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褲子都濕了

  林凌笑了。

  「您這份聘書,不是給我的前途。是給我的手上,拴一根繩。」

  韓冬舉著相機的手,僵在半空中,忘了按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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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里,那些剛才還勸他簽的人,全都閉上了嘴。好幾個人的臉色,一點一點地變了。

  「……我操。」

  有人低低地罵了一句。

  「原來是這個意思。上午報衙門抓不住他,下午就給他發offer。這幫人是真他媽的壞啊。」

  彈幕徹底瘋了。

  【毛骨悚然】

  【我剛才還在勸他簽,我他媽】

  【這才是最陰的一招】

  【不是收買他,是讓他這輩子都碰不了這個案子】

  【22歲看穿這個,我服了】

  趙明遠站在那兒,表情很平靜,根本看不出是被戳穿了,還是本來就等著這一刻。

  半晌,他把那個白信封收了回去,塞進公文包,扣上鎖扣。

  「咔噠。」

  「第三個理由呢。」

  他忽然問。

  「你說有三個。」

  林凌笑了笑,「第三個理由,我不能說。」

  「為什麼?」

  「因為說出來,您會覺得我有病。」

  趙明遠盯著他,「林凌。我最後跟你說一句話。」

  他拎起公文包,往後退了半步。

  「你今天做的事,很漂亮。可你以為你今天面對的,是一個地鐵站,一夥街頭騙子,和一個不肯發稿的報社。你手上那個群文件,我勸你現在就刪掉。」

  林凌的瞳孔,猛地一縮。

  韓冬「唰」地站了起來。

  周圍所有人都愣住了,誰也沒反應過來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只有林凌,緩緩地放下了筷子。

  「趙律師。我手上有個什麼群文件,您是怎麼知道的?」

  林凌繞過摺疊桌,走到了趙明遠的正前方。

  擋住了去路。

  「趙律師。您剛才那句話,我可以當沒聽見。但是這條街上還有一百多個人。還有兩部正在直播的手機。他們聽見了。」

  「一位執業二十六年的高級合伙人。當著一百多個人的面。勸一個手裡握著材料的公民,把材料刪掉。」

  人群里「哦……」地一聲。

  韓冬手裡的相機「咔咔咔」連響。

  林凌卻不急,伸手把桌上那兩盒拌麵往邊上又推了推,像是怕待會兒濺上什麼東西。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師法》第四十條第六項。」

  「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趙律師。您那句『我勸你現在就刪掉』,落進錄像里。它對應哪一條?」

  「轟。」

  整條街,直接炸了。

  「操!!!」

  「反手一刀!」

  「西裝大哥你自己送上門的啊!」

  「他剛才那句話是不是要坐牢了?!」

  馬路對面那個四十萬粉的直播間,彈幕整個糊成了一片。

  【笑死我了,來教育別人,自己踩雷】

  【三百零七條第二款是什麼鬼,怎麼張口就來】

  【他上午背了一天法條還沒背完是吧】

  【二十二歲,二十二歲啊各位】

  趙明遠站在原地,把公文包換到了左手,那張臉上,居然還帶著笑。

  「年輕人。你聽話只聽半句。我用的詞,是『刪掉』。銷毀、毀滅、隱匿,這三個詞,我一個都沒有用過。」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空中點了點。

  「刪掉一份你本來就不該拿在手裡的東西。這在法律上有個說法,叫恢復原狀。」

  林凌的眉毛,微微一挑。

  趙明遠卻已經往前走了半步。

  「我問你幾個問題。那份文件,從哪兒來的?一個大二姑娘的手機。她當時跪在地上。周圍一百多個人舉著手機,馬路對面還有直播。」

  「林凌,她當時的意思表示,是自願的嗎?將來她翻臉,說是被你當眾逼的呢?」

  「那份東西里有什麼?有分工。有台詞。有目標篩選標準。還有一串活人的名字和外號。」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上個月一號剛生效的修正案九,把這一條的主體,從特定行業的人,改成了任何人。」

  他看著林凌。

  「你今天上午剛當著六萬人的面說,你沒有執業證。下午你手機里就多出一份別人群里的東西。」

  「林凌,你今天贏的這一切,都要跟著這一條陪葬。而我,完全是在為你考慮。」

  整條街,忽然靜了。

  剛才還在喊「坐牢」的那些人,一個個把嘴閉上了。

  彈幕的風向,說翻就翻。

  【等等,他說得好像有點道理】

  【臥槽,林哥這不會真栽了吧】

  【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我查了,真有】

  【西裝的是老狐狸啊,前面那些都是鋪墊】

  韓冬急得直轉圈:「林哥,那文件……那文件你不是剛才還……」

  林凌沒理他。

  他聽完了。

  「趙律師。您說完了?」

  「說完了。」

  「那您能不能,往馬路對面看一眼。」

  林凌一邊說,一邊把手伸進了外套內袋。

  摸出來一張紙。

  對摺過兩次,紙邊被手心的汗浸得有點軟。

  他把紙展開,平平整整地攤在摺疊桌上,用那個空飯盒壓住一角。

  白紙黑字。

  最上面一行,是印好的四個字。

  【接受證據清單】

  「十七點十五分。」

  林凌的手指按在時間那一欄上。

  「周穎本人,在舊橋派出所值班室,把她的手機交給了陳國斌警官。」

  「一式兩份。」

  「她簽了字,陳警官簽了字,值班室蓋了章。」

  「清單第一行:手機一部,內含微信群組文件一份,文件名《外拍執行說明(第三版)》。」

  「第二行:由提交人自願提交,用於案件調查。」

  「第三行:提交人對提交行為的自願性無異議。」

  林凌抬起頭。

  「韓記者當時就站在值班室門口。」

  韓冬「啊」了一聲,手忙腳亂地把相機舉起來,聲音都劈了。

  「對!!我拍了!我拍了十一張!」

  「從她掏手機到她簽完字,我一張都沒漏!」

  林凌把那張清單轉了個方向,正對著趙明遠。

  「所以,趙律師。您讓我刪的那個東西……」

  他頓了一下。

  「我手上沒有。」

  林凌抬起手,指了指馬路對面那扇亮著燈的門。

  「它在裡面。」

  「轟!!!」

  整條街,徹底掀了。

  「我操!!!」

  「他早就交上去了!」

  「什麼時候交的?我怎麼沒看見!」

  「十七點十五,那不就是這西裝的還在街口走路的時候嗎!」

  「他媽的,人家五分鐘前就幹完了!」

  直播間的人數從七萬八,一路蹦到了九萬二。

  【好傢夥,人家根本沒打算自己拿著】

  【刪?刪個鬼,早進公家柜子了】

  【最狠的是他還要了一張回執】

  【這人身上到底有多少張回執啊?!】

  【今天一天他要了地鐵一張、S法局一張、派出所兩張,他是回執收藏家嗎】

  沙縣老闆娘從店門口探出頭,愁眉苦臉地喊了一句。

  「小伙子,面要坨了!」

  全場笑得東倒西歪。

  可下一刻。

  林凌臉上的笑,一點一點收了回去。

  因為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趙律師。我還有一個問題。」

  趙明遠已經把公文包提到了身前:「說。」

  「您剛才那句話,原話是……」

  林凌閉了一下眼睛,像是在腦子裡回放。

  「『你手上那個群文件,我勸你現在就刪掉。』」

  「那個。」

  他睜開眼。

  「您沒有問我有沒有。沒有問我是什麼。您直接說了『那個』。」

  林凌的聲音,一點一點沉了下去。

  「周穎是五點十分跪下的。文件是五點十二分從她手機里翻出來的。您是五點二十到的。」

  「從街口走到這張桌子,正常人四分鐘。」

  「也就是說,您從那頭拐進來的時候,這份東西才剛剛在這個世界上露頭八分鐘。」

  「您連她姓什麼都不知道。您怎麼會知道,有『那個』?」

  所有人一怔。

  【臥槽】

  【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八分鐘……八分鐘啊】

  【這個西裝是怎麼知道的???】

  趙明遠站在那兒,很久沒有說話。

  最後,他把公文包放到了腳邊。

  那是他今天第一次放下包。

  「下午三點一刻。有人給恆信打了一個電話。打的是我辦公室的分機。號碼不在總機名單上。」

  「對方跟我說,讓我今天下午務必到舊橋派出所對面來一趟。」

  「還說,你手上會出現一份東西。」

  「會出現。」

  趙明遠把這三個字咬得極清楚。

  「他連名字都報了。」

  「《外拍執行說明》。」

  「第三版。」

  「……」

  林凌的腦子裡,那根弦「嗡」地一下繃直。

  三點一刻,這條街上只有他一個人。

  韓冬還在報社挨罵。

  也就是說……

  有人在那個時候,就已經算準了周穎會跪下來?

  這怎麼可能!

  【三點一刻??那時候那個姑娘還沒來啊!】

  【提前兩個小時就知道了?】

  【這是有人在下棋啊】

  【那姑娘該不會是被人放出來的吧】

  林凌的後背,一層汗順著脊梁骨往下滑。

  「誰打的?」

  「他沒有報名字。」

  「您就憑一個不報名字的人一句話,跑過來給一個實習生遞提示函?」

  趙明遠沉默了一下。

  接下來的一句話,讓林凌整條胳膊都起了雞皮疙瘩。

  「因為他報了別的東西。他在電話里,念了我們所一個內部編號。」

  趙明遠抬起眼睛,直直看著他。

  「那個編號,全所知道的人,不超過五個。」

  「五個,全是合伙人。」

  林凌張了張嘴。

  趙明遠忽然往前逼了半步。他的聲音壓得極低,低到只有桌子這一圈的人能聽見。

  「林凌。現在輪到我問你了。」

  「恆信的實習備案壓到季度末,這件事,全所知道的人,也不超過五個。」

  「同樣是那五個。」

  「你今年二十二。」

  「你在恆信待了五個月零幾天。」

  「你連合伙人會議室的門往哪邊開都不知道。」

  「你從哪兒知道的?」

  這個問題,比今天所有的問題都難。

  這我他媽能告訴你我是重生的嗎?

  林凌只是笑了笑。

  「趙律師。我七月三號入所。報到那天,人事去開會了,我在前台等入職材料,等了四十分鐘。」

  趙明遠皺了皺眉。

  「然後呢。」

  「前台桌子底下有個紙箱,箱子上壓著一摞快遞單。」

  「最上面那張的寄件日期,六月三十。」

  「翻過去下面那張,三月三十一。」

  「再往下,去年十二月三十一。」

  「收件人一欄,都是市律協會員部。」

  林凌攤了攤手。

  「一家所,一年就在這四天往律協寄東西。」

  「趙律師,這個不需要合伙人告訴我。只需要我在前台多坐四十分鐘。」

  整條街,先是靜了一下。

  然後爆發出一陣比剛才更響的鬨笑和叫好。

  「四十分鐘!」

  「他在前台等了四十分鐘,把人家所的底摸了!」

  「這他媽是實習生嗎,這是個探子啊!」

  【笑死,人家在前台乾等的時候都在幹活】

  【所以他不是記性好,他是眼睛毒】

  【那四十分鐘,公司里沒人搭理他吧……】

  【突然有點心疼】

  趙明遠盯著他,那雙眼睛裡的東西,比剛才更複雜了。

  「……四十分鐘。」

  「對。」

  林凌說得很平靜。

  「因為沒有人管我。」

  這一句出來,趙明遠的喉結動了一下。

  他彎下腰,把腳邊的公文包重新提了起來。

  「你叫什麼來著。」

  「林凌。」

  「哪個凌?」

  「凌晨的凌。」

  趙明遠點了點頭,把西裝的下擺理了理。

  「林凌。」

  「今天這條街上,你贏了三次。」

  「地鐵一次。」

  「S法局一次。」

  「我,一次。」

  「一個人一天贏三次,很難。」

  他轉過身,走出兩步,忽然又停下。

  「難的地方在於……」

  「第四次,不會再有人跟你講道理了。」

  說完,他走了。

  皮鞋聲還是那麼規律。

  嗒。

  嗒。

  嗒。

  人群自動分開一條道,又在他身後合上。

  韓冬長長地吐出一口氣,一屁股坐在塑料凳上,整個人像被抽掉了骨頭。

  「林哥……我褲子後頭全濕了。」

  「我都做好動手的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