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隊長這個位置,還真不是一般人能幹的。
平時熬夜加班、基本不著家。
一旦有影響力較大的案子,除了抓緊時間破案之外,還得不停應付上頭催促、下面請示。
總結出來就一句話:真是太難了.....
這不,剛才就是治安所指導員打過來的電話。
酒店那邊天天催,一直在問什麼時候能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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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是出於規矩,配合警方辦案。
如果再拖下去....老闆都準備發動『能量』來投訴了。
這天天有蜀黍出入,在樓層拉警戒線、站崗,生意還怎麼做。
之前那些經常帶秘書、助理來長包房開會的老闆,現在直接轉移陣地了。
這損失,大了去了。
眼下馬上又是國慶7天長假。
作為一家景區旁邊的5星級酒店,這時候不拉高營業額,還準備等到啥時候。
西湖水干、雷峰塔倒啊!
「吧嗒.....」
隨著打火機聲音響起,煙霧開始繚繞。
唐啟平眼睛微微眯了起來。
目前鄒敏這個案子,檢察署那邊還沒個準確的回覆。
聽說內部有分歧,都已經開過好幾次會了。
大部分檢察官都覺得沒問題,依據現有證據,屬於『正當防衛』範疇。
可還是有那麼一小部分比較謹慎,認為不宜輕易下結論。
原因在於幾個疑點。
第一個,鄒敏故意引馮偉倫到的酒店房間,她真實動機不明。
以目前的結果來看,她很難說不是為了找機會動手。
第二個,案發當時,雖然有轉帳、有通話記錄、借錢的證人證言....等等證據。
但在現場其他人描述中,有一個細節被提了出來。
房間大門被酒店員工一刷卡就打開了,並沒有加上安全鎖。
根據犯罪心理學的推論,一般像這種闖入酒店房間,進行『違法犯罪』的時候,
嫌疑人心裡是忐忑不安的,他們會格外擔心被人闖入,或者『獵物』逃脫。
不自覺就會把門緊緊鎖上。
假設馮偉倫忘記了,但鄒敏呢?
現場痕跡檢驗中,腳印太多、太亂,又加上鋪著地毯,所以只能提取到一部分。
但掉落在另一邊的機頂盒,卻證明了兩人當時所站的方位。
馮偉倫站在床邊靠窗這個位置,而鄒敏站在床腳電視機處,顯然更靠近門口方向。
她在這麼久的對峙中,難道真的完全沒有機會跑出來。
第三點,鄒敏自己說,把馮偉倫給引到房間,是為了篤實對方的犯罪行為。
之後等他得手離開,便會立馬報警。
可既然抱著這個目的,為什麼還要打這麼多電話呢?
兩個同學、同事毛瑩、林軍逸。
是不是有點多此一舉。
直接掏錢轉給對方不行嗎?
另外還有一點,說馮偉倫是因為錢被銀行劃扣,從而受到刺激,情緒失控。
但鄒敏當時完全可以高呼:「我再給你借錢,沒事的。」
跟錢比起來,小命更重要不是。
相信馮偉倫絕對能冷靜下來、停止攻擊。
至於找誰借.....公司老闆難道是擺設啊!
鄒敏的職位是投資總監。
一個中大型、老牌投資公司的總監。
高層人物,年薪超過500萬。
難道找老闆預支一些錢,會被拒絕。
實在不行,總應該認識幾個有錢老闆吧!
開口借行不行,跟林軍逸一樣。
所以......這裡有問題。
如果金勝能聽到這幾點理由,絕對會豎起大拇指。
夸上一句『厲害』。
在唐啟平看來,雙方持相反意見的檢察官,可以分成『證據派』、『邏輯派』。
一方看現有證據來做出判斷、另一方依據邏輯行為來推測。
各有千秋吧!
「咚咚......」
敲門聲響起,讓正在沉思的唐啟平回神。
「進來....」
話音落下,金勝便臉帶笑容的推門進來。
「唐隊,下午好。」
「你好。」
唐啟平起身跟金勝握了一下手。
隨即抬手朝著面前的椅子示意道:「兩位,請坐吧!」
「好.....謝謝。」
等到金勝和王宇豪落座之後,唐啟平開口問道。
「見過鄒敏了吧!」
「對,剛結束就來唐隊您這兒了。」
「怎麼樣?有沒有什麼收穫,方不方便跟我交流一下。」
「當然可以,事無不可對人言嘛。」
兩句看似平常的對話中,卻蘊含著相互試探與應對。
唐啟平拿過面前的紅利群,抽出兩根遞了過來。
金勝連連擺手道:「感謝,還沒學會吶!您自己抽就行。」
唐啟平自顧自的點上道:「我剛去治安所上班那會兒,也不會。」
「後來調到刑偵隊,這才硬生生給練出來,呵呵......」
金勝點頭道:「完全能理解,你們工作壓力大,又不定時。」
「我在魔都也認識不少干刑偵的警官,基本上都是老煙槍。」
「按他們的說法,案情就是命令嘛!」
「一忙起來,熬夜、連軸轉,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唐啟平笑著頷首。
金勝話鋒一轉道:「不過唐隊,您這....該有的加班費,還得跟單位提一提哈。」
唐啟平差點被煙給嗆住。
神特麼加班費。
「咳......」
「金律師,案子前幾天就已經報上去了,但檢察署的決定,目前還沒出來。」
「我上午收到消息,說是有可能會延期。」
「相信你也能明白,畢竟是命案,需要仔細、謹慎。」
金勝聞言眉頭一挑,看來爭議比較大啊!
否則怎麼會連個批捕都要延期。
「噠噠滴滴.....」
這時候,桌上的手機響了起來。
唐啟平迅速拿起看了一眼。
「不好意思,你們坐一會兒,我去接個電話。」
「您有事先忙。」
差不多過了5分鐘左右,唐啟平回來了。
一坐下便開口道:「金律師,檢察署那邊打來電話。」
「他們決定開聽證會。」
「等下就會發布公告,5天後上午9點,在區檢察署聽證室召開。」
「除了負責這個案子的刑偵、區檢察署之外,上級領導部門也會來人。」
「還有法院、大眾陪審員、法律界人士。」
「剛好你這個辯護律師也在,我就順便跟你說一聲了。」
金勝對此倒沒什麼好驚訝的。
細數所有情況,聽證會這個選擇,算是最優解了。
知道為什麼嗎?
在官方解釋中,這是為了落實司法民主與公眾監督、突破傳統辦案模式局限。
實現案件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的公開化、透明化。
同時,引入第三方中立意見,結合當事人陳述與證據質證。
能幫助檢察機關更客觀地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終消除大眾疑慮、平衡利益訴求,實現案結事了的同時,促進社會和諧。
可實際上呢?
為了甩鍋懂不懂。
案子性質嚴重、內部爭議激烈、社會輿論影響較大。
如果直接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當事人家屬來鬧怎麼辦?
萬一等過了幾年,有新情況爆出來........
打臉不說,是不是要啟動問責程序。
誰簽字、誰負責。
可要想提起公訴,眼下證據又不足。
法院很可能直接駁回、或者開庭後被宣判無罪釋放。
檢察署難道不要面子的啊!
年底KPI考核怎麼辦,這是會影響評優、晉升的。
而弄個聽證會就不一樣了。
把領導請過來,幾十個人往那裡一坐,擺事實、講法條、誰贊成、誰反對。
形成紀要,一目了然。
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進步』的事情了。
金勝算了一下時間道:「5天後,星期天對嗎?」
唐啟平應道:「對......」
「這不是有國慶7天長假嘛,所以星期天也得上班。」
「其實對鄒敏來說,速度快是好事。」
金勝點頭表示認同。
刑事案件雖然有規定處理期限,但比較『大』的這種.....在潛規則中,一般會被順延。
這裡有個小知識。
期限一般只對個人嚴格。
比如不服判決、不服裁定的上訴、抗訴、申訴.......
現實中,一個民事案子,能在一年內出判決,都算快的了。
複雜點,好幾年都未必能完結。
特別是上訴這種。
在法律規定中,這些都是有明確時限的。
但有用嗎?
如果你去度娘上一搜,它會告訴你,去投訴、去反映啊!
小朋友,那全是騙你的。
不光毛都沒用,甚至還會起到反作用。
除非你的證據像鋼鐵一般,不怕錘子的敲打。
默默等待才是正途。
還有.....你見過哪個律師敢這麼幹的。
哪怕客戶一直催促,最多也就打個電話,聯繫一下承辦法官,發出『低態度』詢問。
懂了嗎?
接下來,金勝需要有所準備了。
檢察署在『審查逮捕』階段召開聽證會,律師還是沒有閱卷權。
只能結合當事人講述,在治安機關所了解的情況,提交書面法律意見。
等到正式召開,就是考驗自己,隨機應變能力的時候了。
臨走之前,金勝開口道:「唐隊,有件事,我覺得需要跟您提一下。」
「上午我去見鄒敏的時候,她說馮偉倫有一個女朋友。」
「好像叫悠悠。」
「她或許能知道一些事情。」
「不知道這一點,對你們有沒有幫助。」
唐啟平聞言精神一振。
立即感謝道:「有用,多謝金律師的告知。」
作為鄒敏的辯護律師,金勝完全沒有義務,向自己透露談話內容的。
不管目的如何,怎麼著都得口頭上道個謝,表示表示。
否則傳出去,別人會說唐啟平不懂人情世故的。
金勝笑著回道:「唉....我也是希望能儘快查清事實,還我當事人一個公道。」
「查案嘛,那是你們的專業。」
「對了,唐隊您可以從馮偉倫手機上,先找找聯繫方式、聊天記錄之類的。」
唐啟平點頭道:「嗯.....我也是這麼想的。」
眼見目的已經達到,金勝便起身道:「那我就不打擾唐隊工作,先走了。」
「好,我送你。」
唐啟平此時起身道。
金勝連忙擺手道:「不用不用,您留步.....」
唐啟平見狀也不再客氣,主動伸手道:「那行,咱們保持聯絡。」
「沒問題。」
兩人再度握了下手。
站在門口,看著金勝和王宇豪的身影消失後,唐啟平轉身坐回了椅子上。
抬手點燃一支煙,腦海里開始思考。
金勝這麼做,到底是故意引導,還是真出於好心。
目的.....有待商榷。
作為一個刑警,要求真、務實、細緻、謹慎。
當然也不會輕易相信金勝說的話。
特別是雙方立場相對這種情形之下。
『悠悠.....』
唐啟平喃喃自語道。
.........
兩人從刑偵大隊的辦公大樓出來,王宇豪立即問道:「金律,你說唐隊長會不會相信?」
「信個鬼.....」
金勝翻了個白眼道:「咱們干刑事律師的,跟刑警屬於天然對立面。」
「一個要把人弄進去,一個想法設法弄出來。」
「別看平時客客氣氣的,指不定心裡怎麼想。」
「哪怕有時候給出一些方便,那是礙於規則所限。」
「想想看,如果警方有一天突然跑來說,有個東西或許對你當事人不利,讓你抓緊時間看看。」
「你信嗎?」
王宇豪搖頭道:「那肯定不能信。」
「可金律你.....剛才為什麼還要提呢?」
金勝輕笑一聲道:「因為職責不同啊!」
「咱們工作不到位,照樣能拿律師費,最多口碑有點不好。」
「但蜀黍們如果失職,那問題可就嚴重了。」
「查案....本來就是刑警的天職。」
「所以哪怕再不相信,他也得去查驗一番。」
「萬一是真的呢?」
「只要一打開手機,咱們目的不就達到了。」
王宇豪雙眼發亮,連連點頭道:「我懂了,謝謝金律提點。」
既然都開始教了,金勝也不介意多教點。
隨即繼續問道:「知道為什麼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不可以閱卷嗎?」
王宇豪立即應道:「我知道,學校老師教過。」
「因為在偵查階段,案件材料還沒有形成完整的卷宗。」
「律師過早介入,申請閱卷,很可能會干擾治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
「金律,是這樣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