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風見裕也,我記住你了(求訂閱)

    將這個結果告知給柯南後,他也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按照之前的推理來看,羽場二三一併非是「美航局非法訪問事件」的真兇。

    雖然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可如果是被冤枉的,那在公審時一定會有翻盤的機會。

    只要辯護律師竭盡去做,按照當時的時間點來看,一定可以!

   看書就來天天看小說,𝗍𝗍𝗄.𝗍𝗐超靠譜

    可是,自殺?

    畏罪自殺?

    從無知者的角度來看,是會這樣以為吧?

    「我找不到他自殺的理由。」

    東馬淡淡的說道:「如果是刑警負責的案件,嫌疑人在拘留所中自殺,我不會覺得有絲毫意外。」

    「可如果是公安,我會懷疑所謂的『自殺』,僅僅是將『羽場二三一』這個身份抹去罷了。」

    讓「羽場二三一」在司法意義上宣布死亡。

    然後給其換一個名字,捏造新的身份,讓他離開東京,去其他城市生活。

    開始全新的人生。

    當然,在一開始時,肯定會有公安在暗中監視。

    但時間一長,沒有發覺有任何異樣,便會取消對他的監視,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新生」。

    如果真的是公安的手筆,事情就變得棘手了。

    畢竟他們,是專業從事這樣違法行為的人員。

    履歷、身份,都會完美的挑不出絲毫毛病來。

    若是再讓羽場二三一整容的話,那事情就變得更加複雜了,無從下手。

    一個人也好,兩個人也罷。

    他們的力量終究是渺小的。

    現在看來,只好向自己一些道上的朋友,尋求幫助了。

    正當東馬從口袋中掏出手機,準備聯繫羽生吉良時,柯南的手機正好響了。

    不過更準確的來說,是「工藤新一」的手機響了。

    一見到來電顯示是小蘭的名字,柯南連忙拿起了蝴蝶結變聲器,調出了工藤新一的聲音。

    「喂,小蘭啊?什麼事啊?」

    一般情況下,小蘭是不會主動聯繫他的。

    除非,是有什麼很緊急的事情發生了。

    「新、新一!」

    對面傳來了小蘭帶著哭腔的聲音,「爸爸他、他要被警察抓走了!」

    什麼?!

    柯南大吃一驚。

    雖然他知道,毛利小五郎是個愛喝酒、愛賭馬、愛玩小鋼珠,還好色的男人。

    但犯罪這件事,哪怕是借他十個膽子,都不敢的吧?

    更何況,他還曾是一名警察。

    「小蘭別急,你先把詳細情況告訴我!」

    柯南一邊說著,安慰著小蘭。

    一邊抬頭看向了東馬,示意對方趕緊開車前往毛利偵探事務所。

    GTR好歹有著比肩頂級超跑的速度。

    只要幸運的不遇上交通巡警,不被電子探頭抓拍到……

    一路風馳電掣,就會像是笑氣連續不斷的跑跑卡丁車一樣,不過柯學中拋起一枚硬幣的功夫,車輛便到達了毛利偵探事務所的附近。

    因為樓下已經停了警車的緣故,東馬只好先讓柯南下車,然後找到了附近空閒著的停車位,將車停好。

    接著,便連忙與在樓梯口焦急不安的柯南一同,上了二樓。

    「喂,放開我,放開我!」

    被兩名公安夾在中間的毛利小五郎,不停掙扎著。

    他為自己辯解著:「我怎麼可能去炸國際會場啊!動機呢?動機呢!」

    目暮十三站在一旁,搖頭嘆息,根本沒有任何主意。

    公安部已經拿出了確鑿的證據,甚至在一些關鍵地方,也提取到了毛利小五郎的指紋。

    除此之外,還在電腦中,找出了東京峰會場的內部結構圖、電路圖等。

    甚至還有詳細得,可以當做教科書一般的犯罪手法文檔。

    「等一下!」

    東馬出現擋在了門口,叫住了他們。

    他的出現,令毛利小五郎心裡一陣狂喜。

    「東馬,你來得正好!」

    毛利小五郎喜出望外:「你快告訴他們,我不可能去做那種恐怖分子才有的行為!」

    雖然貪財了一點,好色了一點。

    但該有的底線,他還是有的,這點東馬再清楚不過了。

    「毛利叔……」

    深受信賴的東馬,感動不已:「我相信一個連電腦刷新都不會的你,是沒法完成這種高智商的犯罪的!」

    聽著,這話確確實實是在為毛利小五郎開脫。

    可就是這話,怎麼聽有點味不對呢?

    「沒關係,您放心。」

    東馬來到了毛利小五郎身前,安慰完之後,便將視線放在了另一旁身穿綠色西裝的男人身上。

    綠色西裝、短刺蝟頭,戴著一副黑框橢圓眼鏡,看上去一副不苟言笑的嚴肅樣——

    警視廳公安部的「風見裕也」。

    在之前的公交車人質劫持事件中,也算打過照面。

    因為今天所發生的爆炸案的緣故,他似乎受了傷,臉上貼了幾張創口貼。

    所幸當時案件發生時,是在外圍,所以只是輕傷。

    「公安的人嗎?」

    東馬故意裝作記憶力不好的樣子,「能出示一下您的警察手帳嗎?」

    警察在執行公務時,有出示警察手帳的義務。

    但只有「接受職務盤問的人」、「被捕人士」、「接受作為任意調查的一環的『詢問』(提問)的人」、「搜查、扣押等強制搜查的對象及相關人員」,才能要求對方出示。

    也就是說,對於東馬的要求,風見裕也自然也可以選擇拒絕。

    「對了。」

    畢竟,東馬是律師。

    他當然知曉這一點。

    故意裝作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看向了毛利小五郎。

    「我並不屬於可要求出示的『四類人』之一。毛利叔,拜託你讓他出示一下吧?」

    雖然不解用意何為,但出於信任,毛利小五郎自然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正準備按照對方要求詢問時,風見裕也便出聲打斷了他。

    「不用了。」

    為了儘快將毛利小五郎帶走,風見裕也不願在這樣的事情上,浪費時間。

    他按照流程,出示了自己的警察手帳。

    「警視廳公安部,風見裕也。」

    自我介紹完畢後,他便將警察手帳收回到了西裝內側口袋。

    並看著東馬問道:「可以了吧?」

    剩下的意思,不言而喻。

    「當然。」

    他笑著,讓開了一條路。

    就在他們帶著毛利小五郎快要走出門口之際,身後傳來了東馬的聲音。

    「警察編號,第3407504號,我記住了。」

    東馬笑得格外燦爛,連帶的窗外的夕陽都變得耀眼了不少。

    「請放心,我一定會打電話到監察官室,投訴你的。」

    監察官,是警察中的警察。

    風見裕也腳步微頓了一下。

    「請便。」

    他頭也不回的說道,並沒有將這番話放在心上。

    說罷,再度抬腳離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