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雲緩緩睜開自己的眼睛。
外面那個傢伙嘟囔的聲音,他自然能夠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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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一瞬間,他還以為對方是對自己生疑。
可沒想到轉瞬間,才發現對方僅僅是擔心把自己給吵醒了。
要知道,這傢伙是站在外面,忍夜裡的寒風,忍晨起的露重。
這是最遭罪的事之一。
相反蕭雲,則是躺在溫暖的屋子裡面,火燒的很旺,屋裡乾燥又溫暖。
蕭雲發著呆,看著屋頂。
這種軍營中的環境,他竟然很喜歡。
是因為純真嗎?
是因為直來直去的簡單嗎?
還是因為互相之間這種粗獷的情感?
蕭雲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一點,若是自己再在這裡生活一段時間,怕是真的會喜歡上這裡。
這會很麻煩!
無聲的嘆了口氣。
蕭雲閉上眼睛,想要睡去。
可是這一夜竟然無眠。
他想了太多的事情。
一件一件,一樁一樁。
然後就看到外面的晨光升起。
一個護衛立即悄聲進來,通了通爐子,塞進火,將屋子再次烤的火熱,把晨霧的濕氣都給烤出房間。
然後在爐子上面放了水壺,燒了熱水。
還在爐子上放上幾枚棗子。
拿一個稍大的水杯,銑一塊燒紅火炭,放入水杯中,再拿一些果皮,擺在火炭周圍,讓火炭的溫度將它們烤的火熱,也烤出了一種水果香氣。
又拿了一些茶葉,灑在火炭之上,茶葉立即被燒的捲曲起來,隨後立即擺上燒的有些焦黑的棗子,再用燒開的水在上面一淋,直到滿了杯。
這才立即用蓋子將水杯蓋住,弄幾塊火炭圍在水杯旁。
很快,茶杯中的水就沸騰起來並且久久不絕。
等蕭雲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剛睜開眼睛。
那護衛便趕忙說道:「沒吵醒您吧?」
蕭雲砸吧砸吧嘴。
搖了搖頭。
他其實是沒有睡。
護衛趕忙在蕭雲面前擺上一個小茶杯,還有一個剛剛被烤的外焦里軟的餅子。
用火鉗夾著茶杯,往蕭雲的小茶杯里倒了半杯。
「秦兄弟,趁熱吃喝,早上吃一口這茶,一天才有氣力,您現在還在養傷,這營養可不能差了。」
蕭雲愣了一下。
舉起茶杯喝了一口。
果香,茶香,焦香,尤其是棗子,烤焦的棗子有一股子焦糖的氣味,配合一股子苦,很像是焦糖拿鐵,而且要比那種味道,還要多好幾種複雜的香氣。
很好喝!
再嚼一口餅子,餅子很有韌勁,咬著咬著,面中的澱粉被唾液分解出糖分,再喝一口熱茶,身體立即就暖了起來,也一下子就有了精神,一夜的無眠睏倦,仿佛被一掃而光。
尤其肚子裡面暖洋洋的,說不出的舒服。
蕭雲喝一點,護衛就立即給他補上一些,讓這個茶杯中的茶水一直是熱的,溫度剛剛好。
等吃喝的差不多了,蕭雲都出了一頭汗。
護衛又立即用熱水泡了錦布,趁熱擰乾,拿過來給蕭雲搽臉。
這汗水被熱氣一帶,就乾乾淨淨,整體通透。
「秦兄弟好好休息,有什麼事叫我們。」
說完,他就把這裡收拾乾淨,轉身離開了。
蕭雲一下子就愣住了。
合著他忙活那么半天,根本不是要自己吃啊,而是要給蕭雲吃?!
蕭雲真的沒想到,這麼一個大男人,竟然比女人還會侍候人!
怪不得皇宮之中總會有太監這個行當。
小瓜就算是很會照顧人的了,但跟他一比,可就沒什麼可比性了,因為他是有技術!
僅僅一些簡單的東西,就連那個茶葉,也都是最差的那種。
結果弄出來的東西竟然就這麼好喝。
能力,技術,細心程度。
蕭雲禁不住苦笑一聲。
這軍中的一個七品的官員,怎麼好像比自己原本的生活還要快活?
倒不是說生活質量會有多高,而是這種感覺,真的是太好了。
就這樣,蕭雲又休息了一天。
這一天,馮林川竟然都沒有來看他。
仿佛把他遺忘了一樣。
而蕭雲卻清楚。
這是對方的一個手段。
是為了不讓自己感覺,對方把自己逼得太急了。
總要讓蕭雲自己緩一口氣,好好思索一下,以後到底應該怎麼做。
這世上,沒有任何一個耳朵,會被一張嘴,真正說服!
人的想法,就像是一個天平。
天平兩頭,總有兩種對立的東西存在。
另一個人的建議,最多就只能在天平上面,填上十分之一的分量,再多就不可能的。
至於天平到底怎麼傾斜,有時候這十分之一顯得很重要,有時候,卻根本無濟於事。
更何況,一些沒有那麼大說服力的人,他們的話放在天平上的重量,怕是只有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重量而已。
任你嘴唇磨破,最多也徒增呱噪罷了。
所以即便是特別有說服力的話,真正遇到大事的時候,真的需要給人足夠的思考時間。
也就是說。
若是遇到一個人,他極力的向你灌輸很正確的話語,卻急於逼著你做一些決定,那麼他的話有九成機率,是不那么正確的,甚至知道你必然會反悔。
就好比一個人去商店買一件商品。
若是普通的商品,產品力一般,性價比一般,往往是利用人衝動消費來產生銷量,那麼銷售人員會極力的想要讓你立即做決定,當場埋單。
因為他們清楚的知道,你所謂的考慮一下,再看一看,九成九是不會再回來了。
可其他一些真正有一些「東西」的商店,就沒有這樣的事。一些真正可以被稱之為名品的東西,不管是名牌汽車,還是名牌手錶,名牌包包,皮鞋。
他們的銷售人員很少會極力的去挽留人,即便他們確實在極力的介紹,極盡所能的表達出善意,向你傳遞他們的產品力。
但他們真的會給你足夠的思考時間。
產品力品牌力什麼的,是一方面,另一個方面,就是反悔。
只有經過細緻思考的決定,才不會那麼容易反悔。
對方的想法,蕭雲知道。
而蕭雲也早已想出了自己的答案。
又過了一天,馮林川才來,不過來的理由卻不是要說服蕭雲,而是帶來了一塊肉。
軍中的肉食,從來不是什麼稀罕物。
但這塊肉卻不同。
是三色鹿的肉。
三色鹿是南方特有的一種野生動物。
它跟普通的鹿並沒有什麼不同。
但因為身有三色,幾百年前被秦國當時的國主看做祥瑞。
這麼多年,三色鹿雖死不能食。
已經成為全國百姓的共識。
甚至寫進了秦國的律法。
但過了這許多年,其實有些地方也是偷偷吃用的。
三色鹿的皮子,很適合做皮靴,堅韌且厚,只要掩蓋了上面的色彩,誰也看不出來。
至於肉,雖然也不是什麼人間絕品,但終究也算是品質不錯的肉,就是缺少了一些油脂,細歸細,但少了一些香味。
人們喜歡吃它,大部分原因,是因為國法不讓吃!
如今這塊肉就擺在蕭雲的面前。
滷製的,用手輕輕一撕,就能變成碎末,很嫩。
聞一下,蕭雲就知道這是什麼了。
然後苦笑道:「軍中吃這個,沒有問題嗎?」
馮林川低著頭,輕描淡寫的問道:「你怕了?」
蕭雲嘆了口氣說道:「那倒沒有,只是覺得這是一種不必要的風險。」
「風險就是風險,哪還有什麼必要不必要的區分?在我看來,這份風險是必要的。」
「哦?」
蕭雲疑惑。
但馮林川沒有回答。
馮林川也有自己想要的答案。
這種答案,同樣也不需要蕭雲的回答。
蕭雲拿起肉,直接塞進嘴裡,然後喝一口酒,咧嘴笑道:「也算不得太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