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凌笑了。
「您這份聘書,不是給我的前途。是給我的手上,拴一根繩。」
韓冬舉著相機的手,僵在半空中,忘了按快門。
本書首發天天看小說->𝘁𝘁𝗸.𝘁𝘄,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人群里,那些剛才還勸他簽的人,全都閉上了嘴。好幾個人的臉色,一點一點地變了。
「……我操。」
有人低低地罵了一句。
「原來是這個意思。上午報衙門抓不住他,下午就給他發offer。這幫人是真他媽的壞啊。」
彈幕徹底瘋了。
【毛骨悚然】
【我剛才還在勸他簽,我他媽】
【這才是最陰的一招】
【不是收買他,是讓他這輩子都碰不了這個案子】
【22歲看穿這個,我服了】
趙明遠站在那兒,表情很平靜,根本看不出是被戳穿了,還是本來就等著這一刻。
半晌,他把那個白信封收了回去,塞進公文包,扣上鎖扣。
「咔噠。」
「第三個理由呢。」
他忽然問。
「你說有三個。」
林凌笑了笑,「第三個理由,我不能說。」
「為什麼?」
「因為說出來,您會覺得我有病。」
趙明遠盯著他,「林凌。我最後跟你說一句話。」
他拎起公文包,往後退了半步。
「你今天做的事,很漂亮。可你以為你今天面對的,是一個地鐵站,一夥街頭騙子,和一個不肯發稿的報社。你手上那個群文件,我勸你現在就刪掉。」
林凌的瞳孔,猛地一縮。
韓冬「唰」地站了起來。
周圍所有人都愣住了,誰也沒反應過來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只有林凌,緩緩地放下了筷子。
「趙律師。我手上有個什麼群文件,您是怎麼知道的?」
林凌繞過摺疊桌,走到了趙明遠的正前方。
擋住了去路。
「趙律師。您剛才那句話,我可以當沒聽見。但是這條街上還有一百多個人。還有兩部正在直播的手機。他們聽見了。」
「一位執業二十六年的高級合伙人。當著一百多個人的面。勸一個手裡握著材料的公民,把材料刪掉。」
人群里「哦……」地一聲。
韓冬手裡的相機「咔咔咔」連響。
林凌卻不急,伸手把桌上那兩盒拌麵往邊上又推了推,像是怕待會兒濺上什麼東西。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師法》第四十條第六項。」
「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趙律師。您那句『我勸你現在就刪掉』,落進錄像里。它對應哪一條?」
「轟。」
整條街,直接炸了。
「操!!!」
「反手一刀!」
「西裝大哥你自己送上門的啊!」
「他剛才那句話是不是要坐牢了?!」
馬路對面那個四十萬粉的直播間,彈幕整個糊成了一片。
【笑死我了,來教育別人,自己踩雷】
【三百零七條第二款是什麼鬼,怎麼張口就來】
【他上午背了一天法條還沒背完是吧】
【二十二歲,二十二歲啊各位】
趙明遠站在原地,把公文包換到了左手,那張臉上,居然還帶著笑。
「年輕人。你聽話只聽半句。我用的詞,是『刪掉』。銷毀、毀滅、隱匿,這三個詞,我一個都沒有用過。」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空中點了點。
「刪掉一份你本來就不該拿在手裡的東西。這在法律上有個說法,叫恢復原狀。」
林凌的眉毛,微微一挑。
趙明遠卻已經往前走了半步。
「我問你幾個問題。那份文件,從哪兒來的?一個大二姑娘的手機。她當時跪在地上。周圍一百多個人舉著手機,馬路對面還有直播。」
「林凌,她當時的意思表示,是自願的嗎?將來她翻臉,說是被你當眾逼的呢?」
「那份東西里有什麼?有分工。有台詞。有目標篩選標準。還有一串活人的名字和外號。」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上個月一號剛生效的修正案九,把這一條的主體,從特定行業的人,改成了任何人。」
他看著林凌。
「你今天上午剛當著六萬人的面說,你沒有執業證。下午你手機里就多出一份別人群里的東西。」
「林凌,你今天贏的這一切,都要跟著這一條陪葬。而我,完全是在為你考慮。」
整條街,忽然靜了。
剛才還在喊「坐牢」的那些人,一個個把嘴閉上了。
彈幕的風向,說翻就翻。
【等等,他說得好像有點道理】
【臥槽,林哥這不會真栽了吧】
【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我查了,真有】
【西裝的是老狐狸啊,前面那些都是鋪墊】
韓冬急得直轉圈:「林哥,那文件……那文件你不是剛才還……」
林凌沒理他。
他聽完了。
「趙律師。您說完了?」
「說完了。」
「那您能不能,往馬路對面看一眼。」
林凌一邊說,一邊把手伸進了外套內袋。
摸出來一張紙。
對摺過兩次,紙邊被手心的汗浸得有點軟。
他把紙展開,平平整整地攤在摺疊桌上,用那個空飯盒壓住一角。
白紙黑字。
最上面一行,是印好的四個字。
【接受證據清單】
「十七點十五分。」
林凌的手指按在時間那一欄上。
「周穎本人,在舊橋派出所值班室,把她的手機交給了陳國斌警官。」
「一式兩份。」
「她簽了字,陳警官簽了字,值班室蓋了章。」
「清單第一行:手機一部,內含微信群組文件一份,文件名《外拍執行說明(第三版)》。」
「第二行:由提交人自願提交,用於案件調查。」
「第三行:提交人對提交行為的自願性無異議。」
林凌抬起頭。
「韓記者當時就站在值班室門口。」
韓冬「啊」了一聲,手忙腳亂地把相機舉起來,聲音都劈了。
「對!!我拍了!我拍了十一張!」
「從她掏手機到她簽完字,我一張都沒漏!」
林凌把那張清單轉了個方向,正對著趙明遠。
「所以,趙律師。您讓我刪的那個東西……」
他頓了一下。
「我手上沒有。」
林凌抬起手,指了指馬路對面那扇亮著燈的門。
「它在裡面。」
「轟!!!」
整條街,徹底掀了。
「我操!!!」
「他早就交上去了!」
「什麼時候交的?我怎麼沒看見!」
「十七點十五,那不就是這西裝的還在街口走路的時候嗎!」
「他媽的,人家五分鐘前就幹完了!」
直播間的人數從七萬八,一路蹦到了九萬二。
【好傢夥,人家根本沒打算自己拿著】
【刪?刪個鬼,早進公家柜子了】
【最狠的是他還要了一張回執】
【這人身上到底有多少張回執啊?!】
【今天一天他要了地鐵一張、S法局一張、派出所兩張,他是回執收藏家嗎】
沙縣老闆娘從店門口探出頭,愁眉苦臉地喊了一句。
「小伙子,面要坨了!」
全場笑得東倒西歪。
可下一刻。
林凌臉上的笑,一點一點收了回去。
因為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趙律師。我還有一個問題。」
趙明遠已經把公文包提到了身前:「說。」
「您剛才那句話,原話是……」
林凌閉了一下眼睛,像是在腦子裡回放。
「『你手上那個群文件,我勸你現在就刪掉。』」
「那個。」
他睜開眼。
「您沒有問我有沒有。沒有問我是什麼。您直接說了『那個』。」
林凌的聲音,一點一點沉了下去。
「周穎是五點十分跪下的。文件是五點十二分從她手機里翻出來的。您是五點二十到的。」
「從街口走到這張桌子,正常人四分鐘。」
「也就是說,您從那頭拐進來的時候,這份東西才剛剛在這個世界上露頭八分鐘。」
「您連她姓什麼都不知道。您怎麼會知道,有『那個』?」
所有人一怔。
【臥槽】
【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八分鐘……八分鐘啊】
【這個西裝是怎麼知道的???】
趙明遠站在那兒,很久沒有說話。
最後,他把公文包放到了腳邊。
那是他今天第一次放下包。
「下午三點一刻。有人給恆信打了一個電話。打的是我辦公室的分機。號碼不在總機名單上。」
「對方跟我說,讓我今天下午務必到舊橋派出所對面來一趟。」
「還說,你手上會出現一份東西。」
「會出現。」
趙明遠把這三個字咬得極清楚。
「他連名字都報了。」
「《外拍執行說明》。」
「第三版。」
「……」
林凌的腦子裡,那根弦「嗡」地一下繃直。
三點一刻,這條街上只有他一個人。
韓冬還在報社挨罵。
也就是說……
有人在那個時候,就已經算準了周穎會跪下來?
這怎麼可能!
【三點一刻??那時候那個姑娘還沒來啊!】
【提前兩個小時就知道了?】
【這是有人在下棋啊】
【那姑娘該不會是被人放出來的吧】
林凌的後背,一層汗順著脊梁骨往下滑。
「誰打的?」
「他沒有報名字。」
「您就憑一個不報名字的人一句話,跑過來給一個實習生遞提示函?」
趙明遠沉默了一下。
接下來的一句話,讓林凌整條胳膊都起了雞皮疙瘩。
「因為他報了別的東西。他在電話里,念了我們所一個內部編號。」
趙明遠抬起眼睛,直直看著他。
「那個編號,全所知道的人,不超過五個。」
「五個,全是合伙人。」
林凌張了張嘴。
趙明遠忽然往前逼了半步。他的聲音壓得極低,低到只有桌子這一圈的人能聽見。
「林凌。現在輪到我問你了。」
「恆信的實習備案壓到季度末,這件事,全所知道的人,也不超過五個。」
「同樣是那五個。」
「你今年二十二。」
「你在恆信待了五個月零幾天。」
「你連合伙人會議室的門往哪邊開都不知道。」
「你從哪兒知道的?」
這個問題,比今天所有的問題都難。
這我他媽能告訴你我是重生的嗎?
林凌只是笑了笑。
「趙律師。我七月三號入所。報到那天,人事去開會了,我在前台等入職材料,等了四十分鐘。」
趙明遠皺了皺眉。
「然後呢。」
「前台桌子底下有個紙箱,箱子上壓著一摞快遞單。」
「最上面那張的寄件日期,六月三十。」
「翻過去下面那張,三月三十一。」
「再往下,去年十二月三十一。」
「收件人一欄,都是市律協會員部。」
林凌攤了攤手。
「一家所,一年就在這四天往律協寄東西。」
「趙律師,這個不需要合伙人告訴我。只需要我在前台多坐四十分鐘。」
整條街,先是靜了一下。
然後爆發出一陣比剛才更響的鬨笑和叫好。
「四十分鐘!」
「他在前台等了四十分鐘,把人家所的底摸了!」
「這他媽是實習生嗎,這是個探子啊!」
【笑死,人家在前台乾等的時候都在幹活】
【所以他不是記性好,他是眼睛毒】
【那四十分鐘,公司里沒人搭理他吧……】
【突然有點心疼】
趙明遠盯著他,那雙眼睛裡的東西,比剛才更複雜了。
「……四十分鐘。」
「對。」
林凌說得很平靜。
「因為沒有人管我。」
這一句出來,趙明遠的喉結動了一下。
他彎下腰,把腳邊的公文包重新提了起來。
「你叫什麼來著。」
「林凌。」
「哪個凌?」
「凌晨的凌。」
趙明遠點了點頭,把西裝的下擺理了理。
「林凌。」
「今天這條街上,你贏了三次。」
「地鐵一次。」
「S法局一次。」
「我,一次。」
「一個人一天贏三次,很難。」
他轉過身,走出兩步,忽然又停下。
「難的地方在於……」
「第四次,不會再有人跟你講道理了。」
說完,他走了。
皮鞋聲還是那麼規律。
嗒。
嗒。
嗒。
人群自動分開一條道,又在他身後合上。
韓冬長長地吐出一口氣,一屁股坐在塑料凳上,整個人像被抽掉了骨頭。
「林哥……我褲子後頭全濕了。」
「我都做好動手的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