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最高年限
第二天,葉綾準備妥當之後,就坐上了葉宏的五菱宏光,準備接了葉民就去鄉里。
這輛車已經買了七八年了,偶爾有個磕磕碰碰,也從來沒有休整過,所以看起來有些破舊。
「爸,要不給你買輛新車吧!」葉綾突然說道。
葉宏眼睛看著前方,搖了搖頭:「沒必要,我這車主要就是接人運貨,舊一點更好,新的還捨不得糟蹋。」
葉宏是個小包工頭,主要就是承接縣裡和鄉里的建築業務,買個車也是為了方便工作,接送接送工人,偶爾送一下建築工具什麼的。
葉綾:「舊的留著工作,新的自己開。」
「沒那閒心,不去工地我開車幹嘛,還不如在家舒坦。」葉宏依舊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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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是我想買車,到時候你也可以開開。」葉綾嘆了口氣。
葉宏這才提起了點興趣:「你想買?那可以啊,我看現在好多年輕人都買了車,過年的時候,小車一開回家,挺有面。」
葉綾撓了撓頭:「不是為了面,就是覺得有車方便點。」
「是方便點,而且你那駕照都考了四五年了,到現在開車還是不太熟練,自己買了車常開開,就熟練了,你想買什麼車?」
葉綾試探著說道:「奔馳你覺得怎麼樣?還是保時捷?」
葉宏:「保時捷?那不是跑車嗎,鄉里有些路都不平整,跑車能開嗎,別有錢就作啊!」
「那您覺得什麼車合適?」
葉綾:「越野車,底盤高,在這邊好開,空間也大,坐的舒服。」
「好吧,那你多幫我留意參考一下,有時間我們去4s店看一下。」
葉宏點點頭,然後將頭探出了車窗:「大哥,好了沒,準備出發了。」
葉民從屋裡走出來,應道:「好了!」
他們這裡去鄉政府其實不遠,就三四公里,葉民有時候還去那辦公呢,三人來到辦公樓,路上經過的人都跟葉民打了聲招呼。
找到管理土地承包的人,葉民說明了來意,那人沒有耽擱,立刻拿出了文件資料。
「就你們村背後,靠著萬福山腳下那一片土地一共是108畝,剛好前幾年承包的那個人走了,現在沒人承包,之前他是以每畝500元的價格承包的,你要的話可以給你450。」負責人員說道。
葉民:「平富,你這可就不太厚道了啊,之前的承包價一直就在三百左右,五百那個是少數,綾綾是我侄女,也是咱銀寶鄉的人,她回來也是幫助咱們鄉里發展,你不得支持支持,再說這地都一年多了,一直也沒承包出去……」
汪平富笑罵了一聲:「你這說的我多麼奸詐似的,她想在家裡發展我能不支持嗎,這樣吧,你給350。」
葉綾正想點頭呢,葉民卻道:「350?」
汪平富:「你可別說了,沒得講了,最低就350了,不然其他人也不同意,300塊那都是幾年前的事了。」
「你看你,我又沒說啥,就是確定一下而已。」
「你一放屁我就知道你脫的是什麼褲子!」
葉綾黑人問號臉,不是你一脫褲子我就知道你放的什麼屁嗎?
葉綾:「汪叔叔,田地最多承包多少年啊?」
「30年。」
「那就30年吧。」
汪平富皺眉:「這可108畝呢,一年承包費用就三萬多,三十年就是一百一十多萬,能拿的出來嗎?」
其實也可以一年一年給租金,但那樣的話,就有可能會漲價,一次性給清比較便宜,但就怕一次性拿不出那麼多錢。
葉綾:「可以。」
買主都這麼說了,汪平富自然不會反對,自然也不會當面問葉綾怎麼有這麼多錢,就算心裡有疑惑,也就是之後稍微八卦幾句而已。
「那萬福山可以承包嗎?」葉綾再次問道。
汪平富聞言,目瞪口呆:「你還要承包山林?」
「可以的話……」
他收起掉下來的下顎:「可以是可以,就是沒什麼用,萬福山山勢不高,也沒什麼野物,你承包來做什麼?」
葉綾:「種點果樹。」
汪平富臉皺巴成一團:「種果樹倒是可以,但那一片土質不算太好,以前也有人種過果子,種出來的果子十分酸澀,最後虧得褲衩子都沒了,你真要種?」
葉綾點頭,葉宏在一旁說:「沒事,讓我閨女試試。」
汪平富聞言,嘴角抽搐,試試?家裡錢多燒的慌?拿錢去試。
葉綾:「那林地承包價格多少,年限呢?」
汪平富:「林地價格就低很多,50一畝吧,而且只算開發出來的這一片,更深的地方就不算了,你最好也別進去,雖說這麼多年也沒看到有大型野獸出沒,但那裡面基本上沒人去過,不知道有沒有危險。」
萬福山雖然不高,但是占地面積還是很大的,基本包圍了大半個銀寶鄉。
他繼續道:「靠近你們村的那一片林地,總共有一千畝左右的,估計實際比這個數字要多個十幾畝,畢竟是山林地,不太好測量,反正這裡就按一千畝來算,一年的承包費用就是5萬,這個你要承包多少年?」
葉綾笑問:「最多多少年?」
這問題可把汪平富問懵了,不是不知道,而是沒想到。
「你又要按最高年限承包?」
「嗯。」
平整一下情緒,汪平富面無表情道:「是70年。」心裡卻在想,葉家這是發大財了嗎?
葉綾:「那就70年吧。」
一個小時後……
葉綾拿著新鮮的承包合同走了出來,帳戶里也少了463萬4千。
葉民:「何必花這麼多錢,你要是想搞種植的話,先承包個幾十畝田地試試水就好了,照你這個用法2000萬也不經用啊!」
還得買種子、買樹苗、請工人,這2000萬都不知道能不能搞定。
「聽大伯的,先去城裡買套房子,起碼不會全部虧損,怎麼著也有條後路。」
葉綾:「好。」
是該買個房子,不是為了留後路什麼的,就是為了以後去了城裡方面留宿。
而且家裡的房子也該重新修建一下了,裝修設施什麼的都是十幾年前的了,用起來很不方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