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艾塔黎亞(二)年輕的領主

  天空中,雲捲雲舒;馬車上,雲淡風輕。

  不同於之前的騎士開局,這一次,林易東是一名年輕的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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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現在要去的,就是他的領地。

  貝洛克男爵(林易東)悠閒地看著書,感覺這一次開局非常的順。

  儘管外面其實是野草叢生且荊棘密布的沙丘,儘管他要去的地方遍布沼澤和水窪,儘管他的領民全部都窮得叮噹響。

  但是,他好歹是一名男爵,而不是一個被人追著砍的倒霉騎士。

  說起這個,貝洛克想到了已經結束的活動。

  原本,他還想趁著活動快結束,試試看能不能開出好東西。

  但是,鑑於之前被炎爆幹掉了,他就沒有這麼做。

  而在活動結束後,他又突然覺得十分後悔。

  就在貝洛克感慨萬千的時候,他聽到馬車外傳來一個聲音:

  「小心,有弓箭手!

  快,包圍馬車,保護男爵大人!」

  嗯?!

  有弓箭手?!

  有人襲擊我?!

  貝洛克感覺有些驚愕。

  開玩笑的吧?!

  就在這時,一支箭射進了馬車之中。

  如果不是貝洛克躲的及時,他怕不是要被一箭幹掉了。

  竟然真的有人襲擊我?!

  貝洛克拿起身邊的灰燼之燃,而後下了馬車。

  下了馬車後,貝洛克發現了敵人的位置。

  「一群土雞瓦狗!」

  貝洛克敢於這麼自信,完全是因為他是一名聖騎士。

  而且,還是一名天空聖騎士。

  和之前那個不會騎馬的騎士不同,這位天空聖騎士貝洛克最爛的技能也是專家級。


  「宗師級劍術」,以及「宗師級廚藝」。

  貝洛克感覺開局順,更多的便是因為這一點。

  正所謂: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當!」

  一名騎士勉強接住了貝洛克的攻擊,而後整個人被巨大的衝擊力撞得飛了起來。

  貝洛克朝著自己的人揮了揮手,示意他們退到一邊。

  而後,他揮動灰燼之燃,再次沖向那些人。

  「砰!」

  一個弓箭手被貝洛克一劍砸的飛了起來,整個胸骨都塌陷了下去,眼見是不能活了。

  「叮、叮、叮!」

  其餘弓箭手的箭矢,全部都被貝洛克用灰燼之燃輕易地磕飛了。

  貝洛克能夠清楚地感受到,這樣的戰鬥,對於這具身體而言,簡直是吃飯、喝水一樣的輕鬆。

  這開局,真是太棒了!

  貝洛克大喊一聲,而後將一個朝著他衝鋒過來的騎士連人帶馬砍成兩半。

  鮑勃意識到,自己拿到的信息錯的一塌糊塗。

  這個貝洛克男爵根本不是什麼手無縛雞之力的人,反而是一個勇冠三軍的強者。

  該死的!

  握了握拳之後,鮑勃連忙招呼還活著的人和他一起撤退。

  鮑勃帶人離開後,貝洛克手持灰燼之燃走向自己的人那裡。

  「希金斯,給我弄點水,我要洗個澡。」

  貝洛克吩咐了一下自己的管家,而後回到了馬車上。

  希金斯嘆了口氣,而後開始安排了起來。

  當貝洛克感到他的領地後,他頓時就被眼前的破落小村莊驚到了。

  不過他轉念一想,這小村莊四周遍布沼澤和水窪。

  進出這裡的道路,也都淹沒於野草叢生且荊棘密布的沙丘中。

  眼前這個樣子,其實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而且,來之前其實早就有了「全部都窮得叮噹響」的覺悟。

  話說回來,好歹是一個天空聖騎士,到底是怎麼混的這麼慘的?!

  別人家的騎士都能有一個土地肥沃的莊園,到他這裡,他一個男爵的領地竟然這麼破落。

  在石頭做的床上睡了一覺後,貝洛克於第二天雞鳴時分從床上爬了起來。

  在洗了一把臉之後,貝洛克又用水漱了漱口。

  至於刷牙什麼的,那是不用想了。

  貝洛克在房間裡轉了轉,卻愣是連一面鏡子也沒有找到。

  不應該啊,小說里的主角都能在中世紀找到一面光可鑑人的鏡子。

  沒道理,他這裡連一面銅鏡也沒有啊。

  而且,正常來說,這個時候連全身鏡都有啊!

  搜尋無果之後,貝洛克一陣惆悵,最終不得不以水為鏡。

  還好之前的水沒有倒掉,不然以水為鏡都做不到了。

  總之,一陣忙碌之後,貝洛克便準備去吃早餐了。

  而在這時,門外傳來一個粗嗓門:

  「男爵大人,希金斯先生讓我來叫您吃早餐。」

  「我知道了。」

  貝洛克推開門後,看到了叫他吃飯的粗嗓門。

  別人家都是一身女僕裝的少女,而且還都長的非常好看;到了他這裡,卻是一個粗嗓門的壯漢,而且還滿臉的絡腮鬍。

  更加不能忍的是,對方竟然還有狐臭!

  這身上的體味濃的,能把人活活熏死!

  不過一想到,這個時候的人基本上都不怎麼愛洗澡,這也就不難怪了。

  「你叫什麼?」

  貝洛克隨意的問了一下對方的名字。

  「回稟男爵大人,我叫蘇珊·布列塔尼亞。」

  聽到對方的名字後,貝洛克腳下一個踉蹌,差點沒摔倒。

  一個大老爺們,叫蘇珊?!

  「名字不錯。」

  貝洛克違心的說完這話,便加快了腳步。

  在餐廳,貝洛克看到了自己的早餐。

  一塊看起來灰不溜秋的麵包,以及一杯有些渾濁的紅酒,外加一盤看著像是櫻桃的水果。

  為什麼早餐都是喝紅酒?

  貝洛克知道,紅酒是他們來的時候帶的。

  數量他也記得很清楚,只有三桶。

  貝洛克坐到椅子上,而後拿起麵包啃了一口。

  這麵包里,除了麵粉,竟然還有麥稈!

  而且,還有點硬。

  如果不是貝洛克牙口好的話,可能一下子還咬不動。

  別人家的早餐,都是白麵包、熟雞蛋外加牛奶。

  到這裡,一個麵包竟然這麼硬。

  就在這時,貝洛克看到了「長棍」。

  別誤會,不是刀槍棍棒的棍,是「長棍」麵包。

  這是一種長棍樣式的麵包,它不僅能吃,還能拿來當武器。

  那些長棍,就是希金斯等人的早餐。

  貝洛克吃完面白後,拿起一旁的紅酒喝了一口。

  這一口剛到嘴裡,他差點沒吐出來!

  貝洛克是完全沒有想到,這酒竟然是TM酸的!

  硬著頭皮將嘴裡的酒咽下去後,貝洛克把杯子遞給一旁的蘇珊:

  「蘇珊,這杯給你了。」

  「多謝男爵大人。」

  蘇珊可是知道,這杯子裡的可不是什麼普通紅酒。

  就這麼一杯,在外面可是能賣上三個銀幣的!

  要知道,一個銀幣就夠一個普通人家吃上三天了!

  當然,這得是一日三餐全吃硬的硌牙的灰麵包。

  或者是,那种放了一段時間能當武器的長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