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找上門

  剛戴上藍牙耳機,東方明的聲音就傳了出來。

  「金勝,恭喜你啊....這次又打贏了官司。」

  「別打趣我了,你那邊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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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金勝直入主題,東方明也立即開口道:「已經查到一些東西了,但實質性的證據還沒有。」

  「前兩天向梁部長匯報後,我們便對龔錦玉上了技術手段。」

  「她在今天上午10點24分的時候,發了幾條消息給別人。」

  「具體是誰我暫時還不能告訴你。」

  「我只能說......她確實涉嫌違規違紀。」

  金勝心裡冷哼了一聲,有什麼不能說的。

  能讓龔錦玉這麼做的原因,無非是為了『進步』。

  而能畫出這個大餅的人,要麼是部門的直系大領導,要麼是單位排名靠前那幾位。

  說不定還有上頭更高層面參與。

  涉及資本,沒什麼好稀奇的。

  得虧了國內製度,否則像美麗國、泡菜國那種,或許連馬爸爸都能巴啦啦小魔仙.....變身。

  畢竟同樣姓馬的,人家都混成部長了。

  沒等金勝開口,東方明又繼續說道:「還有哪個宋佳怡。」

  「法院那邊已經移交給治安局了。」

  「她的背後,應該就是你提過的哪個刑昊陽。」

  「包括其它兩個案子,後面同樣也有聯絡人。」

  「我們暫時鎖定的嫌疑人,是一家資本公司。」

  「.........」

  掛斷電話後,金勝忍不住搖了搖頭。

  這個東方明啊!

  太過於愛惜自己羽毛了。

  說話永遠都是留一半,任何一點險都不會冒。

  哪像林夏這個老刑警。

  該說的、不該說的,全都給你搞得明明白白。

  要不是這次的事情非他不可,自己才不會把功勞丟給他。

  ...........

  下午兩點半,金勝正在辦公室忙著的時候,張琴和蔣夢瑤一起敲門進來。

  「金律,剛才接到通知,明天下午你需要去一趟樓上的網絡部門。」

  「幹嘛?」

  金勝有點摸不著頭腦。

  張琴解釋道:「咱們律所不是為了與時俱進,年前也搞了一個免費諮詢『法律問題』的直播間嗎?」

  「一直以來都是由初級律師輪著出鏡的,每天固定直播3小時。」

  「從1點半到4點半,雙休日除外。」

  「剛才萌萌私下裡跟我說,負責這個事的主管顧莎莎,中午去找了部長。」

  「她希望金律你能去一次。」

  「說你身上的流量這麼高,不利用起來可惜了。」

  「都是為了律所的工作,部長不好拒絕......所以便答應了下來。」

  金勝無奈的嘆了口氣道:「行吧!我知道了。」

  「還有沒其它事情。」

  蔣夢瑤上前一步,把卷宗袋遞給金勝道:「金律,這是我寫的法律意見書。」

  「裡面還有案子的具體情況。」

  「希望你能幫我看看,如果哪裡有不對的地方,也可以及時改正。」

  金勝隨手接了過來。

  這次的說話方式,聽了就很舒服。

  明知道是領導安排的,卻依然抱著一顆想要『成長』的心。

  大小姐進步速度很快嘛。

  「行....我先看看。」

  「張琴你如果有事就先去忙,沒事就坐下一起研究。」

  「想喝什麼自己弄,冰箱裡也有飲料。」

  金勝一邊掏出文件,一邊對著兩人說道。

  搬到這邊辦公室後,可謂是鳥槍換炮。

  按摩椅、冰箱之類的東西一應俱全。

  不得不說....還是人家懂享受。

  眼下倒是便宜了自己。

  沒去管兩人,金勝把注意力放到了文件上。

  這是一個涉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競合的處理問題。

  被告人實施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

  根據規定,那個重就按那個罪名來處理。

  被告人:臧海安、男,1978年3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無固定職業。

  戶籍所在地為隔壁省的廣陵市。

  目前被關在當地看守所。

  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被告人為謀取利益,私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達到了311.8萬。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銷售金額200萬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沒收財產。

  .........

  金勝花了大半個小時,把所有資料全都給看了一遍。

  得出一個結論....如果自己親自出馬,差不多能把刑期搞到10年以下。

  但前提是得退贓、簽認罪認罰具結書。

  蔣夢瑤的法律意見書中,列舉了幾條辯護意見。

  一:對銷售金額存疑,還針對商標這一塊做了說明。

  倒是有點智慧財產權的理論功底。

  二:最關鍵的證據鑑定意見書存疑,程序存在多處違法。

  三:點明了從輕、減輕處罰的原因。

  整份意見書中除了一些小瑕疵之外,水平不低啊!

  金勝抬頭問道:「夢瑤,這份東西是你獨立完成的嗎?」

  蔣夢瑤有點不好意思道:「其實我是在悅姐姐指導之下做的。」

  「但是我保證,她只是說了下大致的方向。」

  「所有內容,包括引用法條,全是我自己找的。」

  原來背後有陳悅出手,那就說得過去了。

  金勝心思隨之一動,這以後免費的勞動力不是有了。

  上次跟她交流過,水平不低。

  說回眼前這個案子。

  被告人自己在治安局做的口供中,都已經撂的一乾二淨了。

  辯護空間直接給定死了。

  這一點就很無奈。

  根據相關規定,案子在治安偵查階段,律師是無法直接閱卷的。

  有些客氣點的『蜀黍』還能跟你簡單說一下,否則完全是靠盲猜。

  要問三個部門中,誰最煩刑事律師。

  那無疑就是治安了。

  因為到了檢察署階段,律師就能開始挑刺了。

  有一個模糊點,就可能會被退回『補充偵查』。

  搞來搞去的,你說煩不煩。

  萬一有點程序違規什麼的,還有可能被追責。

  「咚咚.......」

  金勝正準備說自己意見的時候,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盧晨推門進來道:「金律,前台通知,有一個叫卞奇峰的律師來找你。」

  金勝一聽也想起了對方是誰。

  寶山區那個案子的一審代理律師。

  沒想到他會主動找上門來。