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鍾女士的委託

  10月28日、星期六

  金勝早上8點鐘起來,在樓下小區門口吃了個早飯,接著就來了律所。

  順帶著,還把家裡上次陳漢生送的茶葉也帶了過來。

  這不馬上就要來個VIP客戶嘛,高端的茶葉不得先準備著,萬一人家喜歡喝茶呢?

  眼下可能時間還早,律所里人不多。

  就連前台小姐姐,也只有一個到了,正在偷偷的吃早餐。

  看到金勝進來,差點沒噎著。

  「你好,請問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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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律所新來的律師,我叫金勝。」

  一邊說著,一邊舉起手中的工牌,示意了一下。

  「哦哦..金律師你好,我叫唐清夢。」

  「醉後不知天在水,滿船清夢壓星河,好名字...」

  也不知道因為金勝堪比「彥祖」的外貌,讓小姐姐此刻的臉上有了一點小小的紅暈,帶著一股子羞澀的意味。

  這哪裡還能繼續待,金勝沒再聊下去,揮了揮手後,快步進了辦公區域。

  兔子最好還是別吃窩邊草,安全第一。

  有些老話,講的還是很有道理的。

  辦公室的外面的幾個工位上,目前只有一個上面放著東西,應該是張琴已經搬過來了。

  給自己泡了一杯茶後,金勝打開電腦,用工號登錄內網,看起了一些案件資料。

  一個小時後,自己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進來」

  金勝抬頭一看,林萌萌進來的同時,後面還跟著一個看上去40來歲的女士。

  看衣服的穿搭,手上提著的限量版包包,臉上戴著的墨鏡,無一不在說明,這是一個貴婦。

  「金律師,這位是鍾麗娜,鍾女士。」

  說完後,林萌萌還偷偷眨巴了兩下大眼睛。

  懂了,VIP中P級別的。

  金勝立馬起身招呼道:「鍾女士,你好。」

  「金律師,你好。」

  兩人禮貌的握了一下手後,金勝笑著說道:「快請坐,要喝點什麼?我這裡有咖啡跟茶。」

  「給我一杯水就行。」

  林萌萌很機靈,立馬就去準備了。

  兩人剛落座後,鍾女士剛把墨鏡摘下,水就已經放到了她的面前。

  「鍾女士,您這邊是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嗎?」

  「對,這是我親妹妹的案子,你先看看卷宗吧!」

  說著,對方就從包里拿出一個文件袋遞了過來。

  金勝接過後,心裡其實也帶著幾分好奇,到底是什麼案子,寧願等一段時間也要指名找自己。

  畢竟優秀的律師,像在魔都這樣的國際化大都市裡,不要太多了。

  只要你有錢,組一個律師團都行。

  抽出全部的文件後,金勝看了起來。

  被告:鍾麗霞

  女、52歲、魔都本地人。

  案情:5月28日,在位於虹口區的家中,跟丈夫鄭航因為一點瑣事,繼而發生口角。

  因為情緒激動,無意之中推搡了一下,導致鄭航摔倒在地,頭部撞擊在客廳的茶几角上,造成重傷昏迷。

  鍾麗霞隨即立刻撥打120,將鄭航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事發後,在警方的問詢中,鍾麗霞如實的講述了當時的經過。

  搭配上家中客廳攝像頭的監控畫面。

  警方以過失致人重傷,終結偵查後,移送檢察署。

  9月16日

  檢察署經過了調查後,卻以被告人鍾麗霞犯故意傷害罪,向魔都虹口區法院提起公訴。

  10月12日,開庭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在氣憤之下,用力推搡鄭航,導致對方摔倒,頭部撞擊在大理石茶几上,造成重傷昏迷。

  雖然導致的結果不是鍾麗霞希望發生的,但是這種有目標的傷害行為,顯然是故意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鍾麗霞的行為已觸犯該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辯解不是故意犯罪的理由,不能成立。

  鑑於鍾麗霞犯罪後能及時撥打120,對鄭航進行救治,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良好。

  根據本案的特殊情況,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可對鍾麗霞減輕處罰。

  根據鍾麗霞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還可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對其適用緩刑。

  法院判決:鍾麗霞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

  看完之後,金勝也有點疑惑,這樣不是挺好的嗎?

  先別管檢察署提起公訴的罪名是什麼,至少結果還是好的。

  畢竟事實上,已經造成了他人重傷昏迷。

  就算適用「過失致人重傷」,最後的判決結果,跟眼下這個差距也並不大。

  不值得再去折騰了。

  但是人家有錢任性,那另當別論。

  「鍾女士,那現在是令妹,對法院的這個判罰結果不滿意,需要提出上訴嗎?」

  「哎.....」

  金勝看到坐在對面的鐘女士,此時的臉上有點悲哀。

  等了一會後,她才緩緩搖頭說道:「鄭航在這個判決下來後,沒多久就不行了,醫院搶救了好幾次,還是沒能活過來。」

  「現在,是鄭航的兩個姐姐不肯,他們認為麗霞是有意殺了鄭航,現在要求檢察署重啟調查。」

  「給出的原因是兩人結婚20多年了,我妹妹一直無所出,但是鄭航在外面,有了另外一個家庭,甚至還有一個私生子。」

  「她們說,麗霞是由於發現了這個事情,接受不了,故意報復鄭航。」

  「另外還拿出了證據,說鄭航在前幾年買了幾份保額比較大的保險,受益人是我妹妹,同樣可以作為殺人的理由。」

  「就在一個星期前,檢察署已經正式決定,重啟調查了。」

  「所以,我想請你作為我妹妹的代理律師,解決這個事情。」

  金勝聽完後,也在心裡盤算了一下。

  估計也是因為鄭航死亡後,家屬的態度強硬,這才讓檢察署重啟了調查。

  否則人家沒那麼閒。

  畢竟已經有了一審的判決作為定性的依據,頂天了追加處罰,弄個判三緩五的。

  「沒問題,我儘量試試看,能不能把這個事情在檢察署這一環節就給處理掉,避免上庭怎麼樣。」

  「可以,這樣最好,我妹妹已經夠傷心了,我也不想看到她再受一次傷。」

  金勝點點頭道:「好的,我知道了。」

  「對了,我想問一下,鍾女士為何非得選擇我呢?」

  金勝還是把心裡的疑惑給問了出來。

  「我老公跟溫總是朋友,他對於你的能力非常推崇,所以.....」

  這下,金勝算是明白了。

  果然,溫總是無處不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