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強者總是惺惺相惜!

  雷哥不止一次跟我說過,在道上,你站的越高,敵人就會越強大。

  而敵人是誰......這一點也毋庸置疑。

  像覃三江,他的敵人的白毛雞和太子輝嗎?

  不!

  他的敵人並不是同行的道上大哥,而是紅道上的某個大佬!

  別看他現在風光無限,哪天要是站錯隊或者觸及了某位大佬的底線,一道指令下來,頃刻間,他就會灰飛煙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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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說一點也不誇張,因為類似的例子簡直不要太多了!

  所以,到了一定高度之後,覃三江才會將精力放到『挑官當公』上面。

  他無比清楚,若想保住他的基業,就必須找一個靠得住的大哥!

  而我和雷哥還沒有到那種高度,這種事自然不用操心。

  但我也很清楚,道上規則,不進則死!

  只要我們不死,早晚有一天也會像覃三江一樣,做一隻藤壺,附身在某條龐然大物身上。

  換句話說,哪怕我們混的再牛逼,擁有再多的錢和名,也不過是某個大佬的寄生蟲罷了。

  『他們』掌握著我們的生死。

  這不是假想,而是鐵一般的事實。

  而現在,曹老頭卻給我一道護身符......

  這哪是一封信啊,這就是一條命!

  我小心翼翼將其放到外套內襯口袋裡,像寶貝一樣守護著。

  以前,縱使辦公室里的現金堆積成山,我都沒想過買一個保險柜。

  現在,我決定了,回港城之前,先通知小六把保險柜買過來!

  .....

  從曹老頭家離開後,我跟著老爸,接著在村里拜年。

  也不每一家都拜,只拜年齡大、且輩分高的老人。

  我的輩分在村里算中等,所以,能讓我們拜年的人家也沒有幾戶,八點鐘之前就拜完了。

  期間我還給二伯二娘拜了年。

  由於堂哥剛去世,他們家裡既沒有貼春聯,也沒有放炮,看上去就有些冷清。

  不過,他們兩口子的心情看上去還不錯,仿佛已經走出了堂哥去世的陰影。

  雖然堂哥沒了,但他們還有兩個女兒,不至於沒有活下去的盼頭。

  就是,睹物思人的時候,可能會黯然神傷。

  中午十點半左右,方強跑到家裡來找我。

  說他們家來了客人,想讓我去陪客。

  自從上次我領著倪濤在他家亮劍之後,方強對我的態度肉眼可見的好轉。

  見著我爸媽都是叔叔嬸嬸的喊,笑容簡直不要太親!

  花花轎子人抬人的道理我是懂的,既然方強示好,那我也沒必要裝高冷。

  加上明年翻蓋房子還需要方慶國幫忙,當下我就沒有拒絕,拎了兩瓶老酒,跟著方強一塊去了他家。

  值得一說的是,方強的姐夫丁全,也就是抓走阿慶和啞巴的那個指導員,就是客人之一。

  有句話怎麼說的?

  弱者才會針鋒相對,強者總是惺惺相惜。

  別看我們有那麼一點不愉快,可再次見面的時候,丁全表現的極為熱情!

  上前就抓住了我的手,笑逐顏開,侃侃而談。

  仿佛我們是多年未見的老朋友一樣。

  我以前很討厭這種假模假樣的人,總覺得虛偽的不行。

  可在道上久了,也學會了曲意逢迎。

  沒辦法,這是成長的必修課。

  沒聊一會就開飯了。

  常年浸淫酒場的人不僅話術了得,酒量也很好。

  丁全就是典型的代表。

  雖然他和另外一個男人是客人,可這傢伙卻頻頻找我喝酒,仿佛我才是遠道而來的客人一般。

  上次倪濤來的時候,方強找我拼酒,結果當場吐了出來。

  這個小仇他還記得呢!

  然後今天借著這個機會,也是頻頻找我攀酒。

  我雖然能喝,但我也不傻。

  一對一我誰都不怕,關鍵你們車輪戰......就不夠意思了。

  最後,方強再次敗北,捂著嘴巴跑到院子裡吐去了。

  我和丁全則坐到了飯局最後。

  經過這場酒,我和方強一家,以及丁全的關係都拉近了一些。

  尤其是丁全,我和他頗有一見如故的味道。

  當然,這都是我刻意為之的。

  有句話叫多多益善,雖然倪濤的關係網很強,但他畢竟在縣城。

  屁大點事都麻煩他的話,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

  然後,我就想著發展一下丁全這個下線。

  派出所的指導員......這個頭銜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在鎮上這個單位里,只要不是特別重大的事情,他基本上都能解決。

  而丁全也有心和我交好,所以,我們才聊的這麼愉快。

  在港城的時候,我和紅道人物沒少打交道,類似的心得我還是很豐富的。

  我很清楚,僅靠中午的一頓飯不足以維繫我和丁全的關係。

  於是,在傍晚時分,我給他打去了電話,邀請他去縣裡吃火鍋。

  丁全象徵性的客套一番後,然後半推半就的同意了。

  就這樣,我開車載著他,先去了倪濤的一品堂吃了頓唰羊肉,又領著他去足浴城放鬆一下身心。

  完事後,我們又一塊泡了個澡。

  洗澡的時候,丁全看著我渾身的傷疤,驚的張大了嘴巴,打趣我道,「方岩,你在外面到底幹嘛的啊?怎麼搞了這一身傷?」

  我笑而不語,留給丁全無盡的遐想。

  這一套服務下來後,差不多也是深夜十二點了。

  我本想再拉著他梅開二度,不過丁全拒絕了,笑道,「你嫂子管的嚴,適當休閒一下沒問題,要是夜不歸宿,家裡指定要翻天。」

  見狀,我就沒有再勸。

  其實我也沒準備在縣裡留宿,我爸已經提前告訴我了,明天要去舅舅家拜年,也不讓我再縣裡過夜。

  將丁全送到家門口的時候,我從後備箱拿出了兩瓶酒、兩條煙以及一盒名貴的茶葉。

  丁全死活不要。

  不過,在我說完一番話後,丁全就半推半就的接下了。

  我是這麼說的,「丁哥,過兩天我就回港城了,家裡要是有什麼需要你幫忙的,還請你能多多關照。這點心意你要是不收,那有什麼事的話,我可不就跟你說了哦!」

  送東西也是有學問的。

  首先,東西能拿出手。

  其次,你得給人家一個接受的理由。

  要不然,就會弄巧成拙。

  ……

  不出意外,回到家的時候,我被我爸一頓教育。

  罵我整天就知道胡混之類的。

  哪怕我今天做的事都是為了他,但我也沒有為自己解釋半句,只是呵呵的接受了教育。

  怎麼說呢?

  這是我爹,將我呵護到了現在,被他罵幾句又能怎麼樣?

  再說,我打算初四就返回港城,到時想被他罵還沒有機會呢!

  第二天,我起床的時候,我爸已經將走親戚的禮物都塞進車裡了。

  然後沖我沒好氣道,「讓你起床吃飯你也不起,中午一塊吃吧。」

  我自然無所謂,在港城的時候,我很多時候都不吃早飯。

  本來準備讓阿慶和啞巴一塊跟著去的,不過阿慶覺得不合適,任憑爸媽如何勸說,就是死活不去。

  於是,讓他們兩個看家,我們一家四口出發黃莊。

  黃莊就是我舅舅所在的村子,距離我們所在的方家村大概有八公里左右。

  在大城市裡,八公里不算什麼,但在農村,尤其是道路並不發達的年代,這已經算是長途了。

  花了差不多半個多小時,才來到舅舅家門口。

  剛打開車門,我就聽到一道清脆的『嘩啦』聲。

  像是碗碟甩在地上的碎裂聲音。

  接著,我又聽到舅媽尖銳的哭喊聲音,「有本事你都砸了!自己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你拿我撒什麼氣啊!你要是有種,今天就把我打死!」

  我既然聽見了,我爸媽肯定也聽見了。

  只見他們臉色一變,連禮品也顧不得拎了,連忙朝著院子裡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