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接下來,沒什麼事可干。
徹底進入了躺平擺爛的狀態,日子平淡無波,一天天悄無聲息地流逝,一連安穩度過了好幾天。
期間又發了一次工資。
現在他的卡上已將近20個小目標。
這是現金,不是固定資產。
可以這麼講,就是林生現在退休,單憑手裡現有的資金合理規劃,光是每年穩定產生的利息,這筆錢也夠他富足的過完一生。
林生沒有高遠宏大的野心,也不存在追逐名利、攀登更高階層的欲望。
他想要的生活簡單到極致,唯一的心愿,就是尋一位合得來、性情契合的伴侶,踏踏實實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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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屬於自己的小家,往後夫妻二人同心相守,再生兩個孩子,組成完美的小家庭。
不求大富大貴、萬眾矚目,只求日子安穩平淡,三餐四季歲歲如常,無風波、無紛爭,安安穩穩走完餘下數十年人生。
他是一個非常容易滿足的人,知足才能長樂。
至於說原生的親生父母,根本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就沒有想過去找。
對林生而言,當下的生活很滿意。
沒必要憑空多出一段複雜的血緣關係攪亂現有的平靜生活。
第一個原因,就是原生的父母和他沒有什麼關係,雖然他占據了原生的身體。
但本質上來講,林生並非原本的孩子。
即便肉身流淌著對方的血脈,他也不覺的虧欠原主什麼?更不要說原主的父母。
倘若當初他沒有魂穿過來,這具身體的原主一年多前就已經嘎了,世上不會再有這個名叫林生的人。
是他的到來,才讓這副軀殼得以存活下來,這份因果理清之後,他心中不存在絲毫愧疚與心理負擔。
從內心上林生也不太願意,甚至於排斥和原主父母產生任何牽扯,那會滋生無數說不清道不明的矛盾與麻煩,平白給自己安穩的生活添堵,得不償失。
第二個原因,是出於情理層面的評判。
無論當年出於何種苦衷、何種客觀難處,為人父母弄丟尚在襁褓里的孩子,本身就背負著無法推卸的責任。
二十多年漫長歲月,若是這對父母心中當真記掛、放不下丟失的孩子,只要存有一絲尋找的心意,不可能二十餘年杳無音信。
原主應該不是被人販子拐走,不存在線索全部斷裂、無從追查的絕境。
只要真心想要尋找,順著當年的地點、經手人、鄰里街坊,總能挖出些許蛛絲馬跡,不至於二十多年徹底銷聲匿跡。
林生活了兩輩子,見過現實里太多悲歡離合,並不相信小說里那種充滿戲劇化、狗血離奇的尋親橋段。
來到這個世界一年多,給他的感覺就是周圍的人還比較正常。
不會充斥著網文里刻意製造的極端衝突、扭曲人物邏輯。
那些男頻、女頻小說里為了製造劇情強行堆砌的畸形人際關係、難以共情的荒唐抉擇,在現實中極少出現,至少他穿越至今,從未親身遇上過。
有時候,林生也偶爾會琢磨著原生的親生父母,到現在還沒有被親生父母找來,無外乎就那麼幾種可能性。
第一種,父母早已不在人世。
若是雙親早早離世,世上便再也沒有人會惦記當年遺棄、丟失的嬰兒。
他就算耗費重金動用資源追查過往,到頭來也只會落得一場空。
逝者已矣,見面無從談起,就算僥倖查到自己還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彼此之間也僅僅只有一層稀薄血緣,從小到大從未相處,沒有共同回憶,沒有養育恩情,毫無半點感情基礎。
真要強行相認,日後相處只會滿是尷尬,還要應付親戚間的人情往來,徒增隔閡,完全沒有相認的必要。
第二種,父母當年確實尋找過一段時間。
可惜沒找到,最後迫於生活壓力和其他種種原因,最後放棄了。
不管什麼原因,足以證明在他們心中,當年那個襁褓嬰兒的分量並不重。
那說明對自己的態度也就那樣,自己貿然找回去,那不是犯賤、自討沒趣。
說不定,人家還有子女與安穩生活,時隔二十多年突然冒出一個失散的孩子。
萬一打破原本平靜,引發家庭內部的猜忌、爭吵,最後落得得不償失,純粹是費力不討好。
第三種,也是林生心中概率最高的一種情況:
當年原生是被父母主動拋棄的,從做出決定的那一刻起,就從未打算找回去。
若是事實果真如此,他萬萬不可能放低姿態主動貼上去認親。
古語有言,生而不養為賊。
僅僅給予生命,卻不肯承擔養育責任,那你當初生他幹嘛?這樣的父母,根本不值得他費心奔赴。
如今他手握巨額資產,衣食無憂,生活順遂自在,沒必要主動給自己找來不痛快,強行捆綁一段本就不存在溫情的血緣關係。
第四種相對溫和,親生父母二十多年從未放棄尋找,一直四處打探,只是機緣淺薄,始終沒能查到半點線索,才沒能與他重逢。
若是這種情況,只能說明對方心中尚存一絲為人父母的良知。
可即便如此,說明雙方之間沒有緣分,時隔二十多年再強行牽扯,也很難彌補二十多年缺失的陪伴與親情。
林生一向信奉順勢而為的處世之道,凡事遵從自身本心與現實走向,不會強求不屬於自己的人和事。
他從來不認同玄幻小說里「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激進論調,在他眼裡,這類口號只是文學創作里的噱頭,放在現實中根本行不通。
他只是普通人,不是什麼身負奇遇、萬眾矚目的天命主角,沒必要為了一段可有可無的血緣,強行扭轉當下安穩順遂的生活軌跡。
有好幾次閒來無事,林生都在思考這個問題。
前段時間,他的老師和師娘還勸說過。
林生有自己的想法,把所有利弊、所有可能性全部推演透徹,心底早已定下主意,絕不主動追查親生父母的下落。
以他如今雄厚的經濟實力,只要願意砸下重金聘請專業調查人員。
調取早年戶籍、走訪老街鄰里、追溯二十多年前的舊檔案,當年襁褓時期發生的一切始末,早晚能夠查得一清二楚,唯一需要付出的只是一點時間成本。
就算中途線索中斷、調查陷入僵局也無妨,如果不行,那就加錢。
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嗎:
90%的事情都可以用錢來解決,剩下的10%,不是用錢解決不了,而是錢不夠,得加錢。
倘若換作這具身體的原主,心中或許還會懷揣一絲微弱的期盼,執著於尋找血脈至親,渴求一份遲來的父母疼愛。
但現在占據這副軀體的是林生,從骨子裡,他從未期盼過這份遲到二十餘年的親情,內心沒有半分嚮往。
再加上結合所有細節推理,他心底幾乎篤定,當年原主是被親生父母主動拋棄的。
推理的依據十分清晰客觀:
當年他尚且處在襁褓之中,沒有自主行動能力,絕不存在獨自走失、迷路的可能。
那麼當年事件的真相只剩下兩種可能,要麼是被人抱走,要麼是親生父母主動遺棄。
可若是被人抱走,後續又完好無損地將他丟棄,完全不符合常人邏輯。
抱走嬰兒的目的,無非是想要收養或是另有圖謀,毫無緣由丟掉一個健康嬰兒,既得不到好處,還要給自己留下人證物證,憑空招惹麻煩。
難道是覺得好玩、閒來無事消遣,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冒著這麼大的風險,他腦子壞掉了。
就算退一步設想,抱走原主的人中途遭遇變故,擔心事情敗露,不得已將嬰兒丟棄。
正常情況下,為了杜絕後患,大概率會選擇更為極端的方式,不會留下一個活生生的嬰兒,留下清晰的生存線索,給自己埋下隱患。
那時候原主那么小,處置起來毫不費力,根本沒必要冒著暴露的風險,將活著的嬰兒丟棄在有人能發現的地方,整套邏輯完全說不通,不符合常理。
層層排除所有不合理的猜想之後,唯一貼合現實、邏輯通順的答案,只剩下親生父母主動遺棄。
也正因如此,二十多年來才從未有人尋找,一切疑問都有了解釋。
至於當年對方拋棄的具體緣由,是家境貧寒無力撫養,還是有其他難言之隱。
林生沒有半點搞明白原因的想法,無論何種苦衷,都無法抵消拋棄孩子這件事帶來的隔閡。
綜合所有推演、內心權衡與情理判斷,林生對於原主的親生父母,整體觀感極差,心中沒有半分想要親近、尋找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