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6章 一槍貫穿

  我覺得這東西叫龍鱷最合適不過了,這東西綜合能力很強,能下水,還能上岸,在陸地上能跑能跳,這可不是鱷魚能做到的。鱷魚要是上了岸,那就是一個廢物,一個成年人手裡有個鐵鍬就能打敗它。

  但是這個不行,這傢伙的腿很長,跑起來的時候更像是一隻羊。蹦蹦跳跳就朝著我們過來了。

  綜合這傢伙頭上的角,我意識到,這可能和鹿有點關係。

  鹿是長蹄子的,鹿的腳是豎起來的,看起來成了腿的一部分,這樣能讓腿變得更長一些,腿長了跑的也就更快了。鹿不只是腳豎起來了,腳指頭也豎起來了,用指甲挨著地,這樣腿顯得就更長了,其實我們認為的鹿腿不是真正的腿,裡面包括鹿的腳,還有鹿的腳指頭。

  狗和鹿是有區別的,狗只是把腳掌豎起來了,讓腳指頭挨著地,它是用腳指頭抓地奔跑的,狗的指甲輔助奔跑。狗的指甲不鋒利,它捕獵也不會用指甲,而是用嘴巴咬。

  貓就不一樣了,貓也是把腳豎起來,這樣腿顯得更長,但是它是完全用腳指頭奔跑,它的指甲是用來捕獵的,平時縮起來,捕獵的時候才會伸出來,特別鋒利,用來抓獵物很好用。比如小貓會用爪子來抓老鼠,大貓的話,就是花豹,美洲豹和老虎這些了,用爪子可以抓羊,抓鹿,甚至可以抓野豬。

  人是兩條腿走路的,為了站得穩,就必須用整個腳走路,不然這站不穩啊!人為了追求高度,放棄了速度,為了解放雙手,也放棄了速度。

  這樣的進化明顯是成功的。不過人站起來到底是不是進化還不好說,也許人真的是被某個先進的文明設計出來的,或者是我們人類自己設計了人類。

  其實我更相信是人類自己設計了人類,尤其是身上沒有毛這件事就很難理解,人身體上沒有毛,怎麼熬過一個個的嚴寒的呢?要說生活在熱帶的人身上沒有毛我能理解,但是生活在亞熱帶和寒帶的人呢?要是進化的話,這一身毛是怎麼進化下去的呢?

  我深深地覺得,應該是很久之前的文明,當他們學會穿衣服之後,覺得人類的毛變得沒有作用了,所以修改了基因,讓人變得光溜溜,讓人徹底沒了那一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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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我們普通人的邏輯來說,身上沒有毛,肯定不利於生存的,比如在森林裡,沒有毛就很容易被蚊蟲叮咬,那是一天都待不下去。到了冬天倒是沒有蚊蟲了,難道不會被凍死嗎?難道到了冬天,人就一直躲在山洞裡烤火嗎?不出來打獵嗎?

  要說夏天太熱,完全可以採用貓狗的策略,到了冬天就長很多絨毛,到了夏天就褪毛。徹底沒有毛,根本就沒有一點生存優勢。當然,人學會穿衣服之後就不一樣了,這層衣服完全就能取代毛的作用。

  那麼,人可能是學會穿衣服之後,才一點點把毛進化掉的嗎?人要是有毛,為啥要穿衣服呢?比如我有一身毛,我為啥要穿衣服呢?這裡面是不是有個邏輯悖論啊?

  再說了,對於一個動物來說,穿衣服是很大的負擔啊,人穿上衣服之後,不可能比不穿衣服更靈活。所以,人沒有毛這件事,大概率不是自然進化的結果,而是人為編輯的。

  這鱷魚朝著我就撲了過來,我轉身就跑,儘量吸引這傢伙追我,這傢伙要是追那七個孩子,這七個傢伙一點反抗的能力都沒有。我這時候扔了手裡的獵槍,把鏟子拽了出來,跑到岩壁下的時候,我猛地轉身,背靠岩壁,雙手握著鏟子,直接砍向了這貨的頭。

  這龍鱷頭一歪,我這一下直接砍到了肩膀上,刷的一聲,砍斷了幾個鱗片,明明砍進了皮膚,但是沒見到血。

  這傢伙皮真厚啊!

  它的慣性很大,一雙爪子朝著我就壓了下來。我要是被這爪子按住,估計直接就被按扁了。

  我往下一蹲。一雙胳膊用力舉起了鏟子,硬是頂住了這傢伙的下壓。

  這就是這時候,泉兒的繩子到了,繩子前面是爪,直接纏住了後腿,爪最後就抓住了這貨的後腿,他們一群人用力往後拉。

  我發現在最前面的竟然是崴了腳的抗美,抗美後面是建國,衛紅根本就嚇傻了,雙手抱著頭蹲在一旁。

  很多人覺得膽小是性格問題,我以前也這麼認為,通過書生的研究根本就不是,膽小其實是生理問題,是血液里的激素含量問題。

  所以,我也不覺得衛紅膽小是什麼毛病,相反,我覺得這樣的人通常能活得更久。

  龍鱷的嘴巴張開,上下是兩排鋒利的牙齒,它的牙齒和水狗的完全不一樣。水狗的牙齒接近等邊三角形,它的更像是一個個圓錐,十厘米長,能咬穿一切動物的防禦。

  這傢伙要是咬住我的頭,幾乎一瞬間我的頭就碎了。

  這大嘴離著我的頭只有十厘米,他們在後面拽龍鱷的後腿,我用鏟子擋著這傢伙的前爪子。

  就在這關鍵時候,我就聽到槍響了。

  是泉兒,他竟然把槍碓到了龍鱷的屁股上,一槍打進了這貨的腸子,打爛了這貨的肚子,這子彈竟然直接從這貨的嘴巴里出來了,不僅出來了,還帶出來一團血肉。

  這子彈是翻滾著出來的,我雖然看不到,但是從這一團血肉出來的狀態就判斷的出來,這子彈擦著我的頭皮就過去了,一大團的血肉噴在我的臉上,身上。同時,這傢伙的身體突然一軟,把我一雙腿壓在了它的屍體下面。

  大家過來,七手八腳把我拽了出來。

  我這時候看向了衛紅,她竟然嚇得暈了過去,倒在了地上,褲子都尿濕了。

  抗美抓著我的衣服喊我:「王叔,王叔。」

  我說:「別喊了,我沒事。」

  我這一身血呼啦的,把他們嚇壞了。

  這些人開始用手絹啥的擦我的頭,確定我的腦袋沒受傷,大家才放下心來。

  島美和那瑩瑩絕對有戰士基因,倆人面不改色心不跳,泉兒也沒事,泉兒笑著說:「師父,我這一槍你覺得咋樣?」

  我用毛巾一邊擦脖子裡的血肉,一邊說:「要不是大家拉著,你能打這麼准?」

  泉兒笑著說:「我們在後面拽,這貨竟然把尾巴翹起來了,試圖用尾巴甩我們。剛好露出來了,我一槍就打進去了,當時沒想那麼多,見到軟的地方就開火了。」

  我說:「差點把我一起帶走。」

  我擦完了,走到了岩壁腳下,在這裡,我找到了那一枚已經扭曲的彈頭。

  我拿在手裡,然後扔在了腳下。我說:「要是有火的話,我們就可以烤肉了,我幾乎能肯定,這傢伙的肉會非常好吃,味道接近牛肉,但是又比牛肉更嫩。」

  援朝說:「是啊,關鍵是這裡沒有柴火,不然高低煮一鍋肉。」

  我說:「按理說,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火,這裡沒有火,我覺得大概率沒有人啊!」

  那瑩瑩說:「別忘了,這裡是有柴火的,那黃金樹其實就是最好的柴火,只要我們砍一棵樹,就有燒的了。」

  偏偏這時候,我目之所及的遠處,我好像看到了一棵樹,我指著說:「那是什麼樹?」

  這棵黃金樹的葉子不是黃色的,而是藍色的,它長在湖邊,很粗,足足有兩米直徑。這樹是沒有樹藤的,也沒有長在草地上,而是直接長在沙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