜刀之流。

  看到這一點,蔣老六便下意識蹲了馬步,矮下身子。

  然後冷笑一聲,喝道:「怎麼?朋友下來了,不準備亮亮嗎?」

  矮小青年哈哈一笑,手中鬼頭刀上下一翻,便說道:「亮完了,這就是我的本事。」

  蔣老六眼角劇烈的抽動起來。

  這……是一種侮辱!

  實打實的。

  他深吸一口氣。

  然後從懷裡掏出一張錦布。

  猛地向上一扔。

  錦布如蝴蝶般在空中飛舞。

  正此時,蔣老六突然出刀,一刀閃過,錦布直接一分為二,向左右兩邊飛去。

  長刀此時才撩向天空,又瞬間停下那裡。

  厚重的刀頭嗡嗡作響。

  銅環嘩啦啦亂顫。

  「好!」


  叫起了好。

  這種事,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很難。

  太難了!

  江湖上能做到這件事的人不多。

  別看僅僅是將一張錦布給劈開,其中所需要的技術和力量,那真的是常人無法想像。

  這種事情,光靠力氣可不行。

  得在錦布亂飛的時候,找到一個最恰當的角度,稍微偏差一點,就無法將錦布一分為二。

  出刀的那一瞬間,同樣需要角度。

  若是角度偏差了哪怕一點。

  錦布就會被長刀給「盪」出去,而根本不會如此輕易的被切開。

  更重要的,是速度!

  若是速度稍微慢上那麼一點,即便錦布被劈開,也會藉由劈砍的力量而飛出很遠。

  就得是這麼輕飄飄的,好似錦布都沒有反應過來,便直接分成兩段。

  這正中了那句「舉重若輕」的武學境界。

  曾經蔣老六就幹過一件事。

  一刀將一個人攔腰斬斷,對方卻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還耀武揚威的罵上一句,舉著長劍就要衝上來拼命,可這麼一走,腿腳出去了,身體卻留在了原地,然後直挺挺的往地上一墩。

  那人低頭一瞧,驚呼一聲,這才死去!

  可見他這一刀的強悍程度。

  除了這些之外,更為難得的,是他能夠在急速揮舞長刀的時候,又突然把刀身給凝住。

  這需要的力量,要比揮舞大刀本身的力氣更多更大!

  就好似一匹馬可以拉動一輛馬車,隨著時間推移,馬車速度越來越快,然後……再想讓這匹馬把這輛馬車給停住,那它可就做不到了。

  就算是把全身的力量都用上,也沒這份氣力。

  四五匹馬同時用力,恐怕也無法瞬間將那馬車拉停。

  同樣的道理,換做一般的武林人士,可沒辦法讓急速揮動的五十斤長刀,就這樣憑空停在那裡。

  其中的慣性實在太大,刀柄被抓住了,刀身刀尖還沒有反應過來,所以只能在那裡顫動。

  尤其那些銅環,想要衝出去,卻又被攔住,所以在那裡瘋狂的搖晃。

  晃得越厲害,就證明他停下的力道越重。

  這一手,只要施展出來,那麼一般的攔路強盜,都應該退卻。

  這叫「亮亮」。

  亮出來的是優秀的兵刃,高深的武藝。

  讓對方可以知難而退。

  畢竟,強盜也是講究「代價」的。

  強盜,很像是野獸。

  干一件事之前,要考慮清楚。

  輕易不會出手。

  因為一旦失敗,作為占山為王,沒辦法及時找到大夫治療的土匪來說,受了重傷,就等於要了命,即便是輕傷,也有可能變成重傷。

  而且這個時代的兵刃,往往都沒有什麼防鏽處理。

  那一刀下去,帶著破傷風屬性的!

  所以即便強盜們可以確定能夠拿下對方,打敗對方,也根本沒辦法承受一場慘勝。

  所以一旦一個商隊裡面有蔣老六這樣的高手,他們一般都會賣對方個面子。

  因為即便是贏了,蔣老六也會帶走幾條性命。

  幾條性命和一些錢財,總要做出衡量。

  劃不划算,至不至於。

  蔣老六臉不紅心不跳,將長刀往回一收,背回到身後。

  隨後朗聲說道:「蔣某這一手,是否能讓諸位好漢賣一個面子?」

  年輕人先是點了點頭,然後又搖了搖頭,說道:「刀是好刀,刀法也是好刀法,完全可以賣你一個面子,但沒有必要。」

  「嗯?」

  年輕人將鬼頭刀也背到身後,然後一步步的走上前來。

  一邊走,一邊說道:「絲絹錦布,那終究是死物,即便飄在空中,只要砍得多了,也知其軌跡,懂得如何下刀,可人是活的,我走第一步,你便不知道我這第二步會落在哪裡。」

  蔣老六眯著眼睛沉聲道:「小伙子,你可想清楚,你這樣的年歲,能有這樣的武藝,實屬難得,若是再有幾年曆練,不愁登堂入室,江湖揚名,若是折在這裡,總是可惜。」

  「這就不勞你掛心了,怎麼樣?咱們兩個,練練?」

  蔣老六眼角一抽。

  沉聲道:「樂意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