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無底線謀殺(24)

  第593章 無底線謀殺(24)

  楊建剛神情嚴肅地說:「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你怎麼掩蓋犯罪事實,只要你犯罪了,總會有被發現的一天,總會有被抓到的一天,總會有受到法律制裁的一天。所以你不應該心存僥倖,而應該主動承擔自己的罪責,這就是自首。可惜的是,你並沒有這麼做。」

  萬宏志說:「警察同志,你說的對。其實我也明白這個道理,但當時很害怕受到法律的懲罰,同時也心存僥倖,以為這樣做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誰知還是給你們抓到了,還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唉!」

  楊建剛問道:「萬宏志,你是不是為自己的行為後悔?」

  萬宏志答道:「是的,警察同志,我很後悔,後悔死了。」

  楊建剛說:「後悔是沒有用的,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全力彌補你的過失,說白點,就是好好表現,爭取從寬處理的機會。」

  萬宏志點頭道:「是,警察同志,我一定會好好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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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建剛說:「萬宏志,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坦白交待,知道嗎?」

  「知道。」萬宏志說,「警察同志,剛才我說的都是實話。」

  楊建剛問:「萬宏志,出事之後你們為什麼要集體辭職?」

  萬宏志答道:「這有兩個這方面,一個方面是老闆怕影響到公司,甚至連累他自己,所以在拿五十萬賠償金的同時要求我們九個全部辭職,並且離開S市,另一個方面是我們也不想繼續留在S市,怕被警察抓到,特別是我,因此就答應了老闆的條件,全部辭職離開了S市。」

  楊建剛問:「你們老闆知道你出事了,第一反應是什麼?」

  萬宏志答道:「老闆痛罵了我一頓,主動跟我劃清界線,也勸過我自首,但見我不同意,也就不再勉強了。」

  楊建剛問:「在拆遷這個問題上,你老闆的態度是什麼?」

  萬宏志答道:「老闆一再強調不能出事,更不能出人命。」

  楊建剛問:「萬宏志,你說的是實話?」

  萬宏志答道:「實話,警察同志,我說的是實話。」

  楊建剛問:「離開S市後,你就和鄭海波一起去了D市,對吧?」

  萬宏志答道:「是。」

  楊建剛問:「你找到工作沒有?」

  萬宏志答道:「沒有。準確地說,是我沒有出去找工作,因為我怕被警察發現。跟你說吧,自從出了事到現在,我都是提心弔膽過日子,活得太難受了。不過,現在我倒是踏實了,不用再擔心什麼。」說時臉上露出絲笑,透出幾分釋然和輕鬆。

  楊建剛說:「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如果出事時你就去自首,也就用不著經歷這份不安和痛苦了,而且還能得到從寬處理的機會。」

  萬宏志苦笑了笑:「警察同志,你說的沒錯,為此我很後悔。當然,最讓我後悔的,當時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否則不會有今天。」

  楊建剛說:「衝動是魔鬼呀。所以不管遇到什麼事,我們都應該竭盡全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不要做不該做的事,更不要犯法。」

  萬宏志點頭道:「對,警察同志,你說的太對了。下次遇到這種事,我肯定會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不再犯這種可怕的錯誤了。」

  楊建剛笑了笑,默然幾秒鐘又問道:「其他幾位同事是不是也在D市?」

  萬宏志答道:「是,我們都在D市,除了我之外,他們都找到了工作。也是,他們沒有犯法,可以像平時一樣工作和生活。」

  楊建剛問:「在事發之時,他們有沒有鼓動你?」

  萬宏志答道:「沒有,相反他們還勸過我,可我沒聽他們的,才釀成了大禍,才有了今天。說真的,我很後悔當時沒有聽他們的勸。」

  楊建剛問:「萬宏志,你說的可是實話?」

  萬宏志答道:「是,警察同志,我說的都是實話。」

  楊建剛問:「也就是說,整個過程都與其他人無關,是你一個人因衝動而採取的行動,對吧?」

  萬宏志答道:「對,警察同志,事實確實是這樣。我是一時衝動才這麼做,之前並沒有商量過,所以不是蓄意殺人。」

  出于謹慎,楊建剛並沒有下定論,只沉默不語。

  萬宏志懇求道:「警察同志,我說的是實話,請你相信我。」

  楊建剛說:「萬宏志,關鍵是你要讓法官相信,明白嗎?」

  「明白。」萬宏志答道,「警察同志,我會說實話的。」

  楊建剛說:「只要你說了實話,就會獲得法官的信任。」

  萬宏志誠懇地說:「警察同志,我也希望你們能夠幫我。」

  楊建剛說:「放心吧,萬宏志,我們會做我們該做的事。」

  「謝謝。」萬宏志感激地說,「不管怎樣,我都會打心裡感激你們。」

  「別客氣,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楊建剛頓了頓又說句,「好,事實清楚了,審訊就到此結束。按照規定,你現在可以申請委託律師,你可以自己請律師,可以由我們代你委託律師。」

  萬宏志問:「警察同志,我有必要請律師嗎?」

  楊建剛說:「我個人的看法是,你應該請律師,因為這會對你有不小的幫助。如果你經濟條件不錯的話,可以自己請律師。」

  萬宏志考慮了一下說:「警察同志,我決定自己請律師。」

  「好。」楊建剛說,「你現在就填寫申請,我們代你申請委託律師。」

  萬宏志道了聲謝,就從顧曉桐手裡接過申請表,拿起筆填寫起來。

  過了會兒,顧曉桐又把列印好的審訊筆錄遞給犯罪嫌疑人,叮囑他仔細看過後再簽字按手印。

  萬宏志從頭到尾仔細看了遍,沒有任何出入,然後就簽字畫押。

  不多時,兩位民警便押著犯罪嫌疑人萬宏志出了審訊室。

  大案告破,楊建剛、舒暢和顧曉桐都感到了一陣輕鬆,臉上都露出了愉快的笑容。一會兒後,他們便說說笑笑地朝審訊室門口走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